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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堂卫生管理办法(1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食堂卫生管理办法(十三)

  第一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管理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三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五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六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七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八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九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十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十二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十三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十四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十五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十六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十七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十八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十九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二十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采编:www.pmceo.cOm

篇2: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师大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政府对推进高校后勤社会改革工作的要求,按照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后勤原有固定资产和经营服务中新增的规定资产,都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学校。

  二、学校后勤固定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勤发展总公司对资产具有经营使用权。

  三、学校根据公司承担的经营服务范围,集中后勤资源优化配置,结合校内市场实际,确定交付公司归口使用和管理的资产(房屋、设施、设备等)。

  四、产业后勤管理处行使对公司管理资产状况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上述资产进行清查明晰,按资产功能与类别,进行产权登记,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五、公司有义务确保固有资产不流失,并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公司经营使用资产时应确保资产安全,在经营服务过程中负责做好上述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公司对资产没有出让、抵押、租赁、变卖等处置权利。资产发生损毁、丢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申报处理。资产报废按学校有关审批手续进行。

  七、公司经营使用资产属纯服务型的,学校负责其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纯经营型的,由公司负责更新、维护、维修费用;属经营服务型的,经核算、协商,在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

  八、公司出资采购大型设备和设施大型维修,都应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相关部门规定,通过论证、招标、验收,结算等程序办理。

  九、公司的资产维护、保养状况及新增资产数额是考核其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篇3:师大后勤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关行业规范,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为有利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工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保用品的配备发放范围:

  1.限于从事需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工作的干部、职工。

  2.各行业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报总公司备案后执行。总公司直属机构,各物业公司根据本办法执行。

  二、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具体见附表。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

  1.总公司办公室为总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统一管理劳保用品,各部门应有相应人员负责管理部门有关劳保用品。

  2.属总公司配备范围的劳保用品由配送中心根据办公室有关要求统一采购,一般每年分两次办理,有关部门专人统一领取后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发放,并完善领用手续。各行业公司需配备的劳保用品,应明确要求后委托配送中心统一采购。

  3.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确定需发放劳保用品人员的名单及配备标准,由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不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福利待遇。因此不得任意扩大配备范围,增添项目,提高标准,缩短时限,也不得将劳保用品折发现金。

  5.配备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使用人妥善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

  6.同时兼做几种工种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保用品为主,次要工作配备相应用品,不得重复发放。

  7.因工作需要安排调动工种的,其劳保用品按调入新岗位标准执行。现工种劳保用品标准高于原工种的可以补发,同类劳保用品应作相应抵消;现工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高于原工种的,其劳保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现工种无防护用品的应将原发放的防护用品缴回。

  8.病事假作连续超过一个月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按病事假作时间相应延长。

  9.凡属公用或备用的劳保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领取和保管,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10.对耐用劳保用品,必须还旧领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经洗补后仍可使用的,由部门负责洗补后统一保管备用。

  11.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非在编职工,不发放劳保用品,采取借用的方式。若一年内该职工离开总公司,其借用的劳保用品按规定使用年限及实际使用时间折算后收取费用,物品归个人所有。

  12.未到期但已损坏或遗失物品的,由个人负责自行购置配备。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

  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篇4:设备公司单身宿舍卫生标准

  设备公司单身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一、个人卫生

  1、个人被褥在非休息睡眠时间内叠放整齐,床上无堆积物。

  2、被罩、被单、床单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洗换。

  3、个人物品一般不外露、外挂,必须外露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有碍观瞻影响室内环境。换洗衣物鞋帽及时清洗,不堆积存放。

  4、经常洗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被褥。

  6、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箱,不得随意扔在宿舍或者走廊。

  二、寝室卫生

  1、各种用品、用具、家具(固定位置)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2、墙面、地面、台面、床面、门面、窗户、玻璃、家具无灰尘、污迹、堆积物等,保持清洁明亮。

  3、室内不存放垃圾、废旧物品,无卫生死角。

  4、保持室内通风,空气新鲜,不污浊,无异味。

  5、被褥叠放统一,床上无杂物,被罩、床单、枕巾等要经常洗换,始终保持清洁。

  三、卫生间卫生

  1、大小便入池,使用过的手纸必须放进纸篓里。便池无遗留物,养成良好的便后冲水习惯。

  2、地面无痰迹、烟蒂、纸屑等。始终保持光洁。

  3、各种设备、器具、用品保持清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4、卫生间及时清理、冲刷、作好通风换气工作。

篇5:设备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荐)

>  设备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根据企业快速发展,业务用车日益增加,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务及生产经营用车,重新修订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一、车辆管理范围

  1、凡公司所属各种机动车辆均在车辆管理范围之内;

  2、公务用其它车辆。

  二、车辆使用规定

  1、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工作业务顺利开展,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业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生产运输、物流用车由生产制造部统一安排。

  2、车辆使用应首先保证公司领导用车,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和业务活动用车。不允许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各部门用车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凭派车单出车。在车少任务多的情况下,发生用车冲突时,由办公室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协调安排。

  4、凡驶出市区、长途用车必须由部门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5、因工作需要,使用外借车辆必须对证件和车况严格审核,由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按要求使用。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驾驶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分配,听从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的调配和指挥,凭派车单正点出车。工作积极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疲劳、酒后驾驶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2、为确保行车安全,保证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每周一准时参加安全科司机交通安全学习。

  3、行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允许拨打电话、调音响、点火吸烟等做有碍驾驶的小动作。

  4、驾驶员对驾驶证、行车证等行车手续的有效性负有责任,应提前对年审、养路费、保险等到期的及时上报办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证件、规费过期,应追究责任人承担损失。

  5、爱护车辆,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和收车后的清洁工作,冬季做好防寒准备工作(检查防冻液、提前热车、道路信息情况等)。

  6、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及时汇报车况故障,由车辆管理负责人事前审定后,驾驶员按指定地点认真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尽快使用。

  7、除专职司机外,驾驶公司车辆者必须持有效驾照,经办公室认定资格,批准后方可驾车。如持无效证件,擅自驾车后果自负。

  8、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允许在外过夜。如造成损失,由个人全部承担,并对驾车人进行严肃处理。

  9、驾驶员为领导驾车时,严禁插话及传播领导谈话,做到不听不传不扩散。

  10、驾驶员必须穿工装上岗,注意仪表仪容。严禁在客人面前争吵、闹情绪等,严禁做损害企业形象的事情。

  四、车辆燃料管理规定

  1、根据车辆公里表里程读数,按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对燃料进行严格计算。加油发票由办公室核定,供应部验收。超出部分自负。

  2、凡市区内加油,长途首次加油,一律按指定加油站加油,累计开具增值税发票,或使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需在市区其它加油站加油时,不得超过10公升。

  3、长途出差在外加油,由司机认真负责(加油发票由带车人核对签字),如实际公里数与所加油料数量不符,多余部分由司机承担,并提出警告。

  4、对外借车辆加油,当次使用当次加油(市区内使用不予加油)。

  5、附车辆里程、油耗核对一览表。

  五、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管理规定

  1、应保持车辆内外观的整洁卫生,要有一个良好、舒适的服务环境。(洗车费报销为每年11月-次年2月,45元/月)。

  2、车辆行驶5000㎞后应上报办公室,定期实施保养。

  3、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汽修厂(点)及时维修,保证技术参数。并对维修费进行审核和签字。

  4、车辆的中修、大修须填写车辆维修报告(检查行驶公里车辆状况、机件整体的老损程度)造出预算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车时间。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修理,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负责人联系请求批示。无迫切需要维修的,不予在外地修理。

  6、外购车辆配件时,必须经车管负责人认定批准后,保证质量比价采购。

  7、车辆在交通事故以外的损坏修复时(包括:外观的磕碰、刮伤等),除保险赔付外,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50%赔付。

  8、因责任心不强或违章操作发生机械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经分析查明原因后,责任人按经济损失金额30%处罚。

  六、车辆违章、事故的处理规定

  1、持无效证件、擅自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违章、事故、由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处理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停职。

  2、司机驾车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规被罚款不予报销(包括:电子侦测记录)。非因本人造成的特殊情况罚款,须请示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后,给予适当处理。

  3、擅自脱离公出路线,发生的交通违章、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逃逸后果自负),并上报保险

  公司。发生的车辆经济损失和向受害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经扣除保险赔付后,剩余部分由驾驶人负担比例为:

  (1)全部责任: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负担5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负担4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负担30%。

  (2)主要责任: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负担4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负担3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负担20%。

  (3)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负担3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负担20%;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负担10%。

  (4)无责任:出现经济损失时,应向肇事方追缴。

  追缴不足部分负担10%。

  本办法自20**年元月份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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