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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1-23

  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改善服务区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省交通厅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结合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服务区组织开展20**年交通安全专项活动,具体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实施抓紧抓好。在认真学习公司相关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配合公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在服务区“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展开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服务区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专项活动,实现服务区自身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公司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5月)。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服务区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6月-10月)。根据不同时段服务区的安全重点,结合公司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具体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1月-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服务区全年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服务区成立“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服务区办公室,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服务区经理徐朋鹏总负责,解燕芳负责后勤和相关事物,同时协助商品部和保洁部的工作;张伟负责餐饮部;徐萤负责办公室和保安部;刘佳负责加油站;高璐负责商品部;朱蒙负责客房部;张崇斌负责保洁部;其他人协助各部门工作。

  五、活动要求

  1、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各主管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年”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管理主管亲自抓、分管主管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各部门主管对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开展好的部门可以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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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委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教委安委会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632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市交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营造宣传氛围

各单位紧密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手机信息平台和发放《一封信》,深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缓堵治乱、文明驾驶相关内容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同时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职工、机动车驾驶人发送相关宣传、提示信息。二是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结合“小手拉大手

我与家人共答题”活动开展中小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教育。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利用交警APP开展交通违法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检查,督导落实。区安办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实地对单位落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及活动开展等情况。

**区教委安委会

篇3:全市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全市开展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联合开展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字〔20**〕*号)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年11月23日至12月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荣来任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法宣科,成员由交警支队法宣科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开展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2月2日前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牵头单位:教育、交通运输、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大赛和网络答题等活动。(牵头单位:司法行政、教育、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122公益宣传提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周、宣传月。特别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一周要高频次、高密度地开展宣传提示,并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形成宣传高潮。(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做好122联播直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和“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七)开展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通过本地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八)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牵头单位:公安、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九)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既要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和强大影响力,又要注重做好平凡人的表达,讲述文明交通愿景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近年来,我市评选了一批市级、省级服务交通公益人物、文明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等热心交通事业的公益人物,各地要注重发挥好这些公益人物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组织参与122主题活动。(牵头单位: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有关要求

  (一)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和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媒资共享,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憾人心的典型案例,建设宣传素材“中央厨房”,依托技术手段,做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要结合本地特点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形成舆论浓厚氛围。

  (三)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倡导守法出行理念。

  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12月5日前上报本地工作小结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创新项目。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胡**

篇4:教育系统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培养学生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州”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七个一”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通过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举办讲座、组织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播放专题片、分发交通安全倡议书、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七个一”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动员会或启动仪式;举行一次“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教育活动(讲座、游戏、竞赛、观看宣传片等);悬挂一条简易条幅广告(或在LED屏滚动播放);制作一期宣传栏(或黑板报);完成一份交通安全主题作业(问卷或手抄报等);发一份家长信(或短信、微信、QQ消息等);上传一期文明安全交通主题作品(图片、视频等)至学校网站(或家长微信群、QQ群)。

  (二)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与公安、文明办、交通等部门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立足教育部门的特点,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要通过文艺演出、游戏活动、知识竞赛、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与公安交警、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管理人、随车照管人员等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农村学校要以公路、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公安民警、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鼓励师生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交通主题宣传作品,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将活动影音资料上传网络,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选取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公布的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向学校师生进行警示教育,揭示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的现实危害;对交警部门通报及学校发现的校车、师生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批评、处理,特别突出对家长、学生进行中小学生禁止骑行电动车规定的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家长积极参与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的“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学校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无营运资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违法违规车辆。鼓励和支持师生、家长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但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高校要发动师生参与公安交警、文明办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

  (五)加强宣传交通安全舆论宣传。要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邀请各类媒体对学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特别节目投稿(联系人:张**,联系电话:**)。

  要鼓励师生参与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开展的“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师生对“122”的参与度,起到“教育学生、推动学校、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机关、学校、家长和相关部门联动,紧扣活动主题,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层层推进。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联动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治理城区拥堵等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提升效果。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受师生家长欢迎、富有校园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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