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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行政工作规则与管理制度(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小学行政工作规则与管理制度(二)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改进行政岗位人员的工作作风,规范学校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团结高效,廉洁务实,开拓进取”的行政岗位形象,推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行政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原则和纪律制度

  (1)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学校领导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各类会议的集体决定。

  (2)学校领导成员个人对分工负责的工作,应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及学校工作要求,认真地组织实施。领导成员可以召集有关处室人员讨论分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如有重要问题需要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的,分管的领导成员应事先提出准备意见。

  (3)学校领导成员必须执行校务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校务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校务会不一致或相违背的言行。

  (4)学校领导成员必须做严守纪律的表率,保守秘密,自觉维护学校领导的核心领导权威。校务会的会议内容,除决定可在教职工范围传达、公开发表或工作需要交办外,与会人员均须按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任何人泄漏。

  (5)学校领导成员必须带头开展谈心活动,相互间多沟通、多提醒、多帮助,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6)学校领导应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控制开支,实行校务一支笔审批制度。除日常正常开支外,重大财政支出,应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

  (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体岗位人员都要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抓好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教师聘任、工程建设、职称评聘、财务及其它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原则办事,学校领导要带头以身作则,全体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廉政准则。

  二、岗位目标责任制

  (1)学校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含义

  学校岗位目标责任制是指:学校的全体管理者和组织成员共同确定学校的总体目标,然后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情况转化为各部门的个体目标,以执行目标为己任,层层落实岗位职责,实现学校预期目标。

  (2)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①每个工作岗位都要结合学校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岗位和责任目标,所有工作岗位的职责内涵都必须覆盖学校工作的全部外延,达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工作要求,所有工作岗位的责任目标必须与学校总体目标相一致。

  ②通过落实工作常规,加强约束监督,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估方案,明确各岗位的责、权、利。

  ③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各个不同性质的岗位特点,对各个岗位的在岗时间区别要求。从事课堂教学的教师主要强调上课、自习辅导,集体活动时间按时到岗;班主任要制定关键环节上的到岗制度;职员工人根据工作要求和岗位特点划定作息时间,并建立早晚轮流值班制度,轮值时间系岗位职责要求范畴。

  ④岗位职责要求内的工作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⑤要加强岗位职责范畴内的具体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估。各处室每个岗位上的每项工作规范、要求都必须有相应的督查措施和考核评估办法,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人人抓落实,岗岗有措施,结果要公布,奖惩要落实。

  三、会议制度及其议事规则

  (1)校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召集并主持,由校务会组成人员参加,并视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议题由主要领导确定,主要是酝酿研究教育教学的重大问题,包括人事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校园基本建设、重大工程改造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情况等。交流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及需共同研究的事项,部署近阶段教育工作重点,协调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2)学校(园)负责人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或根椐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或总结工作,各校(园)汇报上阶段主要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思路,并向校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应在会前拟好会议发言提纲。

  (3)学校专题工作或条线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由处室负责人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4)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会议:根据要求或按会议性质指定专人参加,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后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5)高效组织会议。会前认真做好会议材料准备、会议对象通知、用餐等各项准备工作。开会时做到会场清洁,席卡整齐,认真签到(或点名),提早入座;会议有序高效,做到准时开始,紧扣议题,突出重点,会风优良,记录详尽;会后积极贯彻,做到领会精神,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四、行政办公制度

  (1)办公时间

  ①行政办公时间原则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

  ②周一上午8:20~9:00为校务会议或行政人员会议时间。

  ③学

  校及处室有临时性工作或会议,无论何时,有关人员都必须服从安排,准时到岗到位。

  (2)节假日

  ①国家法定的休息时间和学校假期为行政人员的节假日。节假日为教职工休息日。

  ②在规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是每个行政人员应尽的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学校有特殊任务时,全体岗位人员都必须服从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拒绝。

  ③学校占用岗位人员法定休息时间,按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助。

  (3)办公纪律

  ①办公时间内,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工作,提高效率,不准大声喧哗和玩游戏,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②全体行政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例会,按时参加各处室组织的业务及其它专业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迟到、早退。

  ③值周行政要负责考勤,认真督查,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并按月上报公布每位行政人员的出勤情况。

  ④每天上午8:00前要打扫好办公室内外卫生,注意卫生死角,并保持优美的办公环境。

  ⑤办公时间应按规定佩戴校徽或胸卡。

  五、出勤考勤制度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严格规范请假制度,并做好正常工作的移交或交代工作,事后要销假。各处室主任应在月底及时将考勤表送分管领导审核鉴字后交罗贞艺副主任汇总后于下月初统计上月考勤情况并予以通报,并纳入行政人员月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六、行政值班制度

  (1)学校行政岗位人员都应该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值班。

  (2)行政值班实行日值班制(8小时制)与日夜值班制(24小时制)。周一至周五实行8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从当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周五至周日和节假日一般实行24小时值班制(特殊情况除外),值班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第二天上午8:00。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以下值班职责:

  ①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换班,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由,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同职人员代职,并向校长室报备,其一切责任由代值人员承担。

  ②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领导或处室处理。对上级指示和接到的各方面情况、举报、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传下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拉。

  ③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要保持全天畅通。

  ④值班人员须等侯接班人交接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要准时接班。

  ⑤值班人员应不定时检查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查各校(园)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

  ⑥认真做好值班记载和交接值班日志,编写值周通报。

  七、信访接待制度

  教师、群众来访要认真接待,来信要认真对待,对所反映的问题先登记备案,然后派员调查,提出处理方案,一般在10天内解决或予以答复。

  八、首问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学校办事,询问到学校的第一个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只要服务对象询问与学校的业务工作有关的事项,都必须有问必答。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能办的事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经办人或帮助引路、指路。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做到“请坐、倒茶、办事、送行”。

  九、一次性告知制

  岗位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对需要审批的事项,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岗位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十、限时办结制

  岗位人员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都要制定办理的时限要求,并报校长室核准后上墙公布。岗位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如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人员同意。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办事处室工作人员负责。

  十一、办事回执制

  (1)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而予受理的(除了当场办结的外),或者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当分别出具书面的“受理回执单”或者“不受理回执单”给服务对象。

  (2)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办理期限、承办人员、查询方式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不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申办时间、申办事项、不受理的原因及依据、经办人员等内容。

  十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处室岗位人员凡涉及重大事项要及时如实向分管领导报告,再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遇情况紧急或分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

  (1)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改革方案、人事工作的重要决定以及会议的召开,相关科室要按程序报告。

  (2)凡是用学校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书,都要经过主要领导的同意和批准。

  (3)一切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4)其他需要报告和本处室认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十三、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1)目的意义

  实行行政人员挂钩学校制度是加强学校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提高行政人员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家长水平的具体办法。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密切行政人员与学校的联系,协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2)工作职责

  ①挂钩人员要熟悉教育的法律法规,掌握教育教学有关业务知识,督促、检查、指导学校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步的实施。

  ②每个月一至两次深入

  挂钩学校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协助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③注意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④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建设“平安校园”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⑤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考风等“四风”建设上新水平。

  ⑥协助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评教师工作,督促学校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

  (3)措施要求

  ①提高认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挂钩学校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学校的一次实践和体验,切实为挂钩学校多办实事,为挂钩学校着想,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又要尽量不增加挂钩学校的负担,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朴素的作风,克服敷衍应付的现象,切实提高挂钩工作的实效。

  ②落实责任。要强化行政人员挂钩学校的责任意识,落实挂钩行政人员的责任,各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③强化考评。把挂钩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成效纳入挂钩人员的岗位目标考评范畴,列为管理人员年终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奖励、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十四、效能约谈制度

  岗位人员违反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的,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进行效能约谈和诫免谈话,纠正存在问题。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正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效能告诫并调整工作,凡是所辖处室人员一年内2人次以上受到告诫处理的,要一并对处室主任进行告诫。

  十五、责任追究制

  岗位人员要自觉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主动、热情、真诚地服务学校、教师、群众。行政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因违反效能建设等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经调查属实的,当年度第一次投诉,情节较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第二次被投诉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调整岗位。第三次被投诉的给予效能告诫,同时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诫勉谈话、扣发奖金、调整岗位由本单位或上级相关部门按权限组织实施。效能告诫由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直接实施或责成本单位组织实施。

  岗位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效能告诫:

  (1)不认真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单位决定的;

  (2)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3)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4)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

  (5)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分管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6)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7)其它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

  十六、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1)学校支部和行政公章、学籍管理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印章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除了学校通知、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其他需要使用公章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使用。

  (3)学校公章,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公章外出。不得携带有公章的空白证明外出,如确因需要,须经校长签字批准,用后及时送回,并向校长汇报使用情况。

  十七、用电、用水、电话、电脑管理制度

  (1)各使用处室应爱护水、电设施。

  (2)各处室应按水、电设施的功能正确使用,人为破坏或违章使用导致损坏的,由责任人自行赔偿。

  (3)各处室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4)单位电话主要作为联系工作方便,各处室应保证电话上传下达工作业务的畅通,严禁在办公室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工作人员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禁止长时间聊天,尽量节约电话费用,禁止拨打信息台。

  (5)单位电脑仅供岗位人员工作、学习使用,要爱护机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配置,不得随意删除他人的文件资料,重要资料做到经常备份。上班时间内禁止在计算机上玩任何游戏。每次按动电脑的电源开关后应稍等30-60秒,禁止快速连续地按动电源开关,以防烧坏电脑。

  十八、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各处室负责人应对本处室的卫生全权负责。

  (2)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擦洗)两周一大扫,切实室内(外)整洁美观,桌面整齐有序,门窗洁净明亮,地面干净清洁,地上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污水,无瓜皮果壳,无乱堆放,无灰尘,做到有条不紊,整整齐齐。

  十九、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1)网站模块(栏目)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人要把各自负责管理栏目的有关内容及时更新,将我校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正面新闻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上。

  (2)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

  ①网管人员注册;

  ②栏目管理员将欲发布内容提交初审;

  ③学校领导或网站总负责人审核发布。

  (3)栏目管理员负责按时发布信息,凡学校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发,以保证网站的快捷传播。

  (4)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5)网站系统管理员对网站版面不定期更新,并对每次更新的旧版本进行备份,拷贝后作为原始文件归档。

  (6)网站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值班制度。

  (7)网站不得含有链接、网管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⑦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

  稳定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⑩含有损害学校荣誉的其他内容。

  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8)对网站中的各种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9)网管人员要定期清除病毒,保证服务器正常运作。

  二十、学校档案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我校在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归档要求

  ①学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②学校严格实行处室立卷归档制度,各处室要做到:

  ●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岗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负责本处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档案设专柜存放,排列合理,编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整齐美观,便于查找。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烂、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或复制等,需作定期销毁的档案材料,需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销毁。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并定期对以上设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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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类公章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公章均要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签字领用。

  第三条 各部门公章应根据其种类,由部门经理、文员或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用公章负责。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批准后,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刻制,并发文启用。

  第五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调动时,部门经理要负责公章移交。部门经理调动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章的监交。

  第六条 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确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员要对公章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不使用的公章,应交回总经理办公室,登记注销,由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报废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收到公文后,首先要进行登记。公文包括上级来文、下级请示件、同级呈送件。要逐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问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领导批示、承办情况、归卷号。

  第二条 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密级、阅读对象和具体要求,呈报总经理进行批阅。

  第三条 根据总经理批示,转交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 需传阅的文件要专设文件本,并附文件传阅单,及时递交有关人员进行传阅。

  第五条 对于总经理批示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要进行检查、督办。要准确、真实、全面、及时地反馈公文办理信息。

  第六条 对所需办复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电复或面复的要注明当事人、时间、情况和答复意见。

  第七条 阅办后的文件要及时(或年终)收回归档。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三、酒店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第一条 酒店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二条 各部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将办公用品发放至各部门。

  第四条 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采购、进货,保证供应。

  第五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七条 加强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盗、失火。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酒店办公用具使用管理规定

  五、酒店保密规定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3.全体员工应做到: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4.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⑴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⑵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⑶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部门经理批准。

  ⑷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⑸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与当天收回。

  ⑹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⑺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⑴绝密级:

  ①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②非公开的规www.pmceo.com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领导的个人情况;

  ④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⑵机密级:

  ①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②员工档案;

  ③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④人员任免(未审批)。

  ⑶秘密级:

  酒店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6.细则:

  *不得向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

  

  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酒店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

  *酒店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酒店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篇3:A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委任状、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过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 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有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有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制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赎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合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正式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www.pmceo.com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竟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折旧率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

  外界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4:酒店行政管理制度(5)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五)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类公章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公章均要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签字领用。

  第三条 各部门公章应根据其种类,由部门经理、文员或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用公章负责。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批准后,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刻制,并发文启用。

  第五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调动时,部门经理要负责公章移交。部门经理调动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章的监交。

  第六条 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确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员要对公章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不使用的公章,应交回总经理办公室,登记注销,由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报废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到公文后,首先要进行登记。公文包括上级来文、下级请示件、同级呈送件。要逐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问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领导批示、承办情况、归卷号。

  第二条 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密级、阅读对象和具体要求,呈报总经理进行批阅。

  第三条 根据总经理批示,转交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 需传阅的文件要专设文件本,并附文件传阅单,及时递交有关人员进行传阅。

  第五条 对于总经理批示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要进行检查、督办。要准确、真实、全面、及时地反馈公文办理信息。

  第六条 对所需办复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电复或面复的要注明当事人、时间、情况和答复意见。

  第七条 阅办后的文件要及时(或年终)收回归档。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三、酒店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第一条 酒店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二条 各部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将办公用品发放至各部门。

  第四条 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采购、进货,保证供应。

  第五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七条 加强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盗、失火。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酒店办公用具使用管理规定

  五、酒店保密规定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3.全体员工应做到: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4.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⑴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⑵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⑶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部门经理批准。

  ⑷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⑸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与当天收回。

  ⑹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⑺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⑴绝密级:

  ①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领导的个人情况;

  ④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⑵机密级:

  ①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②员工档案;

  ③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④人员任免(未审批)。

  ⑶秘密级:

  酒店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6.细则:

  *不得向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

  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酒店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

  *酒店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酒店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篇5: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营销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处罚措施及规定。

  第二章 处罚原则

  第四条 行政处罚原则

  (一)教育、预防第一,处罚第二原则: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警示员工,预防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二)无依据不处罚原则:任何行政处罚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行为准则,如果没有书面的制度、行为准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员工有权拒绝处罚并申请复议;

  (三)领导问责原则:员工与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对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罚的同时,可视情况对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予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果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纵容、包庇,则给予记过、记大过甚至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数罪并罚原则: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制度时,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

  第五条 制度、行为准则范围界定:

  员工所在组织及上级单位做出的规范性制度条文、工作作业规范、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为本制度中"制度、行为准则"所包括的范围;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与规范性制度冲突的以规范性制度为准。

  其中,规范性制度条文又包括**制度、**规定、**规范、**细则、**办法等。

  第三章 处罚种类

  第六条 本条文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 雨润集团行政处分分为以下六类:

  (一)A级:开除(引咎辞职);

  (二)B级:留司察看,考核期为12个月;

  (三)C级:降职(同时降薪两级),降职无限期;

  (四)D级:记大过(同时降薪一级),考核期为6个月;

  (五)E级:记过,考核期为6个月;

  (六)F级:严重警告等,考核期为3个月。

  第八条 降职后六个月内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其他行政处分撤销前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

  第九条 对于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的员工,情节轻微者可以单独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在经济处罚的同时,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对总经理级员工600元(含)以上,一般干部300元(含)以上、普通员工100元(含)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同时附加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员工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照《地华集团经济责任损失索赔制度》进行索赔外,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如果当事人在6个月内被严重警告处罚达两次,则为记过一次;若在12个月以内被记过处罚达两次,则为记大过一次;若在12个月内被记大过处罚达两次,则对责任人进行降职及以上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各级人事部门须将所辖员工所受行政处罚事实予以书面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 处罚权限及实施

  第一节 权限划分

  第十四条对总经理级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行政处分审核权, 对于总经理级员工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资部须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发文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集团品管部和技品部在质量管理范围内、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各自管理范围内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四)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其他部门、子(分)公司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能跨部门直接处罚,应将事实反映到总经办,总经办介入调查并出具处理结果: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建议,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各部门或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单位内部的副总、总助具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五条对于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及总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

  子(分)公司人事科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其中,对科级干部降职及以上行政处分须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集团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子(分)公司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子

  (分)公司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集团品管部、技品部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四)集团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行为准则,对科级干部和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五)集团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部门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子(分)公司其它职能管理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科室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进行后续处理;

  (六)集团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直接主管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结果报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对降职及降职以上行政处分,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子(分)公司直接主管或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经济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审核执行,行政处分建议也须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交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子(分)公司对科级干部的行政处分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接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分建议后,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并处的,必须由具有经济处罚权的部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联合发文。

  第二节 行政处分实施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

  (一)劳动纪律:屡次无故拒绝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经教导无效且情节严重;连续旷工3日以上;一年内记大过达2次;偷盗公司资产、产品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者;故意破坏产品质量、公司财物,且后果非常严重;弄虚作假屡教不改;弄虚作假影响极其恶劣等行为;

  (四)公司禁止:殴打他人者或互相斗殴;泄露公司机密,或捏造、散播公司谣言;擅用公司名义,或仿效主管笔迹为非作歹;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在外兼职经劝告不放弃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等行为;

  (五)违反法规: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盗窃财物行为或其他有伤风化的;参加非法组织;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

  (六)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或酒后驾车;擅自离开值班或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程序,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三)公司其他规章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工作时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二)工作过失:多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度有较大影响;工作未作交接或交接失误,导致工作有严重影响;不服从上级合理的指导,导致工作较大失误;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投诉;因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虽价值不大,但不能认识错误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侵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以至发生重大损失;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公司中产生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三节 经济处罚实施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级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科级干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 一般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每月经济处罚的累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责任人当月工资总额的20%,如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经济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处理流程,并留下书面原始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罚执行机构(人)按照事实填写经济处罚通知单并在12小时内送达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惩罚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财务部输入薪资系统、一联交当事人保存,各栏必须完整填写(如部门、时间、事由、受罚人、执行人、惩罚类别等),涵盖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对责任人做出的经济处罚,由财务部门(科室)在责任人月度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第二十七条 执法机构(人员)必须严格、公正执法,若有乘机报复或包庇、纵容现象,对执法人员处以记大过(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五章 行政处罚复议

  第二十八条 如果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对处理结果

  有疑义,可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复议部门:

  (一)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二)对于行政处分,总部当事人可直接向总经办或人资部申请复议。

  子(分)公司当事人向人事科或总经理直接申请复议;如果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第六章 行政处分撤消

  第三十条 行政处分撤消:

  (一)常规撤消:行政处分期限已满,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者,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可撤消行政处分,并重新获得参与评优和晋升资格;

  (二)提前撤消:在受处分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事件或工作表现突出,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进行民意公示,民意公示无异议,可提前撤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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