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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学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中学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1.电子备课室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种设备安全正常,热心为教师服务。

  2.电子备课室只供本校教师制作课件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严格执行开放时间,在规定时间之外,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他人使用。

  4.教师使用电子备课室的设备必须填写使用纪录。

  5.要爱护室内的设备和设施,如发现故障或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等。

  7.如使用软盘、光盘或移动存储器,必须有管理人员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

  8.不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与课件制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玩电脑游戏和聊天等活动。

  9.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在网上查阅、复制、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10.对违反此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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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  中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技术办公室主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办公室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事件,配合教育局信息中心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师机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三)安全操作制度,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四)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已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如需更改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有关的配置信息,如IP地址,联网接口等,必须在网络中心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八条提供学生上机服务的场所,要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延长开放时间.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断网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接到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

  (五)任何老师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其他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各办公室有管理好本室公共联网机房的责任,对发现有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现象的,予以警告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切断其与校园网的连接.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对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以停机整顿和停止联网的,由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作为信息技术办公室执行机构的网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业经校行政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3:某中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  中学教科研管理制度

  为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使“向教科研要质量”成为全校教师的努力方向,让教育科研在质量立校上真正发挥其作用,特制订《天津八十中学教科研管理制度》。学校教科研管理由校教科室具体负责。

  一、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工作;拟订、实施学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及时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等。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根据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主持、参加课题研究;组织完成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

  4、收集各类教育科研信息,为校长决策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组织教科研刊物的订阅;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由教科室根据本校教学实际,确立研究课题,向主管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课题成员在全校范围内抽调组成。

  2、校级课题的申报。各学科组向教科室申报课题,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一般由学科组长任课题组长,课题组人员基本上为本学科组成员。

  3、教师课题的申报,由教师个人或备课组长向教科室申报课题,经获准后成立课题组,教师个人或备课组长负责。

  4、上一次承担的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立项课题的研究者(即自动中止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三、建立教科研档案

  1.一个课题一个档案,包括申报、审批、人员、实验班级、数据记录、统计研究、经验报告、总结论文、评估结果等全部材料。

  2.建立教师论文档案。按教师编袋,一位教师一个档案袋,教师发表在各种报纸、刊物上的论文,以复印件存袋。

  3.建立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按教师编袋,一位教师一个档案袋。公开课档案内汇集了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教科室评课总结:

  4.建立教科研获奖档案:

  四、定期召开课题组组长和学科组组长例会

  教科室负责召开每月课题组组长和学科组组长例会,学习有关教育方面的报告或文件,学习教科研领导部门的指示,交流研究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互通最新教育科研动态和信息,探讨课题研究中克服困难的措施和方法。并结合校本研修和第四周期继续教育布置每月的培训内容,明确每位教师应该完成的任务。

  五、建立定期的教师论文交流和教科研课题成果交流制度

  教师论文每学期期末交流一次,交流论文打印出来,人手一份,便于大家学习和评比,教科研课题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每学期期末交流一次。

  六、成果推广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年会,全校教职工参与,交流经验、总结推广研究成果。抓好点面辐射,促进全员推广,推进成果转化。

  各学科组每学期都由课题承担者进行一次公开课的展示,并落实好做课时间、内容和班级,组内教师人人参加听课。做课后,学科组要及时开展有关课题的研讨评价活动,学科组长做好记录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

篇4:某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用餐,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的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及其他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红桥区教育局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经营过程中不符和卫生和规定的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从而从事食品卫生经营的,或者对患者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 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

  3、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者使用不符和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使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4、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篇5:学校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学校门卫出入登记管理制度(5)

  1、学生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2、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4、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公物出校。

  5、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

  6、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7、校大门在晚22:00时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对晚归住校学生要进行登记,按校规校纪进行教育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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