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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29

  一、目的

  以“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为住户排忧解难,做到责任明确、收费合理、业主满意。

  二、适用范围

  业主(住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三、管理规定

  1.保修。

  (1)保修原则:管理处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保证金)中支付。

  (2)保修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业主(住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以及易损易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范围。

  (3)保修期限: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一年之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在3天之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管理处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物业管理部和公司分管领导。

  (5)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处代为保修的要填派工单。

  2.有偿维修。

  (1)程序:业主申请→维修登记→派工上门维修(准备工具→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维修) →业主验收→征求业主意见→管理处收费。

  ①由业主(住户)向管理处申请。

  ②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③维修班长或房管员派工,并填写派工单。

  ④维修工带上派工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维修,首先应向业主(住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住户)报价,经业主(住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⑤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⑥维修完毕后,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留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⑦业主(住户)原则上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维修费可随同管理费一起在银行托收时划款,或到管理处收费处交付。

  ⑧派工单一式三份,维修班、业主(住户)、管理处收费处各保留一份。

  (2)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为业主(住户)提供的维修服务严格遵守室内维修服务标准和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

  2.被派维修人员不得向业主(住户)收取现金,维修班长在管理处每月收款(划款)前及时将派工单送到收款处。

  五、相关记录

  1.维修登记表。

  2.派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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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维修过程检验规定

  一、检验目的

  确保业主(住户)提出的服务要求得到满足,使公司所辖物业的各部分能安全、长久、有效的使用。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辖各物业公共部分维修过程的检验。

  2.业主(住户)室内维修过程的检验。

  三、职责

  1.房管员每日对派工单进行检验,对所辖物业公共部分进行巡视。

  2.主任负责周检。

  3.管理处房管员负责每月维修工作的回访。

  四、规定

  1.服务过程的检验规则。

  (1)服务及时性的检验。根据维修预定时间,准时到达目的地,房管员派工组织维修视工艺复杂程度而定:一般性维修不超过8小时;对于特别困难的,要求从接到维修到完成最多不超过72小时(工艺要求特殊的例外);不能当天完成的,应向业主(住户)解释原因。

  (2)服务质量的检验:按维修服务标准进行检验。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表面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的现象,与原有部位相比较,应无突兀感;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严格按工作手册执行。

  2.检验。

  (1)日检:房管员每天进行日巡视检查,发现维修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对每日的派工单要及时收回,以检验服务的及时性和住户对维修服务过程是否满意,并查找当日未解决项目的原因,及时监督解决。

  (2)周检:主任组织管理处副主任、房管员、班组长依据维修服务标准,每周对物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除外)情况进行周巡视检查,有问题及时通知到维修班,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并督促解决。

  (3)物业管理部每月对管理处维修服务进行检查。

  (4)回访:每月由管理处房管员按派工单总量抽取5%(最多不超过物业总户数的5%)。对业主(住户)进行回访,以检验维修服务过程的质量,物业管理部在月检时抽检工作记录。

  (5)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具体处理程序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五、相关记录

  1.日巡视记录表。

  2.回访记录表。

  3.维修服务项目表。

  4.维修服务标准。

  5.派工单。

篇3:配电房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大厦配电房管理规定

  1.配电房是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

  2.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6.因故须停其部分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部分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应及时向用户作出解释。

  7.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篇4:电气维修规定

  电气维修规定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促进电气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工程部技工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以保证工作万无一失。

  2、供方(或维修人员)对于辖区内配置的电气设备,按计划定期保养及维修。重大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要由品质技术部把关审查并派专人参加。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维修人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部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和技术交底,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盘及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至少由两人互相配合进行。操作前必须摘掉检修设备的电源保险后验电,并悬挂标识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5、维修后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专职人员检查无误并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在处于工作状态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6、本规定与“配电房管理制度”同时执行,互为补充。

篇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设施】

  建物维修工

  按《房屋、设施维修养护规程》与《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的内容要求进行修缮养护;

  每月一次按《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要求》对房屋建筑,公用部位、设施进行巡查;

  将周期巡查、养护结果记录于《共用部位巡查、养护记录表》内;

  房屋、设施修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房屋、设施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工程主管,并在工程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

  工程主管

  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按房屋完好情况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房屋、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房屋养护、修缮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对每次周期巡查养护记录、维修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每季度组织建物维修工检查房屋、设施的使用状况,记录《房屋、设施检查表》,根据日常巡视及季度检查记录按照《房屋完好程度评定办法》,填写《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房屋完好情况分类记录表》,经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供配电设备】

  电工

  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配电房设备,并填写《配电房巡视记录表》;

  配电房每月打扫一次,配电柜每月清洁一次。双电源柜(箱)“运行”与“备用”每月切换检查一次,并记录《设备定期启动日志》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工程部主管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每周巡视配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检查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供配电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消防设备】

  日常巡视:

  a.设备维修工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及风机房设备,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和《风机设备巡视记录表》。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定期检查:

  a.由设备维修工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泵、喷淋泵、送风排烟机、双电源启动测试,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记录表》;

  b.由设备主管组织,并由保安主管、保安人员和设备维修工参与操作,每年一次进行消火栓、喷淋进行系统测试;送风、排烟系统测试;电源、控制联动功能以及报警安全系统的测试。记录《消火栓、喷淋系统测试记录表》,《消防送风、排烟系统测试记录表》。

  维修保养:

  a.设备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b.设备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消防泵“运行”与“备用”每月定期启动后交替更换一次;

  c.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d.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设备主管

  a.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组织实施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每周巡视消防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e.每月定期组织设备维修工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消防及报警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给排水设备】

  管道工

  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设备,并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

  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生活水泵“运行”与“备用”每二周交替更换一次;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电梯设备】

  分承包方电梯维保人员

  每周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同时负责清洁电梯机房环境,并将结果记录表内;

  电梯设备维修工作记录《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于《设备故障记录表》上,并及时处理。

  【水泵设备】

  管道工

  a.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设备,并填写《水泵房巡视记录表》。

  b.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生活水泵“运行”与“备用”每二周交替更换一次。

  c.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d.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e.给排水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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