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九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26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九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络联络

  日期:日期: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买卖房地产中介合同样本(2)

  买卖房地产中介合同样本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为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为乙方)执照名称:**县--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个月内止,(除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

  第三条委托报酬、支付方式和期限:乙方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报酬为成交价额的_____%计算,(或以“差价”计算,即卖方拟定最低价超出部分抵作乙方报酬)。甲方应在成交合同订立后的______天内向乙方以现金给付金额报酬。但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完成所委托事项的。甲方可拒付乙方的报酬,只能给付______元的劳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的权利最终是自己达到与_______方成交合同的订立。

  ②甲方的义务是:对乙方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得任意干涉,在必要时还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

  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并杜绝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私自与______方订立成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是享受甲方所给付的全额报酬。

  2、乙方的义务是:应认真负责地行使应尽职责以达到甲方最终目的的实现。在此全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

  20**年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

  ()房买卖契字号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于*年*月*日前分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附件一

  房屋坐落

  地号

  产权所有人

  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面积│

  使用性质

  房屋结构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附着物:

  附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篇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交割监管版)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本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本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