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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1-22

  住建局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关于**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体回顾

  **年上半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创一流、统筹城乡发展创一流、和谐社会建设创一流”的总体目标践行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小城镇建设

  上半年,加快推进全区小城镇建设,完成新建规范化水泥街面12.96万㎡,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1.71%;完成新建下水道8699米,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8%;新建、改建农房3.921万㎡,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8.4%。

  2、新村建设规划

  新村建设规划工作在上半年顺利推进,全区11个乡镇已完成新村规划选点工作的80%,测量单位于5月底进场开始测绘,已完成孝感、扬嘉、双东、黄许等乡镇已选点新村测绘工作,规划单位正抓紧基础资料收集分析,确保按期完成。

  3、安全监督管理

  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在坚持月检、季检和日常巡检制度的基础上,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隐患整改通知35份,查处违法建设3处,发现并纠正1起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4、住房保障工作

  全年我区目标任务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028套,目前所有项目正在进行地基处理及三通一平工作,预计9月30日前主体完工,年底前全部竣工。

  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1500套(市上下达目标任务为1200套),目前公租房建设天元、孝泉、黄许已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黄河新区管委会已采取bt项目进行配建。

  上半年顺利启动176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16户,其余正在实施中。

  根据各乡镇统计符合享受条件对象的情况,在黄许、天元、东湖、孝感、新中等乡镇实施租赁补贴,我区本年度目标任务516户(上级下达我区发放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216户),目前已完成78户的租赁补贴发放。

  5、建筑业管理

  建筑业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上半年共监管在建工程131个,建筑面积175.71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11个,市政工程20个),监督覆盖100%。

  上半年竣工备案工程14个,竣工建筑面积18.51万平方米,一次性备案合格率98%。

  处理质量投诉及时有效,上半年共处理质量投诉7件,投诉处理率100%,用户质量投诉处理率100%。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城乡规划与建设工作

  (1)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新村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进行了测量、规划、设计队伍的竞争性谈判,合同签订,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已完成测量新村点10个。

  上半年完成了天元镇、扬嘉镇总规评审,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完成了黄许镇总规的报批工作,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完成东山片区龙凤组团和孝感镇控规编制。

  规划的实施管理方面,截止**年6月共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6件,办理“选址意见书”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件,规划验收准许9个,建设工程档案10个。

  (2)勘察设计管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各项审查,上半年共审查设计方案65项,批复初步设计16项,施工图审查备案53项;对全区新、改、扩建项目及灾后重建项目严格进行定位放线检查;在全区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备案(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其他临时性建筑、农村村民宅基地自建两层以下住宅除外),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审查单位出具的审查报告、节能审查备案表、审查合格证书;加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提出建筑节能要求,在方案审查中严格把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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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区住建局2019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区住建局20**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思路

  20**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市、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人防地震等行业的发展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聚焦我区 “在高质量产业发展、高效益科技创新、高层次对外开放、高水平产城融合上走在全市前列”的定位,顺利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强有力的整治行动进一步提优城市环境秩序

  1.聚焦精准发力,全力推动水环境整治。(1)9条国省市主要河道断面达标工作。目前我区断面达标率66.7%(6条),断面水质达地表Ⅲ类水达标率55.6%(5条),距20**年目标任务还差一条河。(2)小流域整治控源截污工作。全区1537个街区地块中,已完成整改1246个(81%),处于整改阶段的291个(19%)。同时牵头制定了《**区排水工程验收导则》,计划在年内全面完成控源截污工程验收工作。(3)全面消除劣五类河道工作。牵头编制“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绘制劣五类水体分布图,计划在年内全面消除我区71条劣五类河道的整治目标。启动劣五类河道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街道快速整改。目前达到劣五类的河道已削减至30条。(4)自建工程推进工作。施工整改项目:1-15标已全面完成并开展验收工作,16-19标计划在7月中旬基本完成,20标完成招标工作,计划在9月份之前分批验收并送审。四位一体项目:结合施工整改项目的完成并验收,四位一体项目也已同步开展验收评估工作,计划在9月底之前分批完成并送审。(5)污水厂站网运行管理工作。牵头编制了《无锡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和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行业考核办法》、《无锡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和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及附属设施)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办法及标准要求对污水厂站网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与考评。(6)排水行政许可工作。狠抓企业验收整改推进,主动配合企业办理验收手续。目前,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20份、办证与换证222份,两项工作办理量均已超过20**年全年办理总量。(7)智慧排水工作。智慧排水二期工程已正式启动,在水环境高风险区域,布设多种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共956台,对管网数据进行实时采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快速定位污染源头,提高整治效率,进一步提升区域河道水环境。

  2.砥砺迎难而上,加快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做好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干线航道、铁路按照省市要求已全面完成整治,目前主要是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港口码头整治工作重点是完成取缔的非法码头复土覆绿,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3.狠抓扬尘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我局制定的《无锡市**区建设工地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贯彻落实“六个100%+六个不开工”管理要求,并且对所有在建工地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进行打分评测,截止目前累计对332检查工地数量进行打分,其中检查合格工地数量302个,合格率91%,对其中8家责任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其中5家责任单位按《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

  4.围绕项目重点,推进“两违”、“三乱”整治。“两违”:我区以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的5条河道(望虞河、京杭运河、伯渎港、走马塘、大溪港)、列入省湖泊名录的1个湖泊(太湖)为整治重点,共排查出重点河湖“两违”问题25个,省、市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各地已同步完成整改13个,整改率52%。其它面上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同步推进。“三乱”:省河长办下达我区的省级河湖“三乱”违法问题共5起,目前省河长办已验收销号5起,完成率100%。

  (二)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质态

  1.统筹兼顾,编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根据“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配合发改委科学制定了无锡高新区(**区)20**年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确定了我局基础设施项目106个。其中新开项目43个,续建项目27个,入库项目36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研究确定了住建局20**年重点项目安排,列入人大监管项目9个,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管理力度,扎实提升重点项目建设的成效。

  2.规划引领,强化项目方案设计研究。为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水平,使项目做到科学决策和科学施工,根据项目设计流程,建立全项目、全过程设计工作动态跟踪表,把全年每个项目从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等每个设计节点都进行有效管控,对代建公司的管理落实到流程的每个细节。截止目前,新建项目43个,其中道桥项目21个,管网项目4个,水利项目10个,其它项目8个,均完成了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通力合作,构建互联互通的交通走廊。积极落实板块间快速化通道研究推进工作,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的引领作用,在区域层面加快构建复合多向联系的交通廊道,实现区域互联互通。一是配合推进G312快速化改造、高浪路快速化、轨道三号线、四号线二期等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对外区域联系,重点推进飞凤路北延建设,强化与锡山区的沟通,推进菱湖大桥建设,强化与中心城区的联系,推进华谊路建设,强化与经开区的联系。

  4.齐心协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年初举行了20**年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包括20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达15亿元,涵盖道桥、水利、绿化景观等领域。同时,通过建立月汇报制度、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明确施工进度计划,及早协调解决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项目在建过程中存在问题,全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已完工6个,在建55个,完成总投资7.66亿元。

  5.维护运营秩序,打造城市窗口的靓丽名片。截至6月底,大队共查获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62起。其中:机场出租汽车涉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95起,未经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件20起,无证驾培案件12起,班线、包车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8起,其它案件7起。1至6月份大队共开展各类联合整治行动198次,有效处置投诉举报114起。

  (三)以高质量的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承载功能

  1.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有度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区已取得预售在售楼盘84个,总套数13.28万套,存量套数2.77万套;1-6月**区共计网签销售6063套,面积65.99万平方米。(2)有力开展保障房相关工作。1-6月受理廉租房实物配租3户,租金补贴1户,公租房5户,经适房63户;完成了廉租房家庭和公租房低收入家庭的年审37户;集体宿舍大修工程竣工,8户保障家庭顺利入住新房;开展了本年度的第1次公租房配租,共配租了9户轮候的公租房保障对象;严格落实精装房退税补贴政策,1-6月受理全装修成品商品住宅补助63户,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补助1户。

  2.强化政策引领,扎实推进拆迁征收工作。20**年1-6月,全区已完成房屋征收拆迁面积77.058万平米,相比去年同期增长38%,其中完成住宅841户、25.975万平方米,完成非住宅116家、51.083万平方米。目前全区已完成房屋征收拆迁项目21个,相比去年同期增长75%,其中扫尾灭点项目12个、确保完成项目8个、加快推进项目1个。(1)稳步推进棚改工作:梅村街道梅荆花苑五区三期、鸿山街道鸿运苑六五期、鸿声家园一期已列入20**年国家和省棚改计划,其中梅荆花苑五区三期、鸿运苑六期五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目前均在主体结构施工中,鸿声家园一期在基础施工中。旺庄街道红蕾佳苑、新光嘉园二期、春丰苑、新安街道新泽苑四个安置房项目已列入20**年棚改专项债计划。目前这些项目安置房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2)按序办理法定征收手续。目前全区已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办理项目9个。其中2个独立选址项目进展较快:旺庄街道新光嘉园安居房小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已经会议论证通过并对外公示,新安街道新安花苑五期项目也已基本完成前期手续、摸底调查、面积认定等工作,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已经会议论证并送至市征收办报备;其余7个旧城区改建项目,项目启动手续均已完成,已进入或已结束入户、产权权属调查阶段。

  3.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农住房建设管理。截至目前,鸿山街道镇村布局规划修编和规划方案评审已经完成。示范村的总体布局方案及户型方案已经多次征求居民百姓意见,方案已基本定型,施工图设计基本完成。鸿山街道农房翻建示范村用地拆迁工作3月份已经完成,4月份完成土壤检测,5月份完成农房建设施工图设计,6月份,启动施工招标工作。鸿山街道在七房桥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成果的基础之上,以鸿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为新的契机,高标准开展美丽田园乡村规划方案设计,以七房桥二期、大坊桥、东塘街等行政村为重点区域,集中优势,重点打造建成2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

  (四)以科学化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城乡管理服务

  1.规范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水平。(1)加强物业项目创优。上半年,共完成3个省级物业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同时受理了16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申报数量为历年之最,其中安置房项目4个,商品房项目12个。(2)实施安置房综合改造提升。启动20**年之前交付的22个小区、430万平方米安置房的改造提升工作。上半年春潮二区已完成设计、论证、立项,目前正准备施工招标,振发公寓也完成初步改造方案,其余小区基本完成改造方案设计,正在开展方案公示工作。(3)推进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上半年已完成9个小区的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其余小区正在推进中,下半年将加强与太湖水务公司的协调和沟通,启动20**年30个泵站的改造工作,解决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问题。(4)全面开展智慧物业平台的建设。赴佛山市学习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正在进行模块建设中,预计20**年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

  2.稳控安全形势,抓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全区在建项目216个(共计866.38万平方米), 其中房建工程160个,市政工程40个,其他专业工程16个;其中江溪街道31个,梅村街道24个,硕放街道21个,旺庄街道53个,新安街道34个,鸿山53个。今年新开工工程98个(共计253.06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房建工程65个,市政工程22 个,其他专业工程11个。全区安全共开具整改单393份,要求整改安全隐患2358余条,质量共开具整改单387份,其中实体质量62份,不合格报告68份;材料抽检71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2%;实体抽测83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2%;对35个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3.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居民用气安全。(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共计检查单位411家,发现一般隐患173条,整改165条。组织公安、城管、街道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8次,清理取缔位于江溪、硕放等地的“黑气点”3家,查处燃气违法行为5起,暂扣各类钢瓶46只。对全区17家瓶装燃气供应站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安全巡查46次,发现安全隐患11处,开具整改通知书1份。(2)加快建设“智慧燃气”和“瓶改管”: 目前已有1772家餐饮商户信息录入“智慧燃气”平台,平台报警器实际签约商户1246家。同时我区加快推动辖区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工作,20**年一季度完成餐饮商户补贴12家。(3)加大“三进”宣传力度:4月10日,20**年无锡市燃气安全“三进”活动在我区坊前实验小学正式启动,截止6月,我区开展燃气“三进”讲课活动13场,社区广场宣传2场,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1场,惠及居民、学生近5000人,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册2万份,组织培训街道燃气安全员30人。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今年累计完成新批立项人防工程项目12个,立项人防工程面积6.73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6个,面积3.51万平方米;新竣工验收项目6个,竣工面积3.3万平方米。积极推进3所小学校园人防自建工程建设,春阳路和太科园配套小学已经通过主体验收。完成泰伯广场、吴文化广场、新洲生态园3个固定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立项及招标工作,已经开始施工。

  (五)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速行政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照机构改革后的新三定方案,积极对接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目前我局各类行政权力事项883项。

  2.延申行政审批服务,我局自4月起根据上级部署承接了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在内的消防审批事项。截止6月,我局会同区消防大队共办理消防审批事项155件。另外,我局驻审批局窗口,办理住建、交通等条线行政审批业务4524件。。

  3.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普法工作网络,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出台《20**年普法工作计划》,营造良好对行政执法环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讲座。牵头做好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出台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意见》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拟订出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牵头理顺消防审批工作,真正做到全面接管。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1.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做好20**年下半年区本级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及20**年计划编制;进一步推进项目方案设计研究优化长江路景观改造方案,深化完善伯渎港沿河景观项目方案,协调吴博园公司控规、水系、路网规划调整工作,继续深入研究飞凤南路快捷化改造方案。

  2.加强小区管理,提升安置房和旧住宅的物业水平;推动安置房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继续推进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智慧物业平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公房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工作。

  3.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根据5月10日召开的全区房屋征收拆迁推进会的要求,下半年加大力度推进旺庄街道的安置房腾地(棚户区改造),江溪街道的安置房腾地(棚户区改造)、伯渎河整治、经营性地块,硕放街道的重点道桥、安置房建设,梅村街道的伯渎整治,鸿山街道的重点道桥、新市镇、杨家浜,新安街道的老镇区改造、华谊路东侧等项目的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4.全面完成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各街道开展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切实检验验收工程效果,确保该项工作在20**年内全面完成。重点推进张塘河新造桥断面达标工作,确保20**年平均水质达标。重点推进各街道开展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配套整治工程。

  5.紧扣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特别是完成交通干线五项行动省级验收考核。做好硕放机场与新区城铁站前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做好四好农村公路的创建工作。

  6.扎实开展河湖“两违”专项整治,同时加快智慧平台打造,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及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加强湖泛巡查及蓝藻打捞、水草打捞,科学调度藻水分离站运行处理,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水源地安全度夏。

  (三)突出项目引领,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加大对具有引领性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研究,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滚动储备项目,积极谋划一批影响深远、综合效益明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目标导向、完善考核机制,通过尽快兑现考核办法倒逼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全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

  (四)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全区建筑施工行业的排查整治,强力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2.加强对燃气安全行业监管,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按计划将进行系列燃气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届时将向社区群众宣讲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相关知识手册。

  3.继续加强道路危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源头治超”、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篇3:G州市住建局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G州市住建局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根据《G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字[20**]25号)要求,本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积极开展本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

  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集办公室、绿建科、建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以及20**年有项目支出的下属单位档案馆、质监站、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开会布置相关工作,由局机关财审科牵头,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表,结合去年该项工作经验,确保这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工作经验

  本部门20**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5个,资金总额325万元,资金总量占20**年度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的比例100%。开展绩效评价的6个项目均实现了20**年度的总体目标,并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进行付款。

  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

  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

  总结20**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附件(局系统)

  G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7月5日

篇4:G州市住建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年度)

  G州市住建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年度)

  根据《G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G市财办字[20**]35号)文件要求,本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积极开展本单位的预算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召开会议

  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集办公室、城建科、村镇科相关科室人员工作人员开会布置相关工作,由局机关财审科牵头,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样表,结合去年该项工作经验,确保这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工作经验

  本部门20**年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有3个,包括六大攻坚战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专项资金、G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0万元,上年结余54.38万元,全年总支出为82.75万元,20**年结余21.62万元,开展绩效自评专项资金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0%,开展绩效评价的3个项目均实现了20**年度的总目标。

  下一步工作措施

  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量化绩效考评体系,专项资金支出严把监督审核关,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归集的信息真实、及时、完整。资金的拨付和支出,做到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项制度落实较好,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

  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注重培训,开展多方交流

  大力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绩效相关工作。

  4、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

  总结20**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附件(全系统)

  G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7月5日

篇5: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2018工作总结及2019工作计划

  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20**工作总结及20**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住建局深刻学习领会*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清形势,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将环保工作纳入中心工作日程。

  一、充分认识环境保护职责规定的重要性 市住建局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中本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xxx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环保方面工作。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密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成立了以马成恩局长为组长的市住建局环境保护专项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发挥表率作用,班子全体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涉及住建局的工作内容逐条研究,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先后制定并下发了《DP市建委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关于市建委贯彻落实*DP市委DP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建委落实20**年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市建委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工作方案》,《关于五项思想领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层层压力传导机制,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DP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大委办发[20**]27号)下发后,市建委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职责明确,落实到位。

  (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及供气、供热行业专项规划 1.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 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和《DP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DP自身城市建设的特点,编制完成了《DP市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20**年-20**年),规划范围包括:DP市行政区域,主要有主城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城区、庄河城区、长海县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和皮杨经济区10个规划城区,对“十三五”时期的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同时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提供强大的支撑和保障。 2.DP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根据《DP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关于印发DP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发改规划字[20**]653号)的要求,市建委委托DP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4个单位编制完成了《DP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年7月8日市政府下达了《DP市人民政府关于DP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的批复》。目前,我市燃气行业正在按照《DP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实施燃气工程建设和行业发展。 3.DP市供热规划 根据《DP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关于印发DP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发改规划字[20**]65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招投标相关程序,市建委委托DP市热电工程设计院编制《DP市供热规划》(20**-20**)。近年来,国家对清洁取暖工作提出新标准、新要求,市住建局要求设计院对规划多次进行调整,现已完成文本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按照国家环保要求,供热规划正在进行环境评价。

  (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1.建筑节能 一是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标准。20**年,市建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大建委发[20**]509号),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审图、施工阶段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标准,并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率达100%。 二是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技术。20**年至今,我市已在100多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热水技术。 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20**年起,我市在出让的建设用地中逐步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业化全装修。20**年,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印发《DP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72号)。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建装配式项目68个,装配式总建筑面积241万余平方米。其中,在建项目45个,装配式建筑面积141万余平方米。 四是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年开始,我市开始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到20**年末,共改造3842栋旧住宅,建筑规模122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9.3万户。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据测算,改造后实现每年节煤29.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5万吨,二氧化硫4989吨。20**年计划改造210万平方米,目前工程全部完工,实际改造214万平方米。 2.绿色建筑 20**年起,对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北三市长海县除外)要求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未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不予施工图审查备案;20**年,全市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设计评价标准,组织编制了《DP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实施指南(试行)》设计实施指南和审图实施指南;20**年重点强调提高星级标准,要求7月1日以后立项的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0**年至今,全市取得设计评价一星级标识项目11个,118.06万平米,二星级标识项目4个,33.18万平米,三星级标识项目1个,7.6万平米,我市绿色建筑工作从项目标识评价面积到一星级设计审图面积均处于全省前列。

  (三)负责监督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指导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施工围挡内扬尘管理工作 先后印发了《DP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20**年DP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控整治实施方案》及《DP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定期巡查、现场拉练、示范评比等制度,把落实“四有措施”(有工地围挡、有硬质地面、有冲洗设施、有门前保洁)作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做到常抓常议,促进在末端工作的落实。

  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施工。围档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并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

  二是施工现场和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配备洗车机、设置沉淀池。同时,配备保洁员对驶离施工现场排渣车辆进行浮土清扫、检查苫盖及车辆清洗情况。

  三是施工脚手架外侧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蓝色或者蓝黄相间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全封闭。安全网必须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完好;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机具定期除锈、刷漆。四是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及基坑开挖后留有的回填渣土使用密目式安全网等材料进行双层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避免因大风等天气造成扬尘污染。禁止露天堆放易扬尘的建筑材料,垃圾不得焚烧。 完善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了《DP市房屋建筑工程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加强空气重污染日施工现场应急响应工作的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和监管方案,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开展落实。

  三、20**年及下一步打算 市住建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环保责任,推动新一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施绿色节能、控制施工扬尘。

  (一)规划编制 新一轮DP市中长期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按照全市分工,市住建局负责包括《DP市供热系统专项规划》、《DP市燃气系统专项规划》、《DP市特色乡镇战略性发展规划》三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开展招标工作,开始正式编制,并为DP市总体规划提供支持。本次专项规划期限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即20**年到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至2050年,计划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一是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筑的法规和技术体系,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跟踪管理,落实装配式建筑政策,争取在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稳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三是继续通过专项检查、绩效考核等手段,保证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全面执行一星标准的基础上,逐渐提高绿色建筑星级水平,确保到20**年底,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

  (三)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 继续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切实提高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水平。20**年3月已出台《DP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作为考核内容之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封闭围挡、车辆冲洗设施、现场道路硬化、建筑垃圾存放、材料堆放遮盖、裸露土方覆盖等环节的管控;加强与市环保局相关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权责,落实工作分工,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发现治理扬尘污染措施不落实或屡次因扬尘问题被投诉不及时整改的,将取消其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比资格。 D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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