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示范文书)
(小区名称) 公示时间:年月日
业主总人数 |
参加投票的业主人数 |
同意《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 |
反对《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 |
弃权的业主人数 |
未参加表决的业主人数 |
同意《管理规约》的业主人数占业主总人数的比例 |
小区建筑物总面积 |
参加投票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同意《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反对《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弃权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未参加表决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
同意《管理规约》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之和占小区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 |
备注:1.本小区有投票权的业主总人数为 人,建筑物总面积为平方米
2.经查验表决票,共回收表决票张,其中,有张表决存有多选、不选、涂改的情况,视为无效票。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公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的通知
公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的通知
(示范文书)
(小区名称)全体业主: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要求,筹备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采用书面征求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于年月日在(地点)统计、查验了业主表决票,邀请(代表)对统计、查验表决票过程进行了监督。现将表决汇总统计结果和表决明细情况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公示期间,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查验本人表决意见,业主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房产证明;业主委托他人查验表决意见,还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筹备组将及时提供业主本人表决意见以供查验。查验的业主表决意见与公示的表决结果不一致的,筹备组将重新统计、公示表决结果。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筹备组将把《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表决结果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告全体业主。
特此通知。
附表:
1.《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2.《管理规约》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汇总统计表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明细统计表
筹备组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篇3: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1)总则
第1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对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根基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简称“三不放过”)。
第3条
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4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制度作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部门和二级单位以及包括基地建设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事
故
第1条
人身事故
1.1
记录事故:
1.1.1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1.1.2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1.1.3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
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伤职
工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
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范围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而无死亡的事故。
1.4
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1.5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第2条
机械设备事故
2.1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2.2
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2.2.1记录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2.2.2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2.2.3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事故)。
2.2.4特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事故调查处理
第1条
即时报告
1.1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1.2
特大、重大机械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汇报,
1.3
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1.3.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计;
1.3.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2条
事故调查组织
2.1
人身事故调查组织
2.1.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队(班)长报告,由队(班)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报告。
2.1.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队(班)长报告,由队(班)长报告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行政负责人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管部。
2.1.3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严重未遂事故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项目经理)主持,专职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安管部门。
2.1.4“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安管部分别报送省电力公司和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批复。
2.1.5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
2.1.6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定。
2.2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组织
2.2.1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公司安全管理部、技装部在2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2.2.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会同技装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在3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2.2.3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分管经理组织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市电力公司安监部门等管理部门在6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2.2.4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由国家电力公司或国家电力公司委托相关电力公司,由分管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组在9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第3条
事故调查程序
3.1
保护事故现场
3.1.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3.1.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3.2
收集原始资料
3.2.1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部或委托事故单位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笔录,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公司安全管理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3.2.2事故调查组处理后,安全管理部及时将有关材料交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安全工作票以及事故的原始材料等等,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3.2.3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物件管理人。
3.2.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以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3
调查事故情况
3.3.1人身事故
3.3.1.1应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3.3.1.2应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设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3.1.3应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情况,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违纪情况等。
3.3.1.4应查明事故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光泽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治疗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3.3.2
机械设备事故
3.3.2.1应查明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查明事故发生前设备的运行情况。
3.3.2.2应查明设备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
3.3.2.3应查明设备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刹车装置等的记录和动作情况。
3.3.2.4调查机械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情况以及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3.3.3.5应查明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失。
3.3.3了解现场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事故单位的管理、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点问题;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3.4
分析原因责任
3.4.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3.4.2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记录;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3.4.3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第143条的规定确定事故调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
3.5
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6
提出责任人员处理意见
3.6.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吉通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3.6.2对下列情况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3.6.2.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
3.6.2.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3.6.2.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6.2.3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恢复机械设备运行、安置伤员;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
第4条
事故调查报告书
4.1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和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4.2公司领导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立即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
,提出《事故处理报告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分别报送市电力公司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安监部门批复。
4.3事故调查结案后,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具体情况应有以下全部或大部分资料:
1)
伤亡事故登记表或电网、机械设备事故报告;
2)
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3)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技术安全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
物证、人证材料;
6)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
事故责任者的自诉材料;
8)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
处分决定和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2)
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部门)等。
(4)事故统计报告
第1条
事故报告
1.1下列事故应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1.1.1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填写《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1.2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填写《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1.2《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公司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送出去。
1.3人身死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应随《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影像资料。
第2条
月(年)度报告、报表
2.1
根据事故类别分别填写以下报表:
1)《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机械事故月(年)报表》
2)《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附则
第1条
本制度与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电力行业的为准。
第2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
附表: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3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4《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机械事故月(年)报表》
5《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篇4: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根据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校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对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使具体工作人员按章办事,有法可依。
2、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指派专人专项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3、为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专门为统计人员配备计算机,实行报账、学籍、学校国有固定资产联网,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我们为统计人员配备U盘,对原始数据进行保存,减少和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档案管理,制订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健立教职工花名册,并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账,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
5、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人员要经常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校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基础性的工作,但按照统计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按区教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还有距离,我们决心借助此次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的工作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到更加规范科学。
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小学
20**年9月8日
篇5: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年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年,我镇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
我镇教育系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遵照**关于“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任期内要逐年考核,离任时要做出交待,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的要求,成立了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提高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抓好对青少年的人口教育及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例会学习制度。学校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措施上墙,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状况和本校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积极落实计生干部岗位津贴。利用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对女职工进行婚育培训,宣传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寓教于乐。
二、强化基础建设,实行严格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工作中,我们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分类管理,及时变更信息,坚持育龄妇女定期学习、检查制度,严把晚婚、一胎生育、独生子女费落实关,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我们为每一个女职工建卡,对每个新婚女职工建立了档案,内容包括双人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生育证等。每半年组织女职工透查一次,经常随访女职工,了解情况,我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学校每年与中心校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增强了学校领导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为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还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职工考核评估之中。另外,努力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1、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并输入电脑管理。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海港区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
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
、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
四、强化人口教育工作,让中学生从小树立国策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健康教育》、《生物》、《地理》等课程,加强学生的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要求任课教师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并把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我们还一学期组织1次专题报告会,从人口与资源、人口与发展、人口与社会等多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从而使他们从小树立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意识和控制人口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全社会的责任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