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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7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

  项目安全施工过程控制,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减少工地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指挥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系电话:

三、安全生产整治主要内容

  1、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及浙江天台“2.5”火灾等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人员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内业资料要完善齐全。

  3、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控。

  4、严格执行《深基坑施工方案》和《隧道主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和报验程序,确保土方开挖、支撑施工。支架搭设安全。支撑的架设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5、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检查,及时并按规范设置基坑内各作业平台、支架上的上下通道,保障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6.加强对临时用电的检查,保证施工现场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电线电缆按要求架设,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用电作业。

  7、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主体工程施工安全工序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隧道主体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结构顶板支架验收应该按照该办法执行,在顶板钢筋安放钱应该按照管理办法和施工方案进行初步验收,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支架再次检查,保证混凝土浇筑支架稳定安全。支架验收应及时通知指挥部参加。验收后应及时悬挂支架验收标识牌。

  8.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设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合同履约管理。项目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9、抓好隐患整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要采取旁站、日常检查、巡视、专项检查等各种方法,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分工

  1、指挥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全面推进落实本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总体工作和目标,组织总监办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

  2、总监办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配合指挥部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月)

  指挥部、总监办和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协调配合,提高参建各方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工程一线,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进(3月—6月)

  (1)自查自纠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指挥部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对临时搭建物、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水上作业、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抽查阶段。指挥部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专项整治过程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范程序挂牌、整改、验收、销号。

  3、巩固成果,组织验收(7月)

  指挥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回头看”,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站安全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指挥部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证;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筹划,完善方案。各单位要突出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深入分析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筹划和完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力争实现有新进展、新突破、新提升。

  (三)紧扣重点,注重结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工地”创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围绕重点难点,强化动态监管,坚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要各负其职、相互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指挥部会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整改不力的单位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采编:www.pmceo.cOm

篇2:煤矿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裕华煤矿

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防范民爆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流失,根据《晴隆县公安局关于涉爆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民爆物品专项整治会议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确实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煤矿民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管理和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爆物品隐患存在和民爆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海东

副组长:孙士俊

董清旺

王业梅

员:常庆利

毕成业

郑金明

及生产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各方面的会议内容,将活动的精神,内容、职责落实布置好;传达的各种内容、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保证民爆物品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长兼任,负责此次活动各类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坚决预防民爆物品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各跟班队长主要负责要亲自抓,与区队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为维护矿区稳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三、检查时间:

1.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元月10日~元月31日)

矿组织项目部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全面自查,届时矿将按照本工作方案及上级文件要求,对全矿范围内全覆盖进行集中排查活动,并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特别落实春节前后的民爆物品库的值守防范措施,24小时值守,不间断巡视检查。巡视台账资料认真填写。

2.全面深入治理阶段(2月1日~3月20日)

在此阶段,我矿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再检查和总结阶段(3月21日~4月10日)

在此阶段,矿要组织对全矿“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档,并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确保此次民爆物品大检查活动收到实效。

四、检查内容

1.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奖惩制度,是否定期对涉爆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法人代表(负责安全生产矿长)对爆破员情况是否掌握。

2.购买炸材手续是否齐全,数量、品种是否一致。

3.民爆物品手工台账、手持机数量、实物三者是否吻合。

4.雷管入库盒条码、出库管(盒)条码是否登记,是否存在向爆破员超量发放雷管炸药的情况。

5.民爆物品出入库手持机、单位卡、库管员卡是否正常。

6.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人员进行爆破的行为。

7.爆破员的证卡、领用记录是否合一,操作是否规范,使用剩余的民爆物品是否及时退库。

8.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9.对上级文件的贯彻及民爆专项整治会议的落实情况。民爆物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执行情况。

五、检查标准

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项目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时间,采用各种方式和形式,宣传学习贯彻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爆破作业单位十条规定》等有关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将民爆物品与群众自身的安全利益挂起钩来,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杜绝违章、违法事件和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各班组要密切关注爆破安全员、爆破员等涉爆人员思想动向,搞好调查。凡发现思想有波动、身体状况不适合在涉爆岗位的工作的人员要立即予以调整、调换。

4.要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民爆物品使用、清退管理制度,各种记录签字齐全。认真执行放炮作业“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管理制度,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作业规程。坚决杜绝涉爆事故、案件的发生。

5.各班组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加强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民爆物品“旬查月检”、“日清月结”、“流向监控管理”制度,严防炸药、雷管超量存放,确保帐、卡、物一致;建立健全及规范各类民爆物品管理台账和记录登记。

6.活动期间各班组要对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处理,复查整改纪录、台帐齐全,严禁弄虚作假。

7.加强节假日及停产放假、停产检修期间管理。同时对节假日及停产放假、停产检修期间组织的各类活动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民爆物品案(事)件的应对工作。

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裕华煤

20**年元月20日

5

篇3: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20**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79号)和全区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今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局、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一打五整治”工作,为全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区在建建筑工程。

  四、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质〔20**〕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6号)以及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8号)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在岗及履职情况,项目部(包括分包单位项目部)安全台帐资料齐全情况,企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及履职情况。

  (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制度、重点施工环节告知制度、挂牌公示制度、专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的情况,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临边防护和变形监测等情况。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应按照区建设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仑建〔20**〕42号)的要求继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装配式活动房的采购、查验、使用的情况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钢管、扣件、配电箱、开关箱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

  (1)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志),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其中安全网必须为阻燃型产品,安全网上应有明显的阻燃性能标识。

  (2)扣件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电气元件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相应的“CCC”认证证书,进场的配电箱、开关箱除具备产品合格证外,相应电气元件的合格证也应齐全,电气元件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应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内产品描述相一致。

  (4)装配式活动房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安装说明书,新安装的彩钢板活动房所用的彩钢板中的填充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有关要求,并应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施工企业对照标准规范,查验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上报监理企业的情况;监理企业对报验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保证资料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退场处理的情况。

  3、在使用过程中,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对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维修或退场的情况;门卫、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私拉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煤气灶、电磁炉、热得快等电器的情况;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存放及使用时安全距离、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底之前):动员部署阶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所属各项目工地。

  第二阶段(6月初到7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项目监理部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要对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阶段(8月上旬至10月下旬):整顿提高阶段。区质监站(安监站)要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我局将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11月5日之前):总结提高阶段。区质监站(安监站)要进一步总结和巩固前期专项整治的成果,并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杨颂胜局长任组长,孟林海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设科、法制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做好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要紧紧抓住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对脚手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要把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美好家园”百日攻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一打五整治”工作及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加强检查和执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四是明查与暗查结合。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对进场的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其生产厂家要及时进行通报。凡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企业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工程项目一律取消申报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资格。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应按要求规定时间(8、9、10、11月)报送《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并在11月3日前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含检查汇总表)报送局建设科。

  附件: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北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内容

  1共检查企业()家

  检查施工现场()个

  检查工程面积()万平方米

  发出整改通知书()份,其中停工通知书()份

  提出整改意见()条

  处理责任单位()家次。其中罚款()家次,()万元;建议降低资质等级()家次;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家次;限制市场行为()家次;清除当地市场()家次;计入不良行为()家次;信用扣分()家次。

  处理责任人()人次。其中罚款()人次,()万元;建议暂扣证书()人次;建议吊销证书()人次;限制市场行为()人次;清除当地市场()人次;计入不良行为()人次;信用扣分()人次。

  说明:1、本表的相关数据,以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实施的数据为准,不包括企业自查数据;

  2、第6、第7项的内容以处罚决定书或处罚文件为准;

  3、本表8、9、10、11月份各上报1次,每次上报,每次上报应将上次上报的相关数据累计计算。

篇4:乡镇迎春节十天城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乡镇迎春节十天城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春节十天城乡环境卫生交通文明安全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春节十天城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迎春节十天城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1月28日至2月6日,共10天。

二、检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各村委会:要发挥主导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好工作方案,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派出所:做好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要求,牵头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形成有力的监控网络,实行划片区责任人监管制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交通站:加强车辆运输准入管理,着力打击非法客运。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渡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特别是要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船舶营运等违法行为。

(四)镇建设站: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五)镇国土所: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特别是针对近期雨水较多特点,要加强安全检查,严防事故的发生;

(六)镇安委办:一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要切实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要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七)镇农机站:加强对农村地区农用机械车辆的管理,开展车辆交通违法查处工作。

(八)镇社保、林业、粮食、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企业涉爆粉尘安全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措施方法,加大督查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欢度春节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镇安委办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三)请各村、各单位认真开展好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于20**年2月5日下午4:00前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镇人民政府

篇5:南充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南充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84号),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15号)的要求,现提出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和谐南充的主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的数量。

  (二)进一步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化工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安全许可工作。

  (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有效遏制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和化工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

  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

  重点产业:石油化工、合成氨(包括尿素合成)、乙炔和氧气等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地区:顺庆区、高坪区。

  四、整治方法和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的整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动员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化工生产企业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对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化工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化工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化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化工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情况台账;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台账、在建和拟建化工建设项目等相关情况档案。

  (三)自查自纠,治理隐患。各化工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的要求,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今年每一个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有针对性的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报各县(市、区)安监局备案。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认真检查每个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认真督导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370号)文件实施安全许可;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严重回潮,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严重滑坡,隐患严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报请当地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化工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四)认真总结分析,强化安全许可。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认真总结分析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水平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审查和安全许可工作,把住源头关,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坚决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档在“市场”之外。对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化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安排部署、调查摸底、整治检查和考核总结等4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20**年6月5日到15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整治工作。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将整治方案和部署、动员工作的情况报市安全监管局。

  (二)调查摸底阶段

  7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各化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8月至10月,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各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整治检查阶段

  20**年8月至20**年3月,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经常性的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企业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切实抓紧、抓好整治工作。

  7月底以前,各化工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承诺书的形式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

  8月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

  (四)考核总结阶段

  20**年3月中旬,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各(市、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交叉进行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行考核。

  六、整治的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在落实。

  各县(市、区)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本地整治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通过整治,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三)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协同经贸、公安、监察、铁路、交通、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督促和指导本地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搞好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做到多管齐下,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使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从而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五)搞好宣传、培训工作。为治理整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为主题,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落实责任,探索创新。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在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198号)要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设备,引导、督促化工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管理。各化工企业要通过整治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七)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辖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八)签订承诺,确保整治到位。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自查阶段要将查找的隐患登记造册,制定落实整改的时限,并同所在县(市、区)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隐患整改承诺书,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的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全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书面报告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整治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后,要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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