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寄递安全协议书(4)
快件寄递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客户用快件寄递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国家邮政管理局制定的《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已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中邮件寄递的规定。
二、乙方交寄邮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承诺在自行封装的物品中不含一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等;
(二)各类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弹等;
(三)各类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酒精,生漆,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等;
(四)各类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烈性毒药,如砒霜;
(六)各类麻醉药物,如*,*,*等;
(七)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
(八)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印制品;
(九)各类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
(十一)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二)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四、乙方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甲方应该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准确注明邮件的重量和资费。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当面检视交寄物品,检查时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祥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一招国家规定需乙方提供有关书面凭证,乙方有义务提供凭证原件,甲方核对无误后,予以收寄。
六、乙方拒绝验视,据不如实填写寄递祥情单,据不提供书面凭证的,甲方可以拒绝收寄。
七、甲方在已经收寄的邮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依据《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处理,可以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八、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问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甲方联系乙方妥善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寄递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违法邮寄国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个甲方或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寄递物品安全协议书范文(4)
寄递物品安全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维护寄递渠道安全,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寄递合同,依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寄递物品安全保障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指违禁品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者污染环境及其它快件风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邮政局颁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所列范畴。
二、乙方在寄递物品前应仔细阅读《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和快递详情单背面条款,并在详情单相应位置填写寄件人和寄递物品的详细信息。
三、乙方保证委托甲方递送的物品符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属于《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所列范畴,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甲方在揽收环节发现乙方寄递的物品属于违禁品的,甲方应停止揽收活动。乙方对不能确定是否安全的,应当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揽收。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人员对所寄递的物品进行开箱验视,此验视包括在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的验视,但甲方应保证验视后物品的完整性。外包装破损不得寄递。
六、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安全证明书的,乙方应予配合。如乙方不能提供又拒绝开箱验视的,甲方有权拒绝揽收。
七、乙方明知是违禁品,却故意隐瞒和欺骗甲方,并利用甲方的善意进行寄递,给甲方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国家相关部门归责。
八、甲方在中转和派送环节发现乙方寄递的物品属于不需要没收或销毁的违禁品的,应妥善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且有权拒绝退还快递费;对于依法需要没收或销毁的物品,甲方可上报给监管部门处理。
九、乙方签署本协议、使用快递详情单即表明知道并同意所负的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先前已经签署《快递服务合同》的,与本协议有异议的条款,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十、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