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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传染病、体弱儿管理制度(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幼儿园传染病、体弱儿管理制度(二)

  一、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二、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三、对传染病患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检疫期间幼儿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心脏病等疾病,过于肥胖的幼儿要登记造册,做好全日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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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2)

>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染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

  第三条 传染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制定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一旦传染病发生,学校即刻启动预案,由校长担任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负责对传染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员由总务、政教、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上报、接待、联络、跟踪等事项。

  第五条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与先导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橱窗、课外活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普及卫止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特别在组织集体性活动之际,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食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包括指导、督促等),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针对季节特点、疫情动态、校内实际及时向学校师生进行疾病预防、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它健康教育等知识的宣传,并举办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对家长进行营养知识的教育等。

  第七条 将传染病的预防纳入长效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前,强化相关防病知识及技能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建设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队伍、班主任队伍,进行有关健康知识、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对传染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 做好传染病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班级、人数、发病人数、发病闩期、离校时间、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目前情况等)主动与街道联系,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同时必须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社区的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第九条 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学校、班级教室、及有关食堂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教学活动和各项日程安排。

  第十条 学校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规定每日统计师生的出勤人数,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做好病例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十一条 全程跟踪,做好医学观察,除予患者及时隔离外,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医学观察,对在家休息的所有学生,学校要与其保持电话联系,以便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医学观察期内,传染病发病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应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教学作适当调整。患者康复后返校,必须经学校保健教师复查,确认其隔离期满且痊愈,做到登记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追究制度,在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3:中学食品、传染病预防、化学试剂(品)、医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食品、传染病预防、化学试剂(品)、医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未开设食堂,不提供课间餐,要教育学生不购、不吃“三无”变质食品,饮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2、由校医室带头,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工作,各班要按划分的卫生包干区和卫生清扫制度,搞好卫生清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根据需要添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预防药物,发现传染病病例,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正确的隔离、观察、洗消措施,及时就医,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蔓延。

  3、学校化学试剂(品),由化学实验室的专人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化学试剂(品)的购买、贮存,使用登记制度;购买正规渠道的合格试剂(品),失效试剂(品)要及时妥善清理掉,杜绝外流;化学教师应认真组织开展化学实验,指导学生正确安全的进行实验操作。

  4、学校医用药品,由校医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医用药品的购买、贮存、使用登记制度;购买正规渠道的合格药品,失效药品及时妥善清理掉,杜绝药品外流,正确安全使用药品。

篇4:中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由各诊室接诊医生负责,每位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必须注意就诊者的流行病学史和职业史,并结合其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即对传染病病人进行初步甄别)。

  二、预检后考虑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接诊医生应指引其到传染病门诊(即感染科门诊,亦为我院传染病分诊点)就诊,其中疑为呼吸道传染病的由首诊医生提供防护口罩并指导患者戴好。

  三、接到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后,我院应及时成立针对特定传染病的独立预检处,并引导患者独立预检处预检,然后分流患者,将传染病病人引导到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

  四、经各接诊处、预检处预检并排除传染病后,分流到普通的相应专科诊室就诊。

  五、经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鉴别诊断后,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的,应及时收入传染科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六、预检处、传染病门诊、发热门诊等接触传染病患者的场所和医务人员均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七、传染病管理科和院感管理科应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和院感知识培训。

篇5:中心医院传染病病例诊断、登记和转诊制度

>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病例诊断、登记和转诊制度

  1、传染科门诊或住院病房对所有考虑为传染病的病例,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进行诊断处置。

  2、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已报疫情的传染病病人,注明“传染病疫情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

  3、临床科室、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室应建立传染病信息登记册,对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有详细的信息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5、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传染科门诊或住院病房诊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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