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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公司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药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嘉奖:

  1.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1.4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5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2、予以记功:

  2.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2.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体制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

  2.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2.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2.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3、予以记大功:

  3.1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畏困难,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4、奖励的标准:

  4.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4.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4.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5、公司另行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

  5.1公司金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5.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5.3 敬业奉献奖:对在公司服务满10年(含)以上,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的职员的奖励。

  5.4 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不同,予以批评教育、口头警告:

  1.1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1.2不服从直接上级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牌者。

  1.4未经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办公区或生产区,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5不按规定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者。

  1.6在工作场所或交通车上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者。

  2、以下行为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2.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怠误工作者。

  2.2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2.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者。

  2.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外部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2.5口头警告的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并记入档案:

  3.1 工作时间喝酒(宴请客户除外)。

  3.2 在公司聚众赌博。

  3.3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

  3.4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者。

  3.5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者。

  3.6隐瞒事故或报假情况者。

  3.7当月旷工1天者。

  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4.1擅离职守、私自改变生产工艺,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4.3私自带人进厂参观者,造成企业机密泄露,情节恶劣者。

  4.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

  5.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或与对方单位勾结在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者,包括将收取的供应商、经销商、或其它经营往来单位给予的馈赠或折扣等财物占为己有。

  5.2对所负责的工作,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

  5.3故意泄漏公司技术、商业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5.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屡教不改者。

  6、除以上有明确规定外,其它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经济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惩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7、 员工的惩处,书面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2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8、 盗窃、欺骗、挪用公物、公款、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9、经济处罚标准:

  8.1口头警告一次,罚款50元。

  8.2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8.3记过一次,罚款500元。

  8.4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

  10、以上所有收取的罚金,全部转入公司的《爱心基金》帐户,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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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幼儿园安全工作条例

  幼儿园安全工作条例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幼儿园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校园中安全成长,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安全教育

  1.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程》,《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通过广播,健康教育课,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

  4.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幼儿法制教育

  5.狠抓养成教育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因违规行为造成的园内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抓细管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来离园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玩耍逗留,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带领.

  (二)确保运动安全

  1.体锻,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2.教师指导幼儿户外活动时,班中两位老师和保育员阿姨都要到场,指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幼儿活动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活动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凡因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教师本人负责.

  (三)确保活动安全 .

  1.组织师生较大型的外出活动,必须坚持申报审批制度.班级向幼儿园申报;幼儿园向上级申报;严禁组织幼儿参加带有商业性质的庆典活动及有危险因素的活动.

  2.校园各项活动必须事先考虑到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谁主管谁负责.

  3.组织园www.pmceo.com内外集体劳动,事先要明确目的,讲清安全要求,制定相应措施;严禁组织幼儿接触有易燃,易爆,高空等危险因素的劳动.

  (四)确保校园安全

  1.加强校内消防教育,严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严禁幼儿携带管制刀具,玩具枪,子弹,各种电器,电子玩物等不符合幼儿身份的危险物品或非学习用品进校进班,以防发生意外.

  3.安全负责人经常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电源电线,锅炉房,文体设施,室外玩具等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年久失修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在楼道,楼梯,楼上护栏处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

  5.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来客登记,控制园外人员随意进园,严禁闲杂人员进园干扰滋事,幼儿在园期间,严禁机动车入校园.

  6.教育幼儿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7.严格遵守幼儿园有关规定:

  (1)校园伤害事故,一律由当事人负责处理或赔偿.

  (2)必须坚持考勤制度,缺席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电话.幼儿中途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及家长护送或交接,否则,门卫不得放行.班主任应坚持早晚点名查人.

  (3)不得翻越校墙,门,攀爬建筑物,护栏.

  (4)节假日,进入周围工业区,港区,铁路建筑工地,须有家长带领,注意遵守有关规定.

  (5)防止农田电力触电,溺水,伤害事故发生.

  (6)防止坏人引诱,拐骗.

  8.实验室,微机室要规范管理,有毒物品,强腐蚀药液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微机操作必须听从老师指挥,防止触电伤人.

  9.发挥警园共建功能,及时处理周边治安隐患,对个别问题幼儿进行综合教育.

  三、安全管理机构

  1.由园长亲自抓,园长是总责任人,分管园长具体负责.

  2.成立领导小组.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和奖励制度

  1.奖励:对恰当处理事故,平息矛盾的有关责任人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2.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幼儿伤亡的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3.凡因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幼儿伤害,伤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

篇3:A中学教(寝)室财产管理条例

  E中学教(寝)室财产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杜绝破坏现象,培养学生自觉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的习惯,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1)教寝(室)财产指: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电插座、电灯、电视机、电扇、调速器、窗帘、讲台、床、水管、水龙头、洗漱盆、壁柜、书桌、挂物钩等。

  (2)学生要做到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如发现人为损坏财产者,除责成其作检讨外,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态度恶劣者,交学校处理。

  (3)教(寝)室财产需要维修时,一律填写维修单,送有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总务处派人到班上修理,修好由班主任签字认定。

  (4)总务处对教(寝)室财产的使用情况作常规性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作书面记录。

  (5)每学期结束时,各班主任要主动协助总务处验收好本班教室及寝室财产。

  (6)教(寝)室财产的使用评优每学期汇总一次,同时抄送政教处备案,作为本学期评选“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班主任”的条件之一。

篇4: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条例

  多媒体教室使用及管理条例

  多媒体教室原则上是按照教务处编排的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因此要求各院系、部、处室需长期(或较长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学期初要向教务处报新学期的使用计划,以便教务处统一编排课程表(多媒体教室使用课程表)。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多媒体管理员提前20分钟打开电教室的门,由任课教师5-10分钟到网络中心领取钥匙,自己打开中控柜,正确打开投影机,然后管理员20分钟后巡视各电教室,未使用者关闭设备,放学后任课教师应立即归还钥匙,一次未及时归还者扣个人量化3分。

  第二条 任课教师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相关操作,并注意不要将盛有液体的容器置于多媒体设备或机柜之上,保持机柜内清洁卫生,不要将粉笔等杂物置于机柜内。课前、课中发现任何机器故障,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并做记录,报告网络中心;临时使用教室的班级,由使用人员负责设备操作。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便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如有学生活动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须辅导员网上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有损坏有申请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和自觉服务意识,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管理知识和设备仪器的操作性能以及常发故障的维修排除等,经常检查室内设备完好状况,如有发现设备不良状况,应及时排除故障。在上课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不得影响按时上课。

  第五条 任课教师要www.pmceo.com有防毒意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使用外来存储磁盘,确使用外来磁盘时须经杀毒后方可使用,不得设置密码,随意复制、更名、删除文件,不得在室内玩游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扣个人量化2分。

  第六条 任课教师如需安装软件,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后要及时删除。

  第七条 教室内设备的开、关不宜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仪关机时,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一般要超过三分钟),才能切断电源,投影机损坏者责任到人,任课教师一次未正确关闭或未关闭投影机者扣个人量化2分。

  第八条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移动设备,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和接线。严禁学生私自操作机器,发现设备损坏或机器故障,如造成损坏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学生上课期间保持教室安静、整洁、卫生 ,严禁在教室里吃东西、喝饮料、乱扔果皮纸屑等,严禁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严禁在教室内打闹,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条 上课或活动结束后,班长应配合教师关灯、吊扇、窗户,关闭设备,切断电源锁好中控柜,每天下午放学后(第七节和第九节后)必须锁门,方可离开,一次不锁门者扣辅导老师(任课教师和辅导员)个人量化2分。

  第十一条 申请使用多媒体举办各种活动的教室,卫生不打扫或者不干净者由网络中心安排时间重扫,两次不扫地者,禁止一周使用;申请教室钥匙两次未及时归还钥匙的社团或班级,禁止一周使用。

  第十二条 下课后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每个多媒体教室,关灯、关吊扇,锁好门、窗后,关闭设备,切断电源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平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如有变动暂时或长期不再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将课时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以作统筹安排。如不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者,管理员有权中止使用教室并报有关部门。

篇5:实验室机房使用和管理条例

  实验室机房使用及管理条例

  实验室是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计算机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让教师、学生能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机房管理员提前5至15分钟打开机房设备。20分钟后巡视各机房,未使用者关闭设备。

  第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机房使用规章制度,爱护学校机房设备;增强防火、防盗和安全意识,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充电器,电热器等,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发现学生插充电器、电热器等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机房内财产(电脑、投影机、桌、凳、门、锁、风扇、灯等)如有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关闭,电脑、桌椅恢复原位(把椅子放到桌子下边,关闭电脑),门窗关好等,桌椅不摆放的班级,扣本班班级量化。

  第三条 学生必须按照自己的学号选择相应的机器号就坐,个别机器出现问题,可以临时调换机器就坐,并记录该学生学号和所调换机器号,实现学生学号与机器号绑定,责任到人,没有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班级扣本班量化。

  第四条 严格按照指定机房和指定时间上课;保持卫生,不准在机房内吃零食、吃饭、抽烟;不得乱扔废纸、杂物等,墙面不得有脚印等污渍,要求同学们做到自己随身携带物品(包括垃圾)必须带走,任课教师有责任教导学生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条 保持电脑桌清洁,不准将水、饮料等液体洒在桌子上,更不准在电脑桌上乱写乱画;每天放学后任课教师和管理员交接签字后方可离开教室(如教师有事可由班长代签);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机房电脑,不准将本教室设备带出机房,有www.pmceo.com任课教师不签字者,一次扣个人量化1分。

  第六条 任课教师要有防毒意识,使用外来磁盘时须经杀毒后方可使用,不得设置密码,随意复制、更名、删除文件,不得在室内玩游戏。

  第七条 机房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和自觉服务意识,要熟悉机房管理知识和电脑的操作性能以及常发故障的维修排除等,经常检查室内设备完好状况,如有发现设备不良状况,应及时排除故障。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做好机器故障记录,填好机房内的机器故障登记表,管理员在上课前要检查登记表及时维修,做好上课准备工作,不得影响按时上课。

  第八条 不准乱串机房,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准带领非本班同学入内;不准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即在机房上网闲聊、看视频、大声喧哗、打闹、更不准浏览不健康网站等等,有以上情况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 平时使用机房的教师如有变动暂时或长期不再使用本机房,需将课时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以便于协助教务处作统筹安排。如不按照以上规定执行者,管理员有权中止使用教室并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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