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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大学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协议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FD大学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协议书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把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更好地保障校园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等文件精神,经校综合治理责任人与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协商沟通,签定本协议。

  一、校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1、根据市综治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确定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2、加强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部署和检查全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建立健全学校的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加强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重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处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5、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和网络,强化情况信息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指导、配合各单位疏导化解各类内部矛盾。加强和完善校园网的管理,发挥网络的育人阵地功能。

  6、指导、督促各单位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以技防为主,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有效控制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做好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及时总结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根据规定,院(系)、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并确定领导班子中的一名成员分管这项工作。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内部防范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治安、火灾、交通、安全、医疗等事故,切实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对存有现金、易燃易爆、剧毒物、放射性物质、贵重仪器设备的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严防爆炸、凶杀、纵火、破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确保不发生严重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本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培训、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内部人员犯罪。对本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施工队和出借出租的场所加强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违章、违纪和违法犯罪现象。

  4、及时发现和了解各类矛盾,认真做好预防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动态信息,做到重大动态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

  5、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安防范、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并按时答复学校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6、加强对本单位建立的网站、FTP等网络系统管理,切实掌握本单位师生在网络上的动态,有效引导师生的舆论倾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7、积极配合、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生产安全等事故。

  8、认真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间,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如有工作调动,必须做好责任交接,确保本协议执行。

  2、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导致治安、火灾、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在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及干部提拔中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稳定工作绩效与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要追查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后果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3、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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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科大先研院企业孵化协议书(A类)

  中科大先研院企业孵化协议书(A类)

  甲方:z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重、恪守信用的原则,就企业(项目)培育孵化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下列各项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甲方:z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事业单位法人,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1.2 乙方:是一家独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孵化基本原则

  2.1 甲方开展科技/初创企业孵化服务,旨在为乙方提供孵化平台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快乙方培育孵化进程,降低乙方的创业风险,全面提升乙方的创新能力,促进乙方快速成长。促进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2 乙方在孵化期间应始终符合甲方关于被孵化单位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技术领先、团队精干、结构简单,符合甲方六大重点发展方向(微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健康医疗、量子信息和公共安全),符合国家产业指导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核心竞争力的成长性好的项目或企业。

  第三条 孵化

  3.1 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综合评审后,双方自愿建立孵化关系,孵化期限一般为三年。

  3.2 孵化场地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 孵化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孵化服务费 (3000元-5000元/年)。

  3.4 乙方租用孵化场地的租金单价: 元/平米/月(水电费用另计),按建筑面积计算总价。上述租金按照孵化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收取,符合先交后返条件的,甲方将协助办理政策兑现手续。

  在孵化期满后1年左右,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或者乙方提供相应的年度统计报表,如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或者在甲方调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有重大遗漏和隐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还本协议第【3.4】中相应的租金补贴等,并终止本协议。

  在乙方发展的关键时期(如:入院孵化时、乙方引入VC、PE等投资方时,或实施IPO等时期),或按期孵化1年左右,经调查和统计,在企业规模和业务量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时,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可以 (1:1或较优惠)的方式对乙方增资或参与乙方的股权融资,成为乙方的战略股东,甲方所占乙方的股权 (一般在10%左右)。乙方需保证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关通过上述方案。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提供的孵化服务

  (1)提供用于公司/项目正常经营的办公地点(孵化场地);

  (2)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设立公司提供方案辅导,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协助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等代理服务;

  (3)提供宣传推介服务,以及有关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公布服务;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登记,投融资政策等咨询和指导,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投行、担保等金额机构的联系和推介;

  (5)不定期的组织各类创业沙龙活动,不定期开展各类路演活动;不定期举办培训、论坛、联谊会、沙龙等活动,引入新知识、新观念;

  (6)发布国家、省市,各部委的项目申报或资质认定的通知,并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申报国家及地方各类基金项目或资质认定的指导;

  (7)根据乙方要求,指导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促进会;

  (8)组织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发布技术需求和研发成果。

  (9)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以作为甲方的实习基地。

  (10)根据乙方的发展情况,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与其联合申报项目,进行联合研发,并共享研发成果;

  (11)孵化期间,可按照相应规定,为乙方提供学生宿舍、专家楼和办公用房等。

  4.2 甲方的权利

  (1)甲方监督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甲方对乙方实行动态化服务管理,要求乙方提供季报表和年报表等,或者发生重要事件的临时任务,要求乙方积极配合。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孵化基地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服务设施等从事任何不正当、不合法、违***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孵化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入驻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上所提出的目标从事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力争在孵化期满达到预期目标。

  (3)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孵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的有关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年末或年初提供年报表。

  (4)乙方需按期支付房租及相关费用。

  (5)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报告会、培训班、联谊会等活动。

  (6)乙方因按照本协议相关的规定,积极兑现。特别在乙方发展到稳定期时,乙方期许的股份应主动兑现。

  (7)乙方应确定其所研发的技术和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于隐瞒事实的,先研院不承担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5.2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涉及到收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

  (2)乙方在合作期内,有权以先研院孵化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但不得擅自以先研院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不得侵犯先研院的名誉权,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主从事项目研发和企业运营。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在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签订的协议仍然有效。

  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双方确认后,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

  6.3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孵化服务。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孵化服务,解除本协议,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全部租金补贴等,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A、乙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B、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难以继续运营或无科研开发能力或经甲方专家委员会确认失败;

  C、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配合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破坏甲方正常管理秩序的;

  D、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对外宣传时,不得包含有任何甲方的名号,不得使用甲方的名号进行宣传,或以甲方的名号从事相关活动;

  E、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自身经营情况和合作情况的相关资料三次以上的;

  F、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J、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故意违反本协议并造成损失、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得不提前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附则

  9.1 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中科大先研院企业孵化协议书(B类)

  中科大先研院企业孵化协议书(B类)

  甲方:z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重、恪守信用的原则,就企业(项目)培育孵化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下列各项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甲方:z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事业单位法人,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1.2 乙方:是一家独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孵化基本原则

  2.1 甲方开展科技/初创企业孵化服务,旨在为乙方提供孵化平台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快乙方培育孵化进程,降低乙方的创业风险,全面提升乙方的创新能力,促进乙方快速成长。促进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2 本协议仅确立甲、乙双方孵化与被孵化的关系。

  2.3 乙方在孵化期间应始终符合甲方关于被孵化单位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技术领先、团队精干、结构简单,符合甲方六大重点发展方向(微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健康医疗、量子信息和公共安全),符合国家产业指导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核心竞争力的成长性好的项目或企业。

  第三条 孵化

  3.1 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综合评审后,双方自愿建立孵化关系,孵化期限一般为三年。

  3.2 孵化场地为: ,建筑面积 。

  3.3孵化基地实行有偿服务, 乙方需支付 万元 /年。连续支付三年,首次支付在合同签订的五个工作日内,之后两年在每年的3月31日前支付。

  3.4 乙方租用孵化场地的租金单价: (水电费用另计),按建筑面积计算总价。上述租金按照孵化基地的管理相关规定收取,符合先交后返条件的,甲方将协助办理政策兑现手续。

  在孵化期满后1年左右,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或者乙方提供相应的年度统计报表,如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或者在甲方调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有重大遗漏和隐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还本协议第【3.4】中相应的租金补贴等,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提供的孵化服务

  (1)提供用于公司/项目正常经营的办公地点(孵化场地);

  (2)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设立公司提供方案辅导,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协助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等代理服务;

  (3)提供宣传推介服务,以及有关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公布服务;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登记,投融资政策等咨询和指导,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投行、担保等金额机构的联系和推介;

  (5)不定期的组织各类创业沙龙活动,不定期开展各类路演活动;不定期举办培训、论坛、联谊会、沙龙等活动,引入新知识、新观念;

  (6)发布国家、省市,各部委的项目申报或资质认定的通知,并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申报国家及地方各类基金项目或资质认定的指导;

  (7)根据乙方要求,指导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促进会;

  (8)组织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发布技术需求和研发成果。

  (9)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以作为甲方的实习基地。

  (10)根据乙方的发展情况,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可与其联合申报项目,进行联合研发,并共享研发成果;

  (11)孵化期间,可按照相应规定,为乙方提供学生宿舍、专家楼和办公用房等。

  4.2 甲方的权利

  (1)甲方监督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甲方对乙方实行动态化服务管理,要求乙方提供季报表和年报表等,或者发生重要事件的临时任务,要求乙方积极配合。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孵化基地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场地、服务设施等从事任何不正当、不合法、违***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孵化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入驻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上所提出的目标从事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力争在孵化期满达到预期目标。

  (3)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孵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的有关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年末或年初提供年报表。

  (4)乙方需按期支付房租及相关费用。

  (5)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报告会、培训班、联谊会等活动。

  (6)乙方因按照本协议相关的规定,积极兑现。特别在乙方发展到稳定期时,乙方期许的股份应主动兑现。

  (7)乙方应确定其所研发的技术和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于隐瞒事实的,先研院不承担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5.2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涉及到收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

  (2)乙方在合作期内,有权以先研院孵化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但不得擅自以先研院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不得侵犯先研院的名誉权,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主从事项目研发和企业运营。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在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签订的协议仍然有效。

  6.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双方确认后,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

  6.3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孵化服务。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孵化服务,解除本协议,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全部租金补贴等,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A、乙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B、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难以继续运营或无科研开发能力或经甲方专家委员会确认失败;

  C、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配合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破坏甲方正常管理秩序的;

  D、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对外宣传时,不得包含有任何甲方的名号,不得使用甲方的名号进行宣传,或以甲方的名号从事相关活动;

  E、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自身经营情况和合作情况的相关资料三次以上的;

  F、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J、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故意违反本协议并造成损失、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得不提前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附则

  9.1 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z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税号:z

  地址:z

  开户行:z

  银行账号:z

  经办人: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4: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书

  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海河大学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进行了关于__________项目的研究,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现就共同申请有关专利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共同申请专利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申请人的排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明人的排序按各自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具体排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专利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权等一切权利归双方共有。双方对第三方任何一种形式的许可(包括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独家许可、独占许可、分许可等)和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方为有效。许可实施该专利或转让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收益分配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该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维持费、授权登记费、授权后年费、代理费(含申请代理费、实审代理费等)等所有专利费用按以下原则分配:

  甲方承担:_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_;

  五、如一方决定终止支付该专利的有关费用,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另一方。终止支付专利费用的一方视为放弃该专利的所有权、许可权、转让权、收益权等权利,支付专利费用的另一方对该专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放弃权利的一方则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另一方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变更的相应手续。但放弃权利的一方终止支付专利费用之前已签署的转化协议等,其应享有的各项权益仍按原协议执行;

  六、双方均有权独立进行该专利的后续改进,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成果由_________(双方,改进方)拥有。如改进由双方共同完成,则知识产权等成果由双方共享,实施转化、转让该改进成果以及由此得到的收益如何分配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未经合作各方的许可,合作一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所涉及的相关技术信息、研究开发工作及其材料等透露给合作方以外的第三人;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__________

篇5:大学助研聘用协议书

  大学助研聘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课题

  (项目编号1:__________项目编号2:____________项目编号3: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学生类别:博士生____硕士生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做助研工作,报酬由甲方根据工作量自定。

  二、甲方聘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作时间,聘用期限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每周工作时间____小时。

  三、在乙方能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月付给乙方所完成工作量报酬______元。

  四、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时,甲方可通知财务处停止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地点、设备、仪器等工作条件,因工作条件造成工作任务期限拖延,应补办协议顺延时间。

  六、本协议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一份交财务处,一份交研究生所在学院,一份交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签字):

  学院(签章): 科技处(签章):

  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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