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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供暖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1-11

  供暖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供暖设施正常运行,完好,保证供热质量,让公司冬季供暖正常有序,现对公司供暖系统维护特作以下管理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责任区域划分

  1、整备车间:负责公司范围内供暖管网,生产作业综合楼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热交换站供热设备保质期内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由设备管理车间牵头,整备车间配合厂家对其进行维修。

  2、设备管理车间:负责车间办公区域内的供暖设施的看护,并牵头热交换站设备保质期内的保养与维修。

  3、工,电务车间:各工区供暖设施及办公室室内供暖设施的看护(由矿厂负责供暖的工区外部供暖管线报各矿负责维修,室内由公司维修人员维修)。

  4、其他部门:各部门办公室室内供暖设施的看护。

  二、供暖系统维护保养程序规定

  1、各部门责任区内,发现故障时,由部门上报运输调度科调度,一般故障由调度通知整备车间维修;紧急情况由调度员汇报当班领导组织抢修。

  2、整备车间负责热交换站设备日常使用及维护管理。

  3、凡因热源单位造成暖气不热,达不到规定温度的,报整备车间,由整备车间负责按上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三、其它设施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暖气管线,接通管网,增加暖气片,扩大用热面积。

  2、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除,迁移和改建暖气设施。

  3、不得私自在供暖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窃用热水。

  4、不得乱动或毁坏控制阀门,造成供暖设备运行故障,中断仪表电源,影响供暖。

  5、对所负责的供暖设备不进行维护,不按期检修和不搞防寒保温而造成严重跑,冒,滴,漏或设备事故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相关人员处罚。

  6、各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供暖设施的义务

  7、整备车间对供暖管网,相关设备巡检完毕后方可供暖(新建系统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暖)

  8、整备车间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时需及时出动并按时对主要管线进行巡检(每周一次)。

  四、古交办公楼供暖系统由古交生活公司维护管理,日常使用看护由各使用部门负责;遇故障时,报综合办协调**生活公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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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范本(2)

  20**年社区2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范本

  我社区在今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针对辖区的新情况,在二工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排查一促进”这一主题,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为载体,积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按照“四个坚决防止”和“四个最大限度减少”

  (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群众进京赴省跑市越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集体*;坚决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事件;坚决防止异常极端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新市区形象的事件)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把搞好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综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逐级分解领导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社区干部对所挂钩单位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把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辖区各单位及重点隐患的商铺分别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稳定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是认真执行稳定一票否决制。严格监督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表彰;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致使矛盾纠纷问题久拖不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辖区的矛盾纠纷多发生在祥和盛片区,及时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稳定,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我社区十分重视基层创建。

  一是在加强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做到小事就地调处,大事及时报告。同时针对辖区外来人口多,一些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特点,我们把管好管住外来人口作为基层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地化解了外来务工人员之间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化,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

  二是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部门联席排查调处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

  三是定期排查、掌握动态。我社区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三、立足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深入体察民情,是确保稳定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防范,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体察民情,把维护稳定的基点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凝聚民心。

  一是加强调处。我社区领导经常深入辖区单位、家属楼、祥和盛巷道、建筑工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我社区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对辖区内的重大矛盾进行集中研究,共同制定调处方案。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妥善处理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互作,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化解,防止激化。如在祥和盛片区,祥和盛居民与供暖公司在供热问题上产生纠纷,我社区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向二工办事处汇报,我社区配合二工办事处共同解决此次纠纷。我社区与二工办事处的共同协调下供暖公司和祥和盛片区居民的问题得到解决。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细致工作,使这项工作的各种矛盾隐患都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是加强劳资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我社区将此项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重点,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走访,询问是否有拖欠工资的纠纷。

  五是强化值班备勤,坚持领导带班。在春节和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排查、跟踪,实行“零报告”制度,并成立维稳应急服务分队,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六是建立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我社区成立了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社区领导亲自到场,分管领导和驻片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纠纷缴化或*。

  七是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是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做到月月有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水平,群众依法办事的风气日渐形成,为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九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重要时期辖区的安定稳定。我社区要结合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了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11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调处成功35起,成功率达97.2%,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总之,在维护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和建设平安辖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3:宽带维护部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宽带维护部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转眼间我来到**宽带维护部工作已经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自己学习到了很多有关宽带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汇报

  自****年12月26日工作以来,我认真完成工作,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刚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时,为了配合adsl与端口的绑定工作,和百路达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用户端摸排用户机器的网卡mac地址。为了确保端口的正确无误,摸排资料的准确,为将来端口的顺利绑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紧接着又做了一部分资源上线的工作。包括模块局的建立和dslam设备的内连接及外连接。这些工作使自己更加熟练的操作使用客服系统。而且对机房设备有了一定的了解,使自己对上层设备有了更加感官上的认识。

  当分公司搬到新的办公场所后,公司的内部办公网络交由我们维护。在为开通每一个信息点时,使自己学习到了更多的网络知识,更加提高了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同时,为了确保每一个信息点的及时正常使用,使公司的各位领导及每一位同志尽快的在新的办公环境中投入到工作中,我和班上的几位同事加班加点的完成了这项艰苦的任务。

  在投入到新的办公环境后,我也开始了新的工作──故障预处理。这项工作使自己掌握了基本的adsl技术。可以处理大部分的用户端故障。为了解决一些外线班处理不了的问题,自己和外线人员一起机房和用户端处理。在用户家,每一句话都代表着公司形象。所以,我在实际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谨小慎微。

  此外,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由于刚参加工作,无论从业务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及本部门的老员工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在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从而,对我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感想

  踏入新的工作岗位后,经过一年的锻炼,使自己对这份工作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对于工作或者说事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我也一样。对我而言,我通常会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自己的思想脉络。

  首先是心态,套用米卢的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运用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进而取得正确的结果。具体而言,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喜爱的,然后为自己的所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一直认为工作不该是一个任务或者负担,应该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而只有你对它产生兴趣,彻底的爱上它,你才能充分的体会到其中的快乐。我相信我会在对这一业务的努力探索和发现中找到我工作的乐趣,也才能毫无保留的为它尽我最大的力量。可以说,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

  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以一只骆驼来讲,专业能力决定了它能够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而基本能力,包括适应度、坚忍度、天性的警觉等,决定了它能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多久。具体到人,专业能力决定了你适合于某种工作,基本能力,包括自信力,协作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发展潜力等,将直接决定工作的生命力。一个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必是两种能力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和运作的人。

  三、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随着端口绑定工作的深入,新工作内容的展开,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今后我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努力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熟练业务能力。积极响应公司加强管理的措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篇4: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巡检管理办法(2)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巡检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监控系统维护及巡检,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作、提供完整及清晰录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监控系统相关的人员。

  3、工作程序

  3.1、日常管理维护

  3.1.1监控主机投入使用时,要确保正确的系统设置,主要检查来电自启动项目、操作系统及监控软件的备份。

  3.1.2所有摄像头根椐位置就近原则进行分区。并以实际位置进行命名。

  3.1.3严禁在监控主机前端面板上接入大功率USB设备(光驱及移动硬盘)。

  3.1.4确保所有摄像头正常录像。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为二十天。

  3.1.5严禁格式化主机D驱。(D驱上保存系统与软件的备份)

  3.1.6未经同意,严禁更改监控系统设置和自行拆开主机。

  3.1.7监控主机正常运行期间,必须通过程序正常关机,严禁直接关闭主机电源开关。

  3.1.8每周要启动所有监控主机、确保性能最优化。

  3.2.、日常巡检制度

  3.2.1每工作日对所有监控主机进行检查。项目包括主机电源、操作性统性能、系统日志。对相关警告及错误信息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

  3.2.2每工作日在主机上对所有监控摄像头例行巡检,检查项目包括摄像头信号、视频图像清晰度、摄像头拍摄位置。如摄像头拍摄位置有移动或镜头被阻档之情况,将通知信息中心。

  3.2.3配备监视器的各部门(保安室),上班时必须打开监视器,以便随时检查各部门摄像头运行情况。摄像头异常随时跟信息中心报告。

  3.2.4例行日常巡检由资讯专员执行,每日十二点完成。资讯主任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资讯主管每月底稽查。所有查核记录登记于《监控系统巡查表中》

  3.3.异常情况处理

  3.3.1预知情况下停电超过半个小时以上,而公司不自行发电情况下,维护人员按正常方式关闭监控主机,以免程序及硬件损坏。在电力恢复后,维护人员在一个小时内确定监控主机及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启动。

  3.3.2在不可预知情况下造成监控主机及摄像头停电,在电力恢复后,维护人员在二个小时内确定监控主机及所有摄像头是否能正常启动。

  3.3.3监控主机之软件故障,维护人员请厂家配合进行系统恢复,并确保恢复后系统之正确设置。在没有损坏前期的监控录像,在二个小时跟部门主管报告。如有损坏前期监控录像,需上报至公司领导。

  3.3.4监控主机之硬件故障,半个小时内跟部门主管报告。如硬盘故障造成之前监控录像损坏,维护人员二个小时汇报至部门主管。

  3.3.5摄像头之硬件故障,联系维护单位对摄像头进行更换,故障摄像头拿回信息中心进行检查修理。

  3.4.监控摄像头新增

  3.4.1各部门需增加监控摄像头,以内部报告方式通知信息中心,提出需求及明确安装位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3.4.2监控项目完成后,依合同检验标准进行验收。需测试主机与摄像头正常断电重启。

  3.5.监控系统权限设置

  3.5.1监控机房为监控中心,监控机房可以查看、调取、回放所有摄像头的视频录像。

  3.5.2董事长室监视器可以查看所有摄像头。

  3.5.3各部门监视器只能查看辖区所有摄像头。

  3.5.4保安室监视器负责查看所有通道、办公楼、及外围的摄像头。

  3.5.5各部门需到监控机房调取录像资料,需上呈报告书。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

篇5: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版本:V1.0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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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人

  审核人

  备注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免原则程序2

  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职责5

  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决策程序7

  第五章外派董事、监事的基本行为准则9

  第六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10

  第七章附则11

  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情况沟通表12

  附录二:外派董事监事参会意见反馈情况记录13

  附录三:外派董事考核指标15

  附录四:外派监事考核指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长期股权性投资管理的需要,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监督,明确外派兼职董事和监事的管理关系和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外派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向控股、参股企业外派的兼职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董事、监事指由集团公司外派的在下属企业中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战略发展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企业兼职董事的业务归口管理;投资开发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参股企业兼职董事的业务归口管理;监察审计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外派兼职监事的业务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兼职董事、监事的增减换任提出动议;

  (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从经营、财务、法律等角度协助支持董事、监事履行职责;

  (三)协调外派董事、监事、被投资企业和集团有关部门的联系;

  (四)管理被投资企业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包括其企业资料、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纪要、函件及外派的董事、监事报告资料和集团审议有关被投资企业事宜的相关资料等;

  (五)对只委派兼职董事或监事的参股子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至少每月一次和委派的兼职董事、监事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并作相应书面记录(参见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情况沟通表);

  (六)必要时,征得其他股东方的同意后,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章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免原则程序

  第五条集团外派董事、监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及任职企业的章程中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对集团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忠实执行集团的战略意图和经营决策,自觉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的责任的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任董事应具备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条集团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选派董事和监事。一般来说,同一公司外派董事中须由具备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构成,监事则至少有一名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兼职董事、监事原则上可兼任不超过3家公司的董事、监事。

  第七条集团对于外派董事和监事实行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负责制。集团在派往同一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中指定一名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负责协调集团其他董事和监事之间的工作关系,牵头组织对任职企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工作。

  (一)集团外派董、监事中,在任职企业担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人选,即为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任职企业董事长的,应另外指定一名董事担任责任董事;

  (二)集团外派董事、监事中,没有担任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由集团指定一名担任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

  (三)集团在投资企业只有一名董、监事的,即为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

  第八条外派董事、监事实行回避制度。外派董事、监事不得在其直系亲属担任重要职位或与外派董事监事有其他重大利益关联关系的同一企业任职。人力资源部和归口管理部门在外派董事、监事任职前负责进行相关调查,外派董事、监事应向公司说明情况;委派期间发生此类情况,应采取亲属回避或重新委派外派董事、监事的方式解决。外派董事和监事不得与其亲属(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投资或担任高管的公司发生经营、借贷和担保行为,从而防止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任职企业和集团的利益。

  第九条外派董事、监事的任命程序

  (一)根据外派董、监事任职要求,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外派董事、监事以及责任董事、责任监事的人选,报总经理初审、提名;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步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三)总经理签发推荐文件,由人力资源部专函向拟任职的企业推荐;

  (四)外派董事、监事按法定程序由股东大会在推荐人选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外派的董事、监事因下列事由退任:

  (一)任期届满等任职企业章程规定的原因;

  (二)任职企业股东会决议解职;

  (三)本人辞职;

  (四)委任终止的法定事由发生时。委任终止的法定事由包括:(1)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羁押的;(4)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5)个人发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由于个人过错导致任职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不能胜任岗位的事由。

  第十一条外派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提请其任职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免职:

  (一)因职务变动不适合再担任董事、监事的;

  (二)达到退休年龄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一年内缺席三分之一(含)以上的董事、监事会会议的外派董事、监事;

  (五)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六)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外派董事和监事的。

  第十二条外派的董事、监事因上述事由退任时,集团应根据发起人协议或企业章程中关于由股东单位委派人员的规定,和集团对外派董事、监事的具体工作安排,本着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利益的原则,依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新的继任者提交任职企业补选。

  新选任董事、监事就职前,原任董事、监事应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监事的职责,并接受合理的限制,且在离任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应继续保守因任职所获悉的集团及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

  继任董事监事和前任须办理交接手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交接和监督交接过程。

  第十三条外派董事、监事的任期根据各派往公司章程确定,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职责

  第十四条向股权投资企业外派的董事是集团的产权代表,应代表集团在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上议事、表决,行使董事权力,在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代表集团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战略性指导、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促使任职企业的财务目标与经营行为和集团战略目标有效结合,对集团所投资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对投资企业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投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编制相应文件作为决策的依据。在管理中,负责与投资企业沟通,进行投资企业日常监管,并将投资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集团归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外派董事在任职企业的董事会上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与制定任职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参与制定任职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参与决定任职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参与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被投资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五)参与制定任职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参与决定任职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参与制定任职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八)参与拟订任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根据任职企业章程规定,行使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外派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任职企业章程所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认真阅读所任职公司的各项业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促使任职企业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能够准确、恰当和及时地获取信息,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向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外派的监事,代表集团对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并以决策监督和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任职企业财务活动及其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任职企业资产及集团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发现侵害集团公司作为股东的权益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集团归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监事根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列席董事会及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外派董事和监事应定期查阅并分析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经常了解企业财务活动、经营活动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状况,每月度对投资企业进行简要的评估,每季度对投资企业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集团归口管理部门通报。外派兼职董事监事原则上应该每月审阅一次任职企业的财务报告。

  第二十条董事和监事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派往公司的情况,可以提出追加投资、退出以及资本运作等意见,为集团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十一条外派董事、监事应按时出席任职企业的董事会(监事列席)、监事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书面委托集团外派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或根据任职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书面表决。

  第二十二条外派董事、监事每年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述职一次,述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职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本人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同时提交分析报告和会议主要信息列表。分析报告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资产质量、所有者权益等对集团有主要影响的情况进行报告和评述;会议主要信息列表应列明报告期内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主要议题及审议结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列席该会议。述职会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外派董事、监事对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送审文件应认真研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出席会议时应独立、充分、明确地表达意见,并充分体现集团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外派董事、监事在落实集团公司决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内部程序”加“法定程序”,即先由集团公司通过内部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再由外派董事和监事通过法定程序使集团公司的意志成为投资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应决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监事应联系任职公司,要求股东会召开十五天前,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十天前取得会议信息和文件材料。

  第二十六条在参加投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表决之前,外派董事、监事应将其获得的资料(或复印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交给归口管理部门,并针对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参会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题及相关其它资料;

  (三)外派董事监事针对每项议题的初步意见;

  (四)外派董事监事对议题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会议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集团有权要求投资企业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说明),责任董事、责任监事召集各兼职董事、监事及相关职能部门开会研究会议文件资料,着重从集团发展、权益等角度分析相关报告,形成相关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最终参会意见。

  第二十八条在参加投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时,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由责任董事和责任监事统一指挥,确保能够发表统一意见,体现集团意志。

  第二十九条责任董事、责任监事于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参会情况整理记录(参见附录二:《外派董事监事参会意见反馈情况记录》),连同会议的决议和纪要等文件交由归口管理部门存档,以便查阅和分析。如会议上有未决或待签署事项,在该事项日后决议或签署后,交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第三十条就集团参、控股企业的重大问题、专项问题,外派的董事、监事应分别或联署向集团提出专题调研工作请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开展调研工作。

  第五章外派董事、监事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十一条集团外派的董事、监事必须以忠诚、勤勉和谨慎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一切以集团利益出发,听取专家及集团相关部门合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外派董事、监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外派董事、监事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致使集团或任职企业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集团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内部批评;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任职资格;

  (五)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纳入集团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十五条对外派兼职董事、监事的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组织者: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外派兼职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战略发展部、投资开发部、监察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参与配合。

  (二)考核内容:董事监事任职公司的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考核权重的分配如下表:

  被考核者

  业绩类指标占权重

  职责履行类指标权重

  董事

  40%

  60%

  监事

  30%

  70%

  (三)考核主体:战略发展部、投资开发部、监察审计部负责人负责职责履行类指标的考核;业绩类指标由财务管理部根据相关财务数据得出。

  (四)考核指标:(参见附录三:外派董事考核指标、附录四:外派监事考核指标)。

  (五)考核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经审批后,则考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核存档: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考核结果存档,作为董事、监事薪酬和岗位调整的依据之一。

  (七)对于同时兼任多个企业的董事监事,考核按企业单独进行,个人最终考核得分按算术平均计算。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与法律、法规或集团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或集团章程为准,并做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情况沟通表

  公司

  月份情况表

  沟通人:

  参加的董事、监事:

  主题:

  沟通事项结论:

  填列人*年*月*日

  附录二:外派董事监事参会意见反馈情况记录

  公司会议

  意见、建议和质询答复和落实情况概要:

  填列人*年*月*日

  注:董事、监事在参加任职企业的董事、监事会会议后,将会议上已发表的意见、建议以及质询取得的答复和落实情况简要列示如上。请已参会的董事、监事将此表在会后及时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附录三:外派董事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

  权重

  计算公式

  信息来源

  投资回报率

  S=投资收益×2/(年初投资成本+年末投资成本)

  40%

  指标的基本分为10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每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加5分,最多加2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5分,最多扣20分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财务管理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5%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信息收集分析

  15%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信息沟通传达

  15%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贯彻集团意图

  15%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附录四:外派监事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

  权重

  计算公式

  信息来源

  投资回报率

  S=投资收益×2/(年初投资成本+年末投资成本)

  30%

  指标的基本分为10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每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加5分,最多加2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5分,最多扣20分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财务管理部

  子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30%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出席监事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信息沟通传达

  20%

  归口部门日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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