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设计合同
20**北京市工程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
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景观设计合同范本
景观设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景观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
(景观设计效果图和施工图及包房室内装修设计)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M2×_____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即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和甲方初步交流后在三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效果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____元后,乙方在_____天内完成效果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整体鸟瞰图图,局部效果图等。
5.在甲方确认效果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_%_____元后乙方在_____天后完成施工图设计。甲方确认后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_____部位效果图_____张,总计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后,效果图、施工图才算正式生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整个工程项目乙方只出一个方案,如甲方要追加第二套或以上的参考方案需另支付设计费。参考方案的设计费乙方可优惠收取。
9.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即表明甲方放弃对乙方所拥有的相应权利。乙方也不再对甲方的设计负责。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景观设计系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单位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要求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行施工的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我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篇3:景观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一:
园林建设工程设计合作协议书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拟以下
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项目规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返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规定的风格,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建议和思路,以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要求。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份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5%。
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
7、设计费用未含服务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甲方反复调整方案造成要乙方需要反复修改施工图,甲方应该适当整补设计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用乙方不提供发票。
第三:工程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甲方按以下约定的时间、数额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项目设计费单价: 元/m2
项目设计费为: 人民币 (大写: ) (项目面积*设计费单价)本项目不提供发票。
2、付款方式:A、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并准时交图给甲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项目设计费的90%,计人民币(大写: )一个月内付清;B、剩余10%协议设计费,计人民币 (大写:)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保密
乙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必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仲裁
1、本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__贰__份,甲方__壹_份,乙方__壹___份。
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其它约定事项:
该分包包括整个地块内所有的景观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景观园建、景观绿化及景观水电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下空白!)
银行帐号:
姓 名:
开户银行:
篇二:补充协议范本
**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佳创-9补
发包方(全称):海南达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柳州泰丰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 12月10日签订的《三亚凤凰水城B区第Ⅱ、Ⅲ、Ⅴ标段室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佳创-9,以下简称“原合同”)。
由于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造成增加工程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合同金额:原合同金额:RMB7,500,000元,现增加合同总金额约为:RMB1,780,700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零柒佰元整),详见附件:B区Ⅱ、Ⅲ、Ⅴ标段园林景观合同外签证及设计变更部分清单。
二、付款方式:执行原合同。
三、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述事宜,均执行原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20**年1月26日
篇4: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
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方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方:
设计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
设计项目内容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方案
初步
设计
施工图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8条
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
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篇5:通信分公司工程设计廉政合同
湘西自治州移动通信分公司
工程设计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和湖南省移动通信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条规,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公正廉洁,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已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湖南省移动通信公司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设计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费用资助。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动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追缴收受的礼金、贵重物品和报销的任何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按所送礼金、贵重物品和报销费用的10倍作为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给予乙方不得进入甲方建设市场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办理工程决算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上级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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