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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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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用餐,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的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及其他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红桥区教育局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经营过程中不符和卫生和规定的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从而从事食品卫生经营的,或者对患者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 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

  3、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者使用不符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使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4、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篇3: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1)

>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

  为保证食物中毒事故的有效处理,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及社会安定,根据教育部14号文精神,特制定本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备紧急之用。

  一、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供餐。

  二、及时报告:

  (1)条件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即刻上报区教育局、卫生局。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三、救治病人: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通知家长。

  四、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

  七、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学校

篇4:食堂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预防疑似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学生食堂就餐者若出现多名呕吐、发烧、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应沉着、冷静、认真积极予以妥善处理;

  2、及时通知校医务所,送就近正规医院就诊、确诊、救治,并安排专人陪护;

  3、学院财务为救治病人暂垫付费用。待确诊后,若不是在食堂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者,应由患者支付费用;

  4、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派出所报告;

  5、根据疑似食物中毒者提供情况,通知学生班主任,有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

  6、封存就餐灶食品,疑似饭菜,取留样饭菜的样品,送疾控中心化验;

  7、根据学院领导的有关指示,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餐饮工作。

  8、在没有确诊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待新闻媒体,待确诊后由学院领导接待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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