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0**公路合同范本[1]
项目名称:
工程范围: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的方式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为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建设工期
本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
第三条质量目标
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圆整(¥元)。如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经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后,按增加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造价报经上级领导机关及主要领导的核实审批后议定实际增加工程部分的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在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乙方主要施工设备进厂后,甲方须预付给乙方35%的开工预付款。剩余工程款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进度,三期支付给乙方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甲方预留为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保证金。期满一年后如未出现工程质量的缺陷,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甲方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其它行为的,甲方将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对乙方实行处罚。乙方应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
二、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阶段计划目标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由于乙方违背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度目标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以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部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做为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甲方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由于乙方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严禁野蛮施工。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要求,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材料
一、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均不再调差。
二、各种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部颁《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甲方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技术档案、交(竣)工资料,并在进行初验的基础上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二、甲方在收到交(竣)工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
第九条其它
一、关于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地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
二、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运输便道的修建、现有交通设施的改造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帮助协调,但甲方在协调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对取、弃土场地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和管理工作。取土、弃土场需经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因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的所有争端、索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一、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上级领导机关留一份备案存档。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结清全部款项后随即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编辑:www.pmceo.Com篇2: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会昌县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年*月*日
赛下村村小学水泥硬化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会昌县周田镇寨下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会昌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会昌县寨下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寨下村村小学水泥硬化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1.0公里,路基宽3.5米,路面宽3.0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3.0米,厚15厘米,天然砂垫层宽3.5米、厚5厘米施工。
2、施工工期:_____个月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元∕公里(¥_____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地工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为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期间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4、按合同规定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故意刁难和克扣资金款额。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理事会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理事会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出要求延期的通知,理事会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理事会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有关农村的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样个条件,由乙方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为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理事会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纪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订纪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验收纪录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生生下列情况炎五可作调整。
1、理事会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理事会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理事会检测,理事会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个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验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理事会、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材料:强度检测试验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4)施工原始记录;
(5)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检不合格,乙方根据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相应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由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值垢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不得分包,更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门分。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付款方式
1、甲方铺路共长为1.0公里水泥硬化路,宽为3.0米,厚为15厘米,工程总造价为15万元,其中交通局下拔资金为8.0万元。“一市一议“项目资金为4.0万元,筹集资金为3.0万元,其中筹集资金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甲方有责任提供一切手续给乙方办理“一市一次”及交通局的项目资金;
3、所有的水泥硬化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的帐号。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20**年月日
篇3:围挡施工合同模板
篇一:工地围挡施工合同
工地围挡广告牌施工合同
发包方:兴城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下区工地围挡广告牌的基础、制作、安装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工地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金天屹住宅小区工地围挡广告牌制作安装。
2、工程内容:广告牌基础施工,制作、安装等。
第二条:工程地点,兴城市兴海北路。
第三条: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及承包方式:
广告牌制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围挡广告牌(含基础施工、骨架及镀锌白铁皮安装)353元/㎡(大写:叁佰伍拾叁元每平方米)。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办理工程结算。
本项目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2、支付方式:
A、本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工程款。
B、甲方在乙方将基础做完材料进场后,支付30%工程款。
C、甲方在广告牌整体安装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就实际发生工程量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扣除实际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甲方须在结算后10日内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1年)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一年内甲方自行拆除,自拆除之日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及质保期
基础及广告牌的工期为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签收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级以上大风)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前期审批。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准确位置,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及其它障碍物。
3、提供现状施工场地,基础两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挖掘作业。
4、负责施工现场杂物移动。
乙方责任:
1、严格安装合同约定工期制作、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3、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4、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保修期内,广告牌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关于验收
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即为保修期开始,如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视为通过验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六级抗风标准。
4、未经乙方允许,距广告牌基础两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挖掘作业,因挖掘作业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两份,任何乙方违约,另一方可向兴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二:围挡制作合同模板
故城项目施工围挡合同
甲方: 衡水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王希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施工围挡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围挡制作规格:围挡总计 711平方米;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施工围挡牌面及支撑架制作安装。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围挡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为准则。
2、 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单价100元/㎡,工程量约711/㎡,总价为人民币约 71100元,大写: 柒万壹仟壹佰元整。按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2、支付方式: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5%。
3.本工程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计3555元。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尽保修义务,不及时维修时,甲方有权动用保修金别请他人维修,无论乙方签字与否,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4.保修金支付,需保修金满经验收合格,15日内付清余款。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日起15天内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施工围挡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施工围挡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现场注意自身安全和路人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全负。
4、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三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三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施工围挡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施工围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八级台风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售后服务: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施工围挡结构(牢固)性质保一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
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盖章):乙方/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施工围挡标准
3、广告立柱采用40#角铁作框,30#角铁斜撑
4、广告牌面采用40#角铁作框,30#角铁作横竖撑
5、广告牌面采用0.28毫米厚度彩板作面
6、广告立柱及牌面角铁喷涂防锈漆一遍
7、40#、30#角铁均为非国标产品(3毫米)
8、广告牌喷绘布采用玉龙布
9、立柱长50厘米,宽30厘米,高度 地上3米,地下1米,边框
40#角铁,内斜撑30#
角铁(附图)
10、牌面结构示意
11、牌面立柱间距4米
广告牌总长 米、高 米,共平米。
项目部:
时间:
篇三:围挡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
(非招标项目示范本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合同
施工合同
发包人: *****公司(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23、4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年5 月 23 日
竣工日期: 20**年6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9 三、承包方式及质量标准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委托设计、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保险、包安全、包税金、包各项协调费用、包各项规费、包各项措施费用、包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人身伤亡保险、环保、不可预测费用等)
2、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计取采用第 二 种方式:
第一种:根据 报告书,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包干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贰仟零伍拾叁元肆角叁分(¥ 382053.43 )签订合同。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第二 种方式付款。
第一种:(适用于包干价)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支付至合同包干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报告由甲方成本管理部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备案。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抽审,则以抽审审定金额作为结算金额支付至 ;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未抽审,则按甲方成本管理部审定金额作为结算金额支付至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二种:(适用于暂定价)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 10日内乙方报送结算资料,经甲方成本管理部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70%;结算报告由甲方成本管理部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备案。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抽审,则以抽审审定金额作为结算金额支付至 95%;若甲方主管部门审计处未抽审,则按甲方成本管理部审定金额作为结算金额支付至 9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正式发票予甲方作为甲方付款依据。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第二种结算方式:
第一种:(适用于包干价):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大包干,不签证,在扣除水电费等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质量保证金后按包干金额进行结算。
第二种:(适用于暂定价):本工程结算采取按实结算的方式。工程量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消耗量标准(06版)计算;各项费用按(湘建价〔20**〕406号)规定计取,其中养老保险费及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人工工资按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市场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先导区与甲方下发的材料限价计取;分部、分项能套用(长发〔20**〕1号)包干价的优先套用包干价。结算总价下浮5%,根据(长发〔20**〕31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施工场地的协调工作;
(2)协助、监督乙方安全、文明生产;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进度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缺问题。
(3)负责施工场地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负责从就近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4)施工过程所需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乙方应妥善处理。
(5)在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维护施工现场安全,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设施,建立并完善事故处理报告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造成自身及第三者的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性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
(7)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参加竣工验收,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好移交手续。
六、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修改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返修费用和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第三方施工,因此超过合同总价款部分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竣工日期以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
4、竣工验收时,未按设计施工图实施部分,应予以扣除相应造价。
七、工程保修及质量保证金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保修期为半 年,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保期满后14日内,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它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第三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配合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乙方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甲方还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施工,材料进场后需提供相关材料检验报告并由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检验材料材质,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经甲方同意使用的材料,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合格工程不予计价,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工程进度滞后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甚至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甲方除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无故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篇4: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施工合同范本(新)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签订时间:
建设单位: (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下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造价: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即¥ 元,详见预算书,结算按实。
第二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直接费单价参照20**版《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江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统一参照20**版《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民用三类收费标准,费率取中间值,工程量按实结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需要增加预算以外的工作内容,以双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为准,并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本次工程总价下浮率为10%。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完成80%时支付进度款 元( 万元整),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 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第三条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工期为日历天,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方式办理:本项目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项目提供,但主材的品牌型号价格需经甲方确认,其余材料价格结算时按江西省建筑造价信息的价格结算。
二、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接通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铺设管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
3、乙方现场代表: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行业及设计要求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
二、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
4、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全部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并责令施工单位退出工地。
由上述原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做出记录,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均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届时如甲方未参加,乙方可以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费由乙方负担,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保修期 年。
第八条 经济责任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国家现行规范),每逾期一天,须付甲方 元逾期违约金;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一次罚款 元,并整改至验收合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接口,但水电费由施工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三、甲乙双方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共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款后失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四、有关承包合同的其他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建设廉洁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各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把保质保量和及时完成合同要求项目作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国家和各方的合法利益。
合同各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使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同时成为党风气廉政建设的过程。
涉及发生合同各方的不洁行为,合同各方有查处和支持、配合查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廉政建设义务。
甲方业务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请、索礼、索贿;不准收受乙方赠送的礼物、礼金和礼券;不准向乙方报销应自理的各种费用;不准向乙方购买廉价商品和物资;不准参加由乙方提供的公费旅游;不准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分包工程项目;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介绍或推销物资和商品;不准把亲属、子女安排到乙方工作;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住房装修等劳务。
第三条:乙方廉政建设义务。
乙方不准向甲方工作人员送礼、行贿和给予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用公款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提供公费娱乐活动;不准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廉价的物资和商品;不准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到本单位工作;不准提供资金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亲属进行旅游;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购买或推销商品;不准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等劳务。
第四条 合同各方的权利。
篇二:最新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年版)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 年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 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 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第2.2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1.2 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招标工程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签订。
1.3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4 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招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5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签字并被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篇三:建安工程施工合同(新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稿本)
合同号: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规模与结构特征质式:
5、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招标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合同组成文件涵盖的全部建安工程。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除日降雨量100㎜以上暴雨天可以扣除工期以外,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各类考试期等均不能扣除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阶段性工期:
1、±0.00以下的桩基础在 年月日前完成;(有发生时填写此栏)
2、地坪±0.00以下的基础在 年月日前完成;
3、框架结构屋面在 年月日前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优良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规范和双方确认的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属于乙方施工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负责返工至合格,其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工期不顺延。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验收纪录,由甲方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主管部门在验收纪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安排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返工至合格,并重新组织验收;
3、乙方必须根据实际进度及时做好各项分部分项内业资料。
五、合同价款
中标造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含税)
其中造价组成:
1、土建工程造价:(小写)
2、水电安装造价:(小写)
(建筑面积只作为参考,不作为单方造价投标,也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
六、工程造价允许调整范围
1、经甲方、乙方和设计单位三方确认必须变更的工程项目;
2、经甲、乙双方同意更换指定厂家品牌的材料,其材料单价相应调整,作为增减造价依据。
3、上述两项范围以外的其他任何事由均不能调整增减工程造价价款。
4、工程量增减造价必须按投标优惠率相应结算。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和有关书面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内容;
3、工程造价报价单和构成分项单价的分析表、施工图纸;
4、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投标时向甲方交纳的人民币万元整(¥ .00)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无息返回该保证金;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准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索赔。
九、工程款支付
1、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屋面封顶后的14天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乙方;
2、其它分部项目按:每个月的20号为乙方报请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拨款的时限;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每月工程进度款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核对签字盖章,经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4、每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30%现金(转账)支付,70%承兑汇票支付;
5、每期工程进度款根据确认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预付乙方,待竣工验收评定合格后的十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1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十、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常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隐蔽验收及各
项文件签证;
2、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为常驻施工现场负责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款审核、隐蔽工程验收及各项资料收集规整等全面管理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四套;
4、甲方负责道路、供水、供电到施工现场,并且设水表、电表;
5、甲方负责原土地面(即现有施工现场地坪面);
6、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7、甲方在接到经监理总监签字确认的乙方竣工验收通知书的28天内,甲方应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控制,对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工期履行及违反合同其他条款时,甲方可另行指定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而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当发现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要求或不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向乙方下停工令,直至解除终止合同,并且有权另外进行发包给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的合同款项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 电话;土建施工员 电话;质检员 电话;安全员 电话;水电施工员 电话;电工 电话;以上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且准时参加工地例会;
2、乙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驻现场施工代表,负责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各项资料收集规整等全面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挂设的水表、电表接通,并且经双方代表对旧水、电表的起步数据进行签字确认后,其以后产生的水电费概由乙方交纳,超过甲方已安装水、电表以外的管网及杆线等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负责立临时用电的混凝土电线杆)
4、原地坪标高甲方只负责到现有土方地坪,其高低差土方由乙方平整,剩余的土方量由乙方负责外运,欠缺土方由乙方负责夯填,不另外增补造价;
5、基础开挖时,遇到需地下排水,土方塌方支护等不另外增补造价;
6、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政府部门法规要求作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道路硬化、场地排水、临时设施搭设(包括临时厕所、浴室)等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校区正规道路和管网的施工;
7、乙方必须遵守政府部门有关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环保、噪音、安全、卫生等管理规定,并且承担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切费用和因违反规定的罚款;
8、施工过程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理部门的监督,对以上部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不得将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给第三方或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
9、属于乙方应交纳的规费,乙方必须及时予以交纳,若乙方没有及时交纳,因此产生的一切罚款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工程竣工时,乙方需按政府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交其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计四套;
1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施工过程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施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竣工验收与决算
1、乙方应当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15日,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及竣工图四套,经监理总监核实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
2、经初验(或返修后)确认工程质量确实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甲方组织各有关主管部门人员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经初验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返工完毕后由甲方初验,返工后的时间为竣工时间,乙方应将返工的相关工程验收资料补齐移交给甲方。
3、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确认达到合格标准的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及双方签证确认的补充资料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十三、质量保修期
1、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将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的 48小时内派人负责维修整改,发生应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派人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返修,其发生的返修费用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意不对返修费用提出异议。甲方将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或应付工程款中以3—5倍的数额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2、保修期: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
③电气管线及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两年;
④供热、供冷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⑤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保修金经双方约定为预留两年;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的工程缺陷或保修不及时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或本合同第三条合同工期中约定的日降雨量100㎜以上雨天的因素造成需要暂停施工或延期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必须科学安排不同工种的交叉作业和流水作业,保证如期竣工。如乙方违反约定逾期竣工的,工期少于 天的,每少一天奖励乙方3000元;每超
过一天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工期在 ~ 天范围则不奖不罚;
2、混凝土浇捣完成后的7天内必须保持养护及时到位,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若发现缺养水造
成砼表面变色,在甲方代表和现场监理员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并进行拍照后,每发现一位次向乙方罚款1000元;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得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时,除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予以结算。
十五、本合同外未尽事宜,允许双方另行协商增加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质量保证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福建·漳州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5:小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密云北甸子村过街牌楼
二、 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甸子村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年9月4日开工,于20**年11月4日竣 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 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20**年9月3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篇二: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十、补充条款: 。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日
篇三: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
金额大写: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到来之前提前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 不可抗力(指战争、*、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3.4.1
3.4.2
3.4.3
3.4.4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 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 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6.1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 %,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6.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 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 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