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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试用期转正制度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员工试用期转正制度及程序

  1.原则上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不准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内享受酒店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后,先由员工本人填写“新员工部门入职培训检查表”及试用期内之工作总结。再由部门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之总体表现做书面考核,后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经逐级报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过试用期,部门应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注明原因及延长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发现个人资料有虚假成份,酒店有权予以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6.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或以7天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7.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应向酒店缴纳人民币100元(手续费、办证费及培训费)。

  8.转正之员工享受酒店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9.转正的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或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如因酒店裁员,部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予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10.如员工在试用期过后严重违反酒店规定,酒店有权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11.相关人事变动各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试用期内需当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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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集团试用期转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忠诚度,执行力,组织协调力,业务能力,爱岗敬业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该员工的复合度,稳定性。达到留住合适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断提高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质量,降低人员流失率,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考核原则: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考核将参照《福佳文化》及相关规章制度标准,采取本人申请,部门初评,主管上级审核,人力资源部调查,总裁审批的原则进行。

  适用范围:

  处于试用期申请转正的员工。

  考核评定人:

  (一)、评定一般员工

  1、直属上级评定占60分

  2、同事间评定占30分(1/3)

  3、跨部门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二)、评定管理人员

  1、总经理占30分

  2、直属上级评定占40分

  3、下级评定占20分(2/3)

  4、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

  2、延迟转正;

  3、转岗转正;

  4、转岗试用;

  5、辞退。

  考核流程:

  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给出审核意见

  考核要求:

  第一条 转正申请书填写要求:

  规格:A4纸,电脑打印,字号为小四

  内容:

  第一部分:试用期的工作内容(成绩);

  第二部分:对公司文化的认识;

  第三部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标。

  第二条 部门考核:

  主要通过考核转正人员在试用期内在的工作表现,评定其岗位的胜任能力。

  考评人:主管领导(考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

  考评点:

  1、工作职责;

  2、工作指标(目标);

  3、工作知识技能;

  4、对本岗位的熟知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考核:

  通过基层访谈调查,考察员工的优点、缺点、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转正人员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评人:被考核人的上级、同事、下级(如有)、跨部门同级

  考评点:

  管理人员:

  执行力、忠诚度、品德、计划性、前瞻性、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管理能力等;

  一般员工:

  执行力、忠诚度、爱岗敬业、主动性、纪律性、合作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工作质量、工作及时性、改进与提高等。

  第四条 总经理、主管领导考核:

  根据上述考核结果,综合判断转正人员的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出结果。

  有下列情况者,应适当延长试用期,不可考虑按期转正:

  试用期内出勤率不足95%;

  试用期内受到乙类处分;

  试用期内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

篇3:地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内,逐级审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审核,若在规定薪酬范围的转正,由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即可生效,若其转正薪酬超过规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与职员的<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一并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 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______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 HR303-01-A;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HR303-02-A;

  6.3<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HR303-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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