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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3

  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

  成大校字〔20**〕54号 z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国家“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出国留学选派原则,结合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及基本条件

  1.凡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执行出国(境)进修、合作研究、实习培训、长期任教等任务(以下简称公派出国(境)留学),出访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2.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⑵ 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⑶ 身心健康。

  二、选拔和审批

  1.国家公派出国(境)留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出国(境)留学人员的选拔,首先应由相关院、系(部、处)推荐提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名单后会同人事处及相关处、室共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2.教职工被确定为公派出国(境)留学推荐人选后,应先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并填写《z大学因公出国人员申报表》,由所在院、系(部、处)签注意见后,再送人事处签注意见,最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报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长审签,同意后送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办完相关手续后,由人事处负责与公派出国人员签定出国协议。

  三、国家公派出国(境)留学

  1.国家公派出国(境)留学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或其它政府间交换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

  2.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国家与外国政府互换、或项目奖学金人员,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或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的要求。

  3.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履行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4.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为人民币一万元到四万元。出国(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确认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境)前所交存的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它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境)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学校将按出国协议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7.学校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提供适当的配套费用, 具体情况参见本办法附件《z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配套经费实施细则》。

  8.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留学校编制, 工资照常发放, 但不享受原岗位津贴和学校节假日、期末发放的慰问费 、劳务费等, 学校另发放出国留学岗位津贴每月人民币500元整。

  9.为保护学校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利益,在教职员工留学期限内,学校暂冻结其基本工资,发放出国留学岗位津贴,以备扣缴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基本工资待教职工完成留学任务返校时一并计发。

  10.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获得资助的有关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四、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

  1.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指校际交流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

  2.校际交流项目资助出国(境)合作科研、专题进修等,在外期限不超过两年者可申请单位公派留学。

  3.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境)所需配套费用可从所在部门或课题允许支配的科研节余经费、创收经费或其它经费中报销。必要时可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确认报销项目。

  4.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在批准的留学期限内保留学校编制, 工资照常发放, 但不享受原岗位津贴和学校节假日、期末发放的慰问费 、劳务费等, 学校另发放出国留学岗位津贴每月人民币500元整。

  5.其工资与留学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与第三条第9款相同。

  6.学校鼓励教职工积极争取国内外基金或机构资助出国(境)留学。获得资助的人员,经所在院、系(部、处)、人事处同意后可视为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在批准的出国留学期间保留编制,保留各类社保,不发工资、津贴和一切福利,但需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为人民币一万元到四万元。此外,还要预交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自付部分费用,出国所需费用全部自理,其它事项按单位公派办理。

  五、回国报到和延期

  1.留学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国,回国后应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报到,出国学习期间视为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同时回国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留学工作总结》和科研成果(学习成绩评定意见)复印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2.在外留学人员如确因需要,可申请延长留学期限一次,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延期手续需至少在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申请延期需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申请书、国外邀请信和资助证明(在美国延长留学需提供新的DS-20**表),并说明申请延期的理由、必要性和具体的预期目标,经原派出院、系(部处)签注意见,人事处审批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申请人复函。国家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应先征得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同意后再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学校意见函。

  3.校际交流项目派出的留学人员,中途不得转换出访单位、期满后不受理延期申请。

  4.延期申请未经批准或逾期不归的留学人员,按出国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赴香港工作(包括讲学、合作研究等带薪事宜)、赴香港和澳门攻读学位者,其出境手续按国家规定循因私渠道办理,其余赴香港、澳门和台湾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z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配套经费实施细则 成 都 大 学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公派留学 管理 办法 送:校领导 发:校内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直属业务部门 z大学校长办公室 20**年9月7日印 (共印70份) 附件: z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留学配套经费 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配套经费实施办法。

  一、基本配套经费 学校为每位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上限为人民币五千元的基本配套经费, 用于支付:

  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之间的有关费用;

  2.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的费用;

  3.出国(境)和回国时从z至出入境城市间的国内旅差费;

  4.交通费(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其余报销范围和标准与国内公差人员相同);

  5.公派留学人员的出国(境)体检费、护照费、各类公证费、出国(境)人身保险费以及相关的旅差费等也可从基本配套经费中报销,超出经费限额部分费用自理。

  二、项目配套经费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 学校只为成功申请此类项目的人员提供基本配套经费支持, 不提供项目配套经费。

  2.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除提供基本配套经费外, 学校还将为成功申请此类项目的人员提供每半年一万元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3.政府督办交流项目: 学校除提供基本配套经费支持外,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提供相应项目配套经费。

  4.学校资助公派项目: 此项目的经费按照以下比例执行, 学校承担项目经费总额的60%, 出国(境)留学人员承担项目经费总额的20%, 其所在部门承担项目经费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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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规范学生出国(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的联合培养项目,包括学制为3+1、2+2等到国(境)外高校学习时间在一学期以上(包括一学期)的其他国际(境外)学生交换项目。对参加学校各种项目的学生,以下统称为“国际(境外)项目学生”(简称“交流生”)。

  第三条 本科生项目由教务处、相关学院负责管理。

  二、管理细则

  第四条 交流生的责任与义务

  (一)在国(境)外接收院校学习期间自行负责安全问题,主动采取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包括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到达国(境)外住地,及时将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学校所在学院及指导教师,以便保持联系。

  (三)在国(境)外留学期间应和学校保持联系,定期通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自觉宣传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四)遵守派往国(地区)的法律和接收院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当地中国使领馆和学校报告。

  (六)在国(境)外学习期限结束后按时返回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主动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完成课程认定、学分转换和恢复学籍等手续。

  (七)返校后协助所在院系及时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向本院老师和学生汇报在外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所见所闻,扩大项目影响。

  (八)返校后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下一批学生出国(境)及国(境)外大学交换生来我校学习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院的责任与义务

  (一)对国际(境外)项目申请学生成绩、思想品德和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对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选课程进行审核,原则上与所学专业课程相近或相关,且所修课程学时数相近。

  (三)在交流生出国(境)学习期间继续承担对交流生管理职责。

  (四)指派指导教师负责与交流生保持定期联系。指导教师应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学习情况,并给予指导;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他们按时返回学校继续学业。

  (五)在交流生返校后学院应及时参照我校培养方案及本办法对其所修课程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上报教务处。

  (六)在适当时候安排交流生进行座谈会或报告会,扩大项目影响。

  (七)对于涉及毕业论文答辩的3+1、2+2等交流生,应按学校培养方案及有关规定,做好向交流生提供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受理交流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安排毕业论文导师、组织答辩等事宜。

  第六条 职能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教务处负责本科交流生的学分转换及学籍管理工作,并为达到毕业要求3+1、2+2等交流生颁发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第七条   学籍管理

  (一)选课

  1.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须经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的同意,并将填写好的《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预选课程转换表》报教务处备案。

  2.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选课程原则上要求与专业相关,否则其学分不予承认。每学期所修学分应满足我校相应学期最低学分要求,交流生所修学时数一般不低于我校当学期所对应学时数。

  (二)课程认定

  1.课程认定基本要求

  (1)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修读课程与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课程相同或相似时,无论是必修课程还是选修课程均可按程序直接认定,转换后的课程名称与本校课程相同,课程学时/学分参照我校学时/学分对应原则转换。

  (2)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修读的与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不同但与专业相关的其它课程,可以按程序认定为选修课程。该课程中文名称应由各学院翻译,经学院审核后参照本办法转换为选修课程。

  (3)国际(境外)学生交换项目中,当国(境)外接收院校课程设置与我校有较大差异时,交流学习结束后,可采取回校补修的方法完成我校相关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

  (4)政治类课程处理办法:交流生离校前办理缓考手续,返校后向相关学院(部)提交在外学习总结,由相关学院(部)结合外事处提供的交流生在外表现情况予以评分,并提交教务处登录成绩。

  2. 课程认定基本程序

  (1)交流生赴国(境)外接收院校学习之前,在充分了解接收院校该学期课程设置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填写《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预选课程转换表》,经所在学院/开课学院教学主管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如果属于批量学生到国外同一大学学习,学院应提前做好培养方案的对接工作。

  (2)交流生学习期满返校后,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附国(境)外接收院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

  (3)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根据交流生提交材料进行课程认定,确认可转为我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及需补修的课程。

  (4)交流生根据认定结果自行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表》,并将填好后的表格交由学院教学主管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5)学院教学秘书将教学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的《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处签字认可后将相应信息录入学生成绩档案(包括课程名称、成绩以及学分/学时等)。

  (6)教务处保留国(境)外接收学校成绩单(原件)、《z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表》(原件)。如果属于批量学生到国(境)外同一大学学习,学院组织相关材料批量报批即可。

  (7)交流生申请课程转换和成绩认定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成绩转换申请。

  3. 申请及处理时间

  (1)交流生的课程转换和成绩认定申请需在返校后的新学期开学2周内提交,逾期不予办理。如因国(境)外接收院校的原因无法按时申请成绩转换,需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转换申请。

  (2)交流生所在学院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3)毕业生需在论文答辩前2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

  (三)课程成绩和学分/学时转换方法

  1.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目前学生所修课程成绩为百分制。

  2. 课程成绩转换方法

  (1)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以百分制登录成绩时,转换时按国(境)外接收院校给出的百分制成绩如实记录。

  (2)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等级制(A、B、C......)形式登录的成绩时,根据下表并按“取中值”原则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成绩

  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D F

  百分制成绩 95-100 90-94 85-89 82-84 78-81 75-77 72-74 69-71 66-68 63-65 60-62 0--59

  (注:如对方学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我校的“90~94”分;若对方学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我校的“90~100”分,其余等级以此类推。)

  (3)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形式登录时,分别转换为“95、85、75、65、55”分。

  (4)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登录时,分别转换为“70、55”分。

  (5)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不能按上述办法转换的,根据接收院校提供的成绩单说明和学校有关规定,由教务处与相关院(部)确定。

  3. 课程学分/学时转换方法

  (1)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的学分/学时对应关系与我校一致时,则按照接收院校提供的成绩单直接记录。

  (2)交流生在国(境)外接收院校所修课程的学分/学时对应关系与我校不一致时,需参照接收院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并按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转换为相应的学时/学分。学分原则上按 “理论课18~20学时为1学分,实践课32学时为1学分”的标准进行转换。

  (四)返校手续

  1.在完成国(境)外学习后,交流生应按期返回我校。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回国、转往他校学习或转往第三国居留。违反者按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返校后,交流生首先到所在院系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课程转换及学分转换手续等。

  3.返校后,交流生应在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院系(部)及外事处提交出国(境)留学总结,同时还需向外事处提交护照和签证页复印件以及留学生活的照片等相关材料。

  (五)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

  1.交流生如期返校后,必须按规定修读专业培养方案的后续课程,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逾期不返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需在国(境)外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的交流生,应提前一学期与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联系论文相关事宜,按照学院要求和日程安排提交论文和其它相关材料。如有任何不可避免的变动无法按时返校,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免予答辩。

  (六)毕业条 件

  参见教务处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学位授予

  交流生修满我校规定学分并达到授位要求,我校按照相关程序授予相应学位。

  第九条 生效及解释

  该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3: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我院学习,营造良好的留学生学习氛围,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帮助留学生建立优良的生活和国际文化交流氛围,根据《三峡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和《三峡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25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外国留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评定对象

  参加奖学金评定的对象为水利与环境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留学生。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按留学生所在年级进行奖学金评定。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及留学生管理人员任组员。

  第三条 奖学金类别及额度

  (一)新生奖学金:学院每年给予来华留学新生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人/年。

  (二)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人/年,不超过我院每年级留学生总人数的15%;

  二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人/年,不超过我院每年级留学生总人数的30%;

  三等奖学金:人民币3000元/人/年,不超过我院每年级留学生总人数的55%。

  (三)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四条 评定标准

  (一)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是上一学年内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均达到及格(无补考记录),且没有任何违纪处分的情况。

  2.按学习成绩(全部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评出。

  3.三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时汉语水平考试(HSK)达到三级及以上,四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时汉语水平考试(HSK)达到四级及以上。

  (二)单项奖学金及其基本条件:

  1.文化交流使者及特殊贡献奖:上一学年内,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文化交流及文艺、体育等项目中表现突出者;或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或有其他特别优秀的事迹等,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人/学年。具体奖励金额由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事迹确定。

  2.文明寝室奖:在上一学年内,寝室卫生评比中优秀且每次寝室卫生检查等级为A及以上者,该寝室成员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学年。

  3.遵纪守法模范奖:在上一学年内,无晚归等不良记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学年。

  4.全勤奖:在上一学年内,上课及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迟到早退及缺席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学年。

  5.优秀学生干部奖:学生干部中表现出色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学年。

  第五条 在上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违反中国法律或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者;

  2.考试作弊或者违反考场纪律者;

  3.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受到公寓管理科通报达2次/学年及以上者;

  4.正常学习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私自回国或者离校者;

  5.上课及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勤总次数达到或者超过4次/学年者;

  6.上课及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次数达到6次/学年者;

  7.公寓晚归总次数达到或超过6次/学年者;

  8.无故欠费者;

  9.所在寝室卫生检查评定等级为C及以下次数达到总检查次数的1/3者;

  10.有其他不端行为或不当言行被投诉且经查证情况属实者。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于第2-第4学年的每学年9月进行。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审核留学生成绩单后将结果提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单项奖学金由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审核后将结果提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定结果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公布结果。

  第七条 其他

  单项奖学金中的“遵纪守法模范奖”和“全勤奖”均无名额限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核定发放;其他各单项奖学金名额由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20**级及以后留学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与环境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留学生交流计划挪威实习报告

  20**年留学生挪威实习报告范本[1]

  今年夏天,我有幸参加IAESTE交流计划,飞越半个地球赴挪威实习工作两个月。今天,我坐在电脑前静静的敲击键盘,眼前还不时浮现出那个遥远国度的如画风景。往事历历在目,依稀如昨。

  在首都Oslo下了飞机,我的一路疲惫很快就被如潮的兴奋冲的无影无踪。然而挪威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高昂的物价。我给即将来接我的挪威朋友打电话,5克郎还没有坚持一分钟,电话就断了。Faint!

  这可是折合RMB4块多呀!不过,挪威朋友的热情与关照很快就化解了我的不满。公司来接我的同事,先带我下馆子“接风洗尘“,而后送我到预先租好的房子里。我还从未住过这么好的公寓--树丛中一座独立的小木屋,室内分割为客厅、卧室和卫生间,房前绿草如茵,屋后湖光山色--Allformyself!

  我开始提醒自己小心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我在这家公司的所见所闻十分有趣。公司借给我一辆自行车,以免步行上班之苦,虽然我的住处距离公司不远的说。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我是公司里唯一锁车的人,我的同事一律把自行车向车棚里一丢,就扬长而去。我后来了解到,这是由于从未有过哪一辆自行车与人私奔,于是车主就给自行车以充分的信任与自由。看来我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优秀品质--怀疑一切、未雨绸缪。(不要以为自行车在挪威很廉价,由于挪威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轿车,自行车的产量并不大。因此,自行车的平均售价比国内高十倍,也相当于普通工人月薪的1/6到1/5。)类似的,公司的打印机、复印机都是联网作业,我所在的铸造车间电话也是国内随意打,如果需要,尽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为我所用。唉,原来按需分配的感觉竟如一个字--爽!

  工作之余我去过挪威南部的许多地方,翻山越岭,留心看风景。高山、峡湾、森林、草场和点缀其间北欧风格的木质房屋,勾画出自然与人和谐的美。“挪威的森林“,好熟悉的名字,忘了是哪个厮在哪首歌或是哪本小说里提到的,不过身临其境才知,真的是美的精彩诠释。广袤巨大的黑森林,蕴寓着童话的灵感,在初秋明丽的阳光里,红的、黄的、绿的,五色斑斓。踩着金色的衰草,听着小溪的叮咚,天人合一,或许才孕育出《秋日的私语》这样不朽的乐章。挪威的峡湾风光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峡湾“这个词(fjord)就是源于挪威语。海水蜿蜒曲折的深入陆地,把挪威的西海岸分解的支离破碎。两侧是高耸的悬崖,中间是窄窄的峡湾,飞泻的瀑布直接注入原本宁静的海水。或许上帝对待挪威有特殊的偏爱吧,于是就赋予这个国度午夜的阳光、夏季的滑雪场,还有迷人的西海岸。

  由于与自然的和睦相处,大自然也回馈给人们许多。在挪威,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许多餐馆上菜前,总要先上一大杯自来水供客人解渴。不仅是自来水,随处可见的湖泊、瀑布和溪流,只要附近没有大的工厂,你尽可放量豪饮,水质不逊色于瓶装饮用水。由于地广人稀,人们拥有广阔的活动空间。夏季,游泳、钓鱼;冬天,滑雪、打猎。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我有幸第一次体验了海水钓鱼的乐趣,真是大开眼界。朋友开着私家游艇带着我,在平静的海面上垂钓。当5分钟后,我用不下鱼饵的钓钩捞上来第一条战利品时,我开始相信,姜子牙钓到文王前确实靠钓鱼为生。提着沉甸甸的一桶鲜鱼,我们打破了一处小岛的宁静。落日余辉下,寂寞树林中,我们围坐到烧烤架前谈笑风生;篝火猎猎,香味袭袭,人生之乐,岂非得之心而寓于自然也?

  或许是大自然赋予人们自由随意的生活方式,挪威人并不看重正统的礼节。一开始我总是小心翼翼,然而事实上,有时他/她们的开放另我佩服。在Stavanger的周末活动中,由于参加的国际学生很多,大家各自携带睡袋,五六个人安排在一个小小的房间。我被告知晚上睡在2号room,但晚上我回来时,发现有2号竟有两位睡美人,灯光已熄。我虽已睡眼惺忪,但事关君子名节,怎能不问个清楚?当我告诉负责人,她很不解的反问我:Anythingwrong?

  原来男女混宿在西方是习以为常的事,于是我就心安理得的回去,伴在红颜侧,寝于香泽中。挪威的开放在女孩子身上颇有体现,吸烟、纹身、喝酒、跳舞,她们都视作平常。在家庭和社会中,女性地位之高也令来自东方的我叹服。政府里女性与男性平分秋色;企业界里随处可见女boss、女强人;家庭里你若总把家务推给妻子,那么你应抓紧时间,寻找下一位妻子的人选,为离婚做准备。

  挪威人不那么注重礼节,并不意味着selfish。他/她们的热情,倒与这个国家寒冷的气候对比鲜明。第一次出现在高山滑雪场时,我的狼狈样就可想而知了。而陌生的人中,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在经过我时,总不时的问:“Do you need help?“在那一天,我得到好几位朋友的指导,尽管萍水相逢,不知姓名。

  第一次买纪念品时,我看中了一件T恤衫。可付钱时,我发现自己忘带了钱包。尴尬之后的结果是,摊主把那件T恤衫送给了我,原因很简单:Chinaisafarcountry,我万水千山来一次不容易。可惜我后来也没有机会再去那座城市,也无法答谢了。还有一次我急需打电话,可是住处附近只有一部卡式电话机,而当时是礼拜日,电话卡无处可买。我正在着急时,房东老太太该出手时就出手,把她的手机递给了我。在千恩万谢之后,我要把三个电话的钱付给她,她却连声说No。于是我在不菲的人情债上又增添了几笔。

  枝头的叶绿了又黄,时间不知不觉从指缝中溜走了。回想两个月来,我开阔了视野,积累了实际工作经验,交到了一大批朋友,获得了新的人生体验。感谢IAESTE为我提供了这次难得的机会,也希望更多的同学像我一样,能有机会走出国门,受益终生。

  三毛说过,岁月极美,美在她的必然流逝。当我遥望窗外,最后一次欣赏挪威的森林时,飞机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把我带向一万米的高空。别了,美丽的斯堪第那维亚!在我今生,即使不会有机会携来爱侣重游,我也会给她看相片,给她讲曾经的你……

篇5:出国留学意向的调查报告

  出国留学意向的调查报告

  年末了,该总结了。启德市场部的老任今天花了很长的时间,在我这里哼哧哼哧地把这份调查报告传到了博客上,非常敬业。写得很详细,也很有深度,大家可以好好读读,了解一下留学的趋势:20**年国内留学行业风起云涌,留学大军进一步扩充。日前,国内留学旗舰机构启德教育集团“国际教育研究院”发布了国内首份《20**年中国学生留学意向调查报告》,这份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长沙、厦门和济南、青岛等国内10大省市的5000多名大中学生和家长的调查报告显示,20**年,本科生和高中生将依然是出国留学大军的主力队伍,而美国则成为中国学生的“新宠”。在获取留学信息方面,超过80%的学生会通过网络获取留学信息,相比而言,大多数学生家长则选择报纸或亲友介绍。

  本调查报告由启德教育集团“国际教育研究院”组织并发布,历时3个月(20**年10-12月),共向学生和家长发放了6500份调查问卷,最终回收5232份有效问卷,包括北京有效问卷800多份,广州有效问卷1300多份,深圳700多份,济南500多份,上海约300份。所有填写问卷的学生或家长来自参加启德留学展的,均有着明确的留学倾向。启德教育集团认为,这次调查的数据可以反映出20**年中国学生的留学倾向。而且,随着各国汇率的下降以及人民币的升值,20**年将迎来留学高峰,这也正是留学行业所期待的。

  美国成为中国学生留学首选之地

  这份针对全国10个城市,5000多名学生及家长的调研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大中学生最中意的留学热点国家分别为: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德国、荷兰、韩国……。“前三甲”的比例是:美国3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29%、英国20%。

  统计发现,不同城市的大中学生的留学国意向不同。澳洲仍是华南的广州学生最青睐的留学国,29.1%的广州学生留学首选澳洲,而在深圳、北京、长沙等城市的学生留学首选美国。在华南,选择到美国留学的学生人数增长明显,由年初的21%增长到26.6%。随着工作签证政策的放宽,同属北美区的加拿大正吸引越来越多珠三角学生的向往,11.2%的学生计划到加拿大留学,比10年初增长两个百分点。

  亚洲的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因学费便宜、优质教育的特点也都得到更多工薪家庭的青睐,其中,申请韩国、香港的学生人数在10年增长最快,约增加了20%。而欧洲的德国、荷兰和北欧四国也正受到越来越多中国学生的关注,申请人数呈上升趋势。

  问到“您在选择留学国家时会考虑什么因素”时,39%的学生首选“教育质量”,其次是“文化氛围”(21%),15%的学生会关注“留学费用”,而“语言”和“是否可移民”也成为学生或家长考虑较多的因素。

  本科生和高中生是留学主力军

  在计划出国留学的学生学历层次方面,本科生占57%,其次是高中生22%,研究生6%和专科生7%也都计划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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