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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协议书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2-15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市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州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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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下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地下停车场车位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郑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加强小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及车位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停车地点:地下车场号;

  2、车位性质:□购置;□租赁

  3、使用方式:固定车位

  4、停车管理服务费标准:□40元/月•位;□60元/月•位;

  5、交费周期:每半年收取一次。

  6、乙方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牌号:;颜色:;

  住址:号楼单元层户;联系电话:;

  二、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请您在协议期满前15日内重新办理新的车位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2、如在协议到期前,乙方按期向甲方交付车位使用费用,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

  3、如在协议到期后,乙方未在7日内向甲方交费,则本协议自动作废,甲方有权将车位转至他人使用。

  三、管理方式:本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的《停车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2、有权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维护费,但不承担保管责任。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在地下停车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及地下车库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场;

  6、负责本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和车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定期清扫地面和交通标识,保持车场卫生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有权拒绝无证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8、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对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真实的提供以下资料:

  1.1车牌号码(行车证复印件)一份;

  1.2有效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

  1.3车主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变更需及时告知甲方)。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3、车辆确因在本停车场内出险时,乙方凭有效的车辆保险合同,可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遵守甲方指定的《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服从车场管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5、按规定使用本停车场的车位及设备、设施,合理停放车辆;保证车辆停车入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停放在车位以外的位置上;车辆应按规定的顺序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6、保证车、证、卡相符,如更换车辆时主动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车辆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7、不得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的停车证、卡,不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并核实后,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因乙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本车场设备设施和他人车辆损失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9、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身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或给本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本停车场系集中式公共停车场,为保证协调一致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对停车位进行封闭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请注意观望,慢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12、乙方驻车后离开车辆前,要随身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并锁好车门窗,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主停车后应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13、乙方及其他搭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修车、加油、洗车、练车等,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安全,缓慢驶离,出示停车卡驶出园区;

  1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修理车辆。不得摆放家具、装修材料等。严禁停放装有剧毒、易燃、易爆、枪支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15、乙方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在车场内发生意外损伤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

  16、按照甲方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缴纳车位使用费用;

  17、乙方应自行办理车辆保险,保证自身车辆安全。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车位使用费用,未缴纳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车场;

  2、乙方不得持地下车场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内的其它非指定停车区域;

  3、如甲方因紧急情况或维修养护车场设备设施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等。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项第9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1款、第16款,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并解除合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10、14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如经甲方二次要求乙方仍不恢复原样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停车位恢复原样,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应由乙方负担;

  7、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二项第4、5、6、7、8、9、10、14款的规定给他人、本人及停车场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的;

  4、本协议期限届满。

  七、违约责任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中各条款的内容,如有任何增减或涂改之处,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九、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主对车辆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合同。本协议中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不包含车辆的损失、丢失被盗等特殊保管需求费用。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 订 日 期:签 订 日 期:

篇3: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物业顾问项目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为保证“商场”停车场(以下简称“本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特制定本车场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甲方: (商场公司名称)

  乙方: (车位租用个人/公司)

  1.商场停车场仅供楼内业/租户有偿使用,由商场公司办理租用相关手续。

  2.商场公司保安部负责停车场现场管理。

  3.甲方权利:

  3.1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3.2有权拒绝无有效票证车辆使用停车场;

  3.3有权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前一个月通知住户;

  3.4有权根据车位申请情况将其认为适当数量的空置车位批准其认可的人士或公司使用,或根据实际情况否决任何住户所提出之新增车位申请。

  3.5对违反〔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序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3.6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者,商场公司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义务:

  4.1负责停车场安全及维护秩序;

  4.2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4.3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4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证明报告;

  5.乙方权利:

  5.1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车位;

  5.2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5.3交缴费用后,索取有效的收费单据;

  5.4选择固定车位或非固定车位,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6.乙方义务:

  6.1缴交车位租赁费用(购买者无需交纳)及管理费用;

  6.2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6.3配合甲方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的管理;

  6.4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及为车辆购买保险;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与政府法律相抵触按政府法规执行,而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8.本协议附件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一

  停车场管理规定

  1 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已被关好,有价值及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不应放置车内,一切损失商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3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助出具相关证明,便于事主保险索赔,但商场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1.4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不得在墙、柱上及天花打孔,或在其空间张贴或悬挂任何物品。

  1.5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须予以配合。商场公司对此安排不会予以补偿。

  1.6本车场车位仅供车辆停放使用,各车主/驾驶员不得将车位作为洗车、修车的场所。消防栓严禁动用。(如洗车、冲洗地面)。

  1.7任何车位未经商场公司批准不得转租或转借任何单位或个人。

  2 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并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也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抢行。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爆炸品、危险或非法物品于本停车场内,否则将被立即举报,而不须再事先知会车主/驾驶员。

  2.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或动用明火,停车场警卫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5车主/驾驶员须服从停车场警卫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任何人士,商场公司将向车主/驾驶员递交警告信。对拒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车场警卫者,商场公司将终止其租用车位。情节恶劣者,由安保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车主/驾驶员愿接受调解,经商场公司书面同意后,可重新使用其租用车位。

  2.6遇有涉及楼宇本身的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应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无权因此索赔,但商场公司有责任提前通知以减少不便。

  2.7有固定车位者必须把车辆停泊在指定车位内。

  2.8车主/驾驶员不得使用车场污水沟排放污水,违者须承担一切清理或通渠费用。

  2.9避免污染车场空气,车主/驾驶员启动引擎后三分钟内必须驶离车场,车主/驾驶员不得离开已经启动引擎的车辆。

  2.10车主/驾驶员需要确保车辆的警报器运作正常,避免经常引起误鸣。

  3.其他事项

  3.1警卫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3停车场属禁烟区,警卫会当面干预吸烟者。

  3.4凡进入楼宇停车场的人士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如因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于商场公司,拒付者将先被取消其票证的有效期,余额将不予退还。在问题解决前,将不允许肇事车辆进入停车场。

  3.5商场公司可随需要而修改或增减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而事前无须做任何通知。

  附件二

  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1.楼宇停车场起卸货区只供本楼宇业/租户及其有关单位暂时使用,由商场公司统一管理。

  2.送货之车辆,应严格按照车场标识行驶,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车位范围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3.货车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5公里/小时),不得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4.送货/提货之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须提前通知商场公司,并遵守停车场的限高标志(____米)。

  5.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即须驶离起卸货区。

  6.起卸货区只限载货、卸货运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7.如因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停放、载货、卸货过程中,造成楼宇设备或设施损坏,肇事者应照价赔偿。拒付者,商场公司有权禁止其继续进入楼宇停车场,且向公安机关报案。

  附件三

  车辆损失应变事项

  1 车辆损坏

  1.1交通事故

  1.1.1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互相登记车辆资料;

  1.1.2立刻通知安保部人员到事故现场;

  1.1.3在安保部将事故现场拍照后,双方将车辆靠边停放,以防阻碍交通;

  1.1.4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

  1.1.5事故双方不能调解,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处理。

  1.2高空坠物砸车事故

  1.2.1目击高空坠物砸车,应立刻通知安保部;

  1.2.2向保安部提供目击资料,以便查出肇事者;

  1.2.3视损失严重程度,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2.4安保部根据受损车主要求出示索赔证明。

  2.车辆被盗

  2.1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失踪,应立即通知保安部;

  2.2安保部将检查车辆出入记录;

  2.3待安保部确认车辆可能被盗后,将协同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2.4车主向保险公司通知出险;

  2.5车主可向安保部索取车辆出险证明;

  车位类型及收费标准

  一、固定车位(地下)

  1.在停车场设专有车位,专车专用,随来随停,保证不被其它车辆占用;

  2.享有优先挑选车位的权利;

  3.车位设明显标识,标明车位所属个人/公司名称(按住户意愿);

  4.固定车位只办理年票,停车证颜色为粉色;

  5.在停车证有效期内,遇停车位租用价格调整不受影响;

  6.收费标准¥ 元/月/个;商场管理费¥80元/月;

  二、室外地上车位

  1.室外地上车位优先满足有停车证的车辆停放;

  2.室外地上车位不办理年票,停车证颜色为蓝色,持此车证者不能停放于楼内停车场;

  3.停车证有效期遇政府调价,价格也须作相应调整;

  4.收费标准¥ 元/月/个;

  三、停车证工本费10元/个、停车证押金30元/个

  四、说明

  车主租用车位先与商场公司办理停车证等有关手续,否则商场公司有权拒绝不具备有效停车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关于:办理停车证通知

  致 :

  阁下所有的车辆,使用之登记号码为 车位号仍未办理 月份/季度/年度月票停车证。

  请到商场公司从速办理手续;若您已不需此车位,请 书面通知商场公司,接到此通知二周内仍未来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此车位,商场公司对此车位另作安排。

  商场

  商场管理公司

  年__月__日

  提供样式谨供参考, 建议在停车证采用商场标志或建筑物外观照片作底纹, 以防假冒。

  商场

  收费流转单

  车位编号 号

  车位类型 固定

  停车费期限

  应收金额¥ (经办人填)

  已收金额¥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号

  商场

  收费流转单

  车位编号 号

  车位类型 固定

  停车费期限

  应收金额¥ (经办人填)

  已收金额¥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号

  (内部使用)

  交 接 班 记 录

  部 门:

  日 期 交接班时间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情况 交接物品、工具等

  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表

  部 门:

  进 场 车牌号码 车 型 颜 色 值班员 离 场 值班员 备 注

  日 期 时 间 日 期 时 间

篇4:顾问项目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政 策 与 程 序

  企业名称:**顾问有限公司

  标题:车位协议 章节号:

  版次: 页数:第 *页 * 页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修改人: 审核:

  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为保证“商场”停车场(以下简称“本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用户的需要,特制定本车场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甲方: (商场公司名称)

  乙方: (车位租用个人/公司)

  商场停车场仅供楼内业/租户有偿使用,由商场公司办理租用相关手续。

  2.商场公司保安部负责停车场现场管理。

  3.甲方权利:

  3.1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3.2有权拒绝无有效票证车辆使用停车场;

  3.3有权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前一个月通知住户;

  3.4有权根据车位申请情况将其认为适当数量的空置车位批准其认可的人士或公司使用,或根据实际情况否决任何住户所提出之新增车位申请。

  3.5对违反〔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序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3.6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者,商场公司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义务:

  4.1负责停车场安全及维护秩序;

  4.2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4.3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4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证明报告;

  5.乙方权利:

  5.1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车位;

  5.2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5.3交缴费用后,索取有效的收费单据;

  5.4选择固定车位或非固定车位,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6.乙方义务:

  6.1缴交车位租赁费用(购买者无需交纳)及管理费用;

  6.2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6.3配合甲方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的管理;

  6.4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及为车辆购买保险;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与政府法律相抵触按政府法规执行,而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8.本协议附件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篇5:海泉广场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海泉广场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书

  (停车场管理表格2)

  本人/公司欲订 年 停车位 个,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辆牌号: 登记车主姓名:

  车 型: 车 身 颜 色:

  地 址:

  联 络 人: 联 络 电 话:

  本人/公司明白并遵守下列规则:

  1.使用停车场之一切责任由本人/公司身负,停车场业主及管理处不必负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

  2.如有损毁停车场之任何设施,本人/公司需照价赔偿。

  3.泊车证和IC卡均属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其中泊车证人民币 ,IC卡人民币 。

  4.泊车证只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5.泊车证须张贴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

  6.车位租金有效期按照认购书上所填写的计算,每月车位租金必须于上月最后一天前缴交,否则其优先权将给予轮候者。

  7.泊车证及IC卡应随车携带,进出车场不能同时出示泊车证及IC卡或泊车证与车身车牌不符者,将被视为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8.由于泊车IC卡质量问题需要申请换卡的车主,必须携带与同时使用的泊车证,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9.车位租金的收取一律以办理泊车手续的当月第一日开始计租(即收取全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不足15天者,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者按一个月计算。

  10.所有已缴付之车位租金,概不发还。

  11.如有更改车辆登记数据,必须携带书面通知原车牌号之泊车证到管理处办理更泊车证手续。

  12.管理处有保留签发泊车证之权利。

  13.倘若违反停车场之条例,可被禁止使用停车场。

  14.管理处有权保留/改变泊车位申请办法之权利。

  租赁人签名(盖章):

  姓 名 用 正 楷:

  出租人签名(盖章): 起 租 日 期:

  此栏由管理处填写

  兹收到 单元业主/租户交来人民币 元作为缴交停车场车位租金,发予泊车证及泊车IC卡壹张,编号为 。

  物业管理处

  月票销售记录

  (停车场管理表格3)

  月份:

  泊车证号 IC卡编号 单元号 车主姓名 车牌号 车型及颜色 有效期 业主签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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