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招聘及博士后招收工作细则
州郑大学教师招聘及博士后招收工作细则
一、正式入职教师
(一)招聘标准
1. 有良好教育背景,达到我校拔尖博士条件。
2. 有较好本科教育背景和良好研究生教育背景,科研产出高于我校拔尖博士条件。
3. 国外(境外)名校博士毕业,有较高学术产出。
4. 国内良好本硕教育背景,并取得国外(境外)名校博士学位。
5. 有良好教育背景,有国内外博士后经历,达到我校师资博士后留校条件。
6. 重点科研团队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
7. 一流学科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单位按招聘要求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同意后,报人社厅批准,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
(三)待遇
根据聘任岗位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在职教师待遇。
二、直接入职的博士后
通过学校招聘,办理入职手续,同时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从事两年专职科研博士后工作,属科研型教师岗位。
(一)招聘标准
1. 有良好教育背景和较强科研能力;理科、医科类:中科院二区以上2篇;工科类:JCR二区以上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B刊以上2篇或B刊1篇加C刊2篇以上;体育艺术类标准另行规定。
2. 有较好本科教育背景和良好研究生教育背景,科研产出高于第一条。
3. 有良好教育背景和较强科研能力,具有国外(境外)知名院校(所)连续一年以上研修经历。
4. 未达到入职教师条件的一流学科和重点科研团队急需紧缺的优秀博士。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单位按招聘要求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同意后,报人社厅批准,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同时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
(三)待遇
根据聘任岗位享受学校在职教师待遇,科研工作按博士后入站协议考核。
三、进站师资博士后
进站从事师资博士后科研工作,出站时符合留校条件的可按程序直接留校。
(一)符合我校师资博士后招收条件的,各单位按照师资博士后招收程序报人事处,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入站手续。
(二)招收标准及师资博士后待遇按《州郑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修改)》执行。
四、附则
(一)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采编:www.pmceo.cOm篇2: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州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科研流动站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加强师资博士后的选拔和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持续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条件
1.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读博期间,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论文被SCI、EI、CSSCI收录1篇以上。
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秀师资博士后:
(1)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2)自然科学在一区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独着或与导师合着),并且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参加过国家级研究课题。
二、待遇
1.师资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标准为6万元/年,其中优秀师资博士后标准为10万元/年,发放期限为2年。
2.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为5万元/人,优秀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为1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经费减半。
3.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无博士后公寓者,给予适当的租房补贴。
三、出站条件
1.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条件参照《州郑大学博士后考核条例》(人字〔20**〕65号)文件执行。其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留校补充教师队伍:
(1)自然科学在二区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独着或与合作导师合着);
(2)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项以上。
2.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须满足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在一区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限独着或与合作导师合着);
(2)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项目1项以上。
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留校工作者,可评聘为副教授。科研成果特别优秀并符合我校引进人才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教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师资博士后及优秀师资博士后年薪由院(系)学科振兴计划经费支付。科研经费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其中师资博士后学校支付4万元,合作导师支付1万元;优秀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学校支付8万元,合作导师支付2万元。以上科研经费人文社科减半。
2.师资博士后及优秀师资博士后在站工作年限一般为2年,如确因课题需要,可适当延长在站工作时间,延长期内所需全部经费由流动站所在院(系)、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本人共同承担。
3.学校鼓励师资博士后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对于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者,给予适当的匹配经费。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3: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员工招聘申请书
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员工招聘申请书
人力资源管理部:
因__________ 需要,需招聘______ 岗位(工种)________ 名,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
2.持有相关证书:
3.性别:
4.年龄:
5.相关工作经验:
6.其他:
聘用后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部门(签章)____ 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________集团领导审批:
年__ 月__ 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申请书一式2份,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存1份
篇4: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员工招聘委托书
员工招聘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委托贵公司招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名,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
2.持有相关证书:
3.性别:
4.年龄:
5.相关工作经验:
6.其他:
聘用后工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按委托要求于______ 月________日前完成。
_____年__月__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2份,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各存1份
篇5:医科大校卫队员招聘规定
医科大校卫队员招聘规定
一、录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自愿献身南方医科大学的保卫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会讲普通话,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高1.72米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至40岁,初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
4、退伍军人优先;
5、应聘对象须做到四证齐全,即身份证、健康证、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录用程序
1、采用他人推荐、本人自荐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校卫队员录用审批表》;
2、经校卫队队长、副队长、中队长面试,提出录用意见,经治安科审核,报保卫处领导批准;
3、应聘对象必须要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广州市常住户口并在党政机关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担保人要填写《担保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广州市户口簿的复印件;
4、应聘对象被录用后,须缴纳300元的服装费押金,离队时交清规定的物品后,押金退回本人;
5、对新被录用的队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广州市临时工基本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