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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供应合同范本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08

  20**年钢材合同范本[1]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第一条目的及标的物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所需的____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约定本次工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与业主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型号、规格、质量一致,但窗帘上方的铝合金金属管,由薄管壁型号该为改为厚管壁型号。

  名称

  规格

  定尺(米)

  数量(吨)

  吨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合计:大写

  合计:小写

  上述价格为到货和安装价,并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拆除费、安装费、保险费(如有)、税款及所有配件及五金件等)。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点: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3.1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预付款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人民币整),待全部材料到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3.2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并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理。

  3.3在结算材料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4.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供应材料的检验报告、供应材料合格证及公司资质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五份,并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同时保证字迹清楚)。

  4.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业主及甲方的要求。

  4.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4具体的验收标准为:乙方必须按之前为福建南隆提供的材料质量和规格一致(用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外墙结构工程)。槽钢应为河南安阳钢铁厂生产;矩形钢应为天津智宇制管有限公司生产。(以上槽钢、矩形钢都要求经过热镀锌)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3_天向乙方提出购货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5.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发生。若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安全及伤亡事故,其全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本次工程报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漏,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

  由乙方负责

  7.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7.3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4随件必备品、配件、工具:

  由乙方无偿提供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外,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或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9.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贰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钢材供应合同样本

篇一:钢材供货合同

供货地点:

需 方:

供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钢筋供货合同 HL 】 年 月日【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需供双方就钢筋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条款

1、合同总额(暂定)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所供钢筋必须是的产品。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质量标准:本合同中供方向需方所供钢筋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供货。

1.1钢筋须满足设计使用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2其他技术指标要求:

线材符合GB/T701-1997标准; 圆钢符合GB13013-91标准; 热轧螺纹符合GB1499〃2-20**标准。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钢筋是全新的、优质的、无损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3、供方保证所供应钢筋需通过工程所在地质检部门的验收。若因供方产品质量、手续等问题不能通过以上验收,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供方必须保证所供钢筋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标准,需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及送检产品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方承担检测费用,需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 运输条款

1、 钢筋的运输及风险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需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 钢筋的装卸及风险由供方负责,需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交货条款

1、交货时间:接需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到货。供方应在交货前3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需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负责准备场地和组织交货验收人员。需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安排交货。供方不能按时开始供货,应当于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始供货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出延期开始供货的理由和要求。需方同意后供货工期相应顺延。需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始供货要求,供货工期不予顺延。需方未同意而供方未按时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供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需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供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外,还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

2、交货方式:供方免费送货到工地现场需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按需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4、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供需方以及需方相关工程承包单位用于检验、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一式四份同货物一并提供):

4.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4.2其它与其验收相关的资料。

5、需方在交货地点签收前钢筋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需方签收标的物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6、供方接受需方对供货期调整、暂停供货、恢复供货以及增加供货的要求,具体方式为:需方提前5日发出由需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供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对此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线材为过磅计价,圆钢及螺纹钢为检尺价。

8、钢筋直径偏差符合国标要求,三级螺纹钢φ8、φ10直条直径为卡尺实测两个平面不小于7.1mm及9.1mm。

9、钢筋产地不符合以上要求产品不予接受,根据进场钢筋量据实结算。价格以甲方认可的报价为准。

第五条 计量条款

1、 需方按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下达采购清单,在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供方必须按清单供货。

2、 需方接受钢筋的数量计量以交货验收合格并移交的数量为准,但不能超过钢筋清单约定数量(需方进行数量变更的情况除外)。

3、 现场数量计量时,需供双方至少应各有一人参与,需方委托项目单位或监理单位参与交货验收的,需方负责协调项目单位或监理单位有一人参与。现场计量由供方准备计量记录,计量完成后,各方签字确认。因供方没有准备计量记录造成48小时内未及时补签字的,根据需要,可进行重新计量,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 交货验收时间:交货验收应在货物于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

2、 交货验收方式:供需双方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 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

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

3、 交货验收问题处理:供方所供货物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需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并向供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需方不解除供货合同的,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第四条第4款要求内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4、 送检验收期限(如需要):交货之后三天内,需方应与供方约定时间共同取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按质量条款第4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5、 验收结果确认方式: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供方提供),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验收检测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6、 需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出异议。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结算单价

结算单价为 地区我的钢铁网(http://beijing.mysteel.com/)订货当日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报价加费用单价 元/吨。

该单价为 工地的交货价,已包含设计、生产、检验、样板、损耗、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税金、利润、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二次装卸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按要求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2、付款方式

篇二:钢材购货合同模板

钢材购货合同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 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送到厂。

四、钢材价格:货款按实际发货量及当日的报价结算。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除冷轧板按实际重量计算外,热轧以及酸洗材料的损耗标准超过3‰左右按收到材料过磅重量计算货款。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成捆成件,内附质量保证书。 注:分件注明料头料尾

七、验收标准、方法:材料经过检测若与质保书描述不符或以次充好,需方提供异议产品检测结果、送货清单通知供方,供方需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八、结算方式及其期限: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需方付总金额30%预付款,余 款在货到需方7个工作日内通过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补足。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用传真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篇三:钢材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购销合同

甲方:向梅英

乙方:向国云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年 4 月 25 日至20**年12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

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告知乙方,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提货 单

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现金】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

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

5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5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5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5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1.5%计算资金

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六、本次购买钢材500吨,总金额为125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圆),现已付款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圆),下欠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圆)为赊账,于20**年5月底前付清本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

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异议,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时间:20**年4月25日

乙方: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6212583000482162 时间:20**年4月25日

篇3:混凝土供应合同(通用版)

  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甲方):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供应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建的

  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施工期限:。

  5、工程总量:。

  6、工程造价:。

  二、商品混凝土供应及验收方法

  1、运送方式及费用:由乙方为甲方使用搅拌车运送方式,将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地点。

  2、供货数量、时间、产品等级及技术标准: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出具《预拌混凝土订货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告知乙方工程所需要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时间、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下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

  3、乙方为甲方每次提供混凝土时,应向甲方出具《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及本批次商混质量证明文件。发货单上须标明混凝工程名称、发车时间、强度等级、本车数量等,发货单一车一单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施工现场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4、甲方代表对乙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必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对照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在预拌混凝土浇筑前(或接近结束时),与乙方泵工或乙方代表共同确认本车次浇筑的预拌混凝土方量与质量,并在本次发货单上签字后,视为收到该车混凝土。

  5、乙方运送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抽检方式采取当场量方或检斤参照国家标准规定容重2400±50kg/m3),经双方确认核实结果后共同签署《供货数量异议确认单》,以作为价款结算的有效依据。

  6、甲方可以随时抽检乙方提供混凝土数量、质量及配比情况,乙方应给于积极配合。

  三、商品混凝土质量与验收条款

  1、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

  2、甲方对乙方运送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即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核实后,应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经双方书面特别约定,可会同监理方在浇注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时共同采取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后由三方共同封存,并签署《混凝土试样封存确认单》以作为质量争议时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4、商混质量判断由鱼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验室出具的28天龄期试件试验报告为准。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如有疑问可以在七个工作日时进行7天龄试压质量检验。如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5、甲方应及时将混凝土试块送检,因甲方原因未及时送检超过30日视为合格。

  6、因乙方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如有争议,双方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和责任,并签署《质量异常责任分析意见书》。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鱼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所(中心)进行检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结论作为认定质量标准的依据。

  四、商品混凝土的价款及结算办法

  (一)商品混凝土单位价款

  1、混凝土C10单价元/m3,C15单价元/m3,,C20单价,C25单价元/m3,C30单价元/m3,C35单价元/m3,C40单价元/m3,C45单价元/m3,C50单价元/m3,C55单价:元/m3。,以上单价不含发票,开发票另加10元。

  2、普通抗渗P6、P8在同标号混凝土基础上加价元/m3.

  3、防冻、细石、早强、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混凝土基础上各增加元/m3;

  4、楼层10至18层或其他工程高度超过30米在混凝土基准价加塌落元/m3超过18层或高度为60米在增加塌落度元/m3。

  5、泵送费在基准混凝土价格增加元/m3,不足50m3按50m3计算。

  (二)调价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内,当混凝土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时,商品混凝土单价作相应比例的调整,在甲方预付款没用完之内不调价。

  2、原材料上涨幅度以收料付款单及购货发票或参照当地现行价格为依据。

  3、如甲方需特殊混凝土,双方再另行协议。

  (三)结算办法与付款方式

  1、以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所载明的混凝土数量为依据,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混凝土单价进行结算。

  2、甲方按每

  m3为一批次给乙方结算,如果单项工程超过

  m3则以单项工程数结算。

  3、甲方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4、甲方如以承兑方式付款,应按当时利率计算贴息。

  5、其它方式:

  6、商混浇筑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乙方依据双方现场确认签收的商混标号、数量作出统计,经甲方确认后,开具普通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付给货款总额的%,余%作为质保金,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乙方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价款,否则,乙方在通知甲方未果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供货,甲方并应承担乙方因停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3、甲方应委派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按照本合同约定代表甲方负责联系乙方供货事宜,在相关文件及资料上签署意见,处理施工过程中需由双方共同解决的事宜,并协调其工程作业队的混凝土浇筑事宜。

  4、甲方应派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

  5、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签字,单方自行加水、掺入外加剂等掺和物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并按规范要求养护。如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超过2个小时造成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7、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生产工艺或养护不当和保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的跑模、涨模、混凝土质量问题或多要方量的损失和乙方车辆及人工浪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8、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属于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应按事故等级按时上报有关部门。

  9、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预拌混凝土订货单》已确定的内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10、当日混凝土该批次只允许补方一次,每增加一次增加一百元的费用。

  11、购买单批次不足五方(含五方)增加六十元的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不得因此延误甲方工程进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泵工和搅拌车司机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前述安全管理的规定作业。

  3、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JGJ55-20**、GB50164-20**及GB/T14902-20**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并在混凝土混凝土浇注前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及配合比等)。

  4、现场浇注大体积混凝土前,乙方应甲方邀请需派相关人员参加业主及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并提供书面应急预案。

  5、乙方接到甲方浇注混凝土的通知后,

  不得无故拖延(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因素除外),如甲方临时通知乙方更改浇注时间,双方应协商解决,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6、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提供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向工程业主及监理部门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检验。

  甲方应乙方要求可现场按批量随机取样,双方共同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会签《混凝土检验试块封存单》,以备作双方处理质量争议的依据。

  7、乙方应根据计划要求随时发货,并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8、由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出现渗水、裂缝、地坪起灰等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时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在浇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所致乙方不承担责任。

  9、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到供应计划指定的地点,双方共同协商,合理安排路线、停车地点。

  10、乙方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授权委派一名项目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负责与甲方进行混凝土供货事宜。

  六、其它约定条款

  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双方如需要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同意。

  2、本合同签订后,一方签署(字)的合同附件及其他资料,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经对方签字认可后,构成本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供货总造价10%。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以随时停止供货,在停止供货期间,甲方不得另行采用其他混凝土。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本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经双方共同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4:地产集团签订年度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签订年度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模式,为规范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操作模式:集团统一招标、结同战略合作关系,由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采购供应并代付代扣的材料物资。

  第二条材料物资种类:

  1、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有: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公共区配电柜。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有:铝合金门窗、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

  3、以上材料类别由集团招标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开关柜;由材料设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高压电缆、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

  4、材料种类如有调整,集团另行发文通知。

  第三条地区公司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根据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按权限报批。

  2、计划申报:地区公司工程部每月根据供货周期每月1日前将材料计划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4天内审核完毕,报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部3天内下发《地区公司订货清单》给供货单位。

  3、材料验收:货到现场后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按板验收;工程部开具《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经工程部、采购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4、款项结算:

  (1)结算依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是地区公司与供货单位、地区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2)付款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到货的材料物资,必须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供货单位。

  (3)代付代扣:每月9-15日,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与供货单位对帐,并在《对帐单》上签名确认,对帐完毕后提交预决算部;每月16-20日,预决算部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每月21-25日,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代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预决算部负责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代扣其当月所用的材料款,因特殊情况,地区公司如需暂时在当月少扣、缓扣或暂时不扣施工单位材料款时,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样板管理:归档原始样板由集团统一封存,集团招投标中心和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各自签订框架协议验收原始样板的发放,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单据管理:《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印刷并发放各地区公司使用。

  第四条地区公司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交立项报告,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部,招投标部签订单项合同,并按照权限报批。

  2、材料验收:货到工地后,由工程部组织卸货工作,地区公司工程部、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组织各方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地区公司工程部收到供货单位请款申请后,

  2天内确认完毕并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3天内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付款结算。

  第五条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

  地区公司需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施工单位的材料种类有:淋浴间隔、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铝合金门窗。

  (1)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2)三方协议由地区公司自行审批。

  第六条地区公司直接签订设备类物资采购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地区公司相应项目公司的有: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变压器、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名单的设备。

  第七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每月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招投标部、采购部。

  第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对各自签订框架协议的战略合作单位材料物资的品质、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材料物资样板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验收管理、单据管理、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考核: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失职问责处理。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集团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管理中心及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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