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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分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4-13

筹备组人员构成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居民委员会代表1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业主代表4至6名组成。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与分工

  1、筹备总负责:陈某某(组长)、缪某某(副组长)、潘某某(业主牵头人)

  职责:为恒大名都业主大会召开做好统筹规划,风险管控,人力组织,负责筹备组成员的协调工作。

  2、秘书组:、

  职责:会议时间安排、确定会议内容、下发会议通知、会议主持、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存档、文件的排版、打印保存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会议讨论的内容,手记归档,整理后的内容在群内公布等,更新文件等工作。

  3、联络协调组:、、

  职责: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联络协调。上传下达,问题反馈,及时跟进、用品采购,协助负责人做好工作安排以最大化的保障业主大会所需物资、用具安排。

  4、资源协调管理:

  职责:寻找能为业主大会顺利召开提供相关资源:人力物资、必用品的共享与采购等工作。

  5、账务会计:

  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资金流水入账、开支记录、发票保管每月公布开支与收支情况等工作。

  6、资金出纳:

  职责:募捐收款,财务理事,报销凭证核实,流水记录、固定资产管理。

  7、纪律监督委员:

  职责:成员请假报备、会议出勤统计,相关事宜纪律纠弹,每一次会议前通报上一次会议请假、迟到、早退情况。

  8、线上宣传组:、

  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网上公示、通知、最新动态发布,账号运营,收集业主的建议及回复工作等。

  9、法律顾问组:、、

  职责: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期间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制定《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备案文件编写。

  10、业主代表义工组:若干人

  职责:发动义工宣传参与、为业主解惑答疑、参加会议建言献策、为参与业主大会顺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完成的工作

  1、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表决事项、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业主代表推选产生办法、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费用预算明细及费用结算方案等;

  3、统计小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和业主人数,并据此制作小区表决权构成清单。确认业主身份,并确定业主表决权数;

  4、确定业主小组划分;

  5、将上述1至4项所列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

  公示中应明确征集业主意见的征集期以及意见汇总方式。业主在征集期内书面提交意见建议的,筹备组应予签收;

  6、汇总征集的书面建议,经筹备组会议形成拟提交表决的议案表决稿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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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门市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附件6

  关于江门市 市(区) 镇(街道) 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住宅小区(大厦)现已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楼座

  房号 备注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 筹备组组长

  建设单位

  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筹备组反映。

  联系人: 电话:

  特此公告。

  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筹备组(签名):

  日 期:

篇3:南昌市关于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示范文本3】

  南昌市关于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示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南昌市 县、区(开发区、新区) 街道(乡镇) 路(街) 号的 (物业项目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二、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7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三、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业主报名情况,以本物业管理区域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组织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

  四、本次筹备组业主代表组成拟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分别是 ,每个推荐区域自荐或推荐 名代表,共计由 名代表组成。或按住宅类型 名代表(别墅 名代表,排屋

  名代表,公寓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非住宅类型 名代表(商业物业 名代表、办公物业 名代表、工业物业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 。

  六、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拟采用下述 项办法产生:

  (一)业主报名自荐;

  (二)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

  (三)

  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成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本公示期限为15日,自20 年 月 日 时至20 年 月

  日 时止。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县、区(开发区、新区)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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