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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3

  农林大学保卫处工作职责

  为保障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本着服务师生的宗旨,特制定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本校的实施意见;执行有关校园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校内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和涉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学习、生活环境。

  二、在校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配合校内各责任单位积极搞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学校治安安全情况做到及时了解、分析、总结、汇报并提出建议,当好综治委的参谋。

  三、在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检查《消防法》贯彻情况;提出全校防火、防盗设施的规划以及消防设备、器材的添置和维修等管理工作;组织消防基本知识学习和灭火技术的演练,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组织校卫队承担门卫值班和校区巡逻工作。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承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校内通行牌照。

  五、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和身份证的管理;办理师生员工调入、离校时的户口接收和迁移手续;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

  六、协同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办理师生员工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手续。

  七、负责对校内各单位购买剧毒危险化学药品的审核工作,检查《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各项大型活动和临时摊点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生活服务摊点和各单位的治安管理。对被录用的临时工及其他外来人员,查验“三证”(身份证,暂住证,临时出入证)。

  九、指导全校各责任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配合宣传部、学工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侦查重大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灾害性事故。

  十一、负责做好本部门的业务档案及文书材料的归档以及其他内务工作。

  十二、承办学校领导及上级公安、安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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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学校保卫处工作职责

  职业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和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等。

  服务内容:

  1、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外聘保安的值勤、巡逻。

  2、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受理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种案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发生各种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中毒、防诈骗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负责大型活动、考试、会议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活动、考试、会议顺利安全进行。

  5、负责学院消防工作,对校内消防设施的进行日常巡查,建立校级消防器材档案、掌握消防器材分布情况,及时做好消防器材的添置、更换、维修等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器材使用有效。

  6、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对校园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和总结。

  7、负责全院学生和单身教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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