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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基建处工作职责

  在医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程序,根据医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建筑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各项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

  2、根据医院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建设现状,正确、全面地了解、分析医院基本建设和规划情况,组织制定医院基本建设发展规划。

  3、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严格控制基建投资,确保基建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4、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和工程立项工作。

  5、搞好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委托与合同签定和执行。

  6、按照政府有关法规,负责申请并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缴纳各种费用,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7、负责医院基本建设的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技术复核、设计变更、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保修工作等。

  8、 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配套设备和材料价格的调研、并监督检查其质量。

  9、负责基建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 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控制。

  10、协助财务、审计部门作好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编制项目预算、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11、负责基建文书、规划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12、负责院内外有关基建的协调工作。

  13、 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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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基建处综合科职责

  综合科工作职责

  1、综合科是负责基建综合计划及本处日常事务工作的管理机构,设综合1科、综合2科。

  2、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调整制定医院的建设总体规划及编制医院建设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收集资料后提出建议书。

  3、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及计划任务书,供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催办落实。

  4、提出项目设计要求,组织委托建设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监理、质量监督,参加有关合同的签订。

  5、办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消防、环保、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7、掌握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投资完成趋势,及时向领导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并适时调整投资计划。

  8、会同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做好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

  9、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布置、记录并检查、催办各科室执行“处务会议”决定情况,协助处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

  10、负责文件、公函的收发、归档和各类请示、报告的打印、传送。

  11、负责处理本处室内的日常事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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