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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餐厅备餐间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学校餐厅备餐间管理规定

  1、备餐间使用前必须经过清洁、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2、备餐间人员进入备餐间前要洗手、戴口罩、工作帽。

  3、备餐间要有通风和排气设施,同时还要有防蝇设施。

  4、与备餐无关的物品不得放于备餐间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备餐间。

  5、备餐间的门要随时保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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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3)

>  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三)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水电供应,节约能源,根据粤价[20**]56号文件、粤价[20**]328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水电供应时间:

  1、冷水:全天24小时供应。

  2、热水:每天17:00-23:00供应。

  3、电:夏秋季(5月15日-10月15日)全天24小时供电。春冬季每天(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除外)6:00-23:30供电,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6:00-24:00供电。

  二、水电免费使用定额:

  1、每学期每人给予5个月的免费使用水电定额。

  2、冷水:每人每月2.7吨。

  3、热水:每人每月1.8吨。

  4、电:专科生每人每月8度、本科生每人每月10度。

  三、水电抄表、超额水电费的结算

  1、抄表时间:每年6月和12月末。

  2、超额水电费收取时间:每学期期末(1月和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次结算、收取本学期各寝室总超额水电费用。

  3、超额水电费用由寝室成员平均(或协商)分担。

  4、寒、暑假期间的水、电费由留宿学生负担。

  5、逾期不交者收取滞纳金,电费每日加收超额电费的千分之三,水费每日加收超额水费的千分之五。

  四、超额水电的单价标准

  1、冷水、电的单价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的价格计费。

  2、热水按供应成本计费。

  五、实际用水用电量低于定额用量的不结存、不补贴。

  六、本规定实时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篇3: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规定

>  非本校教职工入住学校公寓楼的规定

  一、入住条件

  凭相关合法证件到学校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手续

  1、凭领导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到财务处交住房押金1000元,然后凭收据到总务处签定租房合同,领用钥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2、认真学习住房管理制度,对住房制度所列条款不得违反,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在一星期内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物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手续和原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走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并按相关合同协议依法解决。

篇4:某学生宿舍晚归、夜间外出规定

>  学生宿舍晚归、夜间外出规定

  1、 学生应严格遵守**大学学生宿舍门卫管理制度。在22:00前返回,早6:00前(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外出。

  2、晚归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能证明个人身份的其它证件到值班室进行登记。门卫应认真鉴别来人身份,确定是本楼学生后才可放行。若晚归学生未携带有关证件,须由同寝室其他成员将其证件带到门卫室,登记后将晚归学生带回。

  3、私自爬窗进入楼内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的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学生如确有急事,须持学生证件到门卫室进行登记,由门卫报请宿舍管理中心,经准许后方可外出

  5、因找工作实习等原因需夜间外出者,应提前与宿舍管理中心预约,并出示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夜间因生病等突发事件需外出的,若来不及请示宿舍管理中心老师,须由同学陪同外出,门卫做好登记。

篇5:(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毕业生应文明离校,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1、不准故意损坏室内公物,不准在宿舍及公共场所(楼道、水房、厕所等)乱刻、乱画、乱涂、焚烧杂物;不准向窗外或楼道内摔酒瓶、暖瓶等危险物及乱扔杂物,不要把外人领进宿舍里来,更不要留宿外人。

  2、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经宿舍管理中心检查房间物品是否完好,包括桌、椅、衣柜、梯子、书架、灯管、门窗玻璃、电话、窗帘等,如有损坏、丢失,主动按价赔偿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延期离校,需经院辅导员批准。毕业生退宿后不准到低年级同学的宿舍内住宿。

  3、毕业生离校时应将宿舍打扫干净,家具摆放整齐,并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将钥匙交到门卫处。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告诉宿舍门卫,经检查合格,锁好门后才能离开。

  4、毕业生离校时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带走,逾期存放或遗忘的,学校有权处理。

  5、若有违纪行为发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违纪学生加重一级处分,并记入该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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