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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验和试验计划范文(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12-04

  工程检验试验计划Rev.0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年*月*日

  目录

  1编制概述1

  1.1工程概述1

  1.2质量目标1

  1.2.1总体目标1

  1.2.2工程质量控制目标1

  1.2.3质量方针2

  2检验控制程序及标准2

  2.1执行程序及规定2

  2.2采用标准2

  3质量控制点设置3

  3.1质量控制点设置3

  3.2质量控制点报验程序3

  3.3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4

  3.4质量控制点测量手段4

  3.5检试验流程图5

  检验试验计划表6

  1编制概述

  1.1工程概述

  1.1.1项目名称:

  1.1.2建设单位:

  1.1.3设计单位:

  1.1.4监理单位:

  1.1.5勘察单位:

  1.1.6总承包单位:

  1.1.7专业分包单位:

  1.2质量目标

  1.2.1总体目标

  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做好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1.2.2工程质量检验目标

  (1)工程合格率100%。

  (2)工程项目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3)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及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4)用户质量回访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100%。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率100%;

  (7)质量事故为零。

  1.2.3质量方针

  诚信守法,质量为本,信誉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健康;保护环境,综合治理,造福社会;科技领先,精细管理,持续发展;建精品工程,创行业典范。

  质量承诺: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规程、ISO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单位工程合格率为100%,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增强市场竞争力。

  承诺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格工程等级标准。

  2检验控制程序及标准

  2.1执行程序及规定

  2.2执行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4-20**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

  3质量控制点设置

  为了规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的控制,确保施工工序质量满足有关标准规范和业主的质量目标要求,使业主、承包商、监理等单位对工序验收、材料检试验等有统一的依据,特制定质量控制点

  3.1质量控制点设置

  序号

  质量控制点名称

  级别

  备注

  二**工程

  1定位放线复测(坐标、标高)

  A垂直度、中线偏差检验

  B检测

  A检验批验收

  B5安全技术交底

  C3.2质量控制点报验程序

  3.2.1A级质量控制点报验

  3.2.1.1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检验和试验计划自检合格,并做好工序质量控制过程记录。自检合格后,承包单位按规定的监理程序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

  3.2.1.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验的条件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共检。

  3.2.1.3由监理单位组织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专业人员进行联合检查。

  3.2.2B级质量控制点报验

  3.2.2.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检验和试验计划自检合格,并做好工序质量控制过程记录,施工单位按规定的监理程序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

  3.2.2.2监理工程师对B级质量控制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2.3C级质量控制点报验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检验和试验计划自检合格后,做好工序质量控制过程记录,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3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

  3.3.1B级控制点未经监理单位检查,A级控制点未经监理、业主检查,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3.2共检完成后,当该工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等要求,承包商、监理、业主等检查各方应及时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处置措施及结果要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3.4质量控制点测量手段

  序号

  项目

  检验方法

  备注

  1轴线

  全站仪或GPS

  桩位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标高

  用水准仪检查

  位移

  拉线和尺量检查

  5承载力

  静载试验

  6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检测

  3.5检验试验流程图

  评审

  检试验计划

  工序过程控制及完成

  自检

  合格转序

  监理检查

  评审

  返修或返工

  不合格

  C级

  不合格

  合格

  合格转序

  B级

  业主到场

  A级

  共检

  记录存档

  转序

  合格

  结果通知

  不合格

  评审

  5检验试验计划表

  工程检试验计划表

  编号

  阶段/活动

  质量

  控制点

  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

  有关质量要求或技术规定

  检验和试验内容

  审查/验证/签认

  检测比例或数量

  质量记录

  承包商

  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一施工准备

  1测量复测

  复测控制桩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

  全部桩位复测

  测量记录

  二混凝土

  1混凝土

  原材

  实测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

  砂子400m3石子400m3、散装水泥500吨、分别按批次取样,送当地试验室做原材检测。

  检验报告、原材质量证明文件

  混凝土

  混凝土质量、承载力检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

  混凝土桩身完整性检测不少于桩数10%。

  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混凝土试块

  压实度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

  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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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工程里检验试验合同范本

  公路工程里检验试验合同范本

  *******项目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职务:

  3.1.2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监理单位:姓名:职务: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641号,沪价费(**)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投标文件

  11.2招标文件

  11.3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篇3:试验、检验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试验、检验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机械性能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设备使用首应幢查其性能及润滑是否良好,各部件及电器装置正常,方可启动。

  2.试验机上不准放置工具、试样等物品,脆性材料的硬度、弯曲,压缩及疲劳试验时须加防护装置。

  3.高温拉伸或其它升温试验,需电炉加热时,应控制电流均匀上升。在装卸试样前必须断电,必要时戴上石棉手套。

  4.进行机械性能试验时必须注意:

  ①根据试样形状、规格及性能,选择好测量范围和夹具,加相应砝码及安装必要的附件。

  ②试验开始,先作几次瞬时启动(开,停),便于润滑和检查试验机运转部件状况。

  ③工作完毕后,将一切运转机件调回到原始位置,关闭油阀、电源。

  5.做有危险的试验时,(如钢丝蝇,链条,弹簧等)试验样品四周必须装好防护档板。

  6.做有氧化铁皮的试样时,如钢板、竹节铜等,下夹头必须用遮板遮住。

  7.用脉动试验机进行试验时,必需按说明书中规定进行。

  8.做冲击试验时,摆锤运动范围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冲击时发生意外事故。

  9.做扭转试验时,应按试样的形状,换上需要的夹具,根据扭矩的大小,选择适当的表盘和砝码。

  10.进行滚动磨损试验时,必须将固定销钉取下,应按试 验规程注意负荷变化情况。

  11. 做高温疲劳试验时,试样必须夹紧,试样与负荷中心偏心不得超过5%。

  12.在高温疲劳试验过程中应保证冷却水循环良好,不得有漏水现象。

  (二)化学分析及化学器具、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规则

  1.使用乙炔气瓶时禁止敲击、碰撞。

  2.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试验室应通风良好。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应用40C以下的温水解冻。

  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大于10m。

  4.吊装搬运时,皮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钩吊装搬运。

  5.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并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6.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严禁卧放使用。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瓶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c㎡,输气流速不得超过1.5~2c㎡/时·瓶。

  8.严禁铜、银,汞等金属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器具含铜量应低于70%。

  9.检查乙快气设备,气管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表中规定的剩余压力。

  使用毒品安全规则

  1. 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碳、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

  3.工作人员手,脸,皮肤等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4.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 倒入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

  5. 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6.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煽动嗅之。

  7.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的取样,不许用口吸取,应用抽气管吸取。

  8.使用水银应遵守事项:

  ①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②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水;

  ③当水罐可能与大气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按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④装水银容器应放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⑤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在真空中干燥二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9.遇到下列毒性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汞及汞盐;铅及铅盐;砷及砷化物;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碳;惦的化合物;钾、钠、氨的氯酸盐;有毒性的有机化合物。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澳等。要按规定穿戴好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口罩、胶靴等防护用品。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好下列几项检查:

  ①搬运器具的强度;

  ②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③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固。

  ④搬运酸碱时不许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有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液溅出。

  4. 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氧、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硅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7.使用碱金属及其氧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8.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地方。

  9.如腐蚀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0.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

  氢氟酸、铬酸溶液、氧氰酸、五氧化二磷、醇酸、氧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氨,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等。

  使用易燃物品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试验地区附近。

  2.使用在蒸馏或升华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①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容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②试验仪器应严密不漏气;

  ③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④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⑤工作时要戴上护目镜。

  3.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l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4. 遇水着火的物质(如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做完试验后禁止丢人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5.一且发生着火事故,首先应撤出一切热源,关闭煤气、

  乙炔气,天然气阀门和电门,通知消防部门,及时用砂子和石棉布整住着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6.在进行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完后即关掉热源。

  7.暑燃物,尤其是暑挥发的易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溶器内,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8.易着火的物质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氧化碳,磷、过氧化钠、钾,钠、镁、碳化钙等。

  9.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l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0.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①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②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气时应遵守:

  ①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咀不能对着人。

  ②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氧气瓶旁禁止明火。

  ③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④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氧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的高锰酸钾接触。

  5.禁止氯酸钾和有机物一起研磨。

  6.禁止硝酸盐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

  一起混合及加热。

  7.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因此在试验完时,必须特它和溶液一同倒在指定容器内,妥善处理。

  8.使用乙醚,首先要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如存在则

  不准用此乙醇。

  化学试验一般安全操作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耐酸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慢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中,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无标签的不得使用。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搓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状。

  6.严禁食具、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

  8.一切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槽。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易爆物时,应立即消除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予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其它硬物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液倾倒时,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在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于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化学试验器具安全规则

  1.使用电器蒸馏水器时,蒸馏水皮管不要过长,切勿插入蒸馏水中,保证蒸馏水畅通。

  2.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3.将玻璃管量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内时,应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缓慢送入,以免玻璃管折断戳伤手指。

  4.磁器内不可加入氧氟酸,磁钳埚内不应熔融碳酸钠。

  5.电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电阻丝在底部的烤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6.打开烤箱时,必须先断电。升降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7.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分钟以后,待易燃液体挥发完,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并注意开放烤箱通遭风闸口。

  8.使用高温炉时,温度量高不得超过额定温度,应注意避免燃烧物倒入炉内,不得将炉门打开。

  9.使用电解仪前必须先将电板及电解液安放妥当后,然后再开启电解仅上的各种开关。电解时,阴阳极严禁互相接触。

  10.在洗济电极过程中,勿使水迹或酸迹遗漏在电解托盘上,如有此情况发生,应立即抹净。

  11.使用定碳仪要注意电气安全以及电矽棒连结是否正常。生炉时应使电流逐渐增加,以免聚热面使碳矽棒及瓷管破裂。

  12.使用定碳仪要适时更换玻璃棉,并随时注意仪器的活塞以及炉子橡皮塞有无漏气和堵塞现象。

  13.每天试验完毕,必须将炉插头拔掉,关闭好氧气,同时在吸收管中要有一定的气体,以免上下之玻璃浮标与管壁贴着。

  环境监测分析及工业化学分析工

  1.一切试剂药品要有标签。剧毒性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并与一般药品分开。毒性物质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画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样品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用手轻煽稍闻其味即可,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3.严禁器具和食具互相挪用。

  4.对于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操作处理。

  5.腐蚀刺激性药虑品用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6.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在溶解强碱性试剂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7.实验宣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合理的安排工作台上仪器、药品放置位置,使分析工作有条不紊。

  8.进行与易燃性物质(汽油,煤油,酒精等有机溶剂)有关的一切工作时,不允许放在电炉或其它火源附近。

  9.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及电热机械是否有合适的垫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和插座,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0.实验室附近应配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发生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同时采取紧急灭火措施。

  (三)金相、物理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做酸蚀试验时应遵守《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程》。试样应轻轻放入酸槽中,避免溅出。

  2.做微观检验在配制、使用电解液时必须做到;

  (1)配制溶液时药物应按顺序加入溶液。硫酸、高氯酸应缓慢滴入溶剂,并应搅拌。

  (2)电解液不能用得过久,电解抛光温度不能过高,以防发生爆炸危险。

  (3)使用氰盐溶液电解腐蚀时,操作人员工作完毕必须认真洗手漱口。用完的工具均应用5%硅酸亚铁水溶液中和,工作服不准穿出室外。

  3.使用光电分光光度计前应先检查按地线,应保证仪器机壳接地可靠。

  4.使用硬度计时,试样硬度大于HRc30及脆性材料,受

  荷后要防止夹具振脱和碎片飞出损机伤人。

  5.试样表面要平整放稳,平面倾斜不能大于5°。

  6.严禁在平面物台打圆柱试样,以免损坏钻头或样品挤动伤人。

  7.做光谱分析时,用电仪器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使

  用高压电的地方,必须悬挂警示牌注意安全。

  8.操作摄谱仪或质谱计的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橡皮的地

  毯上。电子弧光及火花发出光容易刺激眼的角膜,工作之前必须挡上颜色玻璃。

  9.做磁性试验时,严禁输出短路和过载使用,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当AC4/3墙式冲击检流计从支架取下来 时,应事先锁好。

  10.做低温试验时,在冷冻机运转后,应调整滴油量和油

  压,并且经常注意机器的声音、压力、温度和膨胀的开启量等。

  11.制冷系统在使用及停车时,都应挂上明显的开关牌子。停车时曲轴箱内压力应降到0.5kg以下,蒸发器里的水温度不应低于0℃。

  12.机器运转时机房内应保持两个人操作(除特殊情况例外),各种附属设备中的液体量不应超过80%。

  13,停车时先关膨胀阀,待低压系统的压力降低后再关吸气阀,然后再关电门,再逐渐关闭排气阀,托紧密封器夹头,最后关闭冷却水。

  14.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机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放油清洗,校正、检查、修理。压力表应按规定每六个月校验一次,发现压力表不正常时,应及时送去校验。

  15.当发生严重漏氨气故障时,应戴上防毒面具,然后进行修理。开启冷冻机总电门和装保险时,应在停车和戴上耐压手套后方可进行工作。

  16.安全阀要定期校验和试开。凡检修,清洗,校正、试压等大小修理和改进情况,应作好原始记录,做到安全生产。

  (四)检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检验工

  1.检验台和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检验工不得擅自离开机床设备。

  2.在使用手电钻和手提砂轮机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增设漏电保安器,遵守电钻、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3.在使用平板时应检查平板是否用木块垫稳,以防千斤顶倾倒时压伤手脚。

  4.严禁在机床开动和未停稳前使用量具进行测量工作。

  5.检查工作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和仪表,必须由电工接通 电路,严禁检验工自己接临时电源线,或用导线直接插入插 座。

  6.工具、成品、废品、应在固定位置存放整齐稳妥。

  无损(超声)探伤工

  1.使用仪器前必须对仪器导线,插头等有关设备及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

  2.声发射探伤仪的电源导线应使用胶皮软线或轻型移动电缆。

  3.经常需要探伤的车间,在配电盘附近应装上备用固定电源,探伤者不得任意接线。

  4.到车间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工作。工作 场所局部照明电压,必须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5.高空作业时,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和仪器从 高空坠落。

  磁力探伤工

  1.操作前,认真检查电气设备、元件以及电源导线的接 触和绝缘等,确认完好后,才能操作。

  2.室内应保持干燥清洁,联结电线和导电板的螺栓必须 牢固可靠。

  3.在电极头之间夹持或拿下零件时必须停电,零件必须 固紧。

  4.充电、充磁时,电源不准超过允许负荷,在进行上述工作或启闭总电源开关时,操作者应站在绝缘垫上。

  (五)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容器水压试验

  1.试验场地应设有2m高的护板。

  2.试验首应检查水泵完好。水泵与试验场地连接管应畅通,试验用水应无冻水。

  3.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并应有防水线。

  4.试验前应检查校对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完好灵活,并在规定的验周期内,试验工具螺丝内外涨塞封盖应完好。

  5.向工件充水时,必须将空气捧净后再进行升压,当升压到工作压力时,应进行关闭检查。

  6.在压力升到试驻规定值时,保持5分钟,把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方可进行焊缝的检查。

  7.高压容器试验,必须有防护措施,水压场地应醒目地写上“高压试验,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8.当工件带压力时,水压试验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9.试验时,绝不允许跳跃式的增压,降压时应平稳逐渐降低,防止水压冲击面破坏管接头的密封。

  10.水压试验时应及时观察,注意工件形状变化。

  汽包试验

  1.汽包焊缝未检查合格,不得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前应将汽包放置平稳,防止转动。

  3.用橡胶密封管接头时,应检查试验按触是否牢固,螺母是否松动.升压后操作人员不准正面对着管接头站立。

  4.试验时,应将两只以上压力表,一只装在汽包上,一只装在水泵上,在试验压力时,必须注意被试件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

  5.直径大于1.4m以上的元件,需用梯子上下时,梯子应放置牢固,防止滑动。

  阀门水压试验

  1.送入水压试验的阀门不准有裂缝、气孔、凹痕,阀杆调节不许有卡住现象。

  2.使用和备用的螺栓、螺母必须经过强度计算并打上印记,防止混淆。

  3.试验用的橡皮圈或其他弹性衬垫,不靛有凹凸、分层、松动或失掉弹性现象。

  4.按照产品工艺规程进行加压试验、升压到工作压力以上时,绝不允许拧动螺母、夹紧装置和元件上其它部件。

  5.端盖必须符合技术文仟规定井经试验合格才可可使用当试验压力超过计算压力25%时不准使用。

  水泵超高压试验

  1.试验场地必须设置在地坑内,应设置简易屋顶,地坑用电要有安全措施。

  2.上超高压时,试验人员不得进入坑内,以防爆炸伤人。

  3.试验前必须严格检查管道及防护设备等是否可靠。

  4.试验时如发生管道爆炸,其它附件损坏,油大量喷漏等应停止试验及时处理。

  5.非试验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试验室内。

篇4:TS16949程序文件: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TS16949程序文件: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⒈目的:

  通过给定的标准方法,表示产品处于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状态,防止不合格品误用。

  ⒉范围:

  适用于采购进货、产品加工及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⒊职责:

  3•1生产部检验组负责进货、产品加工过程、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

  3•2技术部负责标识物的制造,生产副总负责标识实施的检查。

  3•3生产部及各车间负责区域的划分和标识管理。

  ⒋工作程序:

  4•1技术部统一规定标签、标牌、合格证的格式及标签进行标识。

  4•2生产部统一划分各流转仓库及作业的区域。

  ①外购外协库:待检区、合格区、待处理区;

  ②综合库:待检区、合格区、待处理区;

  ③装前检验室: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

  ④测振工序:合格区、不合格区;

  ⑤成品库:合格区、待处理区。

  4•3进货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3•1采购员负责把毛坯、外购外协件放置于正确区域。

  4•3•2毛坯库保管员协助外购、外协检验员一起负责毛坯外购、外协件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和检测报告、记录的传递。

  4•4加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4•1操作工负责加工过程产品自检状态标识。

  4•4•2装前检验员负责加工后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成品组装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1装配总检员负责对装配过程产品状态标识。

  4•5•2成品检验员和测振员负责成品轴承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3装配车间负责对装配过程产品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

  4•5•4装配总检员对成品入库前进行检验试验状态的验证及标识。

  4•6投诉产品及退货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6•1客户因产品质量提出投诉,由总检员或成品检验员前往复检,重新检定产品状态,并作记录。

  4•6•2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退货,该批轴承由总检员重新检定状态并标识,成品库保管员负责该标识管理。

  4•7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提出的验证和标识要求。

  4•8检查、管理

  4•8•1发现标识不清或丢失时,由相关检验员重新检验其状态,然后标识,如发生在明确划定区域内,相关责任人员只要重新标识即可。

  4•8•2检验状态标识由生产副总负责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并在《标识检查表》上进行记录。

  ⒌相关文件:

  5•1QS/TSB20801-20**《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2QS/TSB21001-20**《进货检验程序》

  5•3QS/TSB21002-20**《过程检验程序》

  5•4QS/TSB21003-20**《最终检验程序》

  5•5QS/TSB21301-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

篇5:建筑项目经理部原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建筑项目经理部原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1.生产组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无证时拒绝使用。对检查不合格时,技术组按《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程序文件执行。

  2.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员对进场材料负责标识,标牌按贯标规定的尺寸,用颜色分明材料受检状态。材料组提供材料供应合同相关附件给技术组,技术组、生产组和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施工试验:技术组编制试验计划,试验员负责安排试验取样、制作、清理、送试、取单。

  4.材料复验:按技发字03号文执行。原材料复试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机电设备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由技术组提供检查标准,同生产组共同检验。

  6.材料使用:对原材料需做复试的必须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退还厂家或降低标准使用,对使用的部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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