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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协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0-18

  行政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市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 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 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其它费用**万元

  1、社会保险:**万元32。5%=**万元

  2、福利费:**万元2。5%=**万元

  3、保安着装费:**人500元/人=**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万元4%=**万元

  6、税金:(**+**+**+**+*8+**)5。6%=**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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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租用/购买物业服务协议

  租用/购买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甲方□租用/□购买本管理服务区域□商铺/□写字楼/□商场 号,从事 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构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为维护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乙方所管理服务的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甲方营造正常的经营环境,确保甲、乙双方及乙方管理服务区域内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制订本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义务证实具备合法经营的证明,从事与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乙方备份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其租用或购买的物业,合理使用商户内各类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正常的营业时间为早上 至晚上 。

  3、甲方有权使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

  4、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协助配合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举报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甲方如需装修,须遵守政府部门及本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事先办好装修手续,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及内部水、电等设施。

  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6、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请勿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7、甲方如在租用期内将商铺转租他方时,须到管理处办理转签协议的登记手续。

  8、甲方应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保持门前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9、甲方承诺并遵守政府有关法规规章及本管理服务区域所禁止的下列行为:

  门前摆卖、占道经营或堆放物品。

  从事有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或使用大功率的喇叭,制造噪音扰民。

  聚众吵架、斗殴,或从事、贩毒、吸毒、色情等活动。

  饲养宠物。

  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未经乙方同意,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禁止的行为。

  10、甲方所经营的物业场所如属甲方购买的,在将本物业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时,甲方应将第三方情况及时知会乙方,并由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户管理服务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合同,就本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实施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管理人员有责任履行管理责任,组织、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就甲方承租范围内的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落实。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有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意见或建议,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甲方承租范围内同甲方经营有关的、属乙方负责的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这些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乙方须维护本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设施及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并作好绿化养护工作。

  7、因紧急情况等需要,经事先通告甲方后,乙方可暂停甲方的水、电等供应,完成后应尽快恢复。

  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提要:甲方应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防火措施,未经乙方同意,请勿私自接驳临时电源。在未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

  8、乙方有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服务区域管理规定,制止甲方的违章行为,消除消防、治安等隐患,甲方应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9、当本管理服务区域公共秩序因甲方人员或业务对象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乙方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其进入,情况严重时将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10、其他: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四、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 /月·米元计收,合计每月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其它约定: 。

  3、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每 收取一次,每 为缴费日期,甲方必须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未按期交纳,每日按总额的5‰计收滞纳金,若超过一个月未交费,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中止管理服务直至停水、电、气等,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4、合同签订时即开始计收管理服务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XX物业( )有限公司

  管理处

  负责人:

  日期:

篇3:地下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地下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郑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加强小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及车位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停车地点:地下车场号;

  2、车位性质:□购置;□租赁

  3、使用方式:固定车位

  4、停车管理服务费标准:□40元/月•位;□60元/月•位;

  5、交费周期:每半年收取一次。

  6、乙方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牌号:;颜色:;

  住址:号楼单元层户;联系电话:;

  二、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请您在协议期满前15日内重新办理新的车位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2、如在协议到期前,乙方按期向甲方交付车位使用费用,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

  3、如在协议到期后,乙方未在7日内向甲方交费,则本协议自动作废,甲方有权将车位转至他人使用。

  三、管理方式:本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的《停车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2、有权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维护费,但不承担保管责任。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在地下停车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及地下车库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场;

  6、负责本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和车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定期清扫地面和交通标识,保持车场卫生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有权拒绝无证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8、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对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真实的提供以下资料:

  1.1车牌号码(行车证复印件)一份;

  1.2有效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

  1.3车主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变更需及时告知甲方)。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车辆确因在本停车场内出险时,乙方凭有效的车辆保险合同,可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遵守甲方指定的《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服从车场管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5、按规定使用本停车场的车位及设备、设施,合理停放车辆;保证车辆停车入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停放在车位以外的位置上;车辆应按规定的顺序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6、保证车、证、卡相符,如更换车辆时主动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车辆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7、不得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的停车证、卡,不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并核实后,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因乙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本车场设备设施和他人车辆损失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9、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身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或给本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本停车场系集中式公共停车场,为保证协调一致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对停车位进行封闭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请注意观望,慢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12、乙方驻车后离开车辆前,要随身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并锁好车门窗,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主停车后应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13、乙方及其他搭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修车、加油、洗车、练车等,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安全,缓慢驶离,出示停车卡驶出园区;

  1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修理车辆。不得摆放家具、装修材料等。严禁停放装有剧毒、易燃、易爆、枪支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15、乙方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在车场内发生意外损伤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

  16、按照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缴纳车位使用费用;

  17、乙方应自行办理车辆保险,保证自身车辆安全。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车位使用费用,未缴纳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车场;

  2、乙方不得持地下车场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内的其它非指定停车区域;

  3、如甲方因紧急情况或维修养护车场设备设施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等。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第9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1款、第16款,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并解除合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10、14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如经甲方二次要求乙方仍不恢复原样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停车位恢复原样,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应由乙方负担;

  7、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4、5、6、7、8、9、10、14款的规定给他人、本人及停车场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的;

  4、本协议期限届满。

  七、违约责任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中各条款的内容,如有任何增减或涂改之处,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九、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主对车辆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合同。本协议中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不包含车辆的损失、丢失被盗等特殊保管需求费用。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 订 日 期:签 订 日 期:

篇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包干制)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xx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xx物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x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全体业主(含承租人、借用人)(以下简称“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小洋房】【高层住宅、小洋房】

  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亩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多层住宅 / 平方米高层住宅约 平方米

  小洋房约 平方米 商业约平方米

  配套公建 / 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期限暂定为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承接查验资料等;

  (二)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部位细目见附件三;

  (三)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见附件四;

  (四)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等;

  (五)负责本物业公共园林、景观及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其他服务事项:

  1、便民家政服务  ;

  2、 / ;

  3、 / 。

第四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1. 按照《【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中的三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 【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 《/ 【市】【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二)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监督、建议权利;

  (三)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监督业主遵守管理规约;

  (四)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五)实行酬金制的,审定乙方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六)及时答复乙方在物业服务中提出须决策、确认、协调的有关事项;

  (七)负责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

  (八)依法制订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依法制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方案;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协助物业处理小区相关物业范围外的事物;

  2、   /;

  3、    /  。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三)应当在本物业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根据招标告示乙方须承担风险管理。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六)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对业主违反本合同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改正;

  (九)负责编制本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每年度至少一次将运行状况的书面情况提交甲方,并在本物业的醒目位置公告;

  (十)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的道路、场地,确需在本物业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在开工前通告业主后方可实施;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配合甲方做好宣传工作 ;

  2、/ ;

  3、/ 。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

包干制

  (一)计费方式:经双方协商,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采取 方式。

  1、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附属间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季度或半年和一年收取,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

  2、未办理所有权证已出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暂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尚未出售的房屋,按照商品房预售建筑面积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后按照登记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二)按照包干制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1、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括电梯年检维保养费、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养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1元/月·平方米

  (3)小洋房: 1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 元/月·平方米

  (5)办 公 楼: /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1.5 元/月·平方米(包含:超市,洗、修车店,理发店,医疗卫生诊所及饮食餐饮店)

  (7)其余商业物业:1元/月·平方米(包括小区内配套的幼儿园物业服务费)

  2、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包含在物业费内

  3、业主须自觉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自负盈余。

  (三)按照酬金制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

  1、预算方案中物业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绿化养护费用;

  (5)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 / 费用。

  2、本物业服务资金的预收标准如下(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1)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3)别墅:/ 元/月·平方米

  (4)配套公建: / 元/月·平方米

  (5)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6)商业物业: / 元/月·平方米

  (7)/ : / 元/月·平方米

  3、乙方选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按照 /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月按照已收物业服务资金总额 / %的比例提取。

  4、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由业主支付

  5、乙方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质询。

  6、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所支付的业主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7、【约定】【不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的承担方式由 / 承担。

  (四)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季度或半年和一年收取,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

  (五)未出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所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者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乙方应在本物业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以下简称“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甲方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七)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追缴。

  (八)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九)物业所有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结算至产权转移之日止。

  (十)利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等规定,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乙方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十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

  (十二)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八条 车位使用费及停放服务费

  (一)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经业主大会同意按照50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一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含业主有租赁凭证的车位、车库):车位管理费 25元 /个·月,全部归乙方所有;无租赁凭证的车库车位60元/个·月,其中包含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的25元/个·月管理费余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外来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免费,后每小时2 元,每日(24小时)封顶 20元。地下人防车位车辆及小洋房车辆无登记路面停车位则违停在路面车位的经发现三次警告,第四次再违停按每次100元 收费。外来用电的车辆禁止在本小区内充电,违规一次收费1000元。本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须经政府职能部门规划审批,否则禁止充电。违者每次罚款500至1000元。甲、乙双方其车辆收益对半分并按月公示结算结果。

  (四)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须另行与乙方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五)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 。

第九条 代办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一)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委托,提供代办服务,并向委托方收取代办服务费。

  (二)特约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业主委托,为其提供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其费用由双方约定并报业主委员会备案。

  按照招聘公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增收或改变定价。

第十条 公共收益的分配方案

  本物业公共收益约定如下:

  1、公用配套设施、公共资产,用于经营的,其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后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七比三分配。乙方所得部分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和小区开展文体活动经费。开展文体活动时甲方取出收益额十分二经费联合举行。小区内幼儿园租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2、文体中心(会所)免收物业费;

  3、/ 。

  乙方每6个月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委托经营场地及利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的收支情况。

第十一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xx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业主应当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违约保证金、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用房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层;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 层 / 单元/ 号;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十四条 物业项目服务交接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上届物业服务公司索取移交下列资料、场所和设施设备: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属于业主共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乙方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以书面形式上呈本届业主委员会备案。

  (二)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委托经营场地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的收益余额;

  2、本合同第十四条(一)移交的资料;

  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业主共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4、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移交物业服务期间的财务资料;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移交的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涉及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约定如下:

  1、 / ;

  2、 / ;

  3、 /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一)项约定,致使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全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按照 倍返还。

日万分之三

  业主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经乙方书面催缴,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7日内解决,愈期未解决的,乙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起诉并要求损失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未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不退回押金和出资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业主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约定:

  1、 / ;

  2、 / ;

  3、 / 。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采用合理方式告知业主,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三)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而出现需要维修的,但关联业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的;

  (五) / 。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xx县(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一)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27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符备案合同,可协商及时更改。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一) / ;

  (二) / ;

  (三) / 。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并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二)项约定的时效内完成移交事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履行撤出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乙方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甲方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至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单

类 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细目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

  1、电梯:

  垂直梯部;

  扶梯部;

  2、绿化率:%,计平方米;

  楼间、集中绿地 平方米;

  砖石铺装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 米;

  【沟渠】 ;

  【蓄水池】 个;

  【化粪池】   个;

  【污水井】 个;

  【雨水井】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个;【草坪灯】个;【  】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

  4、【燃气调节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

  10、电脑网络线 ;

  11、电讯电话 ;

  12、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3、地下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个;

  16、信报箱 个;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18、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 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白天有专职管理人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夜间有专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急迫性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公共费用。

  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住户满意率8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全体业主公示,根据70%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修制度。物业管理圈。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各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路灯、楼道灯发现损坏须立即修缮完好率不低于90%。

  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主、次进出大门24小时值勤;消防控制中以及流动巡逻执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不间断巡查。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大门禁止停放机动车(特种车辆及搬运车除外)。

  6、疑现偷电、偷水立即严查证实后及时上报!

五、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楼道每周清扫2次;共用部位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小区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树木按春夏秋冬定期进行修剪、养护,确保常年四季绿化。

  2、预防树木病虫害。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移交资料清单主要内容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

填写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2、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4、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小区物业服务补充协议

  甲方:xx小区业主委员会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下补充协议:

  xx小区聘请xx物业有限公司服务定三级,包干制服务合同。乙方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壹名常驻服务于本小区。其余人员配置按三级服务标准要求。

  一、因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上届业委会皆未移交给本届业委会关于小区竣工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资料、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消防等物业交接所需材料,按招标公示实行风险管理。现全体业主授权给新聘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向现物业服务公司索取相关材料及被提前收取的物业费,移交清册盖章后上呈一份业委会备案。

  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本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登记,并呈报业委会盖章(签字)确认并存档。

  三、乙方进驻小区管理服务后,愿意出资20万元对小区内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修缮。具体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顺势延期,具体如下:

  (一)进驻农历年前:

  1、开展全面卫生大扫除一次,加强垃圾规范化管理,做到及时清理、清运。

  2、修缮监控设备。原有监控设备损坏的进行修缮,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二)进驻后半年内:

  3、三个主次门启用智能系统,封闭式管理,做到外紧内松。

  4、配有专业人员指导,科学修剪、合理补损(根据季节性),切实做好绿化养护工作,美化小区环境。

  5、规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放,做到对号入座。统一清理无人认领老旧车。

  6、向文体主管部门申请和购买健身器材及娱乐设备(有的项目进驻之后,在半年内添置,如文体活动中心的文体活动器具,有的健身器材待申请、审批之后逐步改善)。

  (三)进驻后:

  7、根据实际情况,选址改造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集中停放处,做到电动车统一停放充电。

  8、配合公安机关,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对小区宠物进行规范管理。

  9、协助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基金对公共设施、消防设备进行更新修缮。

  三、整改修缮实施方案:

  乙方自愿出资二十万元捐赠用于小区修缮和整改的方案交付由甲方,捐赠出资金汇款到甲方对公账户。甲方监督乙方按整改方案协助实施。

  四、乙方同意进驻小区管理服务后,出资人民币二十万元用于小区存在问题整改、修缮费用。这笔款项计算在合同期内五年(60个月)的成本支出,每月成本支出约为人民币3333元,若甲方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将退回出资金,若乙方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则不退回出资金。

  五、整改、修缮费用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出资,乙方全力配合继续开展整改、修缮项目的工作。

  六、奖惩措施:若本小区在每年度县、市主管部门考核中,被评为“物业服务示范小区”、 “平安物业小区”,获县级殊荣,甲方应当奖励乙方人民币两万元;获市级殊荣,甲方应当奖励乙方人民币三万元。若本小区在每年度考核中受到县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则乙方应罚款人民币两千元并交由甲方;若考核中受到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则乙方应罚款人民币五千元并交由甲方。奖惩资金须在当年度兑现。

  七、小区所有公摊费用须按期公示,地下人防车位费用须单列并提供地下人防车位信息、租车位信息。

  八、外来车辆进入小区第一个小时免费,后每小时2元,每日(24小时)封顶20元。地下人防车位车辆及小洋房车辆无登记路面停车位则违停在路面车位的经发现三次警告,第四次再违停按每次100元收费。外来用电的车辆禁止在本小区内充电,违规一次收费1000元。本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须经政府职能部门规划审批,否则禁止充电。违者每次罚款500至1000元。甲、乙双方其车辆收益对半分并按期公示结算结果。

  九、若甲方证实乙方挂靠行为或本届业委会、监事会参与物业经营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方案条例,违规3次并不整改取消服务资格,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备案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5:银行托收物业服务费用合作协议书

  银行托收物业服务费用合作协议书

  甲方(收款人):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付款人):

  丙方(委托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管理的金海湾小区之物业服务费用的收、付结算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银行关于“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委托的托收银行(即丙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数据后,丙方于每月5日前将款项从乙方在丙方的委托付款帐号中直接划入甲方帐号,而不必再事先征得乙方重复同意。

  二、乙方同意统一选择工商银行**支行缴交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帐户应于每月5日前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收费标准保持足够金额,交纳本月度的物业服务费。如乙方帐户不足支付,甲方按双方约定,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

  四、物业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通过委托银行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帐号变更时,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同时需重新签订新的代收协议,原协议作废。

  六、用户办理本业务时,若乙方帐号为个人储蓄帐号则须出示个人存折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单位帐号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七、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查询和咨询,托收过程如出现疑问,请到甲方客服中心或丙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拨打0759*******-(客服中心)或95588(工商银行)查询。

  八、对甲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票据存在瑕疵,导致丙方扣划出现错误时,由甲乙方核对一致后双方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乙方应如实填写下表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需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写内容不正确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和丙方对此不负责任。下表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托收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住址: 栋 房
缴费人姓名 缴费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付款帐户名称
委托付款帐号 帐号户主名称

  甲方: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丙方:ZZ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盖章) (盖章、签名) (盖章)

  202年 月 日

精彩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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