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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2-08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

一、我院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一所高等学校,学费是学院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保证教学科研经费正常使用,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三、学院必须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费由学院财会处统一收取,统一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四、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每学年开学两周内为学生缴费期,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学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交到财会处,凭交费票据到各系部注册。财会处要建立学生学费台帐,随时给学生提供查询、对帐服务,每学期要为各系及有关部门提供两次学生交、欠费名单。

五、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是财会处、教务处、学工部和各系部的重要工作职责。学费收缴实行系责任制,和各系经费挂钩,以各系部为单位,学生综合实际缴费率达到98%是基本工作要求,因学生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允许有2%范围内缓交。缓交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

六、学院积极鼓励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原则上学院不受理第三批本科学生的困难申请,其经济困难的学生应积极自筹,学院通过校内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形式予以帮助。对于缓交学费的学生,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家庭地方政府证明,班主任签字,所在系部书记审查提出意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减免学费者须经院长批准。

七、学生应自觉履行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义务。对无故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办理:

1、各系部不准办理学籍注册,不准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强行参加考试成绩无效,缴纳学费以后可以参加重修。此项工作责任者为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注册的人员及教学干事。

2、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学费是系部学生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并作为聘评职级的条件之一。对无故不交学费的学生不得列入入党培养对象,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不得享受学院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补助。辅导员应向欠缴学费的学生家长转达学院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办法,仍坚持不交费的学生应劝其离校。此项工作责任者为学工部和各系部辅导员。

3、学生在毕业离校前未交清学费,缓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办理派遣手续,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此项工作的责任者为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和保卫处。

4、各系部要将因特殊困难经批准缓交费学生名单,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报财会处、教务处、学工部。此项工作责任者为各系部书记和班级辅导员。

5、每学期末,学生考试和毕业之前,各系部辅导员必须将学院关于交纳学费的有关规定要告知未交学费学生,对于经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如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故欠缴学费,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对长期(一年以上)无故拖欠学费的学生,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自动失去学籍,教务处负责注销学籍,系部和公寓中心负责要求学生离校。

八、学生因故不能坚持上学,要求退学,要由本人写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所在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财会处办理退学手续。退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1、入学后半个月内申请退学者,退还所交全部学费。

2、入学第十六日至一个月内退学,扣本学期学费的五分之一,其余学费全部退还。

3、入学一个月以后二个月以内退学,扣本学期学费的二分之一,其余学费全部退还。

4、入学二个月以后退学,本学期学费不退,只退以后学期的学费。

5、学年第二学期退学按照1—4条办理,以后学年以此类推。

6、公寓费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日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300天计算)。

7、教材领取后一概不退,预交的教材费,扣除所领教材费用后,其余如数退还。

8、休学期间已交学费暂不退,可顶以后年度学费。公寓费相同。

9、退学费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为基准日。退公寓费以办理退床位手续之日为基准日,由公寓中心出示证明。

九、奖罚措施:

1、凡学生缴费率达98%的系部,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系部学生活动经费8%。每年10月末为学生综合缴费率的考核时间。综合缴费率由财会处具体提供,学工部进行考核。并列入学院对系部年度责任制的重要指标。

2、有关部门和系部相关责任人,工作成绩突出,完成本办法规定工作任务,作为职级、职评、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3、对在规定交费期内交费率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按学生人数每生15元奖励,达到100%的班级每生奖励25元,此项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4、学生无故欠缴学费严重的系部,低于基本工作要求缴费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学生活动经费4%。

5、对因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有关程序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奖金。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学工部、财会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从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20**]57号)同时废止。

编辑:www.pmceo.Com

篇2:空置房物业费依据如何提高空置房物业费收缴率

什么是空置房?

  何谓“空置房”,目前尚无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按物业管理的行业习惯,房屋空置一般是指未装修也未入住的情形。本文所讨论的“空置房”也只是限于业主购买并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实际居住或使用的情形,而不包括开发商建成后没有销售出去的房屋。

空置房为啥要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一切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换言之,物业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只要大多数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即使你个人没有享受到,也是要交物业费的。 2、物业管理体现出对业主的服务价值

  物业管理已从"物管"延伸到"为人服务"。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委托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一方面就是全体业主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的管理权交给了物业公司,该权利行驶的主要途径就是对业主实施"人"的管理,比如如果有业主实施野蛮装修,物业公司就有权阻止其违法行为。 3、作为一种商品,物业服务并不会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其价值

  多数业主都认为,"是我们养活了物业公司。"其实,他们忽视了物业服务的商品属性。不过,物业服务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买卖行为,是政府为保障广大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与良好的生活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物业服务并不会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其价值。 4、物业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

  在市场经济中,所有企业最关心的首先就是自己的利益,其次才会考虑怎么服务,物业公司也不例外。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服务时是需要成本的,而为了利益,这些最终都会转加到业主身上,所以为了保护利益,空置房也免不了要交物业费。 5、物业费本质上是一种投资

  其实,按时交物业费本质上也算一种投资,因为一个好的物业公司就像一名专业的操盘手或基金经理,它不仅能使业主的物业保值,更能使物业增值,而你得到的回报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空置房收缴率低的原因分析

  1、联系业主有困难

  物业公司掌握的业主的有效联系方式有限,一般只有电话号码,对业主的其他信息知之甚少。因此,一旦电话联系不上业主,物业公司就跟业主失联了,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催缴自然缴费率低。

  2、收缴成本高

  对于住在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还可以上门沟通,但空置房业主不住在本小区,有的甚至住在外地,增加了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成本。

  3、业主没有形成正确的缴费观念

  部分业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应该交纳物业费,没有形成正确的缴费观念。

  4、部分业主购买房屋是用来投资,想将物业费转嫁到下一任业主身上,故意拖欠。

空置房交纳物业费的相关依据

  1、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部分地区空置房物业费按九折收取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

  3、业主不得以未享受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享有起诉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区物业如何做好空置房物业费催收?

  1、做好物业服务是基础,让业主明白物业做了很多事

  首先,做好各项日常维护管理,形成书面记录;

  做好常规性的物业服务工作,例如卫生保洁、绿化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防止房屋内设施设备丢失和人为损坏,为业主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并形成保洁记录表、日常巡检表、维保记录表等书面记录,让业主清楚的感受到和看到物业服务的内容。

  其次,定期对空置房进行巡查管理,做好巡查记录;

  巡查内容一般包括:检查房屋的门窗完好及关系情况;检查水表、电表、气表的关闭情况;检查房屋是否有水浸现象,给排水管道、墙面是否有滴水、漏水、深水现象;观察房屋内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作出详细记录,并拍照取证。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形找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如果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等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事情,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告知其具体情况,让业主及时处理。遇到暴风、雷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应随时检查空置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业主。

  2、深入了解业主的基本信息,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

  除了要掌握业主准确的联系方式外,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的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信息也多加了解,这样可以针对业主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达到更好的催收效果,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例如:小区举行活动的时候,及时通知业主;节假日的时候,给业主发送祝福短信等。通过这样的方式,缩短与业主之间的距离,减少业主的抵触情绪。

  3、多重手段并取,共同提高空置房物业费收缴率

  采取电话沟通、短信通知、发送催缴函、责任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律师函等多种方式,让业主明白享受了物业服务,就要交物业费,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拒交物业费,业主要承担多重风险,这将会给业主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不便,多重手段齐抓并举,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提高空置房物业费收缴率。

  其实,按时交物业费本质上也算一种投资,因为一个好的物业公司就像一名专业的操盘手或基金经理,它不仅能使业主的物业保值,更能使物业增值,而你得到的回报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篇3: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党支部**、**和**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三年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年我校支部共有53名党员,每季度上交党费*****.20元,全年上交党费总计******.80元;**年我校支部共有党员54人,每季度上交党费****元,全年共上交*****元;**年共有55名党员,每季度上交党费3695.67元,其中有两位党员因工作调动分别于3月和8月底转出,现有党员53名,全年上交党费共计******.20元。以上党费均如数全额上交县教育局工委办。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方法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章程》中对党费缴纳计算的基准、比例、时限等的要求严格执行;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公示和通报制,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做到年初进行公示,年末对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组织党员学习《章程》及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离退休党员因行政管理脱节不能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为及时收缴党费,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提醒。我们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将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篇4: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章程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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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费用收缴工作规程

  管理费用收缴工作规程

  4.1 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费用收缴的规范管理,确保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4.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

  4.3 职责

  4.3.1 管理处经理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

  4.3.2 物业部主任负责管理费用催缴工作的过程实施和控制。

  4.3.3 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4.3.4 物业管理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4.4 工作规程

  4.4.1 物业管理费用主要指物业管理费、空调管理费、水电费、装修管理费用、有偿维修费用等。

  4.4.2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统一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4.4.3 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日期是:每月的30日至下月的30日为1 个月。

  4.4.4 物业管理费用的集中收缴日期是:每月的1日至15日收取上月的管理费用。

  4.4.5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步骤

  由工程部负责水、电、气的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左右对用户的水、电、气表进行抄读,并将抄读结果及时记录于用户水、电、气抄读记录表,全部抄读结束后,应及时将抄读结果报给财务部,同时应复印一份留底。

  由管理处前台将每月的《维修单》的第三联进行整理后在每月25日左右一同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工程部人员抄读的水\电\气结果、《维修单》的维修费用和用户使用物业的实际情况,将用户的所有费用及时计入电脑收费系统。在每月30日前电脑打印出《交款通知书》,然后客户服务部以电话通知、人工派送、邮寄等方式将全部《交款通知书》及时传递给客户。

  在集中收缴日期内,及时收缴用户的各项管理费用,并做好有关财务报表上报公司领导审阅。

  4.4.6 物业管理费用的催缴

  1)《催款通知书》发出15日后,用户未及时交纳管理费用时,财务部应及时将管理费用催缴名单(原件留底)做好统计,然后复印一份及时交物业部进行处理。

  2)由物业主任按其名单首次将《催款通知书》以人工派送的方式送给用户,并由用户在《 通知签收表》进行签收。

  1) 用户收到费用催缴通知单后,在一个星期内仍未缴纳费用时,财务部应继续做好费用催缴名单的统计并交物业部进行处理,物业主任收到

  后则应立即第二次将《催款通知书》以人工派送形式安排客户管理员再次拜访时送给用户并了解原因,同时还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协调工作,直到用户有一个妥善的答复。

  2) 用户第二次收到费用催缴通知单后在一个星期内还是没有缴纳时,则财务部应再次做好费用催缴名单的统计并交客户服务部进行处理,客户主任收到后则应立即第三次开具《催款通知书》并出具书面催缴通知以人工派送形式亲自和物业管理员一同拜访时送给用户并了解原因,同时还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协调工作,直到用户有一个妥善的答复。

  3) 若用户仍不缴纳时,则财务部对催缴名单进行统计确认后交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书面报告公司,由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 《催款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和人工派送的方式传达三次为准。超过三次后,用户仍未缴纳管理费用时,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对拖欠用户进行处理。

  4.4.7 用户欠费的管理措施

  1) 欠费用户的条件:欠费在1 个月以上的用户均为欠费用户。

  2) 物业管理公司对欠费用户在1个至3个月内可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2个月内由公司领导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对协调不成的用户和欠费达2 个月以上者,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的明显出入口对欠费用户进行张榜公布;

  欠费达3个月以上(含3 个月)的用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其欠费用户采取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等有效措施。具体由客户主任根据公司要求组织落实。

  所有欠费用户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均不允许搬出公司物品,直到交清所欠费用或经过法院判决办完有关手续为止。

  附表

  4.5.1 《 通知签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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