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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南河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职责(文科实训中心)

  实验室管理中心是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合理调配实验室资源的教辅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国家、省及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并做好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3、组织拟定实验室建设计划,与相关院处配合做好方案的论证、报批、实施工作,并对实施建设项目做好实验仪器设备验收组织工作。

  4、组织开展对实验设备的使用、运行管理及维护的督促检查,确保实验设施正常运转,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5、负责实验室基础数据及信息统计、存档、上报,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6、组织开展学生实验安全教育,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督促、检查实验室完成好实验室安全、环保、卫生、开放、服务等日常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7、组织开展中心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如国家、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仿真综合实训等相关平台的申报、建设及评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评审、报批、实施、验收等工作。

  8、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安排、实施、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学院,修订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确保实验实训按计划、按要求落实实施。

  9.努力开展实验室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实验实习氛围,培养学生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创造性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10、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岗位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11、加强实验室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创新实验。组织学生开展技能竞赛,支持学院开展创新竞赛。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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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据实验教学发展趋势,与相关实验课主讲教师协商制定实验室长远建设规划。

  2.负责本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制定本实验室年度详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课教学,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积极、主动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的更新和改进。

  4.制定本实验室职工个人岗位工作细则,将实验课准备、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具体到个人,明确本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的分工责任。

  5.按照“化学实验中心岗位职责定量考核制度”的要求,检查、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在中心的领导下完成相关考核。

  6.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

  7.关心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思想和学习。结合实验室工作,组织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提高全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8.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9.认真执行校、院、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大纲规定要求安排实验,不得随意改动或删减实验内容,特殊情况应在实验中心与教研室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报,请院相关领导批准;

  二、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仔细研究实验内容,列出本实验的目的,主要基本操作和所需仪器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三、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做超前实验,找出该实验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有关定性、定量数据,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四、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用合适的时间向学生讲解本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基本操作方法;

  五、实验开始后,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巡视,及时纠正学生在实验中的错误操作,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值日学生搞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实验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及时记录学生成绩;

  八、实验教师应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搞好工作。

  实验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比较系统地学习和了解与本实验室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项实验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

  2.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对教师和学生的实验课教学提供主动、热情地服务,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验课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参与实验内容的更新和改进。

  3.明确分工,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设施和药品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4.定期进行仪器、设备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

  5.按中心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所负责的各类档案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校、院财务制度,及本中心的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7.学期末须认真、严格地进行学生所用实验玻璃器材的清点、验收工作。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和三废处理工作,保证实验环境安全、整洁。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请假制度和本中心制定的值班制度。

  10.遵守校、院、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教学实验是高等学校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在实验前做好预、复习工作,明确了解每次实验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步骤和方法,按时进入实验室,并进行考勤。

  二、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卫生,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实验环境。

  三、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操作规程,树立科学的态度,集中精力,大胆、细心、认真地做好实验,努力培养自己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

  四、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实验中如发生问题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取得帮助。违反操作规程,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验。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要追究责任并赔偿。

  五、实验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要求整理或归还仪器设备,做好使用记录,关闭水、电、气路,打扫实验台面及室内卫生,经实验室专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开放实验室细则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

  为了充分挖掘实验室的资源潜力,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细则。

  2、凡是化学工程系所建设的实验室验收通过后,必须实行对学生和教师开放。条件具备时对社会开放。

  3、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本学院的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实验室的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开放可纳入学生教学实践环节的一部分内容。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准备学位论文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这种实验让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4)学生准备学位论文的研究实验。

  三、开放实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开放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

  (2)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可以是本课程中的没有做过的三性实验内容,所进行实验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3)实验室应具备实验室开放的规章制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损坏仪器设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参加实验室开放的学生要具有化学实验基本操作技术与技巧,要有安全意识,以保证所有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有责任心和水平较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7、开放实验室题目的发布

  (1)实验室自发题目

  开放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题目,内容包括:实验题目、开放时间、地点、指导老师、学分数等实验具体要求。以便于和鼓励学生选题。

  (2)学生自带题目

  学生自带题目进入实验室,原则上要经过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和指导教师的的认定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3)科研项目

  学生开展科研实验活动,要由课题指导教师确定题目并提交实验室发布。学生进入实验室,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再安排做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8、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协调组织,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院(系)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系)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9、学院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专项基金主要支持的范围包括:指导教师津贴、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费用等。原则上不列支其他费用。

  10、实验开放专项基金通过申请,按照实验室实际开展开放实验的内容、工作量和成果核定审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指导教师津贴按本办法第十六款规定,由学院(系)核定,实验管理中心审批和发放。

  11、每学期结束前三周由各学院(系)向实验管理中心提出下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申请表》,由教务处组织对申报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实验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开放实验项目于下学期第一周发布,两周内完成学生报名;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12、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各学院(系)将本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照

  《实验室开放项目总结报告》格式填写,并由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组织验收、考核,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13、实验室开放时间,可利用教学实验任务以外的空闲时间进行实验。一般可以在每天下午六点到晚上十点、周六和周日的早九点到下午五点进行实验。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运行方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14、在实验室开放期间,指导教师要按照

  《实验室开放日程工作记录表》要求认真记录。在项目验收时,无记录表的,本次开放项目不予承认。

  四、鼓励与奖励办法

  15、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选修课程学分。本学分最多不超过

  分。对参加开放实验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由实验管理中心经过筛选,并经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可作为优先推荐评审奖学金和评选单项奖的条件之一。

  16、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技术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被认定为年度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被认定为年度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所在实验室可进一步申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集体奖等。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中心主任对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负责并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检查、监督责任。各实验室均有安全卫生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守工作岗位,避免发生一切事故,努力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以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专门知识,方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

  (四)实验室所使用的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电源线路、煤气管道,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维修。

  (五)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的电源总开关,实验室所用电器的功率负荷不得超过用电线路的总负载能力。

  (六)用电器接通电源时,使用、管理人员不得随便离开。无特殊原因,物品禁止在干燥箱和烘箱内过夜,严禁用电热干燥箱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七)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除关妥门窗外,还必须认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是否已经切断,尤其是停电停水时更应避免疏忽遗忘而发生重大事故。(八)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材料、低耗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学校颁布的《危险品管理办法》认真执行。

  教学实验用材料及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1.材料:各种原材料、燃料、化学药品、试剂等一次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品。

  2.易耗品:既不属于材料,又不属于低值耐用品范围,可以重复使用,但又容易损耗的物品。如玻璃器皿、零配件、软磁盘、劳保用品等。

  (二)计划和购置

  1.各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及经费预算情况,实事求是的编制年度购置计划。

  2.采购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协助学院主管领导组织实施,经费由实验维持费支出。

  3.实验室保管员要对购买的材料、易耗品认真进行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的核对及验收工作。

  (三)帐务管理

  1.采购物品经验收无误后,由实验室保管员开具材料易耗品入库单,经实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2.实验室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建帐。

  (四)使用及管理

  1.需领用材料、易耗品者,凭实验用品采购计划到保管员处领用。

  2.实验中心库房建立领用登记簿,记录材料、易耗品领用情况(数量、用途、领用人等)。

  3.教学实验用材料、易耗品严禁私用或挪作它用。

  4.危险品、放射品、麻醉品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办理采购、提运手续,对剧毒品、麻醉品的发放要严格控制,要由使用人申请,主管主任审批,本人按用量领取,不得留存。

  5.除不可收回的物品外,领用物品要以旧换新。

  大型仪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鼓励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大型仪器,实现自己的发明设计和研究开发,根据仪器提供的分析数据,启迪或激发自己的创新思维,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1、单价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的仪器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的成套仪器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0.5万元(含)的软件。

  第三条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实验中心有权调济和调配系属各种仪器设备,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最大效益。

  第四条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及系审批负责人,必须对《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可靠性负责;申购个人及单位必须对大型仪器的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第二章购置

  第五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申购单位向系实验中心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重庆科技学院申请购置大型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表格,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上报学校仪器设备主管部门。

  2论证内容:

  (1)结合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说明欲购置仪器对学科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2欲购仪器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及(性能价格比的)合理性。

  (3技术力量的配备及安装场地、水电等必要条件的落实情况。

  (4辅助设备的落实情况及运行费的来源。

  (5)运行和维持费用。

  (6)院内、外共用方案。

  (7)使用效益预测(小时/年或收入),尤其是教学使用人时数及效益风险分析。

  第六条验收

  1、由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负责人、管理和操作人员、院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仪器负责人主持验收工作。

  2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阅读技术资料、制定验收方案等。

  3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和记录外包装及设备表观状况(有无受潮、锈蚀、损伤等)。

  (2按合同和装箱单,进行品种和数量的清点验收。

  (3严格按合同或说明书对仪器的功能、指标逐项验收,并保证重复性和稳定性。

  (4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或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应在索赔期前30天内,书面报告院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商检索赔手续。

  (5)安装验收结束后,及时写出验收报告。详细记述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功能指标的符合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保修期限等,并附以通过验收的主要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

  (6)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由仪器设备负责人把仪器设备的档案资料(申购仪器的审批件、合同、装箱单、验收单、备忘录等)交实验中心或院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归档。

  (7)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应充分运行使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要求配备有使用经验、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大型仪器的管理人。

  1、在掌握仪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的情况下,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的已有功能(包括分析测试、教学实验、培训等)、开发新功能,努力使仪器设备发挥最大效益。

  2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人员考核、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记录),并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

  。

  3建立并认真作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考核的重要内容)。

  4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院验和标定。建立、保管仪器的档案和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合同、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等)。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大型仪器设备所配备的计算机上网。

  6、如要复制测试分析的数据必须得到管理人员的同意,同时要使用末开封的软盘才能进行操作。

  7、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需要使用的教师或学生要登记预约,由管理人员调剂安排,领取钥匙,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使用。

  第八条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机操作。否则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的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我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管好用好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要分发挥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的浪费。

  第十条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上报组织修复。对较大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系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设备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自行拆卸或解体使用。确有必要时,须经院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将作为责任事故予以追究。

  第四章考核

  第十二条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考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机时(实际测试时间+前、后处理时间)

  直接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有效机时,是体现效益的重要指标。大型仪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应尽快发挥其高性能、高指标的优势,多做工作。

  2快(多)出成果

  充分利用仪器设备的已有功能,积极开展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工作,快出、多出高新技术成果。

  3人才培养

  利用大型仪器的有关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课教学,使学生学会利用科学仪器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测试(的训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

  通过培训等形式,帮助系内外的教师、科研人员等尽快掌握所用仪器的工作原理、功能、基本操作及分析方法。使更多的人学会利用科学仪器从事科研工作。

  4充分、合理利用大型仪器的原有功能,开发新功能、新(测试)方法。

  5、做好大型仪器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使仪器运行在最佳状态。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由学院主管部门主持,经检查、核实后,考核结果向全学院公布。

  实验用品购买管理办法

  第一条原则

  为了保障化工系、实验中心的管理能够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模式开展工作,本着有利于实验教学、有利于科学研究、有利于实验室建设、有利于教职工以及有利于节约经费支出的原则,实验室所有实验用品都应由化工系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例统一负责购买。

  第二条实验用品的范畴

  实验用品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⑴药品类:包括一般药品、大型仪器所用的分析试剂等;

  ⑵玻璃仪器、瓷质仪器类、铁架台、铁圈等;

  ⑶实验

  辅助件及卫生用品类:如钳子、剪刀、螺丝刀、实验服、抹布等;

  第三条申请订购

  各实验室所需要的实验用品,由实验人员根据库存量情况和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实验的实际消耗量来确定定购数量,打印成表格在每学期末向实验中心申报,实验中心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量,审核后,分类汇总确定定购数量,并上报给分管实验室的系领导审批,系领导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条例购买或定购。

  第四条采购办法

篇3:中学实验室及实习工场设备仪器管理职责

  中学实验室及实习工场设备仪器管理职责

  一、仪器设备是固定资产之一,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服务的技术物质条件,必须实行归口管理。

  二、购置的仪器设备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然后录入计算机,所购附件亦应加入其主机中,使仪器设备增值。

  三、每年年底(或次年初)核对当年所购仪器设备是否帐物相符,并检查有无仪器设备的破损情况,如有差错及时纠正。

  四、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和进口仪器的购置,需填写申请表交设备处,经论证后再签订合同。货物到校后进行开箱验收与技术验收,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五、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悉情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机使用。用完后必须进行登记,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六、仪器设备需有专人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个人无权私自借出或带回家中挪为私人财产。

  七、严禁将仪器设备解体或拆散使用。确有必要时,一般仪器经设备处同意,大型精密仪器要经主管校长批准。

  八、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投资效益。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完成外,根据有关规定,可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

  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较大的事故,应立即报告领导。查明原因,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院、部、处与设备处提出意见,报校处理。

篇4:z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z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 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工作,以及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 组织制订本室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 制订实验室年度经费计划,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前的基础工作,提高仪器设备添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及时组织实验室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定期与实验中心核对帐物。

  五、 负责本室人员的工作量考核,岗位培训和管理。抓精神文明建设,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六、 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篇5:z学院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z学院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一、 提高对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做好教学工作为荣,安心和热爱教学工作。

  二、 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注重师德。

  三、 负责本实验室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及实验教学研究;依据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项目的安排计划,保证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开出质量及实验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四、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写有特色的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等实验教学资料,保证所开实验课有实验指导书或讲义。

  五、 积极主动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本实验、实习课程的理论知识及发展动态,保证向学生传授充分的理论知识,打好实验基础。

  六、 完成实验教学的理论授课工作,负责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阅和课程考核工作。

  七、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指导学生完成相关课题研究。

  八、 协助完成实验室建设及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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