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某医院药事委员会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药事委员会职责3

  在上级药政机关指导下,在医院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1.学习、贯彻药政法规,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订、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3.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内容。制定、颁行《处方评价制度》和《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南》,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并监督、检查。

  4.指导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审核本院新制剂的技术资料,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5.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6.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审批新药申购计划。

  8.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

  9.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0.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县人民医院药事副院长职责

  人民医院药事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院长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汇报。

  三、负责建立、健全科室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药房等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管理药事委员会各级人员的考评工作,提出聘用及奖惩建议。

  五、按照规定,定期召开药事会议,负责对药品质量、不良反应、药品采购及相关物品的招标工作。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