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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9

  乡新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乡新学院党委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是代表乡新学院党委行使职权、对乡新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最高领导机构的议事决策会议。

  第二条 党委会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20**年11月14日通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年12月27日修订)、《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55号)等有关文件,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决策。

  第三条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副书记均不在校时,原则上不召开党委会。出席会议人员为校党委委员。非校党委委员的校级领导和党委办公室主任可列席党委会。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其他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四条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原则上不研究干部问题;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第五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充分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后再议。党委委员如因故缺席会议,会后由党委书记指定人员向其通报会议情况及党委决议。

  第六条 党委会召开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就会议议题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应当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

  第七条 党委会一般情况下不讨论未列入议程的议题和没有具体处理方案的议题。

  第八条 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的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九条 党委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二章 议题确定

  第十条 党委会议题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2.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送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3.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发展规划、管理体制、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规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6.研究决定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考核、监督、奖惩等有关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7.研究决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进人计划、职称评审、人才培养有关政策等重要问题,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人员和科级干部以上(含科级)人员的调进或调出。

  8.审定学校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定预算内100万(含100万)元以上、预算外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大额度资金使用。

  9.研究决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产管理及后勤、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研究决定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党委书记、校长代表党委、行政所作的工作报告。

  11.研究确定校级学术机构以及由书记或校长担任组长(主任)的各类委员会(小组)的确立及调整。

  12.研究决定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定由纪委提出的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13.研究决定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问题,审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4.审定校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5.研究决定校行政提请党委决策的重要事项。

  16.其他需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 党委委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党委会议题,但重大问题应在党委会上通报。

  第十二条 根据党委会议事范围,各部门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决定是否提出该议题。主管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初步意见和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 主管领导决定提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党委会议题。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题的征集、汇总,并交党委书记审定。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党委会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与会的党委委员对议题应充分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对需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党委书记在决策讨论时可对议题适时补充意见,但应末位表态。

  第十六条 党委会讨论有关议题时,分管该议题工作的党委委员或者校级领导必须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对会议所列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由会议主持人代向会议转达。

  第十七条 党委会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及直系亲属、近亲近姻关系人员时,相关委员应主动回避。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十八条 党委会是学校党委研究和决策的重要会议,与会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予以保证,按时到会。会议期间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确实需要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会前请假。

  第十九条 实行候会制度。除党委会固定参加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党委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候会。

  第二十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震动模式,非特殊情况,在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

  第二十一条 严格会议纪律,遵守保密制度,除会议决定传达贯彻的决议、决定外,会议过程和不在公开范围内的结果任何人不得泄漏,如有违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贯彻督查督办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的决议、决定,由党委办公会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意见和要求,整理印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印发后,各单位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党委委员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中如因情况变化确实难以执行,有3位以上(含3位)党委委员提请党委会复议的,可在下次党委会上进行复议,复议后按复议决定执行。在党委会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决定、决议的督查督办和协调,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决议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党委办公室,重大紧急事项也可直接反馈至党委,必要时可写出专题书面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乡新学院党委会议制度》(院党字〔20**〕13号)和《乡新学院党委会研究问题、决定事项的内容界定》(院党办字〔20**〕22号)同时废止。

  党委办公室

采编:www.pmceo.cOm

篇2:党委办公室会议组织、管理制度

党委办公室会议组织、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准备

  1.接到有关会议通知后,办公室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范围以及特殊要求等,通知办公室办事秘书。

  2.办事秘书接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照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确定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用车、会场布置等,并将准备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二、会议的通知

  1.办事秘书按照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通过校园网或电话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应包括被通知人(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落款等内容;通知至少应于开会前一天发出。

  2.临时召开会议,可采用电话通知;如无法通知到当事人,需请他人转告时,办事秘书应记录转告人的姓名及接听时间。

  3.承担通知任务的秘书应及时将会议通知和反馈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三、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

  1.一般情况下,秘书应在开会前10-15分钟提前进场,检查会场情况,准备好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以及符合存档标准的书写工具,做好记录准备。如有特殊记录工具,则应在会前30分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会议进行情况、参会人员发言摘要以及会议结论等内容;负责会议记录的秘书应保持会议记录工作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会议结束后,负责记录工作的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办公室负责人核准后,交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

  四、会议抄告单的下发、督办及反馈

  1.如会议有关决定需要抄告有关部门执行,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抄告单,经办公室负责人核稿,交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后,通过相关系统发至有关部门。

  2.办事秘书应及时了解抄告单的执行情况,做好督办工作,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3.办事秘书应每学期整理抄告单的执行情况,报有关领导审阅。

  五、会议有关材料的存档

  1.会议的有关材料应统一回收,视不同性质分别存档。

  2.与会议有关的会议准备单和通知记录单应至少保留2周。

  3.会议记录本、会议抄报单(存根联)、会议通报、会议发言稿等文书,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存档。

篇3: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成员要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

  2、学校行政会每两周要研究部署近两周的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召开学校保卫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治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要通过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5、学校保卫人员每周一要召开保卫工作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6、重大节日前夕,学校安全小组成员要开会部署学校节日安全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制定节日保卫工作计划。

篇4:客服部会议制度

客服部会议制度

  (一)晨会制度

  1、客服部员工需提前15分钟到岗,并换好工服,做好准备工作。

  2、考勤表签字后,由客服主管主持召开部门晨会。

  3、客服部员工将前一天发现的问题提出,互相沟通,并由客服部主管协调,同时提出解决办法。

  4、客服部主管可将前一天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寻找解决办法。

  5、记录无法完成的问题,上报上级领导处理并及时跟进。

  6、安排、布置当天的各项工作。

  (二)例会制度

  1、客服部安排每周五16:00召开部门例会。

  2、例会将由客服部主管主持召开。

  3、召开例会目的在于对上周的工作加以总结,综合所提出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计划、安排下周工作。

  4、客服部全体员工均应参加例会,因特殊缘故或倒班而不能到岗的人员,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将所要反映的情况上交。

  5、客服部主管需在会上传达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决定。

  6、召开例会时,需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7、所记录的会议纪要需要所有与会人员传阅并签字。

  8、会议纪要需上报物业总经理审阅,对会议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存档。

  9、所有客服部员工将按照例会的宗旨和要求安排下周的工作。

篇5:先进性会议制度

  先进性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地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会议次数。

  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3、支会委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支部委员会在地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规定。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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