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线路防火规范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的防范规程,确保防止电气线路引发的火灾发生。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管理处工程组对电气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
3.0职责
3.1水电技工严格执行本指导书规定。
3.2工程组长负责检查、监督。
4.0工作规程
4.1短路防范规程
4.1.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安装、修理。
4.1.2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4.1.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破坏。
4.1.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4.2超负荷防范规程
4.2.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4.2.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2.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4.2.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负荷。
4.3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
4.3.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4.3.2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4.3.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4.3.4要定期检查与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
4.4工程组长按照《服务检验规程》要求每日进行巡查、记录。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0.1《服务检验规程》
编辑:www.pmceo.Com篇2:物业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
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规范
1、引用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规程》
2 操作规范
2.1 以下监视和测量装置可进行内部校准:维修用万用表、钳形表、兆欧表、绝缘表电阻表;水泵压力表;发电机电流表、电压表、锅炉配套压力表。
2.2 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由维修部门负责上述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保存检定或校准的记录并形成校准报告。
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的计量器具进行统计、鉴于本组织所用计量器具均用于监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的配套设施,无需直接向顾客提供计量数据,故对计量器具的校准根据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各小区的实际使用情况分别作如下规定:
2.3.1 对于常压热水器锅炉、水泵配套压力表在使用前作一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由维修中心自行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3.2 对于其他压力表及维修用的仪表由维修中心根据的实际使用情况自行校准。维修中心应备有一只经检定有效的压力表作为校准依据。经校准的压力表应有校准标志。
2.3.3 对于只作通表用不出数据的万用表,作好专用标识,不再作检定。
2.3.4 对于经检定确定某项功能失准的万用表,在使用前应按检定报告内容作出失准功能项的禁用标志。
2.3.5 对作为校准依据的万用表,由计量部门作一次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
2.4 检定合格后,由校验人员贴上检验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期限。
2.5 检定不合格者,应停用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修单后送维修中心维修。维修中心无法修复的,由工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送外修理。
2.6 维修完毕后,由工程部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7 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按《设备报废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相关文件
《设备报废规程》
4 记录
校准报告
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检定计划
篇3: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篇4:某大厦供电系统管理规范
大厦供电系统管理规范
一、目的:
保障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以确保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安全用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内容
(一)、相关职责
1、变配电值班运行技工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变配电设备运行的清洁、操作、巡视、检查、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处理及变配电设备的维修、保养。
2、各管理处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
3、公司工程部负责技术指导和评价检查。
4、各管理处负责向有关用户
通知停电情况。
(二)、工作规范
1、变配电房(发电房)管理规范
(1)每班保持值班室、配电室清洁。
(2)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房,须经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登记,由值班电工陪同方可进入。
(3)配电房内禁止非值班人员操作配电设备。
(4)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应急灯可正常使用,门窗开启灵活。
(5)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变配电房内禁止吸烟。
(6)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电缆沟内无动物屎便。
(7)不得擅自更改变配电房机电设备线路及器材,若确需要更改,须报公司工程部同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8)变配电房须防火、防水、防雨、防漏,堵塞漏洞,严防蛇、鼠、壁虎等小动物进入。暴雨时须严密注意,必要时启动潜水泵抽水或采取其它措施排水。
2、值班管理规范
(9)变配电房由值班电工按各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实际要求进行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对变压器、变配电房按规定时间巡视,并将巡视检查结果记录于《电站运行记录表》内。变配电房应达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雨、防小动物进入和保持通风良好。
(11)对低压配电柜按规定时间巡视,观察设备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
(12)如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应及时报告运行主管部门主管,并在其指导下排除异常,必要时上报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3)"市电"停,自备电源30分钟内带负荷运行,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监视记录。
(14)值班室应备有如下记录簿册:值班运行记录簿、命令指示簿、开关跳闸记录簿、继电保护记录簿、检修记录簿、异常和事故记录簿以及安全培训记录等,值班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填写。
2、交接班规范
(1)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
(2)查看上班记录。
(3)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并在记录上签名。
(4)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间不清洁。
b)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准下班。
c)接班人醉酒或有不适宜值班的疾病等,未找到接班人。
d)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e)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全操作工作规范
(1)值班电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变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进行配电柜检修,应填写《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由运行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3)停电工作时,应将断开的开关分闸把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4)严禁带电作业。如遇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
(5)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6)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7)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8)操作高压隔离开关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进行操作。
6、变配电设备维护养管理规范 变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按《供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操作。
7、应急处理程序
(1)突然停电,按《停电处理规程》中的"意外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如遇可能会导致火灾或更大范围停电的严重故障,应立即电话通知受影响的主要住户(单位)马上停电进行处理。
(3)对发生冒烟、着火的严重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处电源,并用灭火器扑救,并马上报告公司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尽快恢复供电的措施并指挥处理。
四、相关文件记录
1、《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GD/E-QE-001-060-01
2、《停电处理规程》GD/E-QE-001-009
3、《电站运行记录表》GD/E-QE-001-010-02
4、《供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程》GD/E-QE-001-002
篇5:酒店空调自控安全防火制度
酒店空调自控安全防火制度
一、每班由一名安全员做消防检查。
二、所有图纸、资料经常清理、远离电气开关和电器设备。
三、下班后必须拔下墙壁插盒的插头(设备断掉电源)。
四、经常巡检所管辖控制柜、配电箱,消除灰尘、避免发生短路。
五、各种工具类电器不可带电存放,注意用后的清洁卫生。
六、坚持UPS电源5个月清扫一次,系统放电一次。
七、办公室不允许吸烟。
八、首层主机房人走灯灭,不可大意。
九、互相督促,互相帮助,同心协力搞好消防,提高消防意识。
十、逢节假日更要提高警惕,细致工作,确保安全。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