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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结构及核算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12-01

  教师工资结构及核算细则★

  工资结构:教师工资采用的核算方法: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

  基本工资:按以下标准分为三级教师三个档次的划分标准:

  一档,《800元》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不足两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不满三年者;语言流畅,言简意赅,表述清晰

  1、教姿教态落落大方

  2、三笔字工整

  3、熟悉简笔画

  4、普通话标准,英语发音标准,声音响亮,具备抑扬顿挫讲课风格

  5、懂得赏识教育,会欣赏学生,会找出不同学生的若干优点

  6、具备较强班级管理能力

  7、能够吃透当前年级的教材

  能生动讲出至少5位该学科的名人故事,至少五位该学科的生活故事,并形成文字上交二档《900元》,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学任教超过两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三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者

  ①能够充分理解学校理念,并能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教学中

  ②能够运用:“创启模式”进行课堂教学,并能够独立制作导学案。

  ③深入研究至少五年以上本学科中考试题

  ④成功转变该学科10名以上差生

  ⑤熟悉家庭教育理念,并能结合到日常教学中

  ⑥能够结合中高考出题形式讲授本学科知识

  7、整理出至少50篇励志方面的文章,并书写有自己的评语

  8、整理出至少10位本学科成绩优异的中高考成功的学习方法案例

  三档《1200元》,具备二档的要求,并在教学中取得过突出成绩且有证明的或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者,

  ①上课语言精炼准确,富有启发性,教法灵活,注重创新,讲练结合,对学科知识了解透彻;

  ②欣赏学生,教书育人方法得当,学生中有很高的威信,教学效果显著,在日清、周清中学生优秀,没有问题学生。

  ③有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同时也积极地帮助指导同学科教师。

  ④代表学校运用“创启模式”成功讲授至少10场公开课

  ⑤对所教学课具有独到见解,能够提纲挈领的讲出课程要点

  ⑥发表至少5篇以上具有独到见解学科论文

  ⑦成功指导至少一位教师学会运用“创启模式”授课。

  ⑧熟悉该学科全国中考形式,并能明确分析其中利弊

  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与基本工资三个档次相对应,也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对一档15元/课时,二级对二档20元/课时,三级对三档25元/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一级课时,计算按课时计。地理、生物、政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阅读每课时按0.8课时计。早读、自习、辅导、活动课按0.5课时计。

  绩效工资

  方案一:每月800元按教学成绩评定。

  八年级:两位教师同教一个学科者,按学生成绩名次评定,以七年级下期期末考试名次为标准,月考每提高一个名次奖50元,每后退一个名次扣50元。一位教师教一科者,月考按学生成绩评定,每出现一个90分及以上学生奖20元,每出现一个60分以下的学生扣20元。

  七年级平行分班,两位以上教师教同一科者,每次考试以90分及以上人数、60分以下人数、平均分、优秀率(80分)四项指标为依据,评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扣100元,以此类推。一位教师教一科者,以八年级评定标准执行。

  每次月考后随月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

  绩效工资为各人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的50%为本人绩效工资的基数。期终考核结果优秀者基数上浮50%,考核结果良好者基数上浮25%,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保持基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为零。

  期终考核教学成绩一项以月考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项为依据;月考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考核结果以《教师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考评为准。

  绩效工资每期结束后,一次性集中发放。

  津贴工资(每月随基本工资发放)

  津贴工资分校龄津贴和职务津贴;校龄津贴每年100元。

  职务津贴包括班主任津贴800元,根据《班级量化考评细则》每月考评结果上下浮动。

  办公室主任助理、教务主任助理、政教主任助理、总务主任助理每月津贴800元;根据岗位职责每月由主管校长量化评定。

  兼职生活老师管理学生100—150人津贴800元;管理学生151—200人津贴1200元。

  其他不确定工作,由校长根据工作量大小及劳动强度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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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工资核算与发放管理制度

  七、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配合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施行,加强工资核算与发放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的各级从业人员,除人事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三条

  计算期间及工资支付日

  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6日起至次月5日止,并于当月10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当天若适逢为休假日,则提早于前1天发放,但若遇连续休假日时,则应于休假日后返回执行公务之日给付。

  第四条

  非常支付

  各部门从业人员或其亲属遇下列情形时,可向直属部门主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前支付工资;主管人员签准呈人事部审核无误后,由会计部给付申请员工在执行勤务时间所应得的工资:

  1.本人结婚或死亡时;

  2.直系亲属死亡时;

  3.女性员工生育;

  4.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

  5.遇不可抗拒之意外灾害而遭损失时;

  6.其他公司同意的事实。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福利基金;

  5.缺勤扣除额;

  6.其他法令所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

  工资结构

  工资体系的构成如下图:

  基本工资

  基准内工资

  补贴

  职位津贴

  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工资

  基准外工资

  补休津贴

  交通津贴

  伙食津贴

  调驻津贴

  出差津贴

  奖金

  (二)基准内工资

  第七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支付依下述3条原则、两项规定办理:

  1.员工的学历、经历、语文能力;

  2.员工的工作年资;

  3.同行业间的工资水准、社会经济所得水准;

  4.新进人员的工资按“初任基准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5.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员工,依“职能等级适用表”及“职能等级支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职等

  依照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学历、经历来划分等级,并依资格规定作为职等的划分基础。

  第九条

  职级

  依照员工的年资、考绩、专业能力等多项要素评检后,依规定来决定工资的支付标准。

  第十条

  加给

  公司视业绩成长比例及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动向,对于基本工资偏低的部分员工依照其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某一相同金额或两者并用的方式计算加给金额;必要时,可将加给的一部分或全部并入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职位津贴

  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职位津贴支付额表”办理职位津贴支付事宜。

  第十二条

  初任工资

  初任工资规定内容如下:

  1.直接由学校毕业进入公司者的初任工资,依“初任基准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支付;试用1个月期满后,成为正式任用人员时,则依有关规定金额支付;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依有关规定办理;

  3.公司对于中途任用者的工资可在加给额30%的范围内,视员工试用期间的表现来决定其增减额;

  4.具有专门学识或专门技术经验并经本公司特别延聘者,除依“初任基准工资表”中的规定确定工资或比照该职务同等资格人员的职务等确定工资外,不受晋升资格中学历及年资条件的限制;

  5.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具有专业技能(须有资格证书)者,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不依照该学历的限制,给予三职等以上的专业技师、副管理工程师的职务。

  (三)基准外工资

  第十三条

  规定时间外勤务津贴

  奉命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时,公司应依下列规定按工作时间工资的一定比率支给时间外工作津贴其津贴,标准包括下列3项:

  1.超时工作津贴:早到或在规定时间外执行工作时(从早上7点30分起到早班时间或下午5点30分后),依计时工资标准乘以133%计算;

  2.休假日工作津贴:星期天、法定假日或特别休假日执行工作时,依下列公式计算勤务工资:(加班时数÷8小时)×日工资标准额×150%;

  3.深夜勤务津贴:从晚上10点到次日清晨5点工作为深夜勤务,依日工资标准额乘以125%作为津贴额。

  第十四条

  补休津贴

  公司因业务上需要而要求员工必须于休假日返回公司上班时,员工可选择其他规定工作时间内补休,但仍须支付补休津贴,其给付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日工资标准×30%

  第十五条

  交通津贴

  从业人员未居住公司宿舍而必须利用交通工具上班时,则每月给付900元的交通津贴。

  第十六条

  伙食津贴

  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含合同制人员)每月补助300元的伙食津贴。

  第十七条

  调驻津贴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派任员工赴新厂工作时,其洽谈地点距公司达110公里以上者,则按“出差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全勤奖金

  第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未违反第四章的各项出勤规定者,公司加给500元的全勤奖,金以示鼓励。

  (四)出勤规定

  第十九条

  规定工作时间

  公司依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并参考公司业务上所需的工作时间,对员工所应遵循的出勤时间规定如下:

  1.总公司员工

  (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8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5点半;

  (2)星期六:从上午8点半到中午12点半;

  2.工厂厂部员工

  (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7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4点半;

  (1)星期六采取双周轮休制,其工作时间与前项规定相同。

  3.特殊工作人员

  (1)保安、临时人员、计时人员等的出勤时间,由各所属部门主管人员视其业务需要个别制订,并送交人事部备查;

  (2)其他从事特殊职务的专职人员的出勤时间,应视工作上的需要由人事部另行制订;若因业务上需要不得不延长其工作时间,则须依规定支付超时工作津贴。

  第二十条缺勤扣除

  各部门员工应依公司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若有违反下列规定者,则须从工资中扣除其缺勤额: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迟到、早退或在规定勤务时间私自外出在30分钟以内者,则视为缺勤1次,缺勤30分钟以上者,一律按缺勤2次计;每缺勤1次扣除1小时工资,并列入出勤考绩范围内;

  2.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而缺勤时,须提交医院证明(请假在1日以内则免),并按实际缺勤日数的总和,根据日工资额减半扣除;

  3.事假

  员工因私人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应于请假前3日提出申请,并视实际缺勤日数金额扣除。

  第二十一条

  因公务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业务上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则仍照常支付,但工资支付原则上以1年为限。

  第二十二条

  特别休假

  下列特别休假时,工资仍照常支付:

  1.婚假、丧假;

  2.年度带薪休假;

  3.行使公民权时;

  4.公司例会、教育召集时;

  5.星期例假日;

  6.法定休假日;

  7.女性员工的产假;

  8.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9.公假。

  第二十三条

  其他休假

  执行轮班制工作的员工的休假由各部门主管人员编排后,交由人事部建档管理。

  (五)晋升

  第二十四条

  晋升资格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或在编制上出现空缺职位时,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提拔具有该项资格的人员,经人事部评核该员工的考绩、职务执行能力、出勤率、贡献程度等评估要素之后,依“晋升资格评核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评核权限

  从业人员晋升资格的评核权限,应按“评核资格权限表”的规定,由各部门具备评核资格的人员加以评定。

  第二十六条

  晋升主管职位资格

  凡具晋升主管职位资格者,依“主管职位资格表”的规定加以评定。

  第二十七条

  主管职位代理与兼任

  主管职位空缺时需暂时代理或兼任,其规定如下:

  1.主管职位空缺时,若暂未选出适任资格人员,可暂由低一职等适任资格人员代理,待代理人员的资格通过人事部评核后,始具有正式主管资格;

  2.主管职位出现空缺且无适任资格人员可代理其职务时,可由同职等或高一职等、高一职位的人员兼任;

  3.代理或兼任期间的职位津贴依代理职位的8折计算,其他津贴事项则比照代理职位办理。

  第二十八条

  晋升办法

  本公司人员晋升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晋升办法原则上每人举办1次,并由人事部统一评核;

  2.近两年内曾留职停薪(含产假)达2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在晋升评核范围之内。

  3.当年度公司在编制上已无空缺职位时,人事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呈请总经理批核后,全部或局部停办当年度的晋升。

  第二十九条

  晋升后的工资

  员工晋升后的工资调整须视其晋升的职位级别,从晋升的当月起调整其工资,除应调整基本工资外,还要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起,就其调整职位后的工作日数支付调整后的职位津贴。

  第三十条

  其他

  有关晋升的评核标准除在第二十四条到第二十九条详加规定外,如有未尽事宜,则请参照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六)调薪

  第三十一条

  调薪资格

  公司视该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及生产目标达成率,并考虑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化、员工的年度考绩、贡献程度等多项评核要素后,于每年12月31日实施定期调薪。

  第三十二条

  调薪内容

  本公司的调薪内容如下:

  1.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核定调薪两大部分;

  2.定期调薪是对基准内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参见第七条)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则由人事部视实际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定;

  3.核定调薪是针对表现优异且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员工进行的,其调整幅度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人员评核后交由人事部审核无误时呈请总经理核准七其他。

  第三十三条

  超时加班津贴支付原则

  除一到六职等人员可依规定支领超时加班津贴外,凡第七职等以上的管理、监督职位的管理人员,则不再支付超时加班津贴,但第七职等以上的人员于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有可缺勤4次(相当于2小时)的优待,在此限内不扣除缺勤工资额。

  第三十四条

  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被解聘者的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遭解聘(包括合同期满解雇人员)者的工资,则依照已出勤的工作日数乘以基准内工资的日工资额计算,实际工作日数未超过15日以上者,则不支付基准外工资。

  第三十五条

  完全缺勤或停职后的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内完全缺勤或停职时,则不予以支付工资,但因业务上原因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超过1年以上可由其部门主管人员向人事部提出停薪留职的申请,并呈报总经理批核。

篇3:公司考勤管理工资核算规定

  通信施工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暂时先按各分部现时规定,特殊工种由主管另定。打卡次数:一日4次,即早上上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公司规定上下班到岗时间和离岗时间;缺勤规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扣款10元,11分钟至30分钟(含)扣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旷工计。

  违规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的,委托人和代打卡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三次违规的扣除罚款外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

  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五、加班及倒休申报规定

  加班:员工在休息日的加班,按1:1的比例由公司安排补休。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需注明加班事由,经部门经理/主管同意、签字批准后生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倒休: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由部门主管批示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交主管/经理签批。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保管。

  部门考勤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次月3日内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当月加班/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六、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请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七、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2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八、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执行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处以违章者相同的扣款。

篇4:公司工资核算规定

  公司工资核算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薪资核算管理,完善公司各项管理体系,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规范,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薪资核算工作。

  2.归口管理单位

  公司每月工资表由财务部会计进行资算。

  每月10号前由HR文员制作出“考勤表”,并提报至财务部;

  每月3号前销售职系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组组长将本部门、项目组完整的《提成汇总表》(包含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统计表等核算的依据材料)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实际回款额复核提成。

  《提成汇总表》需有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

  HR于前6个工作日内将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移送给财务部。

  财务部每月6号前将销售职系每个人员的提成核对完毕,然后与相关部门再次核对,待无误后,经部门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交相关领导审阅;

  3.薪资核算依据

  工资的计算主要参照依据为考勤、销售业绩、奖惩单、绩效考核打分表等内容。

  4.计算方法

  以下所称“工资”不包含提成和与销售业绩为依据的奖金等。。

  4.1工资计算方法为

  工资核算规定

  4.2生活补助计算方法

  应发餐补金额=当月实际出勤天数*5元(非满勤时);

  应发交通补助金额=当月实际出勤天数*1.67元(非满勤时);

  餐补、交通补、全勤奖等补助,如果当月是满勤的,则按照满额发放;

  公司已经向员工支付需由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的,不予扣除。

  5.支付日

  每月公司发放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含个人所有薪资及公司需承担的社保费用。

  每月10-15号发放上个月1-31号全部工资。但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发放;

  离职人员的薪资在办理完正常离职手续后,按照公司统一支付日正常结算。

  6.薪资总额中应扣款项目

  当有下列规定情况时可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的工资,扣除的标准如下所示:

  6.1 法律规定的项目,如个人所得税等。

  6.2 考勤扣款标准详情参见《考勤制度》;

  6.3 未结清公司借款;

  6.4 公司垫支付款项、预支款项;

  6.5 责任人的逾期货款金额;

  6.6奖惩制度中涉及的扣款;

  6.7 其他被扣款的情况;

  7. 异常情况

  员工如发现工资错误或有疑问,应在一个月内及时承报部门负责人(有需要的可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门核实纠正。超过一个月有误不报者原则上一律不予补发。

  8.批准于执行

  本管理规定自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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