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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10-10

  20**年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总结及20**年工作安排

  20**年市协会在市社团办和市房产局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密切合作,理事会和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使市协会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对市协会20**年工作做如下总结并对20**年工作提出如下设想:

  一、20**年工作总结

  根据市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的精神,坚持抓好双向服务、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围绕行业工作的主要问题积极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和组织优势,使协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我市物业行业改革和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一)搞好协会换届工作

  根据《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组织各区分会的换届工作,解决了近年来各区分会人员变动较频繁,各区分会领导层人员短缺,而使分会开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

  组织召开市协会、区分会理事会议、会员会议24次,沟通了行业内的信息交流了工作经验,增强了市、区协会会员单位之间的亲合力。

  (二)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物业管理条例》工作

  1、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起草了学习、宣传、贯彻《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工作方案》及宣传画册。

  3、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一清理、两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活动并注销了19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证书,责令12家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市民信得过的物业管理企业”、“沈阳市市民满意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评选活动。

  5、精心组织积极参加中物协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文艺调演活动”及“关于征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法律适用研讨会”论文活动。在这两次活动中,市协会选送的沉沉河区房产局的群口快板“好美的一幅画”被授予三等奖,市协会获文艺调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市协会选送的论文5篇被纳入中物协编辑的《物业管理法律适用论文及案例选编》,3篇被纳入中物协制做的《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光碟,协会会刊《沈阳物业》有4篇论文被转载于《中国物业》。

  (三)搞好业内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1、为便于业内人员深入学习研究物业管理法规,协会经广泛收集后完成了《物业管理法规文件汇编》的编辑工作,满足了业内人员对物业管理专业法规的需求。

  2、为落实建设部建教培(1996)1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业务的“一清理、两整顿”的工作,市协会与中物协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两期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班,共有418人参加培训。

  (四)维护物业管理企业权益,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活动

  协会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家,当管理企业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市物协立即予以支持。年初,某名演员因拒交物业费与华新公司产生纠纷,市协会立即予以声援;当某物业企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向法院起诉,因时限问题将要败诉时,市协会立即与市中法协商,使物业管理企业的权益受到保护。当玫瑰、亚都等物业公司组织业主联谊活动,邀请市协会时,市协会都能派员参加,从中了解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鱼水关系。

  (五)广泛学习经验,拓宽管理思路

  20**年,协会组织了各区分会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市协会陪同市人大负责人赴深圳考察,参加了中物协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市协会分别接待了世界物协会长、韩国物协会长,通过以上活动,沟通了信息、交流了经验、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长了我市物业管理队伍的才干。

  (六)精心编辑,提高杂志的专业水平精选文稿,提高杂志的专业质量

  《沈阳物业》是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性杂志。为使协会会刊《沈阳物业》更加充分发挥指导全市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物业管理队伍整体水平及为政府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作用,我们在充分发挥原有刊物水平的基础上,对刊物进行了改革,使之更有利于及时传达各级政府下发的物业管理法规,介绍优秀物管企业的先进经验,及时报道国内外物业管理活动的各类信息。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不同时期的需要,使杂志的内容与之同步,设置有关栏目,使之具有系列性,针对性;每期刊登有针对性的探讨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专业理论及操作实务*,把我们的杂志办成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教科书。杂志是供业内人员浏览的百花园,深切希望大家关心它、爱护它,踊跃投稿,使之百花齐放,以充分发挥杂志的媒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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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协会单位会员入会须知

  一、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以及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社会团体、有关行业组织;

  (五) 单位会员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六) 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并有一定实践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职业经理人、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机构负责人。

  三、入会程序:

  (一)阅读并认可《**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注册、登陆协会服务平台(),网上填写和提交入会申请。经协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后,将入会须提交的书面文件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须提交文件包括:

  1.入会申请表原件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

  2.会员单位管业情况登记表一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每个管理项目对应的“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须带原件核对);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须带原件核对);

  4.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一份;

  5.会员代表须有企业出具的“会员代表授权委托书”,会员代表一般为企业总经理;

  6.提交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带原件核对);

  7.提交《**市物业企业诚信承诺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资料2日内予以审核,批复日期即为入会日期;

  (四)申请单位在接到批复通知10个工作日内交纳首次会费;

  (五)协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和相关资料,完成入会程序。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六、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

  理事单位:4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1500元/年

  监事单位:10000元/年

  个人会员:1500元/年

篇3: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经20**年月日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是本市物业管理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协会工作职责的正常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指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

  第三条

  物业协会会员应当按照协会章程和本办法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五条

  协会应当对会费交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会费或拒绝交纳会费的,由协会按照章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第二章会费交纳

  第六条

  会员单位每年度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会长单位2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

  (四)理事单位4000元;

  (五)普通会员单位1500元;

  (六)监事单位8000元;

  (七)个人会员500元。

  第七条

  单位及个人会员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协会交纳当年度会员会费。凡逾期未缴纳当年会费的会员将在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中纳入评分范围。

  第八条

  新会员入会或新晋升会员等级的企业按全年会费标准缴纳。会员退会或被撤消会员资格后,不退回当年会费。

  第九条

  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

第三章会费使用管理

  第十条

  会费统一交由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管理。秘书处收到会费后,于15日内出具由财政部监制的天津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会员缴纳的会费。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并接受登记主管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二条

  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

  第十三条

  协会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经20**年

  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4: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考核办法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了积极发挥制度优势,促进全体会员充分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激发协会工作的活力、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定实行积分制,会员入会默认基准分为0分,

  会员年度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章 考核记分项及分值

  第三条 参加培训记分:

  (一)免费培训记分标准:会员单位每参加一次免费培训,记2分;

  (二)收费培训记分标准:会员单位每参加一次收费培训,每人次记2分。

  第四条 组织参加会议,活动记分:

  (一)指定负责人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每次记4分;派代表参会的,记2分;

  (二)代表协会参加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活动,每次记1分,获得书面表彰的,每项再记2分;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会员活动,每参与一次记2分;

  (四)接待协会安排的实地调研、考察活动,一次记3分;

  (五)接待协会安排的会员交流活动,每接待一次来访10人以内记2分,1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记0、5分;(不与上面第三条叠加记分)

  (六)积极参加协会交办的问卷调查、统计报表等工作,一次记2分;承担协会调研报告起草的会员单位,一次记3分;

  (七)派出车辆协助协会做好相关工作,每车/日(包括不足一日)记1分;

  (八)根据协会要求,派专人协助完成阶段性专项任务,每项记2分;

  (九)配合协会成功组织(承办)培训等活动,每次记2分;

  (十)向《中国房地产业》、《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江苏房地产》杂志投稿(每篇1000字以上)并采用的,每篇分别记5分,3分;在市级以上媒体播发正能量稿件的,市级记2分,省级级3分,国家级记5分;在《江苏盐城物业》微信公众号用稿的,一条记1分。

  第五条 交纳会费及推荐会员加分:

  (一)会员单位一次性缴纳四年及以上会费的,当年及以后每年(已交纳会费的年度)各记5分;

  (二)会员单位每年4月30日之前全额缴纳当年会费的,记3分;5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的,记2分。成功推荐会员的,每个加5分;

  (三)会员单位主动联系协会更新企业信息,记2分。

  第六条各类奖励加分:

  (一)出资资助协会重大活动(年会、研讨会等),5万元(含)以上记5分,3万(含)至5万的记4分,2万(含)至3万的记3分,1万(含)至2万的记2分,1万元以下的记1分;

  (二)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书面表彰的每项记5分;

  (三)获得省房地产业协会书面表彰的,每项分别记3分;

  (四)获得市物协书面表彰的,每项分别记1分;

  (五)获得省、市、区级主管部门书面表彰的,每人分别记5分、3分、1分;

  (六)其他应当加分的项目,由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考核减分项及分值

  第七条 未履行会员义务减分:

  (一)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年度考核成绩记零分;

  (二)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单位,未根据协会通知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每次扣2分,委派非负责人参会的,每次扣1分;

  (三)私自以协会名义开展各类活动、收取费用的,扣5分,并保留追诉权。

  第八条行业诚信建设负面行为减分:

  (一)有扰乱市场秩序、有悖行业文明创建等行为的,经举报查实,年度考核记零分,并依据协会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二)各类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经核实后,扣5分或视情节处理;

  (三)其他应当减分的项目,由协会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章 考核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根据以上评分标准,在每年12月底将各会员单位得分情况汇总排名,结合会员单位年度诚信档案情况,综合应用并赋予相关奖惩措施。

  第十条 考评程序如下:

  (一)分数统计:每年12月底完成会员单位年度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

  (二)意见报告: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本办法提出相应奖惩意见,形成本年度《会员考核意见报告》;

  (三)意见公示:将会员考核成绩表及《会员考核意见报告》在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由会长办公会研究确认各会员单位最终考核和奖惩结果;

  (四)会员单位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协会秘书处反映。协会秘书处接受监事对会员单位的考核监督;

  (五)成绩发布:在协会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及奖惩结果。

  第五章 考核成绩的应用

  第十一条 当年考核成绩优秀的会员享有以下鼓励措施:

  (一)协会授予“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在年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开表彰;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免费培训;

  (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考察活动;

  (四)优先晋升会员等级;

  (五)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协会组织评选活动;

  (七)每家上榜会员单位,在市物协网站进行专题(会员风采)报道(会员单位供稿)。

  第十二条 当年考核成绩良好的会员享有以下鼓励措施:

  (一)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免费培训;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考察活动;

  (三)优先推荐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第十三条 当年考核等级不合格的会员:

  (一)在协会网站上进行通报;

  (二)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内,暂停会员升级;暂停当年市物协组织的评优评先资格;

  (三)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协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物业管理协会肺炎疫情致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慰问信

物业管理协会肺炎疫情致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慰问信

  全市物业从业人员:

  在新春佳节之际,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物业工作者应势而出、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投身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斗的一线工作中,以自己的责任担当筑起一道“健康盐城”的有效防线,表现出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非凡勇气,展现出革命老区人民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在此,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向奋战在疫情防控战斗第一线的广大物业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战斗在全市疫情防控一线的物业工作者们,市委、市政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你们的坚强后盾!希望你们务必多多保重,做好自我防护,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旺盛精力,再接再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和大家一道,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xxx“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我们坚信,在以z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大物业人和全市各条战线团结一心、加倍努力,必将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彻底战胜疫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盐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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