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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业管理环境卫生之重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2

  医院物业管理环境卫生之重点

  1、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医护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是各种病原体大量存在的地方,稍有疏忽极易造成疾病传播和交叉感染。由于医院的人员流动量大,且医院的地面经常受到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的污染,因此对于地面的消毒、清洁频次要求较高,必须及时清除地面污染以防止病原菌的扩散。对于清洁所用的工器具必须要严格区分,不能混淆使用。传染区内的工器具和非传染区的工器具要有明显的标识予以区别。人员的着装及着装所到的区域应该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不得穿着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哺乳室、图书馆等地方。医院的手术室、产房、婴儿室的清洁工作应该配备专职的清洁人员。

  2、医院的清洁工作要适应病人需要,符合病人的特点。医院是患者看病、养病的场所,需要保持肃静。鉴于医院清洁工作的特点,要求清洁人员在实施作业时动作要快、要轻,尽可能减少噪音的出现;在对医院地面,特别是病房走廊地面进行清洁作业时,使用的机器设备噪音要低,并要经常养护,防止机械故障产生的附加噪音,并要仔细确定地面清洗作业的时间段,以免影响病人的休息。另外,医院的地面应不要出现湿滑,以防病人行动不便而摔倒。

  3、医院对消杀工作的要求。医院的消杀工作主要是以清除“四害”为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是多种病菌的主要传播途径,因此要定期进行消杀工作,作为医院后勤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事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的环境清洁部门,应该对所辖区域鼠害经常出现的重点部位和易产生蚊蝇滋生的地点了如指掌,并定期对这些地方进行彻底的消杀。

  4、对医疗废物、垃圾处理的特殊要求。作为医院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对医疗废弃物、医疗垃圾的相关管理规定。各家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本院可能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垃圾做出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处理须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分置于相应的包装物或容器之内。例如,生活垃圾须放入黑色塑料袋,感染性废物和需焚烧的物品要放入黄色塑料袋,损伤性废物要放入防穿刺、防渗漏的容器内,液体垃圾要放入防渗漏的容器内,并不得回收。即使是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受到污染,也应对被污染的地方进行消毒和增加外包装层。同时,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要求由专人收集、转运并且中途不得流失,在运送前及运送过程中要对包装物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进行检查,要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每天运送完毕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彻底的消毒。同时,从事医疗废物、医疗垃圾处理的人员,必须要接受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经严格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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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医院必须按卫生部规定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细菌数不能超过国家标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消毒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二、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监测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需进行B-D试验,合格方可进行正常灭菌。

  1、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时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2、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器械、布类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指示卡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周进行,新引进灭菌器使用前或维修后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的监测:

  1、工艺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

  2、化学监测:每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五、临床科室使用中各种化学消毒剂、灭菌剂监测要求:化学浓度监测由临床科室完成,使用中含氯或含溴、过氧乙酸等消毒剂浓度每日监测一次,使用中戊二醛浓度每周监测两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生物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用于皮肤黏膜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必须≤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剂其细菌含量≤100 cfu/ml,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和辐照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新灯管的辐照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 /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一般应每半度监测1次。

  七、消毒级内镜生物学监测: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uf/件,不得检出致病菌,凡穿透粘膜的内镜附件及各种灭菌后的的内镜及其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监测合格。

  八、血液净化系统监测:血透室每月对反渗液和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必须再复查。每季度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内毒素监测,内毒素不能超过1EU/ml,不合格及时复查,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监测一次,软水硬度与游离氯监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结果应符合规定。

  九、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应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十、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取科室自测和院感办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科室定期上报监测结果,院感办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定期反馈,并负责监测的指导工作。

  十一、质量改进

  1、监控护士负责应将医院感染卫生学及消毒学监测资料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备查。

  2、当监测项目超标,科室监控护士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复查,专职监控人员追踪整改情况,血库有持续改进记录。

  3、临床科室采样的相关项目操作必须规范,院感办不定期进行抽查,以逐步提高采样质量,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4、院感办将医院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汇总上报院感管理委员会并通过《院感简报》反馈到临床,以持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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