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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27

  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衣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3、遇到客人,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

  4、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大吼大叫、大声说话。

  9、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

  10、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争辩。

  11、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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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餐厅服务员工作奖罚制度

  餐厅服务员工作奖罚制度

  1、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准擅自离岗;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规范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女员工: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3、男员工: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勤修面。

  4、衣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5、大堂服务员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要掌握轻重缓急:先帮客人就座,客人入座后先送上例汤;然后到客人面前点餐,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

  6、大堂服务员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对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时刻注意客人就餐状态,随时随地为客人提供服务;如有客人抽烟,及时为客人送上烟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时为客人送上茶壶、茶杯等。

  7、不要忽视每一位潜在客人。不要放过来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盘青菜或是与熟人就座,也可及时送上一个例汤,并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

  8、当上菜速度较慢、客人等了较长时间才上菜时,服务员在报完菜名后要对客人说“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您的饭菜,请慢用。”

  9、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10、所有员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该帮忙时要帮忙,该出手时要出手,协同作战,互相帮助。

  11、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喂奶、喂小孩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12、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3、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视情节轻重扣款5元,一月内无出现差错者奖励50元。

篇3:物业企业员工奖罚标准(3)

  物业企业员工奖罚标准

  一 表扬与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表扬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始终如一;

  2. 服务热情,受到业主、客户口头表扬;

  3. 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有提高;

  4. 日常工作取得进步;

  5. 在工作中节约公司资源,能省则省以减低成本;

  6.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服务礼仪佳;

  2.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3. 拾金(物)不昧;

  4.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

  5.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6. 将他人贿赂、合作伙伴送礼之类上交公司处理的;

  7. 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

  8. 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

  9.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2.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

  3.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

  4. 拾重金而不昧(物业观察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 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 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 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著成效的;

  6. 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 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 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 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6. 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 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二 处罚内容及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

  1. 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2. 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或工作时间无法取得联系的;

  3. 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

  4.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 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 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 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 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 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4.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5. 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不听劝阻;

  6. 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的;

  7. 拾遗不报的;

  8. 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

  9. 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1.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的;

  2. 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

  3. 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 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5. 由于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但影响不严重的;

  6. 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7.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8. 不听从公司和上级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

  9.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中的责任、质量事件知情不报;

  1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

  11. 其它应记小过的事项。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1. 贵重物品拾遗不报的;

  2. 将公司设施、设备、车辆用于私人目的;

  3.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诿;

  4. 与客户、业主发生争执,见客户、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时间饮酒及在酒精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6.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

  7. 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开个玩笑,如兼职做物业观察编辑),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8. 工作态度粗暴无礼、职业道德低下;

  9. 管理人员疏于履行管理职责,办事不公,袒护下属;

  10.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11.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的;

  12. 对公司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未能积极有效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13. 做出影响公司声誉和恶化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14.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的;

  15.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小过的;

  16. 其它应记大过的事项。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偷窃、故意泄露、伪造公司商业秘密;

  2. 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 煽动员工、业户搞群众集会或聚众闹事;

  4. 造谣惑众,散布流言、谣言,煽动员工怠工,严重影响工作的;

  5.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6.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8.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 受到司法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偷窃、侵占公司资产;

  11. 索贿、受贿;

  12.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3. 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声誉、污蔑公司领导;

  14.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

  15. 其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

  一

  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表扬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始终如一;

  2. 服务热情,受到业主、客户口头表扬;

  3. 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有提高;

  4. 日常工作取得进步;

  5. 在工作中节约公司资源,能省则省以减低成本;

  6.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给予20-200元(参考)经济奖励

  1. 注重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整洁,服务礼仪佳;

  2.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

  3. 拾金(物)不昧;

  4.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

  5.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6. 将他人贿赂、合作伙伴送礼之类上交公司处理的;

  7. 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

  8. 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

  9. 其它应表扬的事项。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嘉奖,同时给予200-5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为业主、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客户表扬,为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影响较大的;

  2. 乐于助人,主动协助同事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

  3.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

  4. 拾重金而不昧(物业观察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水平确定);

  5. 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其它应嘉奖的事项。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特级嘉奖,同时给予500-2000元(参考)的经济奖励

  1.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的;

  3. 为保护公有财产、保护业户生命及财产,见义勇为的;

  4. 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的;

  5.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有显著成效的;

  6. 其它应特级嘉奖的事项。

  (五)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予以晋升时优先考虑(工资奖励晋级或职位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

  1. 品行优秀,服务勤劳,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损失的;

  3.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的;

  4. 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并得以实施,证明创造重大价值的。

  5. 大部分工作可达到杰出标准,出色完成授予的各项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能促进团体的工作,优势显而易见的;

  6. 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的;

  7. 其它应晋升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事项。

  二 处罚内容及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

  1. 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写乱画等不爱护公物与公共卫生的;

  2. 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串岗、闲聊、大声喧哗或工作时间无法取得联系的;

  3. 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

  4.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

  5. 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

  6.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

  7. 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8. 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

  9. 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工资比例的1%-5%(参考)的经济处罚

  1.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替他人打卡或请他人帮打卡的;

  2. 不穿制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

  3. 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

  4. 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听音乐等;

  5. 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不听劝阻;

  6. 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的;

  7. 拾遗不报的;

  8. 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

  9. 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小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5%-10%(参考)的经济处罚

  1. 工作怠慢、服务欠佳,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的;

  2. 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及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

  3. 因工作水平低下、责任心不强,或因管理不善、督导不力,致使所负责工作发生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有损失隐患的;

  4. 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影响指令性任务完成;

  5. 由于疏忽而损坏、遗失公司财物但影响不严重的;

  6. 未经许可,在公司正常业务以外使用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资料用于个人目的的;

  7.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8. 不听从公司和上级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

  9.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中的责任、质量事件知情不报;

  1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

  11. 其它应记小过的事项。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同时给予工资比例10%-15(参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降职或撤职处分

  1. 贵重物品拾遗不报的;

  2. 将公司设施、设备、车辆用于私人目的;

  3.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诿;

  4. 与客户、业主发生争执,见客户、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时间饮酒及在酒精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6. 因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

  7. 未经公司同意有兼职行为(开个玩笑,如兼职做物业观察编辑),经教育及时悔改的;

  8. 工作态度粗暴无礼、职业道德低下;

  9. 管理人员疏于履行管理职责,办事不公,袒护下属;

  10.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11.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的;

  12. 对公司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未能积极有效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13. 做出影响公司声誉和恶化经营环境的行为的;

  14.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的;

  15.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小过的;

  16. 其它应记大过的事项。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劝其辞职、辞退或开除处分)而无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偷窃、故意泄露、伪造公司商业秘密;

  2. 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3. 煽动员工、业户搞群众集会或聚众闹事;

  4. 造谣惑众,散布流言、谣言,煽动员工怠工,严重影响工作的;

  5.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6.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程序,影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

  8.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 受到司法机关治安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偷窃、侵占公司资产;

  11. 索贿、受贿;

  12.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13. 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坏公司声誉、污蔑公司领导;

  14.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任何欺骗行为——如伪造学历、经历;虚报费用报告;骗取病假、各类补贴等;

  15. 其它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

篇4:保洁员工的纪律与守则6

  保洁员工的纪律与守则6

  (1)保洁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及各项守则规定,并且牢记于心中。

  (2)保洁工作中,保洁员工不得偷、拿行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向行人索取物品(包括私人物品及公物)。

  (3)保洁工作中,对于规定不能触动的物品,严禁触动,也不能乱动其他 物品,更不能破坏所有物品。

  (4)保洁工作中,严禁对行人询问不该打听的事,不该说的话不说。对行人既热情礼貌,又注意分寸、不失仪态。

  (5)洁工作中,如拾到贵重物品(包括钱包等),应将之如数归还失主,发 扬拾金不昧的精神。

  (6)保洁员工违反上述各项规定中的任何一项或数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情 节轻重进行处罚。

篇5:营销服务保洁部员工纪律及要求

  营销服务保洁部员工纪律及要求

  1、 上下班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签到、签退;

  2、 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按要求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鞋袜,佩带名牌,女员工头发梳理整齐盘好,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所有员工不留长指甲;

  3、 签到后要马上去所属岗位报到,不能借口在其它区域逗留而不上岗;

  4、 上班后不能在园区内大声喧哗、搭肩、追逐、吵闹及吹口哨;

  5、 经常保持礼貌状态,遇到宾客时要用礼貌的文明用语,如:“您好”“再见”等。在园区或大堂遇到客人时,应主动侧身让行,不可以和客人抢行或并排;

  6、 在园区如发现任何可疑人、可疑物、可疑事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客服前台及保安部;

  7、 不得将客人情况向他人泄露,不要在客人面前议论其它客人或员工;

  8、 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或调动,听从指示,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工作,接受上司的检查和批评,立即改正错误,不得顶撞或借口推脱;

  9、 上班时间谢绝亲友探访;

  10、 当班时不准干私活,不许读书看报,不许阅读杂志,不许吸烟或吃东西;

  11、 上班时间不得在更衣室内,工作时间内或其它地方闲谈或睡觉。不得窜到其它部门闲逛;

  12、 如去卫生间或其他地点应该有主任同意方可,同时告诉自己周围的同事,让其他人员知道你的位置;

  13、 执行园区规定的病事假制度,违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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