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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2-03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为目标。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规范“三资”的使用、处置,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全镇36个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是: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清产核资的内容。本次清产核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2、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镇村(组)上下联通的信息化监管体系,积极推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步骤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清产核资工作自2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纪委牵头,经管站、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成立专职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配合镇工作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成立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级监督组织成员、村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3、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会议、公开栏、标语等载体,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政策,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对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层层组织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清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以20**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力配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清查盘点。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组织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里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8762365,并在各村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并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6、汇总报批。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镇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30日前将清产核资汇总表汇总后上报区经管局。

(三)登记阶段。6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

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四)完善机制阶段。7月底前完成。重点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1、设立监管机构。依托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镇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应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办法,重点完善以收定支的预算制度、标准细化的非生产性开支定额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三资”处置及建设工程和大宗商品采购招投标制度、责任明确的追究制度和以纠错除弊为目的审计制度等,从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

3、建立监管网络服务平台。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市)乡镇配合实施”的工作原则,建立覆盖村(组),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底前完成。1、检查验收。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对村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验收,重点检查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限期改正。

2、工作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2)

做好宣传培训。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统一思想,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对“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3)

加强督查指导。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经常组织成员深入村、社,加强调研指导,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村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产核资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上报。对工作不到位,清产核资不彻底的,要严明责任,限期整改,确保“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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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M公司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CM公司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摸清公司家底,防止财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二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公司财物。

  第三条公司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重点放在抽查上;账内、账外一起查,重点放在账外。

  第四条公司所有财产均属清点范围,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清产核资重点范围: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2.房屋建筑物业、机器设备、工具、工装、备品备件;

  3.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公司设立财产账簿,作为财物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清点程序

  第六条公司组成清点财产的临时小组,由公司领导任组长,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专人负责。

  第七条提出清点工作方案,包括从清点、登记、汇总、分类、询价、建卡、设账一整套核算、稽核管理工作。

  第八条组织实施。

  1.清点、登记:清点小组人员会同有关人员逐一登记公司所有财产;

  2.汇总、分类:按部门等类别汇总、分类;

  3.建卡:按部门登入财产登记卡,一式份,分存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

  4.询价、设账:查询无价者均由清点小组估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建实物账实行实物明细核算及管理。

  第九条清产核资处置。

  1.将发现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按规定作盘盈、盘亏处理;

  2.对超额部分限期办理退库手续,对不足部分增拨定额资金;

  3.对各下属单位推动建立相应的资产、财产账簿。

  第十条清点结果、报表交总经理审批,行政部、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财产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财产的添置应及时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公司财产的损坏、变卖应及时登记入账。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的部门调配,应及时在财产登记卡上变更。

  第十四条员工调离公司时,应做好其使用财产的交接工作。凡有损失的,均应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清产核资在开办内部银行、政府国有资产普查、产权登记、核定资产、合资等经济活动时进行,每个会计年度最好清查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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