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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师范大学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5

  HZ师范大学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部)工作。带领全处职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卫处(部)工作职责,建设平安校园。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处内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制定处内人员岗位职责,督促、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综合素质,增强职工法律法规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全处职工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优质服务,树立保卫队伍良好形象。

  4.定期召开处长办公会、处务会、全处职工大会和保卫处党支部会议,认真谋划、研究、部署、讲评工作。不断提升处内行政工作、党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5.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经费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认真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及各类设备器材管理。要求职工爱护工作设备和器材,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器材使用效益。

  7.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及学校的国家安全,负责学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对涉政、涉稳、*等重点人员管控和帮教工作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8.负责校园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及校园反恐防暴工作。

  9.落实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上级综治等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10.积极参与高校保卫学会活动,加强保卫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创新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实现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11.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上级综治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支持、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合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发挥重要作用。

  12.关心干部职工,加强内部团结,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13.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编:www.pmceo.cOm

篇2:HZ师范大学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HZ师范大学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分管治安、消防、视频监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南湖校区安全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综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消防、治安、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大型活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校内各单位建立各类群防群治组织,构建校园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

  4.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

  5.负责校园安全形势研判,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处内部治安纠纷及各类民事矛盾纠纷。

  6.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7.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8.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整改,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制定学校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及视频监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建设。

  10.负责校内安防、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建设工作。

  11.督促指导南湖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区安全。

  12.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健全完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档案台账建设。

  13.负责校园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4.协助书记加强处党支部建设,着力抓好宣传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处长(主任、院长)岗位职责

  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处长(主任、院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学校涉外、港澳台合作交流,以及来华留学生培养等发展规划,制订各项实施计划,制定配套规章制度;

  2、负责合作项目的制定和统筹管理,包括项目的制定、协议的起草、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运行管理与服务等事宜;

  3、负责学校留学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制定工作;

  4、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留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协调工作;

  5、协助宣传、统战、保卫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外事及港澳台事务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保密等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务;

  6、负责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外事纪律教育,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培养、工作安排、业绩考核等;

  7、负责为学校领导提供国(境)外合作与交流方面的政策、法规、管理和发展咨询;

  8、负责“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和“校企合作理事会”日常工作;

  9、协助各院部进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协调做好紧密合作企业建设工作,指导各院部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副处长(副主任、副院长)岗位职责

  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副处长(副主任、副院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开展合作交流、港澳台事务、国际教育学院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合作交流各项工作的执行,具体包括:

  1、协助做好国(境)外合作交流项目的各项管理和运行工作;

  2、负责国际教育学院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项目的教学计划执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教学任务安排、师资配备和日常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检查、课堂教学情况调查工作;

  3、负责外宾、港澳台友好人士接待工作;

  4、负责师生个人出国(境)学术交流、留学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报批、护签办理、行前教育等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护照的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国(境)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7、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拓展,参与设计国(境)外合作项目的谈判、协议起草、领导邀请和协议签署等工作;

  8、负责制定录取标准,起草留学生合作招生协议;

  9、负责学校国(境)外合作交流的成果宣传与转化;

  10、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学院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瑞华学院教务处长岗位职责

  教务处长是教务处行政负责人,协助院长(副院长)组织、管理的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全处努力完成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主动负责的主人翁意识。

  2.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处各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协作共事,确保教务机构高效、合理运行,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

  3.认真组织落实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制定教学基本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改革方案。

  4.负责制定处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年教学工作要点,报请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并组织调整工作。

  6.负责召开处务会,总结、布置和安排工作。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7.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教学观摩及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8.注意关心和爱护处内工作人员,协调各方面工作,调动全处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9.负责检查督促处内教学资料的立档管理工作。

  10.不断总结全院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经验,培养特色工作。

  11.努力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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