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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任期目标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团结奋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争岗位

  列入本次竞争上岗是指学院内设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后勤服务机构的处级干部职位,同时推荐党总支、工会、团委处级职位候选人。

  四、竞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重要思想,认真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

  4、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

  1、现任处级干部;组织上指定的系部临时负责人;现任科级干部和具有教师或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中,竞争正处级职位,一般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竞争副处级职位,一般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2、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

  3、竞争党的处级干部职位,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4、竞争机关管理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等单位处级职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各竞争职位的条件。

  5、能完成一个任期。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4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7周岁以上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处级干部,不参加竞争上岗,由党委视情安排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

  6、提拔为正处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临时负责人适当放宽)。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条件另行规定。

  五、竞争程序

  一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各党总支、各单位在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

  二公布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三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需填写《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送表格,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竞争人员至少填报1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竞争人员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允许改报其它职位。

  四资格审查

  组织部门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五竞争演讲和确定人选

  1、公布竞争人员名单。

  2、竞争演讲。

  凡报名竞争上岗人员,均应参加演讲。同一职位演讲不足2人,演讲按计划进行,该职位人选由党委研究决定。

  每位参加演讲的时间为10分钟。

  3、民主推荐。

  对参加演讲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院党政领导;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分工会主席、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学院党政领导填写A票,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填写B票,各方代表填写C票。

  民主推荐票权重:学院党政领导为40%,原中层干部(含临时负责人)为30%,各方代表为30%。

  4、党委确定初步人选。

  六考察和决定拟聘(任)用人选

  涉及提拔的干部,由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党委在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讨论决定拟聘(任)用人选。由党委决定的党群组织的处级干部人选,还应按规定程序产生。

  七公示

  对拟聘(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聘(任)用职务。

  八聘(任)用

  党委根据公示结果决定聘(任)用人选。

  六、聘(任)用方式和待遇

  1、本次竞争上岗院党群组织负责人,实行委任制;行政部门负责人实行聘任制。聘(任)用干部均实行任期制,一届聘(任)期为三年。在聘(任)期内享受院内规定的岗位津贴。

  2、现任处级干部(含临时负责人)符合参加竞争上岗条件而未报名参加或参加竞争上岗未被聘(任)用或聘(任)用后拒绝上岗,不再享受原职级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政策重新确定职级待遇。

  七、纪律与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党总支、各单


位要在组织学习文件的基础上,统一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竞争上岗是实施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切实抓好。

  2、加强教育,端正态度。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端正态度,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广大干部要坚守岗位,立足本职工作,做到正确对待竞争上岗,把竞争上岗工作与学院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竞争上岗期间工作不断、人心不散、思想不乱。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组织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周密安排,秉公办事,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4、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这次竞争上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领导精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要严肃竞争上岗纪律,在竞争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准拉选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已竞争上岗,党委聘(任)用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岗交接工作;对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级使用。

  八、竞争上岗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九、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竞争上岗工作

  附件:《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条件》

  *z学院委员会

  20**年7月6日

  附件1:z学院竞争处级领导职位条件

  岗位职位条件

  纪委副书记 政策水平高,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年以上党龄,并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党委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党性强,政策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五年以上党龄,并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各党总支正、副书记党性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善于沟通和协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三年以上党龄。

  工会正、副处级干部熟悉《工会法》,善于协调教职工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理财能力,能发挥桥梁作用,并有从事工会工作的经历。

  团委正、副书记熟悉团组织和青年工作,善于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善于沟通和协调,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党员,年龄不超过35岁,并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经历。

  行政职能部门正、副处级干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其中,人事部门负责人需*党员,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学系、部正、副处级干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一般应具有教师及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和一定的协调能力。

  教学辅助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

  后勤集团正、副处级干部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开拓经营能力和法制观念,并具备一定的后勤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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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以及后备干部资源。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部门推荐、择优选聘原则。

  三、聘任岗位

  列入本次聘任的是指按院办发﹝20**﹞15号文件规定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的科级干部职位。其中教学系(部)科级岗位为: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

  四、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勤奋工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5、工作实绩明显,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原任正、副科级干部(含正、副科级主任科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视情安排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3、聘任中涉及提拔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5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其中,聘任正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具有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应聘教学系(部)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职位条件。

  五、聘任程序

  1、召开学院中层干部会议,布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2、公布科级干部聘任实施办法和具体时间安排;

  3、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www.pmceo.com人员均可按公布的岗位职数到所在部门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可跨部门报名);

  4、资格初审、提名推荐。教学系(部)、教辅和机关各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教学秘书由系(部)主任征求教务处意见后,提名推荐;团总支书记由党总支征求团委意见后,提名推荐;办公室主任由系(部)主任和系党总支共同提名推荐;机关部门科级干部由各部门负责人征求院分管领导意见之后,提名推荐。提名推荐应以系党总支或机关部门名义,填写《z学院科级干部提名推荐表》,向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5、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依据上岗条件、资格和岗位职数进行审核。涉及提拔人员的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由所在党总支负责组织进行;

  6、报批。各党总支填写《干部任免呈报表》,连同考察材料(打印,16k纸)一起向党委组织部正式提出报批人选;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审议,确定科级干部人选。

  8、任前公示;

  9、任职发文。

  六、聘任方式和待遇

  1、科级干部任期为三年,其中群团干部实行委任制,其余干部实行聘任制。聘(任)期内享受院内规定岗位津贴。

  2、原任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而未报名应聘或者经报名未被聘(任)者,相关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七、纪律与要求

  1、各系、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本部门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

  2、聘任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院纪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各系、各部门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岗位职数进行聘任,不得超员聘任。

  4、全体教职工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要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既要积极应聘,又要正确对待落聘。同时要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正确对待学院改革发展的大局。各系、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落聘干部的思想工作,防止影响安定团结的现象发生。

  八、科级干部聘任用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和解释工作。

  九、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附件:《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岗位职位条件》

  *z学院委员会

  20**年8月19日

  附件:教学机构、教辅机构科级岗位职位条件

  一、办公室主任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能坚决贯彻执行院党委的文件精神,认真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处理各种文字、信息的综合能力;

  3、工作上有顾全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能正确处理好学院、部门及个人的利益关系;

  4、具备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能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5、*党员。

  二、团总支书记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需要除外);

  4、*党员。

  三、团总支副书记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3、参加工作时间两年以上(20**年8月31日之前);

  4、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74年8月3l日之后出生);

  5、*党员。

  四、教学秘书

  1、本系骨干专业的业务课程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主讲过一门以上课程;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同时鼓励硕士学位青年教师积极参予应聘。

篇3: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

  一、 后备干部工作的 指导思想与原则

  1 、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通过 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不断推进我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

  2 、原则。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 1 )党管干部的原则;

  ( 2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 3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4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 5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 6 )注意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 7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 8 )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二、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水平,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掌握高校教育工作规律,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4 、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群众观念,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作风扎实。

  5 、清正廉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为人师表。

  三、后备干部的选拔资格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 、正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副处级岗位的工作经历;副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科级岗位的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为 处级后备干部的,可以不受行政职务经历限制,具体为: 推荐为正处级后备干部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为副处级后备干部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 、正处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副处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30 周岁;

  3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身心健康。

  四、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1 、后备干部一般按正职 1 : 2 、副职 1 : 1 的数量确定;

  2 、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3 、女干部在后备干部中应不少于 20 %;

  4 、后备干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非*党员干部;

  5 、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学院的主干专业。

  五、后备干部的选拔

  1 、 选拔后备干部应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选拔后备干部 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院党委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

  ( 1 )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后备人选。推荐票数较少或所在单位、部门民主评议称职票数较少的,原则上不能列入后备干部。

  ( 2 ) 对被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由 组织部会同人事、纪监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后备干部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及发展潜力。

  ( 3 ) 党委集体讨论确定。

  2 、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换届、干部调整工作一并进行。在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干部时,竞争上岗中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优秀年轻干部,如符合后备干部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列入相应的后备干部名单。

  3 、注意从非*党员和女性干部中选拔后备干部。

  六、后备干部的培养与管理

  1 、 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注意对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除选派后备干部参加学院党校的理论学习外,还要有计划地送到省、市委党校等上级培训基地,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学习,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理论素养和管理能力。

  2 、 加强实践锻炼。采取压担子的办法,使后备干部承担一定的领导职务,经受实际工作锻炼。同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不同的岗位进行换岗锻炼。注意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到困难较多、矛盾比较突出的岗位经受磨炼,增长领导才干。

  3 、 对后备干部实行定期考察,建立后备干部考察档案。

  4 、对 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充实。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在有合适岗位时,及时提拔任用;www.pmceo.com对在考核中新发现的优秀干部,及时补充到后备干部名单中,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5 、后备干部队伍数量和结构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 1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

  ( 2 )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 3 )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 4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 5 )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


的;

  ( 6 )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 7 )年龄偏大的;

  ( 8 )因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

  6 、按照上级规定的 院级后备干部人选条件 ,积极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院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工作。

  7 、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要从后备干部中挑选。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使用后备干部。 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与由组织批准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活动。

  七、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1 、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2 、 成立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

  3 、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应加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后备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和纠正。

  4 、本意见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z学院委员会

篇4: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我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处级干部。参加年度考核的处级干部还应符合《z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中的相关规定。院直和系(部)督导员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书面述职报告,不进行口头述职。

  二、考核基本内容

  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观点、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全局观念;民主作风、群众观念;个人修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能:是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服务水平等。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与理论水平;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勤奋敬业的表现。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投入精力、真抓实干;办事效率;劳动纪律等。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及突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的贡献等。

  廉:是指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内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

  三、考核组织

  学院设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考核结果。院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处级干部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各系(部)、部门应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末或下一年年初进行。

  (二)考核方法: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方式进行。处级干部本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www.pmceo.com参加会议的同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学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被测评干部所在系(部)或部门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分为A、B、C三种票。学院党政领导填A票,中层干部填B票,被测评干部所在系(部)、部门人员填C票。A、B、C三种票分别占民主测评结果的30%、30%、40%。

  (三)考核程序

  1、院党委召开各考核组长会,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各系(部)和部门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被考核人根据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职责及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密封,由院纪委、组织部派人收取。

  3、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全院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4、院党委组织部汇总民主测评结果,并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进行公示。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院党委审核。

  5、组织部对干部考核结果进行书面反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由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最终审定考核结果。

  6、院党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7、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部负责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花名册移交院档案室。

  8、考核中发现处级干部有违纪问题的,由院纪委查处。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评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民主测评优秀率和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优秀率列在前12%的,确定为优秀。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合格率超过10%的,经考核,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确定为基本合格。民主测评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合格率超过20%的,应进行重点考核;群众反映强烈、确有问题的,确定为不合格。其余民主测评情况均确定为合格。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处级干部实行奖惩、聘任、调整、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之一。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发给岗位津贴和年终奖,符合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按上级规定晋升一级工资。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当年年终奖和岗位津贴,并视具体情况,做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的处理,或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干部,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暂不兑现年终奖和岗位津贴;待诫勉期满,再作处理。

  六、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z学院委员会

篇5: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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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试用期满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考核的办法。院党委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处级干部考核,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总支负责考核。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试用期满1年的处级、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自6月中旬开始,7月底结束。具体程序是:

  1、个人总结。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写出述职报告,同时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2、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被考核对象进行公开述职。各系听取述职的人员为本系所有教职工;机关各部门听取述职的人员为相关机关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和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听取述职的人员根据述职者的述职内容及实际表现填写《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个人述职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3、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考核组将选择与被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征求纪委和分管领导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考核工作组汇总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意见,报院党委讨论决定。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各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组织部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院各党总支相应成立科级干部考核组,负责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八、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防止用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领导、考核工作组成员、参加考核的所有人员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意发挥考核工作组的集体作用;

  4、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z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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