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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 查房时间

  1.1 主任(副)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次;负责病区大查房。

  1.2 主治医师:带领实习医师、住院或进修医师每周查房不能少于2次,重危病人随时查房。

  1.3 住院、进修医师:每日查房3次(包括下午与值班医生的交接班查房)。

  2. 新入院病例:住院医师应当于病人入院2小时内查房,并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录;主治医师应当于病人入院48小时内查房,并完成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任(副)医师应当于病人入院72小时内查房,并完成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3. 一般病例:新入院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满一周出院者,需具备三级查房记录。主任查房记录中应包括:疾病诊断依据,必须鉴别的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4. 危重病例: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临时查房。主任查房记录中应包括:当前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5. 疑难病例:每周必须进行三级查房,必要时组织院内、外会诊。主任查房记录中应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中的意义,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6. 住院医生应在查房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并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7. 查房内容:

  7.1 住院、进修医师查房

  7.1.1 查房对象:对分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危重患者随时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

  7.1.2 查房准备:体检、辅助检查报告、医嘱。

  7.1.3 查房内容:督促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师的准备工作,完成病史(主诉、现病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检(体位正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并对实习医师汇报病员病情的不足部分加以补充,提出自己的诊疗建议;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对上级医师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回答,做好床头笔记(查房备忘录)等。

  7.1.4 病史记录:(a)首次病程录、病程录、医嘱、三级医师发言讨论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专科记录、阶段小结、出院记录。(b)督促检查实习医师所填写的各种申请单、会诊单,并在此申请单上签名。

  7.1.5 教学:对实习医师督导,做好实习医师病史、病程录的修改工作。对不合格病历应责令重写;对实习医师进行教学查房,查房时进行考查性提问。

  7.2 主治医师查房

  7.2.1 查房对象:新病人、分管病人。

  7.2.2 查房形式:对所分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7.2.3 查房准备:体检、做出诊断与鉴别诊断、完成新病人48小时内第一次诊断、决定制定具体诊疗计划。

  7.2.4 查房内容:倾听患者的陈述,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制定具体诊断计划;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检查病历;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点评住院医师汇报、病史小结、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方案、患者病情进展的预见性分析及防范意见;主任医师查房前的准备;对下级医师病情汇报做必要的补充,尤其对疑难、重危病例应及时提出自己的诊疗建议,并完成主任医师的各项指示。

  7.2.5 病史记录:新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修改住院医师病史,做出诊断并在病史相应栏目上签字;书写病程录、医嘱更改理由、修改三级医师发言讨论记录、补充抢救记录、修改下级医师病史、签发告知书、会诊单。

  7.2.6 带教:对下级医师应严格要求,积极管理;分析教育启发、注意保护病人隐私,关键词用英文;认真检查下级医师诊疗工作完成质量,修改病史,对不合格病历应责令重写,明确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带领下级医师查房,多做考查性提问,检查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带教工作的完成情况。

  7.3 主任(副)医师查房

  7.3.1 查房对象:新病人3天内查房、危重病人、重大手术、疑难病人、告病危后3天内连续查房。

  7.3.2 查房形式:正规(大)查房、告病危后3天内连续查房。

  7.3.3 查房准备:组织讨论、考查提问。

  7.3.4 查房内容:指导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对新病人、重危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项目治疗方案;检查病人诊疗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等事宜;抽查病历、医嘱、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查房时应介绍国内外最新诊疗进展,并有选择性地指导临床实践;积极参与重危病人抢救工作;分管床位的副主任以上医师必须每日留有明确去向,以便下级医师请示,及时参与患者的诊治。

  7.3.5 带教:对下级医师病史汇报进行分析;讲解诊断与鉴别诊断及治疗(手术)方案新进展;明确诊断、主要诊疗矛盾、治疗原则、预见分析,讲述时中英文相结合;对下级医师督导、启发式提问,结合临床实践介绍国内外新进展;对各级医师严格要求,科学管理,针对诊疗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指出、以提高下级医师的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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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篇3: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查房二次以上。新病人、疑难危重病人上级医师要及时查房。

  2、对疑难危重病员,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

  3、查房前,经治医师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各级医师查房,经治医师必须作好相应的查房记录并载入病历。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病历、医嘱;听取下级医师对诊断和治疗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检查病历并修改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会诊等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查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日早晨特殊检查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及院部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治疗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篇4:自治州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自治州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三、住院医师

  每日查房,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四、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五、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六、查房时应严肃认真。

篇5:中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中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通则

  1、各级医师查房时,要以患者为中心,突出中医特色与优势。

  2、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必须参加,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4、查房时,各级医师应站位规范,着装整齐、态度严肃认真,对患者关心体贴,用语文明。

  5、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两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必须查房两次。

  6、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随时检查病人。

  7、遵守保护性医疗要求。

  8、上级医师查房要认真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并督促其及时完成。

  9、凡各级医师外出短期学习,病休,节假日期间,由科主任安排相关人员查房并保证查房质量。

  10、医务科负责对科主任查房进行监督。

  二、各级医师查房要求

  1、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病人入院后,立即对病人检查诊断,提出初步诊疗方案。

  (2)对普通住院病人每天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急危重病人则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查房。

  (3)查房时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后病人,并有计划的巡视其他病人。

  (4)查房重点观察病情变化,关注患者的饮食起居及情志状态。

  (5)查房后认真检查患者的化验回报单,分析检查结果,作出进一步治疗及检查意见。

  (6)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根据病情及时修改医嘱,制定、调整诊疗措施,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7)根据病人病情变化及时认真书写病程记录。

  (8)负责阅改实习、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指导实习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进行的体格检查。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病人在住院期间对其实施的一切诊疗计划由主治医师具体负责,主治医师应对所管辖的病人承担诊疗责任制。

  (2)新入院病人应在48小时内进行查房(节假日不例外)、对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即刻查房,并认真书写首次查房记录。

  (3)具体指导和督促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或病程记录,检查病历质量。

  (4)一般病人,每周至少查房两次,如有急危重病人则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在听取住院医师汇报后,及时核查住院医师所写病历,检查审定治疗意见,提出具体诊疗计划和实施办法等。

  (5)详细掌握所管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指导下级医师对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6)对具有他科疾病的患者,负责提请他科会诊。对疑难重症或诊断不清或治疗困难的患者,负责提请上级医师会诊。

  (7)组织会诊,听取上级医师会诊意见,制定检查方案和治疗措施。决定病人的出院、危重疑难病人转院转科。

  (8)决定病人的出院、危重疑难病人的转院转科。

  (9)组织病房大查房,准备病历,安排讨论。准备主任医师查访记录本,记录每次主任查房情况。

  3、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制度

  (1)首次查房应于患者入院72小时内,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查房,提出诊疗意见。

  (2)每周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大查房一次,及时指导本病房对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与治疗,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确定危重疑难患者转科、转院。

  (3)主任医师及科主任查房时全体住院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必须参加,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各项准备,包括病历、*光片、各项检查报告。

  (4)主治医师提请主任医师所要查房的病人急需解决的问题,由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病历,介绍病情。

  (5)主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了解病情,核实下级医师的病情记录,运用中医理论和现代诊疗技术,指导参与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处理。

  (6)组织病房疑难病例讨论,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要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体现中医药学术进展和国内外医学新发展,反映个人学术特色和学术经验,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

  (7)负责指导所在科室下级医师的医疗、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8)检查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对重大手术进行术前准备、决定重大手术方案及特殊检查治疗。

  (9)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10)检查主治医师的工作,抽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11)负责组织死亡病例讨论(死后一周内进行并记录于病历)

  (12)在主任医师查房时如遇有收治病人等情况,主治医师原则上安排一名住院医师临时处理,待主任医师查房后再调派住院医师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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