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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一、为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根据《zz一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责任人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加强法制教育。对本科室的职工进行防火、防盗和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四、严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水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楼梯,爱护科室的消防设施,定期对科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状态,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和移动。

  七、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责任。

  八、禁止在科室内吸烟、生火煮东西。禁止在科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炉。

  九、科室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职工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和电热棒。对因违章而造成损失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或刑事的处理。

  十、建立对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治安、防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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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区域安全责任管理规定(3)

  酒店区域安全责任管理规定(三)

  (1)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管理,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保障宾客及酒店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2)对因管理不严格或者不当引发的各种不安全漏洞和问题无论造成或者尚未造成后果的均应追究当事人或者主管的责任。

  (3)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处罚使全体人员重视安全,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各部门区域安全范围

  (1)房务部:

  ①楼层:客房及客房楼层、工服房、布草房

  ②前台:前厅柜台、客用电话台、商务中心、行李房

  (2)人事部:办公室、员工更衣室、员工餐厅、员工宿舍。

  (3)餐饮部:7楼多功能厅,中西餐厅及中、西厨房、2楼酒吧、咖啡厅、中会议厅、台球室、健身室、美容美发、12楼酒吧、冷库。

  (4)财务部:财务办公室、前厅柜台、客用保险箱、出纳室。

  (5)工程部:一层配电室、底层水泵房、交换站、泵房、十四层电梯机房、十四层蓄水箱房及楼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各部门的行政办公室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7)采购部:负责1号、2号库房安全及酒水库、大库安全。

  (8)保安部:对上述各区域及各公共区域负责巡逻、检查,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和消防工作。

  *对不安全问题应追究责任范围

  (1)凡设有24小时值班的部门发生被盗或者出现不安全问题视其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凡不按规定程序、制度办事发生的被盗或者出现不安全问题视其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凡规定必须上锁的门、窗没有按规定及时上锁的,视其情况追究具体责任人(掌管钥匙或最后离开的人)的责任。

  (4)对连续发生不安全问题或者当月发生不安全问题较多的部门,视其情况追究部门或者部门经理的责任。

  (5)对违反酒店查包、打卡及其它安全规定的视其情况追究违反人的责任(打卡室有明确规定)。

  (6)对于维修和施工当中造成的不安全漏洞,视其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处理及处理程序:

  (1)凡发生上述不安全问题,安全部配合员工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人事部,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处理。

  (2)处理类别:

  ①赔偿被盗现金,物品打折的100%、70%、50%。:

  ②按酒店纪律政策规定予以处分。

  ③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3:酒店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细则管理规定

  酒店消防安全检查考核细则管理规定

  *考核扣5元的相关内容:

  1、楼层工作车平时在服务人员打扫住人房间卫生时应靠墙面停放,距墙面约10—15公分,服务员打扫空房间时工作车应放置在房门口处,如保安巡查时发现工作车未按规定停放的;

  2、保安检查时发现楼层工作间及相关人员未配置粉笔、手电、毛巾每少一项的;手电筒不能达到照明效果的;

  *考核扣10元的相关内容:

  1、相关部门必须依照当期的检查情况给予逐条反馈,未按要求反馈的,每条扣10元;

  2、对于暂时不能完成的,整改部门要在当期的安全反馈中给予说明并注明所能完成时间,如是施工单位的问题,应反馈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在下期的检查反馈中,要将问题给予反馈,到期未反馈的;

  4、安全检查反馈情况必须要按时、按期反馈,反馈上要有部门经理签字及时间;

  6、大型宴会100人以上的会议,要求大堂副理安排人员把电梯定在司机状态接送客人,不得超载;

  7、房间打扫完毕后,服务员应仔细检查窗、门是否关闭,没按要求的;对楼层活动人员(随便敲门)不主动上前询问的;警铃响,楼层出现报警后,服务员接到通知后3分钟内未能打开房间门的;

  8、酒店任何部位发生报警,消防中心没有按照接报警程序问清火灾部位、时间、报警人等,只是保安处理报警延误的;

  9、保安人员接到报警后3分钟内必须查清火灾原因,报消防中心;

  8、工作间、办公室在下班后,灯、窗未关的;

  9、7/F会议室检查时未锁门的,处罚领钥匙人和还钥匙人员;

  *考核扣20元的相关内容;

  1、门迎未能将烟花爆竹危险品阻止客人带入客房的;

  2、未经安全部同意,私自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的;

  3、各收银点、仓库、营业场所下班后钥匙未交前台的;

  4、工作间或办公室门在无人情况下门未上锁的;

  5、重点部位自查表未能按时上交和签字确认的;

  6、施工队进入宾馆后,安全部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的;

  7、施工单位人员和施工物资乘坐电梯未有工程部协调的,扣施工队的酒店管理人员;

  *考核扣50元的相关内容;

  1、上期的安全检查中能迅速整改的问题,在第二期检查中仍然存在的,

  2、消防中心人员非紧急情况下占用消防电话的;

  3、在进行灭火演练时,未按演练程序进行的;

  4、工作人员因管理不慎,造成管理房卡丢失的;

  5、对宾馆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不能按时参加的培训出勤率由人事部考核,抽查时安全知识合格率达不到95%的;

  6、非维修人员乱拆乱卸破坏消防器材和非火警动用区域的消防设施;使其失去性能或损坏的;

  7、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做到人走灯灭场地清的;

  8、非紧急情况,随便启动手动报警器的;

  9、未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等造成的不安全行为的;

  10、客留物品未能按“备忘录”执行;

  11、宾馆所有钥匙配置,未按规定执行的,除更衣柜、餐柜另有规定外;

  12、各部门接待的大小会议、宴会无书面通知安全部或紧急会议无电话通知监控室的;

  16、所有进入宾馆施工、装修、临时施工的施工人员进场前未通知安全部的;

  *考核扣100元的相关内容;

  1、客人寄存,因保管不善,造成客人贵重物品丢失的给予考核,并负责赔偿对客人造成的损失,。

  2、团队入住时,在搬运行李和寄存期间,造成客人物品丢失的给予考核,并负责赔偿对客人造成的损失,;

  3、安全检查时发现闸刀用多股保险丝、铜丝、铁丝代替的;未经允许,非宾馆专业电工操作乱拉乱接线路的;

  4、违反酒店规定私自带非酒店人员进入员工宿舍的;员工宿舍、更衣柜内有酒店易耗品和酒店物品的;

  *考核扣200元的相关内容;

  1、违反酒店规定私自带非酒店人员进入员工宿舍并留宿的;

  1、造成现金被盗和丢失的;重大节日放假期间,财务及各收银点未做好现金、支票的管理与存储工作,造成被盗和丢失的视情节扣财务部200-500元,各种印签保管不善的,

  2、各部门发生物品丢失,2000元以下的;

  2、大功率用电器(加热器、取暖器)未按程序审批而使用的,;

  3、部位(仓库、出纳室)防盗门、窗未关每发现一次的;

  *给予奖励的相关内容;

  1、餐厅发生报火警情况,服务员能主动配合保安查出原因的,在当月考核中给予奖励20元;

  2、客房内报火警服务员能在指定时间内赶至现场,并协助处理的,在当月考核中给予奖励20元;

  3、当月消防安全隐患能彻底按期整改的每条奖5元;

  *本细则与员工手册如有冲突,遵照员工手册执行。

篇4: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7)

  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七)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篇5:林农业生态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林农业生态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观光旅游和会务度假为主的旅游景区和服务企业,为切实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游客、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园单位和驻园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园内各有关物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对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客房、餐厅、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以及服务人员进行提高消防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生态园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安全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园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安全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


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生态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安装炉具。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炉火。

  2、炉具安装后,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安全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在公司仓库、办公区走廊、客房走廊、景区展馆、医疗救护点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园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园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生产加工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安全保卫部以及电工班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安全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门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全体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安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将对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生态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确定配电房、库房和会议中心、别墅区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点部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条 重点部位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


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三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九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三十八条 调查:由安全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与岗位,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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