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合同最终版(3)
汽车销售合同
甲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品牌(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颜色
车架号
数量
实际售车价
提车时间/方式
金额(人民币大写):
金额
小写
备注____________
选择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POS机刷卡
金额
现金(人民币)
应收金额
实收金额
备注
款项
归属
全款
一次性付清
贷款
首付车价40%
及其他费用
实收小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方负责本合同甲方所售车辆上户费用。
项目
名称
车辆购置税
上户费
保险(险种)费用
装饰项目
应收金额
(合计)
实收金额
(合计)
款项
归属
费用
备注
实收小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车款及其他费用合计实收
(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销售约定: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随车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按所购车型生产厂家相关标准随车携带
2、乙方提车时,有义务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随车工具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有异议须当场提出,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车。乙方验车完毕提走车辆后,视为对所购车辆验收合格,不得再提出异议。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所购车辆生产厂家售后标准,由所购车辆生产厂家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售后服务站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保证,在购车前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法规所要求的资格。乙方必须在购车后按照交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牌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按照“用户使用手册”和“车辆保养手册”的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否则,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6、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生产厂家无此款车型的生产计划而影响了交货时间或无法交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若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原因,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免除违约责任。
7、选装汽车装饰和导航的车型,装饰品一个月之内有质量问题免费更换(非人为因素)导航质保三个月,一年内成本价维修,导航升级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8、贷款车辆: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提供银行贷款所规定的一切贷款所需资料,若乙方未能按时、按规定提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贷款逾期两期未还款,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所售车辆。
9、在乙方未付清车款情况下,甲方有权扣留所售车辆一切手续。
10、若甲方无过错,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QQ:
投诉电话:
电话:
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汽车销售合同
20**汽车销售合同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