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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技师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8-29

  安徽建工技师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教育部20**年《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1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20**年8月21日(省政府令224号)《安

  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以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公开平等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我校按照省编办核准的138个岗位设岗,其中管理岗位占13.04%,共18个,专业技术岗位占81.16%,共112个,工勤技能岗位占5.8%,共8个。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包括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我校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为五至十级职员岗位。现行的校级正职、校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九级职员岗位。

  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按照省厅核准的学校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管理部门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财务会计、经济、图书资料、档案、卫生等系列,纳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2.86%。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二、三、四、五级。对应事业单位中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岗位。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五、六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是:符合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且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件,由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任命;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各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

  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2)八级职员岗位

  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管理业务。

  (3)九级管理岗位

  专科及以上学历;

  熟悉业务工作;

  符合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高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且在六级岗位任满5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担任高级讲师职务,且在七级岗位任满5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教育教学效果明显。

  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2)中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担任讲师职务,且在九级岗位任满3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

  教学经验十分丰富,效果好。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担任讲师职务,且在十级岗位任满3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教学经验丰富,效果好。

  (3)初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且在十二级岗位任满2年。

  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3.图书资料、档案、财务会计、经济、卫生系列等其它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其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1)高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六级岗位任满5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专业能力非常强、水平高、质量好,在工作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七级岗位任满5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专业能力强、水平较高、质量好,工作效果明显。

  (2)中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任满3年。(首次人员聘任须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很好地履行职责。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十级岗位任满3年。

  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

  (3)初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十二级岗位任满2年。

  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专业技术主系列和辅助系列七级、十级、十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按国家要求,具备相关工作岗位的资格条件。

  2、每一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

  (五)双肩挑(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任职条件

  管理七级和专业技术十级以上的可以实行“双肩挑”,其他不可以“双肩挑”。

  五、岗位聘用和等级比例调控办法

  1.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原则上保证现有在编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对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2.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高一级职务的竞聘: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近三年有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或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4.近三年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者。

  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竞聘上岗的刚性要求,不得突破。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岗位,学校将按以下分值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在核准的各等级岗位数额内,按先后排序依次聘用相应等级岗位。(计算时间截止20**年9月30日。)

  (1)管理岗位:

  第一:任现职第一位;

  第二:任职年限,同一职务内任职满1年1分,按聘任时间计算。

  相同情况下:

  1.工龄:1年1分,按虚年计算。

  2.学历:本专业学历(或学位)或者相近学历有效,以最高学历计算,博士研究生4分,硕士研究生3分,本科2分,大专1分。

  3.工作成果: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成果,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含集团公司),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4.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含集团公司),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2)专业技术岗位、辅助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年限,同一职称内任职满1年1分,按聘任时间计算。相同情况下:

  1.教龄或现专业技术年限:1年1分,按虚年计算。

  2.学历:本专业学历(或学位)或者相近学历有效,以最高学历计算,博士研究生4分,硕士研究生3分,本科2分,大专1分。

  3.教研成果: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成果,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含集团公司),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其中:

  (1)出版教材:国家规划教材3分,一般公开发行教材2分,校本教材1分。

  (2)论文、课件等:获奖加分同“教研成果”。

  (3)技能大赛: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加分同“教研成果”。

  4.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含集团公司),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5.职务:校级领导正职4分,副职3分,科级正职2分,副职1分,教研室主任0.5分。

  6.享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人员(含管理人员),由于个人原因,不服从学校安排,拒绝或未完成规定的学时量,学校不予或降等级聘用其专业技术职务(首次不做为考虑因素)。

  (3)工勤技能岗位:

  任职年限,同一职称内任职满1年1分,按聘任时间计算。

  相同情况下:

  1.工龄:1年1分,按虚年计算。

  2.学历:本专业学历(或学位)或者相近学历有效,以最高学历计算,博士研究生4分,硕士研究生3分,本科2分,大专1分。

  3.工作成果: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成果,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4.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省厅级2.5分,市级2分,市局级1.5分,校级1分。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六、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安徽建工集团聘用,其他岗位由学校聘用。

  3.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变动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急需人才的引进,可及时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进行聘用;按规定新调入人员和招考聘用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4.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工勤技能岗位在省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次月聘用,其工资按规定在聘用次月兑现。

  5.首次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应保证现有我校在编在岗职工按现聘任职务进入相应最低等级岗位;对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在5年过渡期内,没有聘任同级、高一级岗位的,按照原级聘用,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6.首次设岗后现有人员聘用的过渡办法。已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按照现任行政职务或岗位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相应的职员级别。5年过渡期后,实行岗变薪变,不再享受原待遇。对已经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可继续保留已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受聘者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高于所聘职员职级基本工资标准的,可继续保留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但要逐步过渡到职员职级工资体系。受聘者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低于所聘职员职级基本工资标准的,执行所聘职员职级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统一执行所聘职员职级标准。

  7.聘用双肩挑办法。经批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即“双肩挑”,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岗位工资一经确定,聘期内不作调整。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职务后,单位可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范围内,等额配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岗位。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未获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但已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在过渡期内保留原待遇,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次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竞聘。

  8.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检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教师岗位除外)。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实行回避。

  9.20**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本规定只在首次岗位聘用时有效。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聘用。

  3.学校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栏公示。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

  员:龚维加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

  成员:

  八、实施步骤

  20**年10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序号时间内容

  19月13日——9月18日

  讨论、起草《实施方案》。

  9月19日——9月21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9月22日——9月24日

  领导小组通过《实施方案》。

  9月25日——9月27日

  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及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510月8日——10月9日应聘人员向学校申请应聘岗位。

  610月10日——10月11日领导小组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7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栏公示。

  810月17日——10月18日上报。

  9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九、合同管理与考核

  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学校依据《安徽建工技师学院职工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双肩挑”岗位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岗位,参照“双肩挑”的岗位管理和考核。

  教职工在受聘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需上级批准。

  教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学校给予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择业期满未调出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予以辞退。

  十、争议处理

  为了使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提出申诉。

  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责成有关部门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必要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申诉受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纪委。

  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20**年9月1日执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一:学校岗位类别、等级、数量

  附二:学校岗位说明书

  附三:岗位竞聘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一:岗位类别、等级、数量

  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数额为138个,其中:管理岗位18个,占13.04%;专业技术岗位112个,占81.16%;工勤岗位8个,占5.8%。

  1.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总数18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3.04%。五级2个:六级3个,七级5个,八级3个,九级5个。

  岗位等级

  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

  级岗位数量 5 5

  其中:政工岗5个。高级岗位1个:六级1个;中级岗位2个:九级、十级各1个;初级岗位2个:十一级、十二级各1个。

  附二: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另附

  附三:岗位竞聘申请表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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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一般原则及调整方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制定和管理。

  4.程序要点

  (1)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

  a)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一般模式:(见附表)★一般情况下,公司管理单一物业时,公司设置为:办公室(含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公共事务部、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人数在800人以上或管理处数量在2个以上时,公司机关设置为: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各管理处设置为:公共事务部、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未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公司可不设品质部。

  b)组织架构的设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c)一般情况下,组织架构每年末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调整必要时),由人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写出组织架构的运作情况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议定,需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时,报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d)各部门职责

  ★品质部职责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编制、培训、实施监控与维持和改进;

  ——负责具体组织ISO9000质量体系内审和质量运行状态的检查与考核;

  ——负责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处理其他与运作质量有关的事务;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部职责:

  ——负责统筹管理公司的行政、后勤、车队、信息、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各类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负责处理公司的来往信函及接待工作;

  ——负责统筹管理公司的合同和档案资料;

  ——负责或协助组织、策划公司的有关活动;

  ——负责公司机密文件资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

  ——负责控制公司各行政费用的开支;

  ——负责公司的后勤车队管理工作;

  ——负责信息的反馈工作;

  ——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数据,配合财务的成本核算;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事部职责;

  ——负责公司的培训、调配、劳资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人才战略;

  ——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岗前培训、专业培训;

  ——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与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负责处理公司的劳资关系;

  ——负责建立公司人才资料库;

  ——负责处理公司的各项投诉与倒塌化建议;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财务活动的资金运作、成本核算、审计及各种财务结算工作;

  ——负责材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出库工作;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与低质易耗品管理及清查工作;

  ——为总经理室的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负责与财务、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和客户的沟通联络;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经营部职责:

  ——负责分供方的评审管理工作;

  ——负责对外采购工作;

  ——负责对外委托服务工作;

  ——负责自有物业租赁工作;

  ——负责商业信息的整理工作;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共事务部职责,:

  ——参与新接物业接管验收工作;

  ——负责住户入住、装修、报修、投诉、求助、回访工作的组织、接待处理工作;

  ——负责有偿便民服务及特殊服务的组织工作;

  ——负责康乐文体、文化活动的组织、实施及设施的管理工作;

  ——负责住户邮件、包裹分发及物品代管工作;

  ——负责管理处与业主之间沟通协调的组织工作;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电维修部职责:

  ——负责公用设备、设施和建筑物、场地的维修处理工作;

  ——负责编制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住户家庭的维修工作;

  ——负责各类检测设备的管理;

  ——协肋参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评审工作;

  ——负责水电的正常供应;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辖区范围内24小时保安服务;

  ——负责封闭小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负责对出租屋、辖区内三无人员、装修人员进行管理;

  ——负责交通及停车场管理;

  ——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和火警、火灾抢救工作;

  ——负责防火管理;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园林绿化部:

  ——负责规划辖区环境绿化美化及景点、小品的设置、保养;

  ——负责辖区绿化的养护、修整工作;

  ——负责园林花场苗木的培育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负责绿化机具的保养工作;

  ——负责为住户提供各类分化有偿服务工作;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洁部职责:

  ——负责辖区公共环境的清洁、垃圾回收、清运工作;

  ——负责办公楼宇室内外保洁、外墙清洁工作;

  ——负责公共设施的保洁工作;

  ——负责为住户提供各种清洁有偿服务工作;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设置

  a)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直线管理、层级管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每个岗位只有一个直接上级,只对直接上级负责,只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避免多头管理;

  ★同一级别,不重复设置岗位的原则:一般情况下,部门有正职的原则上不再设副职;

  ★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在层级管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管理层次,以提高工作效率。

  b)岗位的设置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不涉及调整架构的,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涉及到组织架构的需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c)增加新岗位设置后,由人事部拟定新岗位的职位描述报总经理审批,岗位描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范围

  ★层级管理中所处的位置

  ★岗位的性质(管理级、技术级或文职级);

  ★该岗位应具备的能力。

  d)岗位描述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品质部跟踪岗位的工作范围,并在两个月内编制出与其岗位工作相关的标准作业规程。

  e)人事部应以每年年初将岗位设置情况用一览表的形式随组织架构一起公布。

  (3)资料保存:经批准的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资料归入档案室永久保存。

  5.记录

  6.相关支持文件

  (1)《目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人事定编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附录《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

篇3: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z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各等级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以理论、“***”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编制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与本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结合,单位实现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转变,职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

  岗位设置坚持分类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岗位竞争择优、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在职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三、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待教育局审批后定)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太教﹝20**﹞36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专业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教师任职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专业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如下:

  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各等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聘用统计时间截止到20**年12月31日):

  六级岗位:任中学高级教师满3年;

  八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5年;

  九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3年;

  十一级岗位:任中学二级教师满4年以上。

  3.在达到基本任职年限后,依据教育局核定的岗位数,根据教师任职年限依次聘用。如出现任职年限相同、岗位数不足时,对并列者的业绩材料、在校表现、师德师风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考评,以综合积分决定岗位等级。

  附:综合考评积分一览表

  考评内容 分值 说明 从教年限(教龄) 1分/年

  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年数

  0.6分/学年

  兼职不重复计算,兼职是指同时任职,兼职一项在该栏总得分的基础上加0.5分。

  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中层干部年数

  每学年0.8分/1分

  兼职不重复计算,兼职是指同时任职,兼职一项在该栏总得分的基础上加0.5分。

  研究生在读或毕业

  1分/2分

  任现职来,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中层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分

  未达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适当扣分。

  任现职以来,在市/大市/省/国家级各类业务比赛中获得奖项(包括学科类评比和德育类评比)

  1分/2分/3分/4分

  获一等奖上浮0.5分,三等奖下浮0.5分。

  任现职以来,在市/大市/省/国家级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发表

  0.5分/1分/1.5分/2分

  获一等奖上浮0.5分,三等奖下浮0.5分,封顶2分,论文审核参照职称评审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开设市/大市级以上公开课

  0.5分/1分

  封顶2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大市/省/国家级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含德育类荣誉)

  0.5分/1分/2分/3分

  同类就高计算,同级不兼得。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市/大市/省/国家奖项

  0.25分/0.5分/0.75分/1分

  同一比赛不按获奖人数计,有获奖即按相应分值加分。体育比赛中,市运会按团体总分计,团体取前六名。该项总得分封顶1分。

  备注:(1)表内涉及的各类荣誉和评比均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

  (2)在综合积分同等的条件下,首先是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的骨干教师称号者优先,再是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再相同的,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

  (3)违反师德、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等,一票否决。

  (三)由教育局任命的在岗校级领导聘用在管理岗位。

  (四)见习期人员不在此次聘用范围,定级后按其任职条件再行聘用;长病假人员不在此次聘用范围内。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后,形成《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称及聘用条件。

  4.申请应聘。在编工作人员按不同的岗位级别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首聘名单。

  6.公示聘用结果。公布首聘结合,校内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上报首聘结果。根据公示情况,上报全体人员的相应级别。

  8.签订聘用合同。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9.总结验收阶段。总结材料上报教育局,接受检查。

  六、聘用与管理

  1.岗位聘用后全体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聘任和聘用。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提交考核材料,由学校进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在满足基本任职年限的基础上,有空缺岗位的,依据任职年限依次聘用。如出现任职年限相同、岗位数不足时,参照首聘条件,对并列者进行综合打分考评,以综合积分决定岗位等级。

  3.聘任期内,以人事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

  七、根据实际情况,如有政策调整则由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提请教代会讨论,根据新政策再行修订实施方案。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z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

篇4:p大学幼儿园学期岗位设置方案

  某大学幼儿园学期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湖大人字【20**】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年11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岗位分析与设置

  岗位

  类别岗位

  名称岗位分析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岗位数

篇5:二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二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z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办字[20**]199号)和关于印发《z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瑞教发[2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z二中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下设六个工作组:

  1、资格证件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

  2、个人基本情况审核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3、工作量认定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总务处

  4、教学质量、工作常规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5、师德师风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德育处、团委

  6、本校荣誉和任现职获奖情况考核计分组:z任组长,成员为z,责任单位为校办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的数量结构

  1、根据z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z二中报来《z二中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瑞人劳字[20**]65号),核定我单位岗位职数34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45人,工勤技能岗位1个。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①副高级岗位8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6%。其中;五级岗位17个,六级岗位34个,七级岗位34个。

  ②中级岗位15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4.6%。其中;八级岗位44个,九级岗位62个,十级岗位48个。

  ③初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8%。其中:十一级岗位49个,十二级岗位49个,十三级岗位8个。

  (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3%。其中,高级工一个。

  2、本单位基本情况:z二中属市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346。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39,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38人。具备中学高级83人,聘任56人,未聘27人,其中符合五档23人,可聘17人,符合六档26人,可聘34人,符合七档34人,可聘34人;具备中学一级114人,聘任107人,7人未聘,其中符合八档39人,可聘44人,符合九档54人,可聘62人,符合十档21人,可聘48人;初级职称141人,聘任141人,其中符合十一档42人,可聘49人,符合十二档91人,可聘49人,符合十三档8人,可聘8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高级工1人)。

  (二)、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在岗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和评审条件。

  ⑵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除外):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5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高级教师满3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高级或小学特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4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2年,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师德良好,任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满3年,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德良好,评为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近三学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原则上有一次优秀。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聘任

  (一)基本原则

  (1)注重业绩,结合资历、学历计分,按考核分数高低确定聘任的岗位等级;

  (2)在编在岗(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请假人员和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除外);

  (3)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任,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5)原则上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任。

  (二)聘任计分办法(截算时间为聘任职务年的12月31日)

  1、年龄,每年计0.2分。

  2、教龄,每年计0.3分。

  3、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年龄、教龄、任现职年限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任年减去出生年、开始任教年(间隔年除外)、现职聘任年所得的数字为准。如1964年生,1983年开始任教,20**年已聘为中学高级教师,20**年需进行岗位等级聘任,其年龄为20**-1964=44周岁、教龄为20**-1983=25年、任现职年限为20**-20**=4年。20**年新评职称人员,如没有岗位等级职数,则只能按其原聘岗位参加等级聘任。

  4、学历,总分控制在6分之内(本校属于完全中学,教师上初中和高中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应统一标准)。硕士学历计6分,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教师不合格学历计4分,其他年龄段不合格学历教师计3分。

  5、业绩,总分控制在60分之内,具体计分办法为:

  (1)、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计40分。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从工作量(5分)、教学质量(24分)、执行教学常规(5分)、师德师风情况(3分)、(以《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考评计分为准)和在本校获奖情况(3分)制定出计分办法,考核教师从评聘职称年往上计算三年内的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计分(20**年1月 -- 20**年12月期间业绩)。

  ①、工作量(5分)

  满工作量教学人员计5分,不满工作量教学人员计3.5分,非教学人员计4分(中高考学科至少满10节,考查学科至少满12节可认定为满工作量,包含折算课时)

  ②教学质量(24分)

  教学质量考核以评聘职称年往上计算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计分,同级同科同层次达平均分以上按学期计算得3.5分,低于平均分得3分。考查学科教师和教辅后勤保卫工作人员以全体评聘人员该项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分。学校获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先进集体,分管领导当年教学质量按达平均分以上计分。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及备课组长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每学期可计0.5分。

  ③、执行常规(5分)(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

  a、工作常规考勤(含学校、年级*,升旗),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1次扣2分。

  b、教学常规考核(含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批改作业、听课等),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少一节次扣1分。

  c、辅导及监考不履行职责扣2分。

  ④、师德师风(3分)

  A、服从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每次扣1.5分。

  B、遵守市教育局六条禁令,每违反一项扣1.5分。

  ⑤、校级荣誉(3分)(以下各项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3分)

  a、近三年获校级名师称号每次计1.5分。

  b、近三年获校级先进每次计1分。(校级先进是指学校校委会、党总支名义评选的先进个人综合奖)

  (2)、在任现职期间以来,获得的各项荣誉(论文将除外)计20分,以同一年同一小项取得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本大项总分控制在20分之内。

  ①、获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党委、政府综合奖的,国家级10分、省级8分、赣州市级6分、市级4分,获“十佳“的加1分,教育局表彰的计2分。

  ②、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骨干教师,国家级6分、省级4分、赣州市级3分、市级1分。

  ③、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竞赛(如优质课竞赛)获奖,按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7分、三等奖2.4分、优秀奖2分,赣州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优秀奖1分,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5分进行计分。

  ④、学科竞赛给基础分4分,如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每人次另按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优秀奖1分,赣州市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7分、优秀奖0.5分,市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2分、优秀奖0.1分进行计分。本项总分控制在12分之内。

  ⑤、承担了课题研究并结题的,主持者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赣州市级4分、市级2分,参与者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赣州市级2分、市级1分进行计分。

  (3)、借用外单位人员业绩在学校任职实际时间计分,有一年计一年,借用后如在本教育系统内工作可参照学校非教学人员计分办法计分,如在外系统工作业绩不计分。

  6、在总分相同者中,其在任职期内获上级的各项荣誉业绩分数出封顶分数越多者优先聘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聘任。

  (2)警告处分的半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过处分的1年内不得参加聘任,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8个月内不得参加聘任,降级、撤职处分的应低聘或解聘。

  (3)违反教育系统“六条禁令”,未追究纪律责任但在全市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按本大条(2)处理。

  (4)连续两年在学校考核中处于最末位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5)弄虚作假并被查实的,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6)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不得参加聘任。

  (7)应参加而未参加教师业务考试及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当年不得参加聘任。

  四、聘任步骤:

  1、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向学校写出聘任申请,写清个人基本情况、评审职称情况和按岗位等级聘任计分办法自评分情况,并向学校提供各种证书原件。

  2、学校评价。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情况组织对教师的评价。

  (1)、教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由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计分办法,具体见方案五{二}经教师会或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实施,评定各人的考核分数。。

  (2)、按本实施方案中的聘任计分办法分别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和技术工、普通工进行评分。

  3、张榜公示。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技术工、普通工分别按总评分的高低依次排列,根据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职数确定教职工拟聘岗位等级,将各个等级需聘任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和考评的各项分值,向学校全体教师张榜公布,并公示7天。

  4、单位聘任

  (1)、根据考评分和公示情况及是否存在不能聘任的情况,学校召开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聘任职数等额(也允许空岗)聘任各个等级人员。已聘任人数超过所核定岗位职数的,超过人员允许在所聘职称最低等级上聘任。学校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送市教育局审批。

  (2)、根据学校岗位等级聘任情况,市教育局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聘任不同岗位等级人员。

  5、根据聘任结果。已聘任教职工与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对照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五、本方案解释经市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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