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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样本6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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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zz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

篇3:中学学生出入管理规定(三)

  中学学生出入管理规定(3)

  一、所有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准假单和具有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学生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行车要下车推行。

  三、学生出入校门要保持安静,有序进出,不得拥挤或起哄。

  四、所有学生进出校门,一律不得骑机动摩托车,望家长配合监督。

  五、走读生下晚自习后凭出入证出校门回家,住读生不得出校门,其它时间出校门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年级办公室公章的请假单,出入证无效。

  六、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通报到年级和班级,扣除该班一定的量化分。

  七、严禁制作使用假证出入校门,一经发现,假证没收,并通报全校,通报到年级和班级,除扣班级量化分外,还要根据情节对该生进行纪律处分。

  八、学生非放学、放假时间出校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准假单,上课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学生外出。

  九、对不服门房管理,无理取闹者,通报全校,通报到年级和班级,除扣班级量化分外,还要根据情节对该生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该生劝其退学处理。

篇4:中学走读生管理规定(三)

  中学走读生管理规定(3)

  一.走读生资格认定条件

  1、学生持有城区户口或城区房产证或父母在城区的工作、经商证件等;

  2、学生家庭住址在离学校三公里范围内;

  3、具备上述条件的方可申请走读。

  二.出入证办理程序

  1、持上述证件之一和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到年级办公室申请办证;

  2、父母或父母委托的监护人(班主任认可)到学校年级办公室签定走读生安全管理责任合同;

  3、政教处审查年级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资料,给符合条件者办理出入证。

  三.走读生守则

  1、走读生须在家居住,不得在校留宿;

  2、走读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出入管理规定,不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学校严格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入校。

  3、走读生出入证只限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严禁转借给他人和涂改;

  4、走读生出入证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佩带,服从门房管理,遗失者须父母或监护人在一周内到校补办。

  5、出入证转借他人者,证件当场没收,并通报全校。父母或监护人须在三天内到校重新办证和签定责任合同,违者要作书面检讨和保证。

  5、遗失者和违纪者在无证期间凭班主任准假条出入。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5:中学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1)

  中学关于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1)

  手机在现代社会以其信息传递的快捷、准确,已成为人们进行联系和沟通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对于高中生来说,使用手机尤其是在校使用手机往往弊大于利。据了解,不少高中生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电子小说、发短信聊天,更有甚者上课用手机发短信、考试用手机作弊,所有这些不仅占据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zz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包括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宿舍等整个学校在内,即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zz中学在校学生在上学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年级办公室统一封存,高考结束后统一发还。

  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第一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积分3分。

  2、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积分5分。

  3、第三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关协议,并扣除班级管理量化积分10分。

  4、第四次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劝其退学的处分。

  5、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六、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学。

  七、学校建设公用电话配套设施,满足学生正常的联系需求。

  八、本规定自20**年3月2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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