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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学校值班室管理条例(二)

  一、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当日19:00至次日晨7:00坚守岗位,并按时打开警报器。每天晚21:00至此22点期间定时对全校各部门进行巡视一次方可休息,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

  二、夜间警报器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在校内查看,如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并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室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部门,早晨7:00至晚17:00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进出值班室,学校其它教职工、学生等人员任何时候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允许接待外来人员住宿。

  四、值班室内严禁打牌、搓麻将、谈恋爱等活动,为确保学校安全,值班室内不允许烧饭或用其它电器取暖等,不允许随意改变线路,确因需要,经治保小组同意后,有专门电工进行安装。

  五、节假日要保证学校的安全防范,不能无故离开值班岗位。如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安排妥当,准假后才能离开。

  六、值班室保持清洁,衣物排列整齐,每天值班人员按时打扫卫生。

  七、学校可根据需要调动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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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  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一、 中午在教室就餐要求:

  1、第四节课音乐铃声响后,学生按先后顺序进入指定的教室用餐。

  2、依次安静拿好饭盒,并迅速在指定位置上用餐。

  3、文明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就餐时做到不大声讲话,不浪费粮食。

  4、进出盛汤,要遵守秩序,不要拥挤,汤不要泼洒在碗外,保持地面整洁。

  5、就餐结束后,桌面干净如初。

  6、用毕餐具按照规定位置整齐摆放,不得随意丢放。

  7、用毕午餐后,食物不能带出教室,不乱扔餐巾纸,保持校园内的地面整洁。

  **学校学生午餐用餐管理条例

  二、中午在食堂用餐要求:

  1、第四节课音乐铃声响后,学生按先后顺序进入食堂,按序排队领盒饭。每人只限领一份,不能代领。

  2、食堂用餐时,遵守公德,不能替别人占座位,先来者先座。

  3、文明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就餐时做到不大声讲话,不浪费粮食。

  4、进出盛汤,要遵守秩序,不要拥挤,汤不要泼洒在碗外,保持地面整洁。

  5、就餐结束后,饭盒、汤碗收起,桌面干净。

  6、剩饭剩菜倒入泔脚桶内,不得倒在桶外。餐具按要求推放整齐。

  7、用毕午餐后在洗手池洗手时,节约用水,尽量不将水溅落到走廊上。

  8、用毕午餐后,食物不能带出食堂,不乱扔餐巾纸,保持校园内的地面整洁。

篇3:学校总务处职责条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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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总务处职责条例(三)

  1.总务处是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以坚决执行校长指令履行保障之责,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总务工作计划,确定各岗位职责,体现执行力,提供实证数据,建言献策,为校长作出正确决策做好参谋。及时总结总务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管区工作。确立服务师生,让师生满意的终极目标,提供一流服务。

  2.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在管好资金的思想指导下,严守财经纪律,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建全监督机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符合学校发展和需要的年度预算计划,合理、合法使用各项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规范收费程序,保障各项收支既符合有关规定,又有利于学校发展,定期向教代会作出财务分析报告。

  3.全面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标准和要求完成各项采购工作,制定并完善 从物品申购、验收、入库、保管、登记、领用、报废等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产流程中的程序合法性,通过检查、维护、保养、检修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在资源有限条件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使财产的使用率达到最大化。

  4.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基本建设以文化校园、艺术校园、活动校园目标的实现 而完成立项,预算、评仪,报批等事项,参与基建质量管理,决算,审计,支付确认等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办公条件,努力营造环境陶冶人、感染人、教育人的氛围。

  5、确保水、电、煤的正常供给,安全使用。确保校内校外电话通畅。确保校园内环境整洁,确保校园进一步绿化、美化,确保校园安全。同时通过宣传、演习、加固、设备更新,提高广大师生防火,防盗的意识和能力及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6.管理学校食堂工作,保证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把进货渠道关,严控操作流程关,杜绝不洁食品、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食品安全。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测、消毒,确保师生的饮水安全。并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工艺,让师生吃得满意,饮得顺畅。

  7.积极倡导全校师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务人员更应身先士卒、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引领全校师生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米,用肢体语言影响、感化周边的人,以节俭为荣浪费为耻,为创建节约型城市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尽自己应尽的义务,为师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8.积极推进学校的各项改革措施,在改革中提高教职员工的福利水平,想方设法解决好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的传递校领导对师生的关爱。

  9.总务部门是各类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集聚地。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关,特别能战斗的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后勤保障队伍是实现保障有力的前提条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团队精神以精湛的业务,为硬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成为让师生满意,让领导放心的部门。

篇4: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2)

>  大学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二)

  凡违纪者,除在宿舍文明状况等评定中给予相应的降级外,还将按以下细则执行:

  (一)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调换宿舍或床铺者,令其搬回原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在宿舍内打麻将者,没收麻将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有赌博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没收赌具、赌资。

  (三)非规定时间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者,没收其用品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四)宿舍内自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接灯、接插座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六)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熨斗等电器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公寓区内打架、斗殴者,按《学生手册》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

  (八)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九)平时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随地小便,将垃圾放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仍果皮、杂物,乱倒脏水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未经批准,在公寓内从事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在公寓楼内焚烧垃圾、物品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处罚。

  (十三)刻画、涂抹、粘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燃放鞭炮、朝楼下投掷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自行车入楼、不按规定排放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六)破坏水电设施或公共物品者,除加倍赔偿外,按《学生手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酌情给予纪律处分破坏消防器材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七)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八)未经公寓中心允许私换门锁者,给予通报批评。

  (十九)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给予通报批评;爬门跳墙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晚归或擅自通宵不归,经劝阻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未经公寓中心允许,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十一)在异性宿舍过夜或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本宿舍人留宿异性不制止不反对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十二)假期无住宿证者,每天按实际住宿标准的3-5倍缴住宿费,情节严重者,不予安排住宿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二十三)未经允许,私入女生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二十四)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五)凡有盗窃和诈骗行为者,酌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十六)在宿舍内观看、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除给予以没收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十七)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八)已被学校安排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借住居住,经教育批评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十九)对严重或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令其搬出学生公寓住招待所,按规定收费,待其认识错误、愿意改正后,经学生处批准,方可回宿舍住宿。

  (三十)对于不负责任的舍长和值日生,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十一)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根据学生手册及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篇5: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  大学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管理条例

  一、未经公寓中心允许,学生宿舍门及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门帘、张贴对联等。

  二、学生应尊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三、严禁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违者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寓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为作业场地。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未经公寓中心允许,严禁个人在公寓内私自举行文体、宣传活动。

  八、对在学生宿舍内及学生宿舍公共区域违章违纪学生的处理分为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将上报学校。破坏严重者将依据《**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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