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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保洁员工作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集团有限公司保洁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清洁卫生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洁员。

  第二章工作细则

  第三条各领导办公室清洁

  每日提前半小时到达公司,高质高效完成各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工作。具体包括:垃圾清理,水杯清洗,灰尘擦拭(门窗、桌椅、桌面办公设备、文件柜、衣架等)。

  第四条各办公区清洁

  (一)注意通风,确保办公区空气清新。

  (二)确保大厅地面光洁。

  (三)每日对办公区进行灰尘擦拭,保证办公区窗明几净。

  (四)确保办公设备清洁、无灰尘。

  (五)提醒公司员工清洁、整理办公桌。

  第五条各洗手间保洁

  (一)洗手间保洁工作责任人为保洁员,负责各办公区员工洗手间的清洁工作。(保洁员不在时,由当值保安负责)

  (二)洗手间保洁要求是时刻保持四处整洁、卷纸充足,具体日常保洁工作主要包括保持通风、更换垃圾袋、添加卷纸、冲洗、消毒、及时添加洗手液等。每日至少保证两次对洗手间进行彻底消毒,早晚各一次。

  (三)根据实际需求,现将对各办公区员工洗手间的最低查看频率作如下规定:

  33楼B座:每半小时查看一次;其他各座:每日查看三次。

  (四)保洁员应及时做好保洁记录,必须严格遵循真实的原则,认真填写《洗手间保洁记录表》中查看时间(精确到分)及办理记录,并签名确认。

  (五)《记录表》的张贴及更换:应按要求张贴于各员工洗手间门后,保洁员于每周六下班后将本周《记录表》取下,换贴下周《记录表》。

  (六)保持洗手台的清洁。保持台面与镜面清洁、干燥。

  第六条会议室清洁

  (一)维持良好的会场环境:确保会议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温度、光线适宜,桌椅整洁。

  (二)会后及时擦拭会议桌、摆放好会议椅。

  (三)会后注意擦拭白板,检查白板笔状况,及时补充。

  第七条客用器皿管理

  (一)清洗:保洁员协助保卫处做好客用器皿的清洗工作。清洗时应注意使用牙膏或消毒液去除水杯内外茶渍,确保清洗后的水杯光洁如新。

  (二)盘点:由保洁员负责每周六对所有客用器皿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于下班前报至秘书处。

  第八条盆栽植物管理

  (一)注意查看植物状态,及时跟催花草公司进行维护或更换。

  (二)确保植物叶片清洁。

  第九条定期对各办公区域进行吸尘,确保各办公区一星期至少吸尘一次;

  第十条保洁用品管理

  (一)使用:坚持合理使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登记:做好领用记录。

  第十一条保洁工作交接

  (一)做好下班、休假、请假期间与保安的工作交接。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对于工作失误或接到相关投诉(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内部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绩效考核相关项部分或全部分数。

  第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四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某集团公司秘书处工作细则

>  集团公司秘书处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秘书处岗位职责,结合秘书处实际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秘书处。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文件管理

  (一)收文处理

  1.收文分为内收文和外收文。内收文主要包括各分子公司、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请示等,外收文主要包括外单位发至我公司的会议通知、活动邀请函等。

  2.各部门请示文件和重要的外收文呈董事长阅示前必须经过办文。办文主要流程为:填写办文单(来文单位、文件页数、文件标题、内容摘要、附件标题及页数、紧急程度、密级)打印办文单在办文单和文件(附件除外)每页右上方空白处盖办文章(如有附件,须在附件每页右上方空白处盖附件章)填写办文章空白处(文号、经手人、办文日期)用订书机装订办文单与文件加盖骑缝章交相关领导填写拟办意见呈董事长阅示。

  3.收文处理必须及时,需要办文的应立即办文,不得延误。

  (二)发文处理

  发文分为对内发文和对外发文两种。对内发文主要包括内部通知、会议纪要等会议文件、请示批复等。对外发文须以公司名义,采用红头文件,由董事长签发。

  (三)文件草拟

  负责草拟董事长发言稿、外收文回函、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部门请示等。

  (四)文件翻译

  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及相关英文文件、资料的草拟。

  (五)董事长办公室文件整理

  1.每日及时上报资金日报、要情通报等文件。

  2.每日对董事长办公室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形成目录,确保董事长查阅文件方便、快捷。

  第四条董事长工作日程安排

  做好董事长工作日程安排,确保合理、有序。

  第五条对外沟通联系

  协助领导做好各部门及外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对外联系工作。

  第六条集团大事记管理

  负责集团大事记的记录,保证记录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部门制度建设

  配合部门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草拟、修订部分部门制度。

  第八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通知:秘书处在接到会议安排任务后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电话形式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事宜。

  (二)会议用餐或住宿等后勤服务: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与会人员就餐桌次及座位,车辆、房间安排等

  (三)会场布置:根据会议类型和级别于会前二十分钟完成会场布置工作。

  (四)会议录音:秘书科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公司重要会议进行录音,关于会议录音资料要求于会后及时转交档案室存档。

  (五)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的草拟与下发:一般情况下,要求于会议当日完成会议简报、会议纪要等的草拟工作。

  第九条印章、介绍信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用章审批程序,协助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印章及介绍信。

  第十条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办理

  负责公司人员因公出差的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办理。

  第十一条发票报销、费用缴纳

  (一)负责部门及董事会发票审核、酒店月结帐单审核,同时在费用软件中做好登记。

  (二)负责做好物业管理费、董事长车位费、酒店月结费、礼品费等相关款项的资金计划,及时缴纳或支付。

  第十二条部门预算

  (一)负责草拟部门月度及年度预算,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电话费、差旅费等。

  (二)每月按期上报部门下月预算,力求精准。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

  (一)定期整理各部门负责人出差登记记录,经董事长审批后及时发文至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二)负责部门月度及年度考勤统计,跟催部门人员及时办理请假、出差等相关手续,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且上报及时。

  第十四条门禁管理

  负责门禁录入工作,同时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及立即删除离职员工门禁指纹。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1.协助财务部清查董事会资产,定期盘点部门资产,及时上报清查与盘点结果。

  2.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及时办理资产调拨。

  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报修。

  4.办理本部门离职员工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交接。

  (二)图书管理

  1.定期检查各部门图书管理情况,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2.办理各部门新购图书的缴库和编号。

  3.负责董事会图书借阅登记工作。

  (三)办公用品管理

  参照《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负责

  公司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缴库、出库。

  (四)礼品管理

  参照《礼(赠)品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礼品的管理、出库。

  第十六条来宾接待

  (一)参照来宾接待管理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来宾接洽及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通讯录管理

  (一)董事长名片资料管理:

  1.做好外部人员名片资料的分类、录入等整理工作,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2.及时备份最新名片资料,确保查找高效。

  (二)董事长外部联系通讯录:及时更新、确保查找高效。

  (三)公司内部通讯录管理:

  1.负责公司各部门通讯录的更新与发布。

  2.负责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最新通讯录的收集、整理与发布。

  3.注意做好公司员工手机号码的收集、更新与对外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部门培训管理

  负责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及课时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其他

  1.做好订餐、订房、订票、购买礼品等后勤服务工作,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及时、无失误。

  2.负责每月公司各部门固定电话费、公车使用费的分摊,并及时将费用分摊结果报至财务部。

  3.负责公司各部门固定电话各项业务办理及移动电话相关业务的办理。

  4.负责公司会议室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5.做好政务电话的接听和处理工作。

  6.负责公司各部门年度报刊征订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及监督、考核权归行政部领导。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篇3:某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法务开展各项法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法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法务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法务通过积极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司法务办理各项法律事务,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超越职责权限。

  第四条 法务工作由公司法务统一受理,并指派法务人员具体承办;重大、疑难的法律工作,由公司法务集体研究,确定工作方案,也可商请当地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

  第五条 公司法务办结法律事务后,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将有关业务材料立卷归档;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还应写出书面小结,以积累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六条 公司法务承办各项法律工作,享有下列权利:

  (一)办理法律工作,不受非法干涉;

  (二)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第七条 公司法务承办各项法律工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在工作中得知的个人隐私和当事人提供的不宜公开的情况;

  (二)代表公司参加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三)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公司的活动;

  (四)应当在工作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和干预与执行职务无关或者未经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八条 公司法务办理各项法律工作,受上级领导的管理与集团总经办的监督。

  第九条公司法务的工作范围

  (一)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法律事务,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公司法务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的条件:

  (1)经相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主导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出;

  (2)该协办单上有明确的办理事项;

  (3)有法务直接上级领导的同意确认;

  对情况较为紧急的事项,可以简化程序,由主导经济活动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直接向法务要求协办,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予以确认。

  对法律意见中可能会涉及公司秘密或不便公开内容的,法务需在征求相关部门直接领导甚至集团董事长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出具。

  (二)参与新公司设立、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股权转让

  1.公司的设立、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股权转让必须经过集团董事长亲自确认,任何人都无权对法务提出该工作要求。具体工作细则是:

  (1)公司的设立:

  A确定新企业的类型,是有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等;

  B确定新企业的经营范围,审查该新企业有无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程序;如有,则需对该前置审批程序提出具体的安排或计划;

  C进行新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

  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F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G起草公司章程;

  H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I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J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K公司住所证明。

  L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M审查新公司有无可以利用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

  (2)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股权转让

  A对拟重组、收购兼并、股权转让协同集团财务部、投资发展部、总经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确认相关资产、文件、证照、行为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B会同各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其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之纳入项目整体方案中;

  C在方案实施阶段,进行项目整体上的法律控制,防范法律风险;

  D参加项目谈判,草拟、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及合同,参与法律文件的签署;

  E全程监控法律文件或合同的执行;

  F项目完成后期,与财务审计部门进行事后风险审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公司损失;

  G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完善工商管理文件、证照及公司的档案等法律文件。

  (三)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董事监事人员变更、备案等工商行政事务

  (四)撰写、审核、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

  1.公司法务会同个专业部门负责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拟订和修改,对于公司业务过程中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经过一定的实践且认为较成熟时,公司法务应将其制定成标准合同文本。

  2.公司法务拟订和修改的公司标准合同文本,需经公司审定后报相关领导审批,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通知业务部门按本办法使用。

  3.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由公司在公司内部网上建立合同库,供业务部门选用。

  4.合同库中的合同文本,并非同一业务模式即可套用,法律审查人员在审查具体项目时,经相关专业部门及上级领导同意后,有权修改。

  5.合同审查程序按照公司制订的流程评审完成后,最终加盖印章之前,必须经过公司法务在合同背面的页角上签字确认,否则一律不许加盖公司任何印章。

  6.法务应必须参加公司合同审查流程的制订,并提出专业意见,保证合同审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具体审查的时限按照公司下发的文件执行。

  7.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必须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修改,任何修改后的章程和制度,需由董事长签字核准后予以执行。

  8.经公司法务提出修改意见的合同、章程或其他法律文件,具体经办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如不能修改的,应由该部门的负责人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修改。

  9.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查应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任何部门如需要对本部门的某一合同先行审查的,则需按照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优先审查。

  10.公司法务有责任对公司的合同、章程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作出评估。

  (五)处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1.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事务,需由公司董事长特别指示后方可办理,其他任何部门无权要求法务处理该事务。

  2.经过董事长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向法务保送初步方案件,由法务牵头会同公司各相关部门以公司名义委托外部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3.公司法务应对代理机构处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事务,进行全过程监督,防范法律风险。

  (六)代理公司进行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

  1.相关事项需要对外提起诉讼、仲裁,由经办部门向法务报送案件的书面证据材料,经法务审查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必须经过公司董事长的批准后,方可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起。

  2.经批准后,公司法务应会同经办部门分析案情,结合现有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方案,该方案应经经办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外部法人或个人对公司提起的诉讼或仲裁,以及非诉活动参照上述两条款程序执行。

  4.对于复杂、涉及的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公司法务先行提出处理意见,经上级领导批准,可以选择外部律师事务所,将案件交由律师事务所办理。但公司法务应全程跟踪监督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汇报,控制法律风险。

  5.公司法务应在处理日常工作过程中,时刻考虑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应针对有可能发生诉的讼和仲裁,进行评估,防范未然,做到诉讼纠纷风险事前控制。

  6.公司法务应对已经结清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在以后工作中防范的措施,通过真实案例积极做好内部教育工作。

  7.案件处理完毕后,法务应及时汇总案件的处理的书面材料,并对案件进行总结,并将所有汇总材料交公司档案处统一归档保管。

  (七)参与经济法律事务谈判

  1.经上级领导委派,公司法务应积极参加经济事务的谈判,对整个过程提出专业意见,防范法律风险。

  2.在经济事务谈判过程中,法务人员对外不应公开自己的身份,非关键因素不得发表意见。内部讨论中应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并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

  3.除法律风险外,法务人员应针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运用专业知识,努力促使法律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换。积极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八)开展法律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等

  1.按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提出的各方面的法律咨询,及时按照公司的程序予以答复。

  2.公司法务应及时将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搜集整理,并提供给公司各相关部门,以供相关人员参考使用。

  3.针对新发布、刚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务应积极组织内部研究学习,并尽快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培训。

  4.公司各部门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法务进行咨询。一般性的法律问题,可采用口头咨询的方式;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应采用书面咨询方式。咨询者提出法律咨询事项,应全面陈述有关事实情况,不得隐瞒或回避不利的情节。书面咨询,还必须书面提交所有相关资料。

  5.对涉及公司秘密等内容的咨询服务,公司法务应在征的上级同意后,方可作出咨询答复。

  (九)法律审查

  法律审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或有关合同(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书面材料,下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从事该业务的资格。

  (2)项目或有关合同客体的审查,主要审查有关对象是否可以作为该交易的标的物。

  (3)项目或有关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或有关文件中设定的各种交易方式、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一致;文本中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规避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条款之间约定的不一致等。

  (4)项目或有关合同履行程序的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或有关文件中约定的交易方式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及在我国目前法律环境下一些法定程序履行的障碍。

  (5)项目或有关事务发生风险后的救济渠道和方式,主要审查文本中违约条款约定的可执行性、诉讼法院选择的有利性、证据保存的完整性等内容。

  2.法律审查时,业务部门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与项目有关的整套法律文本;

  (2)项目资料;

  (3)项目实施流程表;

  (4)项目评审报告;

  业务部门对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法律审查程序

  (1)法务收到业务人员完整的法律审查资料后进入法律审查程序。法律审查人员有权在审查前和审查中要求业务人员补充审查所需其它资料。

  (2)对于采用非格式合同的租赁项目和其它法律事务的审查,按如下程序办理:

  A由法务人员认定审查权限并送相关审查、审定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

  B法律审查过程中,如存在需相关部门会审的内容,由法务人员提请相关部门会审(会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C法务人员将签署意见后的《项目法律审查表》(或《其它法律事务审查表》)和经签章的样本交还送审人;

  D送审人将审查结论会同整套材料交决策人签批意见;

  E盖章人凭决策人意见、法律审查意见、签字样本给予办理。

  (3)对于要求套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以公司发文同意使用为准)的项目,法律审查人员应在项目法律审查表中明确意见,盖章人凭审批人意见和项目法律审查意见给予办理。

篇4:某集团公司媒体关系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媒体关系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媒体关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行政部媒体专员。

  第二章日常工作细则

  第三条搜集信息

  (一)报纸类:

  1.认真阅读每日的报纸,搜集相关信息,包括国家大政方针、决策、行业类重要文件、公司新闻(正面、负面),有关公司高层的报道等。

  2.重要文件须至少保留二份存档。

  (二)网络类:

  1.每日通过网上搜索引擎分三个时段对公司相关新闻、信息进行搜索。时间分别为早晨8:30-8:45;中午13:30-13:45;下午16:45-17:00。

  2.发现有关公司的正面新闻(报纸类未见报道的)及时打印存档。发现有关公司的负面新闻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三)其他渠道信息:

  1.政府部门发送过来相关信息、杂志类信息、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信息。

  (四)信息处理:

  1.制定搜集信息汇总表:每天将搜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制定表格反映搜集结果,表格中需注明消息来源、重要程度、反映内容。

  2.每周五上交信息搜集表。

  第四条接待工作

  (一)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保障摄影工作万无一失。

  (二)将拍摄的照片存入电脑,按照相关联系人地址发送给来访人员。如果有需要,制作相册,赠送给来访人员。

  (三)注意事项:检查照相机电池、镜头、存储卡、闪光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使用完毕后,将电池取下,妥善保管照相机。

  第五条撰写稿件

  (一)公关稿件: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媒体关系科对外发稿制度。

  (二)董事长发言稿:按时、按质撰写董事长发言稿,切合董事长的身份、语气、以及所处的场合。

  (三)上报政府部门稿件:按时、按需、按质上报,做好信息员工作。

  第六条危机公关

  (一)发现公司负面消息,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

  (二)由主管领导制定出相关处理方案,媒体关系科相关人员配合实施。

  (三)危机处理完毕后,上交危机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总结危机出现的原因,并做好报告的存档工作,以备参考。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及监督、考核权归行政部领导。

  第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篇5:某集团公司IT工作细则

>  集团公司IT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IT系统正常有效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IT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细则

  第一条保证公司内、外部网络稳定高效运转。

  (一)保证公司员工电脑正常使用。

  (二)保证公司服务器正常运转。

  (三)保证网络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保证星雨花都项目部的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正常运作。

  第三条协助IT产品的采购工作

  (一)协助总部IT部做好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调查工作,提供意见。

  (二)配合地华采购管理中心全程参与IT相关物品的采购。

  (三)采购的电脑及相关设备的验收。

  第四条协助秘书科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一)做好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做好会议室电子设备的送修工作

  (三)做好重要会议的电子设备调试工作

  第五条协助人资部做好考勤机维护及人事管理系统使用工作。

  第六条协助秘书科做好门禁系统维护工作。

  第七条相关IT设备故障后的送修。

  第八条保证公司虚拟网电话系统得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业信息化建设。

  第十条员工离职前电脑检查。

  (一)对离职员工的用户名进行销户

  (二)对服务器中的历史信息进行清理

  第十一条公司重要部门(如财务部)的数据备份。

  第十二条为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分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运转正常。

  第十三条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为公司节约办公成本。

  第十四条公司网站的维护。

  第十五条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电脑调拨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失误或接到相关投诉(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门内部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绩效考核相关项部分或全部分数。

  第十七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十八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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