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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12-15

  铁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深化铁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铁建设函[20**]234号)和精伊霍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在精伊霍铁路全线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铁精伊霍[20**]23号)文件精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项目部自20**年4月15日至20**年12月20日在项目部范围内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活动要求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必须把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施工管理头等大事抓细抓实,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现将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部成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电话:

  二、为深化铁路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将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学习动员布置及提高思想认识阶段。一是组织各作业队学习铁道部25号令《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道部卢春房副部长4月11日在铁路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二是要求各队立即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本工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整治重点、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具体措施等。20**年4月16日,项目部经理石龙海组织各作业队队长、安全员、质检员等在项目部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学习,深入讲解了本次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通过这次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们要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作业队在4月17日—4月25日期间,组织工人进行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学习,项目部总工高嵩、安质部长向武参加了本次学习,这次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工人的

  第二阶段:5月1日—9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整治阶段。这次整治以施工用电安全、隧道突水、突泥、塌方、桥梁高处坠落及坍塌、爆炸物品管理为重点,主要目标是坚决杜绝设备安全的重大、大事故,以及有效预防和遏制隧道、特大桥和建筑施工等重点工程施工特大、重大责任伤亡事故。项目部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下大力气解决了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措施薄弱、安全设施投入不够、现场安全防护、监控监测和地质超前预报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和防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经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完善了安全管理体制,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全面检查阶段。项目部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作业队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二是检查隧道二次衬砌、仰拱施工是否及时并紧跟掌子面,光面爆破、喷锚的实际效果,防排水措施是否齐全等。三是检查桥梁和建筑施工是否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高空作业安全控制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的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等情况。经过这次检查,发现工地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措施落实还不到位,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本次活动精神,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将本次活动落实到实处。

  第四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总结评价阶段。项目部在活动结束后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了深化和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具体措施如下:

  1、加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加深对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扎扎实实抓好各项落实工作。

  2、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1)、以人为本,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2)、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指导和督促作业队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5)、积极推行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分散企业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登记工作,适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救援队伍,增强抢险救援能力。

  3、针对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预防隧道塌方、突水、突泥、防爆、安全用电、火工品使用等的安全专项治理。

  二是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针对我标段桥墩比较高的现象,我项目部专门下发了高空作业安全作业指导书,提出了切实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措施。对每个现场进行逐一清理检查,从“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入手,确保安全设施和各项措施,努力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夏季高温和灾害性天气集中的特点,我项目部专门发出《关于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作业队针对夏季高温和灾害性天气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注意做好防汛、防雷、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对基坑支护、大型机械、临时工棚、炸药库等的检查,同时做好生活保障,减少事故诱因,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安全关系重大,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管理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认真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责,以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铁道部和建设指挥部关于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确保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中铁二十一局精伊霍铁路S7标一公司项目部

  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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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阳西县.粤丰广场工程

  20**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精细化管理思想,把“以人为本”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准则。粤丰广场工程项目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20**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良好,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年重大事故为零,年轻伤事故为零,职业发病率为零,质量合格率为100%的优良成绩。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项目部在工作中的的具体做法:

  一、安全行为自查情况

  20**年我们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以及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标志设置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对于制度完善、执行情况好的要求继续保持,对于个别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力的进行了整改。

  二、文明施工自查情况

  良好的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文明施工行为是企业形象的表现,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在此次排查中,我们从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建设、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等方面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少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安全实体自查情况

  安全实体设施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安全生产规范,我们对本项目现有的安全实体设施进行了检查,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施工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对于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施工临时用电接地及接零保护系统均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

  (3)配电线路:线路及接头的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满足要求;线路已设置短路、过载保护装置,线路截面满足负荷电流要求;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电缆架设满足规范要求;室内明显敷设符合要求。

  (5)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用电设备配备专用开关箱,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6)现场照明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设专人管理。

  2、现场脚手架:

  (1)现场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现场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已审批。

  (2)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与本人相符情况,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脚手架搭设特种作业人员与现场人员相符,工人均持证上岗。

  (3)脚手架搭设过程的验收情况,验收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4)现场部分脚手架搭设工人违章操作,未佩戴安全带,已立即责令整改。

  (5)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均已复检,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3、大型机械

  (1)塔吊的检查主要包括荷载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等……

  (2)施工升降机的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等……

  4、“三宝、四口、五临边”

  (1)施工现场防护情况:对现场临边防护的检查,包括楼层临边防护、电梯井防护、楼梯防护、安全通道口、预留洞口防护等,现场部分存在防护不严密的情况,已及时整改完成。

  (2)施工现场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均已进行复检,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5、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六牌一图,标牌规范、整齐、统一;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宣传栏。

  (2)建立门卫值守制度,并已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立即派人进行整理,将材料有序摆放整齐,并标明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名称等。

  (4)检查宿舍区内的卫生情况和防火情况,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部分宿舍用大功率电器的已进行没收并对其做三级安全教育,灭火器过期的全部进行更换,检查消防栓口是否正常使用,板房墙体材料是否阻燃。非阻燃材料的板房墙体材料一律进行更换。

  (5)施工现场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明火作业均有做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四、20**年工作成效及难点

  工作成效已在上述几方面体现,不再多说。本年度我单位一心想着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做出了总结分析,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分工方面不分明,这一原因普遍存在,项目部各个管理人员认为只要是牵涉安全的方面都应该由安全员来管,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

  2、因为动态安全隐患每天都存在且不断变化,因此各施工管理人员对现场隐患整改存在一定惰性,在某些方面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施工基层人员的素质低,思想意识差。

  综上所述是导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20**年安全工作重点

  1、20**年度安全部将继续努力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根据管理目标确定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

  2、加强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指导职工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执行。

  4、加大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凡未持证上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换人,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加强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防范和检查,严格按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狠抓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各工地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和巩固职工的安全意识。

  7、认真搞好现场巡查工作,巡查原则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

  20**年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领导十分重视,不论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安全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财力,公司安全部将以20**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阳西县.粤丰广场工程项目部

  施工单位(签章):

  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年12月20日

  监理单位(签章):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年12月20日

  建设单位(签章):

  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20**年12月20日

篇3: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20**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79号)和全区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今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局、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一打五整治”工作,为全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区在建建筑工程。

  四、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质〔20**〕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6号)以及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8号)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在岗及履职情况,项目部(包括分包单位项目部)安全台帐资料齐全情况,企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及履职情况。

  (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制度、重点施工环节告知制度、挂牌公示制度、专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的情况,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临边防护和变形监测等情况。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应按照区建设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仑建〔20**〕42号)的要求继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装配式活动房的采购、查验、使用的情况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钢管、扣件、配电箱、开关箱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

  (1)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志),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其中安全网必须为阻燃型产品,安全网上应有明显的阻燃性能标识。

  (2)扣件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电气元件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相应的“CCC”认证证书,进场的配电箱、开关箱除具备产品合格证外,相应电气元件的合格证也应齐全,电气元件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应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内产品描述相一致。

  (4)装配式活动房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安装说明书,新安装的彩钢板活动房所用的彩钢板中的填充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有关要求,并应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施工企业对照标准规范,查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上报监理企业的情况;监理企业对报验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保证资料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退场处理的情况。

  3、在使用过程中,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对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维修或退场的情况;门卫、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私拉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煤气灶、电磁炉、热得快等电器的情况;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存放及使用时安全距离、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底之前):动员部署阶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所属各项目工地。

  第二阶段(6月初到7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项目监理部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要对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阶段(8月上旬至10月下旬):整顿提高阶段。区质监站(安监站)要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我局将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11月5日之前):总结提高阶段。区质监站(安监站)要进一步总结和巩固前期专项整治的成果,并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杨颂胜局长任组长,孟林海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设科、法制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做好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要紧紧抓住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要把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美好家园”百日攻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一打五整治”工作及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加强检查和执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四是明查与暗查结合。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对进场的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其生产厂家要及时进行通报。凡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企业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工程项目一律取消申报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资格。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应按要求规定时间(8、9、10、11月)报送《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并在11月3日前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含检查汇总表)报送局建设科。

  附件: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内容

  1共检查企业()家

  检查施工现场()个

  检查工程面积()万平方米

  发出整改通知书()份,其中停工通知书()份

  提出整改意见()条

  处理责任单位()家次。其中罚款()家次,()万元;建议降低资质等级()家次;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家次;限制市场行为()家次;清除当地市场()家次;计入不良行为()家次;信用扣分()家次。

  处理责任人()人次。其中罚款()人次,()万元;建议暂扣证书()人次;建议吊销证书()人次;限制市场行为()人次;清除当地市场()人次;计入不良行为()人次;信用扣分()人次。

  说明:1、本表的相关数据,以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实施的数据为准,不包括企业自查数据;

  2、第6、第7项的内容以处罚决定书或处罚文件为准;

  3、本表8、9、10、11月份各上报1次,每次上报,每次上报应将上次上报的相关数据累计计算。

篇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2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年3月至12月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三)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水利部直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地方所管辖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通信工程建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检查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六)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指导、督促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4月中旬-9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评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于每季未将有关情况和年未将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总结报告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且相互关联。在整治期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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