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工服统一着装管理规定
1、为统一公司形象,公司所有人员根据工种区别配发穿着不同工服。
2、工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在合适的季节和气候环境下,凡已经配发工服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穿着工服上班工作, 否则按每次5元给予处罚,并即时改正。保安人员在行政部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人员着装的监督执行,对于不按规定穿着工服的人员,保安有权要求将其请离工作区域,并按照旷工处理。
3、工服类别:
职别 工服类别 备注
夏装 冬装
办公室人员:
白色衬衣配黑色或深蓝色裤装(或裙子)
黑色或深蓝色西装套装
含生产主管
保安人员:
短袖保安制服(衬衣)配保安裤装
长袖冬装保安制服
产能部门人员:
红色夏装厂服套装
红色冬装厂服套装
指生产员工(含领班)
保全/技术/
清洁人员:
灰色夏装厂服套装
灰色冬装厂服套装
4、工服配发方案:
工服实行限制性配发方案: 即自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公司给予免费配发相应的工服。自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离职的人员,工服费用公司于员工个人各承担一半。所有配发工服的人员在配发工服后先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一半工服的费用,待发放工服之日起继续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后予以退还。
工服实行按季配发,原则上按照每年发放夏装和冬装各两套的标准配发,具体由公司统一安排发放时间。
在接受统一安排发放的工服后,另需要配发工服的,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工服费用。
5、着装时间规定:
为体现公司严肃性与人性化的统一和谐, 办公室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必须着工服上班,周六和周日(需加班的)允许着便装上班。其他人员若正常上班,无论何时,均须着工装。
6、其他说明:
办公室职员工服允许自备,自备者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但自备服装必须符合上述工服类别的要求。需要公司统一配发的由公司指定服装公司进行量身定做。
其他部门人员工服均由公司统一制作配发。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某某公司员工着装规定
公司员工着装规定(12)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房地产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着装,是指公司员工按照本规定穿着公司为员工统一量身定制的工作服装。
第三条 着装管理实行“量身定做、统一制发、规范着装、执行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着装的管理部门为公司企管部。
第五条 着装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应着深色西服);
(二)配发保安制服的人员;
(三)保卫、保洁、勤杂工种的短期合同人员。
第六条 工作服装按照现有的以下标准配发:
(一)女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藏青色西装裙一件,领带一条。
(二)男员工工作服装配备标准:
藏青色西装一套;白色长、短袖衬衫各两件,领带一条。
第七条 本套工作服适合春、夏、秋季节穿着,具体时间根据节气随时通知。
第八条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按照本规定着装: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各类仪式、会议和活动;
(三)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规定着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一)星期六的工作时间内;
(二)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
(三)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九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穿着:
(一)男性员工着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并扎系腰带;
(二)着春秋装时,扎系领带,衬衣内着内衣时,内衣不得外露;
(三)天气寒冷的,可在西装外自行加穿外衣;
(四)着装时,应在胸前配挂工作牌或者在上衣左胸处佩戴工号牌;
(五)工作服必须整洁,卫生。
参加重大仪式或者活动时的着装,由办公室按照主管或者主办单位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赤脚穿鞋(女员工夏季穿着凉鞋除外)或者赤足;
(二)化浓妆、奇形怪状妆;
(三)穿长袖衬衫时挽袖子和不扣袖扣。
第十一条 员工统一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注意仪容仪表,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追逐打闹。
第十二条 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二)情节较重或者拒绝纠正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屡教不改(违规着装并拒绝纠正达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待岗反省。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统一着装范围内的员工。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并对公司总部予以执行监督;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派专人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协助企管部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3:供水公司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
供水公司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着装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服类别
公司员工工作服分为标准工作服、专业工作服(包括营业生产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监察制服)。
二、适用对象
员工标准工作服配发到公司所有在岗人员,专业工作服仅配发到特定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服的配发标准及换发时间
1、标准工作服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标准工作服使用期限为4年。夏装长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装每人1套。
2、专业工作服
(1)营业生产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运行工、供水调度工、收费员、抄表员一线工作人员。
营业生产工作服使用期限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维修工、电工、安装施工人员、供水管道工、供水维修工、水表检定、拆装一线工作人员。
施工工作服装使用期限为一年。春秋夏装每年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3)监察制服
适用范围:供水管网巡检工作人员。
监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装两年一套,春秋装三年一套,冬装上装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着装及仪表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及分公司、厂、站管理人员每个星期一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2、基层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专业工作服。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标准工作服时,必须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领带、袜子和鞋类,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劳务外聘人员只发专业工作服,用人单位根据外聘员工人数上报党群办统一购买,费用自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领用发放。公司范围内的外聘人员服装样式颜色一致,并与公司正式人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五、工作服配制说明
1、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装费用。
3、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装费用;工作不满一年者,收取80%服装费用。
六、着装管理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党群办定期抽查。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工资,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调出人员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单位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扣罚该单位部门当班负责人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党群办负责解释。
篇4: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6)
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六)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
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四、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二)工作服装的制发:
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
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工作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服装穿着规定:
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
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使用年限:
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
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篇5:公司着装管理规定
着装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树立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社会效应,促使公司管理及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根据公司的经营性质,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员工的着装操作。
2.职责/权限:
行政人事部作为工装联系制作及监督部门,行政人事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规定:
3.1 公司自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严格着工装(试用期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除外)
3.2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做工衣,如有特殊或工作需要需部门经理以上批准
3.3公司所有员工,工衣由公司与员工各摊50%,费用分6个月摊消,员工为公司服务12个月以上离职不承担工装公司出资部分,如员工在公司服务期低于12个月离职时需缴回公司的工装款为:工装款-工装款÷12÷2×(服务月数-试用月数)
3.4如因工作时间长,工装损坏或不合身者,在节约的基础上,经过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及行政人事负责人批准可加做工装,加做标准为:试用期后满两年可加做一长衬衫两短衬衫,满叁年加做冬装一套,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