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2)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采编:www.pmceo.cOm篇2:大学学生宿舍环境保护条例(2)
大学学生宿舍环境保护条例(二)
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室内垃圾须直接倒入公共垃圾桶内,剩饭菜自觉倒入卫生间的泔水桶内,保持下水管通畅;打扫卫生不要用水管直接冲洗地面;废旧充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存放点。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和走廊“24小时无垃圾”,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禁止踩踏,自觉保护环境。
宿舍内禁止有以下行为:
1.将水倒入垃圾桶内;
2.向窗外、门外、楼下泼或乱丢垃圾;
3.随地吐痰;
4.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5.公共场所内堆放脸盆、食物等杂物;
6.在门厅、走廊、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7.在走廊和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8.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或张贴、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及海报等;广告贴在指定地点;
9.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鼠、兔等宠物;
10.在宿舍内擅自装修,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
11.在宿舍内打球、踢球、溜冰等破坏环境活动;
12.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在宿舍内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酒瓶或瓶胆等爆响物,在禁烟区内吸烟;
13.经商或其它相关行为。未经宿舍管理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组织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学生有责任制止小商小贩或传销人员在宿舍内兜售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宿舍楼值班室、宿舍管理中心或保卫处。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3: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规定
1、自习室的卫生清扫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和维护。
2、自习室的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及门卫共同负责。
3、学生自习室为学生学习场所,非学习目的不得使用。
4、学生在自习室学习不得有占座、喧哗、抽烟、上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谈论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自习室内的桌凳与其他设施为学生宿舍的公物,任何人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学生宿舍备品管理办法执行。
6、最后离开自习室的学生要关灯,锁好门窗。
篇4: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范
> 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范1、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用电管理规定和标准,超额缴费。学校每月提供定量的免费电量,如果免费电量用完,学生需自行购买电量。具体免费电量:
普通宿舍:18度/寝.月
公寓:18度/寝.月
供电时间:普通宿舍:6:00--23:00
公寓 :6:00--23:00
2、学生宿舍的控电设施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执行零电量断电,超负荷断电,缴费送电的管理办法。缴费工作流程:
学生到本楼门卫处领取本房间冲值卡,到北七-104缴费冲值,然后将冲值卡交回门卫,门卫负责送入购买电量。
3、限电柜安装在值班室内,由门卫负责管理,电工和专门人员负责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凡因室内超负荷用电,导致限电柜自动跳闸,不得强行送电。
4、学生不允许超负荷用电及私自改电。凡由此原因或用电方法不当导致限电系统损坏,按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篇5:(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中学(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附件: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不相关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